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宣传媒体代理公司合同(精选3篇)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
第2条英文名称: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大写)美元,实收资本为..(大写)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
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
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
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
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
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
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
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
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
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
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银行的公司账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账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
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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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传电报:
电传电报:
电话:
电话: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见证人:
见证人:
签字:
签字: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日期:
甲方:
乙方:上海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经双方协商,甲方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宣传媒体代理公司,负责媒体的宣传安排及联系,并执行甲方确认后的媒体名单,完成发布新闻稿件汇编工作。双方于 20 年 月 日在上海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服务方式
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发布甲方确认的媒体稿件;
因媒体特殊原因无法发布双方协商更换其他媒体 采取长期合作的方式,甲方不定期、不定量向乙方提交宣传需求;
每次按照实际发生的宣传频次,甲方向乙方结算服务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宣传稿件;
2. 每次按实际宣传数量向乙方结算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媒体发布稿件;
2. 乙方要保证稿件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3. 乙方如因故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发稿,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及时调整。
第五条 费用及付费方式
根据每次发稿要求和媒体数量结算费用。
结算标准按照附件《网站发稿价目表》结算。
付款方式:支票或
者转帐
第六条 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
1. 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动乱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法律效力及有效性条款
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间提出终止本协议,需提前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媒体关系服务费,如果逾期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2.乙方应保证甲方媒体顺利发稿,如果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按甲方要求发稿,乙方将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并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最后确定此次活动的方案为本次合同的说明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 方: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邮 编: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司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上海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
电子邮箱: [ ]
电话:
传真:
邮 编: 20____
户 名:上海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司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委托事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委托人因受让股权一事,现委托x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权限: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办结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委托人:
二〇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