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沟承包合同(精选22篇)
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沟资源,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两座荒山两条荒沟,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生产经营,其一,菜湾里50亩,四至为南至小梁头,北至金生地,东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国类坪60亩,四至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东至阴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为__年,自20_年4月15日至20__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费共计贰仟元整(小写:20_元)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荒沟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针对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荒沟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牧副多种经营发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荒沟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
2、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外,应及时向甲方,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行使任何权利。
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造地费用人民币30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签署):
公证处:
乙方(签署)_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挖掘我村水库、部分闲置荒沟,发挥其最大潜能,充分带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两委会和各种会议反复讨论同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村水库、北荒沟承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包费用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起乙方向甲方缴纳每年承包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缴纳一次。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水库、荒沟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应积极协调县、乡级以及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的帮助,协调提供水、电到经营生产场地,保证路途畅通。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在承包的荒地范围内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更变;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名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有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二份。
甲方(盖章):___乙方(签章):___负责人(签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挖掘我村水库、部分闲置荒沟,发挥其最大潜能,充分带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两委会和各种会议反复讨论同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村水库、北荒沟承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费用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起乙方向甲方缴纳每年承包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缴纳一次。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水库、荒沟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应积极协调县、乡级以及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的帮助,协调提供水、电到经营生产场地,保证路途畅通。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在承包的荒地范围内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 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更变;
2. 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 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名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有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二份。
甲 方(盖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沟资源,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上辛角村的两座荒山两条荒沟,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生产经营,其一,菜湾里50亩,四至为南至小梁头,北至金生地,东至忠林的地畔,西至堡疙塔。其二,国类坪60亩,四至为南至小渠口,北至忠林的地畔,东至阴地里地畔,西至大路。
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4月15日至2085年4月14日止。
三、承包费共计贰仟元整(小写:¥ 20xx元)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荒沟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针对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荒沟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牧副多种经营发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荒沟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
2、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行使任何权利。
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造地费用人民币30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村水库、北荒沟承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包费用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起乙方向甲方缴纳每年承包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缴纳一次。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水库、荒沟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应积极协调县、乡级以及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的帮助,协调提供水、电到经营生产场地,保证路途畅通。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在承包的荒地范围内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有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二份。
甲方(盖章):___乙方(签章):___负责人(签章):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永济市蒲州镇 村委会
乙方:
甲方村南有荒沟一条,为盘活土地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在依法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后,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荒沟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村南,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荒沟土地全部承包给乙方经营,荒沟土地状况见本合同附图。
2、上述荒沟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的期限为七十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80年3月1日止。
3、乙方承包甲方荒沟土地七十年的总承包金为8000元整,该承包金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已交纳)。
4、乙方承包期限内,可根据经营需要对上述承包土地进行平整改良,由此产生的土地平整改良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鉴于乙方的土地平整改良投入,在土地平整完成后,甲方不得要求增加承包金。
5、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供水、电、道路通行等便利条件,由此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确保乙方在水、电价格方面与甲方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在承包期间,可在所承包荒沟土地上建设房屋等设施,乙方所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期满,上述乙方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处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乙方承包期间,有权将所承包的荒沟土地对外转包、转租,但乙方转包、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的承包期限。乙方去世后,乙方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乙方承包期间,国家对乙方承包土地给予的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均由乙方享有。
9、在乙方承包期限内,若因国家征收、征用土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承包年限的承包金。国家给予的地上附着物赔偿、补偿费用均由乙方享有。
10、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回承包土地。若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有优先承包权。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村民代表: 乡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四日
甲方:
乙方: 某某村村民
经镇政府批准,甲、乙双方平等、公平、自愿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建日光温室大棚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XX镇某某村见日光温室大棚。
二、 工程地点:XX镇某某村。
三、 施工日期:XX年11月至XX年12月末。
四、 施工标准:棚架为钢管结构(上弦为6分,下弦为4分),主体为钢筋焊接。(钢管壁厚为2.2MM---2.1MM,钢筋为#12-#11)。按甲方标准要求施工,做到保证质量。
五、 工程造价:每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整)。(以每栋1000平方米为单位)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此造价不含税金)。个人自筹资金:每栋5000元整。
六、 结算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全款伍仟元整(¥5000元整)。
七、 甲乙双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除人为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 乙方保证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积极配合甲方施工。
3、 乙方大棚必须在本村建设,如流失外地,国家补贴追回后,总造价20%罚款交到村里,返回国家财政。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的,甲方追加利息每天50元钱,超过20天,终止合同。
2、乙方没有提供场地,面积不够,耽误施工,后果自负。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 乙方: (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上级治理荒山、荒沟,防止水土流失精神,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为主要目标。为了防止水土的进一步流失,为了我村的经济发展,在依法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后,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荒沟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村东北 沟,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荒沟土地全部承包给乙方经营,荒沟土地状况见本合同附图。
2、上述荒沟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的期限为五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承包甲方荒沟土地五十年的总承包金为5000元整,该承包金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4、乙方承包期限内,可根据经营需要对上述承包荒沟进行平整治理,由此产生的土地平整改良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鉴于乙方的土地平整改良投入,在土地平整完成后,甲方不得要求增加承包金。
5、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供水、电、道路通行等便利条件,由此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确保乙方在水、电价格方面与甲方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在承包期间,可在所承包荒沟土地上建设房屋等设施,乙方所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期满,上述乙方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处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乙方承包期间,有权将所承包的荒沟自主治理、自主经营(以植树种草为重点,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乙方去世后,乙方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在乙方承包期限内,若因国家征收、征用土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承包年限的承包金。国家给予的地上附着物赔偿、补偿费用均由乙方享有。
9、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回承包土地。若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有优先承包权。
10、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上级治理荒山、荒沟,防止水土流失精神,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为主要目标。为了防止水土的进一步流失,为了我村的经济发展,在依法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后,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 荒沟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村东北 沟,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荒沟土地全部承包给乙方经营,荒沟土地状况见本合同附图。
2、上述荒沟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的期限为五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承包甲方荒沟土地五十年的总承包金为5000元整,该承包金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4、乙方承包期限内,可根据经营需要对上述承包荒沟进行平整治理,由此产生的土地平整改良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鉴于乙方的土地平整改良投入,在土地平整完成后,甲方不得要求增加承包金。
5、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供水、电、道路通行等便利条件,由此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确保乙方在水、电价格方面与甲方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在承包期间,可在所承包荒沟土地上建设房屋等设施,
乙方所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期满,上述乙方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处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乙方承包期间,有权将所承包的荒沟自主治理、自主经营(以植树种草为重点,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乙方去世后,乙方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在乙方承包期限内,若因国家征收、征用土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承包年限的承包金。国家给予的地上附着物赔偿、补偿费用均由乙方享有。
9、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回承包土地。若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有优先承包权。
10、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村民代表:
乡镇人民政府: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集体经济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东: 南: ; 西: 北: ;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一。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3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如挖沙、取土所得费用,按纯收入的 %向甲方提交,做为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即视为承包事宜已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需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在承包年限内,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1、甲方将位于村东北_____沟,四至为东至_____,西至_____,南至_____,北至_____的荒沟土地全部承包给乙方经营,荒沟土地状况见本合同附图。
2、上述荒沟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的期限为五十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乙方承包甲方荒沟土地五十年的总承包金为5000元整,该承包金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4、乙方承包期限内,可根据经营需要对上述承包荒沟进行平整治理,由此产生的土地平整改良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鉴于乙方的土地平整改良投入,在土地平整完成后,甲方不得要求增加承包金。
5、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供水、电、道路通行等便利条件,由此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确保乙方在水、电价格方面与甲方村民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在承包期间,可在所承包荒沟土地上建设房屋等设施,乙方所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期满,上述乙方建设的房屋等设施的处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乙方承包期间,有权将所承包的荒沟自主治理、自主经营(以植树种草为重点,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乙方去世后,乙方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在乙方承包期限内,若因国家征收、征用土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承包年限的承包金。国家给予的地上附着物赔偿、补偿费用均由乙方享有。
9、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交回承包土地。若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有优先承包权。
10、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挖掘我村水库、部分闲置荒沟,发挥其最大潜能,充分带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两委会和各种会议反复讨论同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村水库、北荒沟承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包费用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起乙方向甲方缴纳每年承包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缴纳一次。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水库、荒沟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应积极协调县、乡级以及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的帮助,协调提供水、电到经营生产场地,保证路途畅通。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在承包的荒地范围内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更变;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名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有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二份。
甲方(盖章):__乙方(签章):__负责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现将坐落在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二、承包时间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四、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集体经济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一。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3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如挖沙、取土所得费用,按纯收入的 %向甲方提交,做为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即视为承包事宜已通过民主议定程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需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在承包年限内,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第一条租赁用途
经济作物、粮食、蔬菜以及其他种植业。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交当年租金共_______元(_______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
第四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甲方应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权。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3、甲方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乙方对租赁地面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对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如遇政策因素对乙方承租土地进行规划,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权补偿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补偿费。
5、乙方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补贴政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30%计算);如乙方违约或毁约,则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四至边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承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草地:( )亩( )亩/元
2、非耕地:( )亩( )亩/元
3、耕地:( )亩( )亩/元
三、地面附属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树( )棵,( )棵/元
3、板栗树( )棵,( )棵/元
4、杂树( )棵,( )棵/元
四、承包标准: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承包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承包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承包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承包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六、纠纷解决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 )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东西南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
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
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
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
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
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
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
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
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顶的荒山20亩发包给甲方从事养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废石池,废石渣场。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荒山20亩计人民币元为一年承包费。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2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 年 月 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养殖需要设置建筑物、开挖水道以及养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利用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同时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养殖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十三、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乙方分离或者合并均要继续承担实现合同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继续承包事项,同等条件甲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十五、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设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设施、建筑物归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县 镇 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村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挖掘我村水库、部分闲置荒沟,发挥其最大潜能,充分带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两委会和各种会议反复讨论同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村水库、北荒沟承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包费用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起乙方向甲方缴纳每年承包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以后每年缴纳一次。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水库、荒沟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应积极协调县、乡级以及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的帮助,协调提供水、电到经营生产场地,保证路途畅通。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在承包的荒地范围内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 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更变;
2. 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 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名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一、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有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二份。
甲 方(盖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
乙方:(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和合理使用荒山荒沟资源,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化,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的.两座荒山两条荒沟,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等生产经营,其一,菜湾里50亩,四至为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_。其二,_____亩,四至为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 _____,西至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共计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承包费。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荒沟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针对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荒沟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牧副多种经营发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荒沟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
2、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3、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行使任何权利。
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造地费用人民币30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临汾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_。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_____元,共计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