工程木材供货合同(精选3篇)
业 主(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业 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称“业主”) 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以下简称“监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银行黄石分行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 2、工程内容:湖北银行黄石分行开发区支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土建、消防、空调、水电工程
3、工程造价:开发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
4、合同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二条:公司委托代表
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包括土建、装饰、水电等)
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1.76%计算工程监理费。
2、进场七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
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 1、监理的义务:
1.1、监理参与业主装饰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图审定、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的整个流程范围,并明确赋予其职权和工作要求;
1.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3、协助业主办理消防、质监等有关开工手续,并代表业主组织工程分
部和竣工验收整理存档工作;
1.4、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注重信息、新工艺、新材料,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证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设计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1.6、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提出,由监理研究处臵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有关方发生争执时,监理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等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7、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2、监理的权力:
2.1、装饰工程中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2.2、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2.3、装饰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2.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厂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监理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2.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
第四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 1、业主的义务
1.1、业主应向监理提供项目文件及资料,并负责装饰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1.2、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1.3、业主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情况的领导、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和领导,要提前通知监理;
1.4、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及时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
2、业主的权利
2.1、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2、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五条:罚则约定
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须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解释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进行变更。
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4、本合同依据《合同法》、《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湖北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业 主:(签章)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甲方代表:(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
乙方代表:(签章)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分公司派驻毕立华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年 月 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第二条产品信息2.1产品名称
2.2产品验收方式:2.3交货期限:2.4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第三条付款方式
3.1付款方式:第四条乙方责任
4.1货到现场由单项工长、材料员及公司材料验收货物,如有不合格当场退货。
第五条不可抗力
5.1甲方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6.1从现场管理,若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
7.1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共同发展,持续经营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因本工程施工需要,甲方现将自己所承包的工程中 砌体 楼的砌体工程分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合同制度和保障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鉴定合同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
第二条:承保范围
按照施工图纸所规定设计要求及设计变更单通知中主楼部分的所有砌体工程;(其中包括:施工用的水管、斗车、铝合金尺、安全帽、雨衣、手头工具、控线、灰桶、铁铲、铁钉钢钉、扎丝、电锤、手提电锯、切割片、切割机、地拖线及加班用的灯具、灯线、场内材料二次转运、文明施工、垃圾清理指定位置。) 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1、砌体:墙拉结筋的安装、门窗过梁的预制安装、砌体材料的垂直水平运输、砌筑用砂浆的搅拌、运输,窗台压顶、构造柱模板安装、混凝土拌制、浇筑、清理、压顶钢筋的放置、构造柱钢筋的安装,文明施工、成品保护、预留洞口的修补,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理,砌砖剩下的废料清理。
2、卫生间和厨房返水 。
第三条:承包单价及面积计算
以上单价包含劳保、社保、加班、工人伙食、赶工、质量、防护卫生、文明施工、现场容貌及形象治安大检查(政策要求停工不补偿任何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乙方无条件遵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另发生时工费;本项目采用统一购买团体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购买,如发生工伤事故,20xx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20xx元的分清责任由保险公司、甲方、乙方三方按责分摊,保险费用按乙方所完成总工程款的4‰作为购买保险费。人工费上涨或下浮与甲方无关,以承包单价为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内部评定内部评定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分项工程的验收评定必须经过建设部门、监理、现场施工员、专业工长及甲、乙双方的确定。砌体部分:乙方必须先值好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安装好,经施工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砌筑;如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工期延误之规定进行处罚,每次罚款500元。水平灰缝要拉紧,水平如果不拉紧按原单价降价1元
第五条:工程工期
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按时间、按工程量、保质量、保安全完成每分部分项工程,乙方须按工程量赶工要求,配足够人数确保施工进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如在工期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规定任务,从验收符合要求时间为准,每次罚款500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须及时经现场施工员、片区工长、项目总工等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工期顺延,否则工期不顺延,乙方自负。
第六条:质量处罚及材料浪费处罚,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对
所做出的成品进行验收
砌体必须按照图纸、变更通知施工,凡不按要求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按以下条款处罚(见附表):造成质量事故的,需要返工的部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由现场施工员、片区工长、项目总工给予严惩,乙方必须节约材料、合理用料,凡发现乱倒剩余砂浆、瓷砖等材料的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100元,同时赔偿材料费购价的150%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乙方自进场起自垫付生活费、工人工资,砌体完成至11层后,开始支付该栋完成工程量的70%作为进度款,以后由乙方向甲方报送每月工程量。甲方付款前,签订付款委托书,乙方必须提供员工考勤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分配表,并由员工签字确认,现场班组长、施工员、总工签字后支付此款。经甲方现场施工员、预算员、项目总工等在5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5日内给乙方支付工程款的70%,外架拆除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所有工程完工后付至90%,本项目竣工验收后合格后付至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在验收合格对清
工程量后的6个月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在对清工程量后,如还有未处理及其属于乙方范围内的工作在接电话通知后在2小时立即派足人力进行处理、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甲方有权请施工队工人进行整改、处理、工资为每天250元人民币,此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条: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及施工技术交底与一套完整施工图纸。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乙方如未按施工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或停工,甚至退场或被业主、监理勒令退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只能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费用结算,剩余的30%费用作为换施工队返修、维修等费用。
3、甲方提供统一饭堂开饭,但要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管理。
4、甲方提供统一饭堂开饭,开饭时间统一安排。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正常生活用水、用电、但绝对不充许私拉乱接,公共用水用电设施如乙方员工有意损坏或破坏,除按200%赔偿外,每次罚款200元以上。
第九条:乙方责任
1、 乙方进场当天必须提交进场人数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登记后,在甲方同意安排下,由乙方负责本班工人的管理及现场施工组织安排,购买工人的安全保,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长住工地。班组长必须具备有独立领导的施工能力,并保障每个工序有足够的劳动力。各特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如需其他工种协助施工,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能协助的,安排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引起的返工等质量事故均由乙方完全负责,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对工人进行上岗的安全教育,班组书面交底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名,并将书面交底书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进场员工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三张,甲方为乙方员工办理保险安全卡。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清责任自行负责,并立即报告甲方及建设主管部门,保险公司协助处理。安全保护措施或建议,可书面向甲方提出,工人的安全帽统一为黄色。安全帽、安全带费用乙方自负。乙方不得携带小孩进入工地,不得使用未满18岁的员工,不得发生偷盗及破坏设施行为,否则叫执法部门。
4、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工程质量,乙方负责保护期发生损坏,乙方无条件负责修复。
5、每天工人收工时,应做到工完场清,包括材料、场地、小型施工用具的清理,回收入库,乙方自带材料机具设备(含甲方主材)派人保管好、防盗、防风雨、防雷电。
6、在竣工验收之前,由于各分项工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场地不清洁,材料浪费及材料乱堆放等问题。乙方负责清理,费用自负。
7、工程开工,乙方如需借用甲方工具,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在使用完毕后保证它完好无误,如数归还给甲方。否则,因数量短缺或质量问题,乙方应照价赔偿。
8、属于材料浪费现象,甲方根据现场管理人员出示的证据进行罚款,每发现一处处罚50元整,并赔偿原材料费用,签订各项(违规)“奖罚单”。
9、各分项工程的进度必须按现场施工人员安排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无特殊原因,拖延工期属违约行为,分项工程或月进度必须分项签订工程工期施工进度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施工进度协议书”(各工序均订)。
10、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乙方工作人员不准带外来人员到工地住宿,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12、做到文明施工,不准随便在工地大、小便,严禁赌博、打架、酗酒闹事,如有违法行为,送有关部门处理,责任自负。
13、在工地或宿舍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现要处以20xx元罚款,责任者承担全部费用;若出现偷盗的,每次罚款5000元;在工地随便大便者,每抓住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14、工人进场后,班长签订合同后必须向工人解释合同有关条款及工人守则。否则乙方班长与工人问题自行解决。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承担赔偿因此而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技术力量不足或者管理不足,劳动力不足造成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经甲方协调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按中途退场处理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
第十一条、附则: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不得违约,违约者后果自负。
3、本合同在给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进场,合同自然失效。
甲 方:正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