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验收装修代理合同(精选3篇)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推广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推广注册服务。
3.2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推广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服务,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服务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嘿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嘿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附代理价格表。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委托人:___性别:男出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现住址:__市___区___路___弄___号___室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性别:男出生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现住址:__省___县___栋___单元_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购买___________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所售房屋_____号房,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_____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办理该房屋的领取钥匙,实测面积核算验收,办理产权事务,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装修等事宜。
二支付领取委托事项有关费用
三该房屋买卖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经营许可证:
乙方:黄山市联合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L-AH-000866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为其招徕旅游者,并由乙方进行相关接待操作(住宿、交通、餐饮、游览、购物、娱乐、保险、导游)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无固定期限)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线路的行程、参考报价、参团注意事项、出团社信息等资料(相关内容可参考乙方网络平台:或乙方散客组团合同第三联“散客线路行程单”),并委托授权甲方为其代理招徕旅游者,具体委托授权事项:招徕宣传、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收取旅游费用、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甲方可用乙方提供的组团合同(加盖乙方公章)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甲方在与游客签订合同时,应提醒游客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行程内容、相关注意事项,并告知游客出团社的名称。甲方在招徕、咨询、签订合同时,提供给游客的信息应符合乙方相关线路说明所包含的内容。
2、甲方与游客签订合同后,应提前向乙方提供游客的参团信息及行程标准,以便乙方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双方可通过传真、QQ、短信、网络平台进行行程的相互确认,甲方通过以上方式所提交的订单内容视为游客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将按甲方提交订单的内容进行操作,确保旅游的各项服务质量。
3、甲方负责提醒、督促游客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旅游必备证件,对因身份特别(如:教师、学生、军人、老年人、残疾人、记者等)可享受优惠的客人,甲方应提醒其携带对应的有效证件,并交给随团导游人员,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提醒游客自愿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保证自身身体状况适合随团旅游;若甲方游客发生突发性疾病,或对某物品有严重过敏反应,乙方不承担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游客的意外伤害,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或游客向过错方索赔,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线路,已说明非乙方出团的:(1)甲方应自行与相关线路的`出团社签订委托协议,明确责任,出现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2)由乙方中转,转交第三方操作,出现问题,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第三方(出团社)进行追究。
6、甲方负责提醒游客乙方旅游线路行程安排、接待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各专线线路的说明),乙方应严格按照散客行程计划履行合同,行程计划如有变更应书面征得甲方和游客的同意,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费用增减,应予以多退少补,并以旅游行程结束后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为准。
7、乙方在安排的旅游活动中所提供的食、宿、行、游、购、娱等相关事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与行业惯例,不得使用无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接待。
8、甲方游客发生现场投诉的,乙方应积极的进行协调和处理,并尽力做到现场解决,是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责任。乙方导游在行程结束前会让甲方游客签订《服务质量反馈单》,乙方以此作为甲方游客游览是否满意的依据,事后投诉与《服务质量反馈表》所填写的不符时,乙方视为无效投诉,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应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因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游客人身、财务遭受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乙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10、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或其游客的损失,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代理甲方或其游客向第三方索赔。甲方或其游客向第三方索赔所需的属于乙方管理的各种资料、信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或其游客提供。
三、费用的支付和时限
1、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即次月15日前结清上月的费用。
四、法律责任
1、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已相互确认的行程,未经甲方许可,乙方转交给第三方操作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成团,须转交第三方接待时,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甲方许可后,第三方操作发生问题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乙方已告知甲方该线路非乙方出团,甲方仍向乙方预定该线路,乙方可代甲方进行该线路的中转及衔接工作,甲方应与出团社另行签订委托协议,接待中发生任何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乙方费用,应按照乙方开户银行当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起算日为乙方为甲方垫付之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因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大雪等)因素造成行程延误或客人滞留等,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黄山市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赔偿和投诉请求,也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