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通用9篇)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精选9篇)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 篇1

委 托 方: (简称“甲方” ) 代 理 方: (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户外媒体基本情况:

1、户外媒体种类/名称: 。

2、户外媒体规格: 。

3、户外媒体位置: 。

第二条、广告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以甲方提供的画面为准(不得含甲方广告招商内容)

2、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3、广告画面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4、广告采用钢架结构,喷绘画面。

第三条、广告发布期限

1、广告发布期限为 个自然月,发布日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如因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等原因导致广告不能按上述时间发布,则按实际发布起始日期顺延上述广告发布期限。

第四条、广告发布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发布费总额为RMB 元(大写 元整 )。该费用包括:

1、户外广告媒体租金和维护费用;

2、户外广告发布审批费用;

3、首次普通喷绘广告版面及普通画面材料、制作、安装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总额的50%,即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 年 月 日前,应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总额的40%,即RMB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3、 年 月 日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总额的10%,即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画面)应当遵守国家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若甲方提交发布的广告内容经审查不合格,甲方应当按照要求予以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画面最终以甲方要求的为准。

2、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 七 日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后的所发布广告的设计样稿及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因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广告发布所需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实导致该广告未能正常发布或者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乙方广告费,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10日的,则乙方有权选择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终止日之前的所有广告发布费用及制作安装费)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责任。

4、甲方原因造成广告的发布时间延后的,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发布时间计算发布费,广告发布期不顺延,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的经营资格;保证具备本合同所述广告位的合法经营资格;否则由此引起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为甲方发布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画面安装后,乙方将广告的实际照片提供给甲方备存。

4、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对广告牌有维护修理义务,如有质量、安全问题,乙方承担维护及安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是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变更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且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赔偿。

2、若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结清已经发生的制作费,广告发布费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发布广告所需证明性文件,所提供的文件需要加盖公章,并保证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所有资料仅供乙方办理本合同所指广告的广告发布许可手续之用)。

2、本合同广告发布期间,若甲方需要更换画面的,需提前 十五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刊挂广告画面后,甲方应在 3 日内自行组织进行验收;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4.甲方若需要更换普通喷绘画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元/平方/次的更换费用,甲方不得自行或者擅自委托第三方更换广告画面,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第十一条、通知

1、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本合同履行中的通知,如使用特快专递邮件,以寄出日后的第四日视为收件日期;如使用电报或传真,以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收件日。

2、双方提供之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有效,一切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列明的地址和号码,任何一方的号码和地址如有变动或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等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三条、其他

1、甲方指定并授权其员工 代表甲方负责本合同项下广告样稿的确认、验收单的签收等所有具体事宜。该任一员工的行为即视为甲方的行为。若甲方人员变动,甲方应在变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订,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以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签定日期: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帐 号: 年 月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有关《_________》栏目的广告赞助等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此刻的办公地点内向乙方无偿带给一间约_________平方米的办公室和一部市内分机电话,乙方为甲方代理征集《_________》栏目的随片广告及有关赞助事宜。

二、甲方为乙方带给一部外线电话,电话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即每月由甲财务部门将电话的费用单位交由乙方,乙方根据电话费用单的金额支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按甲方《_________》栏目的定价征集到广告,广告费全部到甲方账号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该广告费总金额20%作为广告代理费,乙方为甲方征集到资金赞助的,甲方支付给乙方该赞助金额的30%作为回报,如征集到实物赞助的,甲方按实物的实际价格计算,支付给乙方30%作为回报。

四、乙方征集广告和赞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为甲方的栏目进行征集广告和赞助活动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

五、合作期限内,乙方务必遵守甲方的以下规定:

(1)乙方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其他业务。

(3)乙方务必遵守大厦的物业管理及保安工作,不得动用和损害公共设施及甲方办公区的财物,如有损害的,按规定赔偿。

(4)乙方及乙方来客不得在甲方的办公区内随意走动、喧闹。

六、在甲方方便的状况下,乙方能够使用甲方的办公设备(如复印机、电脑、会议室、车辆等),甲方作合作记录,由乙方签字认可,并按正常商务费用价格的50%付给甲方,每月结算一次。

七、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以《_________》栏目广告合作结束为限。如因特殊原因造成《_________》栏目合作的终止,甲、乙双方有关本协议的合作事宜自动终止,甲方收回一切权利。

八、甲、乙双方如有其他异议,应透过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 篇3

广告主名称?(以下简称甲方):达古冰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广告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成都鑫岷置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发布广告牌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 甲方委托乙方于月 户外广告,发布期为 半 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若甲方在合约到期前有续约的意向,须在广告发布结束前60天内向乙方告之,否则乙方有权自行招商。

二. 户外广告媒体形式、规格、地点等要求

1、媒体形式

2、数

3、交付时间:甲方在签字合同后和广告发布相关资料;乙方需在收广告发布相关资料 3 日内向甲方递交发布广告小样,以便甲方确认。

4、 喷绘画面有效尺寸

5、材料要求:

三、 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四、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未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广告验收:甲方接乙方发布通知单后,甲方须在日内对广年日期间发告位进行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如广告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重新制作,若甲方未按期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 广告费用:本媒体合同期内发布费为人民币110000.00元 (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七、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广告总发布费,即 11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八、 乙方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修。一般故障的,乙方应 在3天内修复,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天;较重故障的,双方约定:另行协商。如遇画面更换或发生故障等情况引发发布时间损失的,在合约期满后,乙方同意照实顺延。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合同法》(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所必须的文件和有效证明,乙方负责办理户外广告各类审批手续。

十一、乙方不得在广告发布前擅自将甲方提请发布的广告内容告知与发布业务无关的第三方。

十二、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 甲方若未按合同支付广告费用,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并应支付拖欠天数违约金(按每天广告发布费的50%)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2、乙方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顺延,无法顺延的按延误时间抵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

3、乙方承诺该户外广告除不可抗力的因素(遇市政动迁等政府干预或自然灾害等,而影响广告发布)外,不存在拆除的可能性。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户外广告的,甲

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双方应按已发布广告天数,按日结算,多退少补。

十四、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十五、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提交相关法律部门。

十六、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应服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就户外媒体广告代理发布事宜进行合作。经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并就广告发布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第一款甲方

甲方是本合同的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公司),是经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并保证其公司行为的合法性。(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甲方提供)

第二款乙方

乙方是经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可以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承办广告代理、发布业务的专业广告公司。(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由乙方提供)

二、媒体租用条款

2.1广告形式:_________户外广告牌

2.2广告位置:_________路口(原_________画面)

2.3媒体面积:媒体范围:米_________米=平方米

2.4广告画内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

2.6媒体发布费: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2.7以上费用包括:

1)该发布费包含场地租赁费、发布费、_____费、政府部门管理费、与广告制作发布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费用支付方式

3.1合同签定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广告发布亮灯后经现场监测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3.2发布满五个月,乙方提供监测照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3.3发布满六个月,乙方提供监测照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3.4本合同所有费用以非现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或银行支票)结算。但在甲方支付广告费之前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和广告发布监测照片。

四、媒体发布要求

4.1乙方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的政府机关行_____批、登记手续及交纳有关费用,保证广告发布的合法性。

4.2乙方负责广告媒体的安全,并保证广告媒体构架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建筑工程要求及标准。如在广告制作、安装、发布、维修、拆除中因一切因素导致第三方受到财产及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4.4如因甲方延误提供(政府有关各部门批文,_____证书,画面彩稿等)文件及小样画面而导致发布无法按期开始,则广告发布期不予顺延。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所耽误发布期的合同约定的发布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发布无法按期开始,则发布期顺延乙方应按所耽误的具体天数以误一补一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4.6在合同有效期内,户外广告牌由乙方负责全面保修。乙方保证一旦发生损坏,一般故障在两个工作日内修复,重大故障在五个工作日内修复,超过以上时限不能恢复正常发布的,广告发布期应予以顺延补偿(天气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7若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需要变更发布内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给予变更,仅收取相应的申报、制作费用。

4.8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对该广告位有优先续约权,但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行回复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续约合同,否则乙方不保留甲方对该牌的优先续约权。

五、审批、制作、证明、验收

5.2甲方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乙方提供发布广告画面及政府部门所需要审批各类资料,如营业执照、_____注册证书、肖像权及有关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如甲方逾期提交,乙方有权按签定合同后的第十日起计正式发布日,亦可终止本合同。

5.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广告画面与色标小样后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供的广告画面与色标小样给予确认。广告设计小样、广告画面的制作需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安排画面制作。

5.4乙方须在上画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电子版照片及广告发布通知单。甲方须自乙方通知其验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户外广告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代表须在验收单上签字,3个工作日内未作书面答复视为甲方承认验收合格。

六、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修改和提前终止,如有违反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对违约情况予以明确承担的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外,因任何一方其他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广告费的10%作为违约金。

6.2甲方逾期付款,应按应付款万分之一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逾期连续超过三十天,则视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单方暂停或立即中止广告的发布。乙方按已发布期据实结算发布费用,并有权按年度合同款10%向甲方索赔违约金。

七、其他

7.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一切有效的证明文件。

7.2、广告发布的媒介、地点、规格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后规定不符时,双方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或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广告费用后终止本合同。

7.3、因人力及政府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广告损坏而导致广告终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告发布费用则以实际发布天数结算。

7.4、本合同中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是指地震、台风、火灾、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况。

7.5、若遇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发布公益宣传广告,甲乙双方都应无条件执行,所发布的日期将在合同结束后,以实际发布场租方自身广告或公益宣传广告的期限补偿给甲方。

7.6、若遇市政建设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新的规定,要求拆除或改建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涉及拆除户外广告的,广告费用则以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版权和保密

8.1乙方同意本广告媒体发布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任何其他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品牌名称、_____和由甲方提供与广告媒体发布一切有关的资料和设施),无论何时均是(并将永远是)甲方(或代理客户方)的独家专有财产,乙方不得获取该财产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8.2、本合同书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书之商业行为的保密工作,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书中的任何细节及条款。

九、通知

如果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图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知会对方。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本合同书认可的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直到本合同书各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为止。

十、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在双方无法就本合同涉及到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所发生的纠纷,均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_____是终局性的。

十一、本协议壹式肆份,各执贰份同时有效。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相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达成以下协议:

一、 广告发布时间:

二、 广告发布位置、规格、内容及单价

三、 广告发布内容由甲方确定,最终广告发布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甲方签字认可)为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四、 广告样稿(设计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五、 合同总额: 元,大写: 万元整;此费用包括前期制作费、电脑喷绘费、进口灯具、电费、报批、管理、维护、安装费用,刊出时间为12个月。

六、制作要求:

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更换广告画面内容,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画面更

七、 付款方式:

八、 双方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广告发布。

2. 甲方应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

3. 乙方必须保证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的外表整洁以及画面的完整。

九、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中的一方由于不可抗(火灾、战争等双方认可)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期执行或不能执行,在不可抗力发生时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2.当不可抗力解决后,受阻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双方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

十、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如期进行广告发布,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须按3‰/天的合同总金额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广告发布期内,必须保证广告画面的整洁和完整,如在广告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出现污损,由乙方负责免费对广告进行重新制作、发布,并按合同总金额3‰/天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 纠纷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就户外媒体广告代理发布事宜进行合作。经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并就广告发布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第一款 甲方

甲方是本合同的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公司),是经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并保证其公司行为的合法性。(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甲方提供)

第二款 乙方

乙方是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可以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承办广告代理、发布业务的专业广告公司。(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由乙方提供)

二、媒体租用条款

2.1 广 告 形 式 :*户外广告牌

2.2 广 告 位 置 :路口(原画面)

2.3 媒 体 面积 :媒体范围: 米 米= 平方米

2.4 广告画内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

2.5 广告发布时间: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以实际上画时间起计算一年)

2.6 媒体发布费 : (人民币: 元)

2.7 以上费用包括:

1)该发布费包含场地租赁费、发布费、保险费、政府部门管理费、与广告制作发布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

2)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一次免费制作及安装

3)画面监测费及支架清洁维护保养费,拆卸清理费等。

2.8 如上述媒体因政府客观调整的原因而需改变形式,甲乙双方应就改造方案进行讨论,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政府要求进行改造。

三、费用支付方式

3.1 合同签定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广告发布亮灯后经现场监测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即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

3.2 发布满五个月,乙方提供监测照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即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

3.3 发布满六个月,乙方提供监测照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

3.4 本合同所有费用以非现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或银行支票)结算。但在甲方支付广告费之前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和广告发布监测照片。

四、媒体发布要求

4.1 乙方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的政府机关行政审批、登记手续及交纳有关费用,保证广告发布的合法性。

4.2乙方负责广告媒体的安全,并保证广告媒体构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要求及标准。如在广告制作、安装、发布、维修、拆除中因一切因素导致第三方受到财产及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4.3由于场地租方和乙方发生冲突,市政建设、规划等工程的影响或政府的有关新规定,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可另行选择广告阵地,也可终止发布,广告费按实际发布时间(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4.4如因甲方延误提供(政府有关各部门批文,商标证书,画面彩稿等)文件及小样画面而导致发布无法按期开始,则广告发布期不予顺延。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所耽误发布期的合同约定的发布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发布无法按期开始,则发布期顺延乙方应按所耽误的具体天数以误一补一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4.5广告发布的内容(包括更换画面的内容)及有关审批资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应提交有效证明交由乙方代为审批,并保证广告画面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若广告稿件因未符合有关规定而未获批准,甲方应提交另一稿件直到有关部门批准为止,发布时间的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并承担所耽误发布期的合同约定的发布费。

4.6在合同有效期内,户外广告牌由乙方负责全面保修。乙方保证一旦发生损坏,一般故障在两个工作日内修复,重大故障在五个工作日内修复, 超过以上时限不能恢复正常发布的,广告发布期应予以顺延补偿(天气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7 若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需要变更发布内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给予变更,仅收取相应的申报、制作费用。

4.8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对该广告位有优先续约权,但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行回复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续约合同,否则乙方不保留甲方对该牌的优先续约权。

五、审批、制作、证明、验收

5.1 广告画面内容及相关审批材料应于安装或更换前由甲方交乙方审核,乙方须于两日内审核完毕,给出相关意见,并立即由乙方交有关部门批准,如由有关部门审批延迟所耽误的发布时间,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提供无效证明文件引致上画受拖延或禁止,则乙方不承担一切因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5.2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乙方提供发布广告画面及政府部门所需要审批各类资料,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肖像权及有关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如甲方逾期提交,乙方有权按签定合同后的第十日起计正式发布日,亦可终止本合同。

5.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广告画面与色标小样后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供的广告画面与色标小样给予确认。广告设计小样、广告画面的制作需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安排画面制作。

5.4 乙方须在上画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电子版照片及广告发布通知单。甲方须自乙方通知其验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户外广告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代表须在验收单上签字,3个工作日内未作书面答复视为甲方承认验收合格。

5.5 广告上画后,如因甲方原因,需对广告画面进行重新调整的,乙方可代为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发布证明,但发布期照常计算,乙方不承担所耽误发布期的合同约定的发布费,也不另行补偿发布时间。

六、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修改和提前终止,如有违反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对违约情况予以明确承担的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外,因任何一方其他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广告费的10%作为违约金。

6.2甲方逾期付款,应按应付款万分之一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逾期连续超过三十天,则视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单方暂停或立即中止广告的发布。乙方按已发布期据实结算发布费用,并有权按年度合同款10%向甲方索赔违约金。

七、其他

7.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一切有效的证明文件。

7.2、广告发布的媒介、地点、规格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后规定不符时,双方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或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广告费用后终止本合同。

7.3、因人力及政府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广告损坏而导致广告终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告发布费用则以实际发布天数结算。

7.4、本合同中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是指地震、台风、火灾、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况。

7.5、若遇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发布公益宣传广告,甲乙双方都应无条件执行,所发布的日期将在合同结束后,以实际发布场租方自身广告或公益宣传广告的期限补偿给甲方。

7.6、若遇市政建设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新的规定,要求拆除或改建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涉及拆除户外广告的,广告费用则以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版权和保密:

8.1乙方同意本广告媒体发布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任何其他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品牌名称、商标和由甲方提供与广告媒体发布一切有关的资料和设施),无论何时均是(并将永远是)甲方(或代理客户方)的独家专有财产,乙方不得获取该财产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8.2、本合同书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书之商业行为的保密工作,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书中的任何细节及条款。

九、通知

如果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图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知会对方。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本合同书认可的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直到本合同书各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为止。

十、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在双方无法就本合同涉及到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所发生的纠纷,均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性的。

十一、本协议壹式肆份,各执贰份同时有效。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 篇7

广告主名称____下简称甲方):达古冰川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广告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成都___置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发布广告牌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月户外广告,发布期为半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若甲方在合约到期前有续约的意向,须在广告发布结束前60天内向乙方告之,否则乙方有权自行招商。

二.户外广告媒体形式、规格、地点等要求

1、媒体形式

2、数

3、交付时间:甲方在签字合同后和广告发布相关资料;乙方需在收广告发布相关资料3日内向甲方递交发布广告小样,以便甲方确认。

4、喷绘画面有效尺寸

5、材料要求:

三、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四、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未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广告验收:甲方接乙方发布通知单后,甲方须在日内对广年日期间发告位进行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如广告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重新制作,若甲方未按期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广告费用:本媒体合同期内发布费为人民币1100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七、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广告总发布费,即1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八、乙方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修。一般故障的,乙方应在3天内修复,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天;较重故障的,双方约定:另行协商。如遇画面更换或发生故障等情况引发发布时间损失的,在合约期满后,乙方同意照实顺延。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按《民法典》(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所必须的文件和有效证明,乙方负责办理户外广告各类审批手续。

十一、乙方不得在广告发布前擅自将甲方提请发布的广告内容告知与发布业务无关的第三方。

十二、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合同支付广告费用,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并应支付拖欠天数违约金(按每天广告发布费的50%)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2、乙方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顺延,无法顺延的按延误时间抵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

3、乙方承诺该户外广告除不可抗力的因素(遇市政动迁等政府干预或自然灾害等,而影响广告发布)外,不存在拆除的可能性。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户外广告的,甲

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双方应按已发布广告天数,按日结算,多退少补。

十四、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十五、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提交相关法律部门。

十六、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应服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甲方物业的地段优势,利用商业与广告形式,达到从外观吸引消费者,从内在获取消费者的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广告位的范围:

甲方现有楼体的全部户外广告位均由乙方独家全权代理。

另附位置图及照片。

二、合作期限:

乙方独家代理期限为:10年,合同期自20______年月日至20______年月日止。

三、合作方式及利益分配:

1、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的现有广告位交由乙方,移交后乙方开始广告位的招商租赁。

2、双方就此合作建立以乙方名义的帐务,并设立独立账户,广告费收入汇入该账户,支出需双方汇签。

3、有关广告管理事务的处理均有乙方负责,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广告收入中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审批费,电费,维修费,日常维护费、画面首次制作安装费、税费等。

4、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广告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方便各类广告事务的顺利开展。

5、广告收入的利益分配为:甲方每年获取收入的60%,乙方每年获取收入的40%(收入是指扣除所产生的费用后的纯利润)。分配时间定于每半年支付一次,即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进行结算和分配。

四、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所承接发布的广告应遵守《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政府审批和新增设广告位的有关申报手续。

2、乙方所发布的广告位,其结构设计、维护保养、安全使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根据广告发布需要及市场变更情况对本协议第一条所指的现有广告位进行增减和改造,但改造方案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方案在不影响甲方原建筑美观的情况下,甲方应予以支持。

4、乙方在代理期间,无权将代理之位置全部或部分转让与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从事广告代理之用。

5、协议签订后,乙方对广告位进行全权的管理,对于空置的广告位应及时招商,不准张贴有损形象和不健康的广告。

6、甲方在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如甲方经营政策或经营范围发生的重大变更对乙方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乙方有权提出更改协议。

7、协议范围内的所有广告位的制作形式,由乙方根据情况及现实技术进行设置,但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形象。

五、协议续约:

1、在本协议满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议续约,进行合作条件的重新协商。

2、乙方须于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同甲方商定有关续约事宜,并在协议到期前30日内签订续约协议。如乙方为履行原广告客户合同而必须延期续约时,甲方可考虑单独适当延续本协议中部分位置至乙方与其客户合同期满为止(租金以协议期满时该位置的租金标准为准)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应承担2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2、如因一方违约而造成另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本协议可即时中止,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做出赔偿。

七、终止协议:

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双方有权终止协议,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国家政策、法令而至协议无法履行的。

2、因城市规划等公众利益而至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事后无法恢复的。

八、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公司资料如有更改,须在更改前及时通知对方。

2、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发生该不

可抗力事件和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

3、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约定的各方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暂时终止,协议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时间与该终止期相同,双方无须为此付出任何罚款。

4、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一项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尽量减少这种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后果。

九、在合约期间,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广告招商合同范本2甲方:垣曲县逸景名苑小区项目部

乙方:

为了提高小区整体形象,同时也为了给各位商户创造一个有利的宣传空间,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租赁位置:甲方小区院内3#楼南至9#楼东围墙米至米处共米长,高度为围墙实际高度。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小区二期工程交付使用。

三、租赁费用:每米元,合计元(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当天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额租赁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租他户。

五、具体事项:

1、甲方在乙方租赁使用期内不得将广告位另租他人,否则,甲方双倍退还乙方租赁费(本条2、3项除外)。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后7天内将广告贴上,并且要将围墙上下张贴严实,不得留缝。否则甲方有权另租他人,并于7日内退还乙方租赁费。

3、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的维护,若有破损、掉落等现象时,应及时修补和更换。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不修补和更换,甲方为维护小区形象需要有权另租他人,不退还乙方租赁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衡阳市户外广告代理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就户外媒体广告代理发布事宜进行合作。经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并就广告发布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第一款甲方

甲方是本合同的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公司),是经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并保证其公司行为的合法性。(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甲方提供)

第二款乙方

乙方是经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可以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承办广告代理、发布业务的专业广告公司。(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由乙方提供)

二、媒体租用条款

2.1广告形式:_________户外广告牌

2.2广告位置:_________路口(原_________画面)

2.3媒体面积:媒体范围:米×米=平方米

2.4广告画内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

2.5广告发布时间: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具体以实际上画时间起计算一年)

2.6媒体发布费: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2.7以上费用包括:

1)该发布费包含场地租赁费、发布费、保险费、政府部门管理费、与广告制作发布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

2)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一次免费制作及安装。

3)画面监测费及支架清洁维护保养费,拆卸清理费等。如甲方需制作异型画面,则异型部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全额支付(包括发布前工程改造及发布后异型结构拆除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8如上述媒体因政府客观调整的原因而需改变形式,甲乙双方应就改造方案进行讨论,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政府要求进行改造。

三、费用支付方式

3.1合同签定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广告发布亮灯后经现场监测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3.2发布满五个月,乙方提供监测照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3.3发布满六个月,乙方提供监测照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3.4本合同所有费用以非现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或银行支票)结算。但在甲方支付广告费之前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和广告发布监测照片。

四、媒体发布要求

4.1乙方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的政府机关行政审批、登记手续及交纳有关费用,保证广告发布的合法性。

4.2乙方负责广告媒体的安全,并保证广告媒体构架符合建筑工程要求及标准。如在广告制作、安装、发布、维修、拆除中因一切因素导致第三方受到财产及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4.3由于场地租方和乙方发生冲突,市政建设、规划等工程的影响或政府的有关新规定,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可另行选择广告阵地,也可终止发布,广告费按实际发布时间(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4.4如因甲方延误提供(政府有关各部门批文,商标证书,画面彩稿等)文件及小样画面而导致发布无法按期开始,则广告发布期不予顺延。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所耽误发布期的合同约定的发布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发布无法按期开始,则发布期顺延乙方应按所耽误的具体天数以误一补一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4.5广告发布的内容(包括更换画面的内容)及有关审批资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应提交有效证明交由乙方代为审批,并保证广告画面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若广告稿件因未符合有关规定而未获批准,甲方应提交另一稿件直到有关部门批准为止,发布时间的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并承担所耽误发布期的合同约定的发布费。

4.6在合同有效期内,户外广告牌由乙方负责全面保修。乙方保证一旦发生损坏,一般故障在两个工作日内修复,重大故障在五个工作日内修复,超过以上时限不能恢复正常发布的,广告发布期应予以顺延补偿(天气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7若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需要变更发布内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给予变更,仅收取相应的申报、制作费用。

4.8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对该广告位有优先续约权,但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行回复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与乙方签订续约合同,否则乙方不保留甲方对该牌的优先续约权。

五、审批、制作、证明、验收

5.1广告画面内容及相关审批材料应于安装或更换前由甲方交乙方审核,乙方须于两日内审核完毕,给出相关意见,并立即由乙方交有关部门批准,如由有关部门审批延迟所耽误的发布时间,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提供无效证明文件引致上画受拖延或禁止,则乙方不承担一切因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5.2甲方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乙方提供发布广告画面及政府部门所需要审批各类资料,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肖像权及有关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如甲方逾期提交,乙方有权按签定合同后的第十日起计正式发布日,亦可终止本合同。

5.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广告画面与色标小样后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供的广告画面与色标小样给予确认。广告设计小样、广告画面的制作需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安排画面制作。

5.4乙方须在上画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电子版照片及广告发布通知单。甲方须自乙方通知其验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户外广告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代表须在验收单上签字,3个工作日内未作书面答复视为甲方承认验收合格。

5.5广告上画后,如因甲方原因,需对广告画面进行重新调整的,乙方可代为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发布证明,但发布期照常计算,乙方不承担所耽误发布期的合同约定的发布费,也不另行补偿发布时间。

六、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修改和提前终止,如有违反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对违约情况予以明确承担的违约责任需要承担外,因任何一方其他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广告费的10%作为违约金。

6.2甲方逾期付款,应按应付款万分之一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逾期连续超过三十天,则视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单方暂停或立即中止广告的发布。乙方按已发布期据实结算发布费用,并有权按年度合同款10%向甲方索赔违约金。

七、其他

7.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一切有效的证明文件。

7.2、广告发布的媒介、地点、规格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后规定不符时,双方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或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广告费用后终止本合同。

7.3、因人力及政府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广告损坏而导致广告终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告发布费用则以实际发布天数结算。

7.4、本合同中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是指地震、台风、火灾、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况。

7.5、若遇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发布公益宣传广告,甲乙双方都应无条件执行,所发布的日期将在合同结束后,以实际发布场租方自身广告或公益宣传广告的期限补偿给甲方。

7.6、若遇市政建设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新的规定,要求拆除或改建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涉及拆除户外广告的,广告费用则以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版权和保密

8.1乙方同意本广告媒体发布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任何其他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品牌名称、商标和由甲方提供与广告媒体发布一切有关的资料和设施),无论何时均是(并将永远是)甲方(或代理客户方)的独家专有财产,乙方不得获取该财产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8.2、本合同书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书之商业行为的保密工作,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书中的任何细节及条款。

九、通知

如果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图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知会对方。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本合同书认可的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直到本合同书各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为止。

十、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在双方无法就本合同涉及到的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所发生的纠纷,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性的。

十一、本协议壹式肆份,各执贰份同时有效。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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