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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废料承包经营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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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废料承包经营合同(精选3篇)

甲醇废料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方:乙方: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____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醇废料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民法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罗庄成立 公司,从事化工原料,能源生产, 公司三期60万吨甲醇生产,甲醇废料由乙方承包经营。

二、乙方有权在 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全权负责合法的经营管理,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应该在每月的废料全部销售,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

否则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以甲方 公司身份对外经营。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须在经营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的方式经营,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 年,从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期满后经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以顺延。

五、双方的结算方式,由乙方每经营满_____吨与甲方结算一次,并在结算后_____ 天内将甲方应得的利润存入甲方账号。

如果乙方在结算期满后未能按时将利润存入甲方账号,经甲方书面催告后_____ 天内尚未将甲方应得利润足额存入甲方账号,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_______万元整。

六、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能在临沂市范围内与乙方以外其他人设立授权或者其他合作方式从事本业务,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若甲方违反本约定,须赔偿乙方__________ 万元整。

七、本合同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适用于本合同除第七、八条以外的其它违约情况。

八、如有未协议问题,双方可以补充签定协议。

如双方有争议问题,应本着诚信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寻求其它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 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

甲醇废料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甲方:

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乡__村__组的__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其他农村土地,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__。

二、转包期限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导致甲方不再拥有该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包期限为_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甲方应于_年_月_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轮承包期结束后,甲方继续拥有该地的承包经营权,则土地转包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下轮承包期最后一年的__月__日。

三、转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转包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支付__公斤,共__公斤。

2、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__元,共__元。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__。

转包价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__%,每年__月__日之前支付__%,且每年递增__%。

3、一次性支付,即于_年_月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转包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⑶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⑶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承担违约金。

5、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__。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纠纷: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鉴证单位:鉴证人: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