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室内设计合同(通用3篇)
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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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
房屋结构
设计定金
总设计费
委托内容
图纸文件(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测量时间
定案时间
备注
房屋面积按照外墙投影面积计算(包括阳台和窗台)。
房屋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数据为准。
合同细则
一、在正式进行设计制作前,甲方应提出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补充说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甲方须于签约同时支付设计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抵做设计费)。
三、乙方将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__天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全套图纸交付甲方时,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
四、乙方于上述时间范围内,与甲方沟通协商后,乙方应配合甲方意见做必要之修改。甲方每次审核稿件时间须自接到稿件时起四日以内确定稿件内容;甲方审核稿件时间如逾四日,乙方交稿时间则依甲方所逾时间顺延之。
五、在施工图纸制作阶段,如果作业内容有大幅变动或追加稿件制作时,交稿时间得由双方另行议定,并另行追加制作费用。
六、乙方如未按预订进度交出上述作品,则甲方有权以每日扣除其设计费百分之一为罚金,并累计直到扣完所有设计费为止。
七、乙方设计制作稿件进行中,因天候、情事变更或不可归责乙方之事由等因素而终止时,依下列方式计费:
1.草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________%计算。
2.正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________%计算。
3.完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________%计算。
委托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万元)费率__________%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元)层数建筑面积(__________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第三次付费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盖章)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装饰,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地址::
二、房型: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平方米左右
三、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在满足下列条件下甲方支付设计费共计人名币¥_____元。
1、乙方指派设计人员实地查看、丈量;
2、设计出平面图、立面图、吊顶图及效果图8张(大厅2张、会议室1张、套房2张、其它房间3张);并有详细的比例和说明和使用材料数量等方案;
3、该设计图是乙方设计人员独立创作完成,且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权益纠纷;且全部设计需已经获得甲方的全面认可确认。
4、上述设计及设计图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5、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指导施工、放样等工作,以达到设计效果。
四、乙方完成初步设计(平面方案)后,甲方与乙方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30%定金小写(人名币):¥___ __元,大写(人民币): ___ _______。乙方及乙方设计师最迟应在20xx年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全套装修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文案,绘制更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施工图绘制完成后,乙方交付甲方施工图纸,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50%设计费。小写(人名币): ¥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设计费。
六、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定金。如甲方中途毁约,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定金。
七、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