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仓储合同范本(3篇)

简单仓储合同范本(精选3篇)

简单仓储合同范本 篇1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仓储物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米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易受潮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防潮,通风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重量验收;;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照仓储损耗率;上限为万分之五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财产险;保险金额:元;保险期限:天;保险人名称:。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按市场交货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水分、容重;年月号

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银行转账;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号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20%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20%的`违约金。

(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3)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2.保管方责任: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存货人

存货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

保管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该合同符合法律要求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简单仓储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仓储货物名称,存货地点,租用面积

1.1货物名称:

1.2存货地点:

1.3使用面积:平方米(大写:佰平方米)注:指建筑面积。

第二条:仓储租金,装卸费用,合同期限及结算等

2.1仓储租金:每月每平方米/㎡/月(大写:元/㎡/月)。

2.2装卸费用:整箱进出。

2.3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2.4结算方式:现金或转账。

2.4.115号前结算当季仓储费。

2.4.2乙方应按合同结算时间交纳仓储费。如超期将收取滞纳金,按每天千分之伍。

第三条:货物管理

3.1乙方货物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应正确合理使用房屋及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则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赔偿损失。

3.2库房的内部防火防盗措施由乙方负责,如消防检查达不到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整改。

3.3乙方应严格遵守环保、消防等规定,不得进行违规及污染环境的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执行,如因违反造成的后果则有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提供24小时,不分节假日的.全天候服务。保证乙方货物随时出入库。

4.1.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

4.1.3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使乙方有良好的工作外部环境。

4.1.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包括储存货物的规格、数量等信息,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库房。

4.2乙方职责:

4.2.1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特别是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区。

4.2.2乙方不得存放违法(禁)物资。

4.2.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求同存异,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将问题积累下来,从而影响双方的合作。

第五条:变更及解除合同

5.1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需扩大储存面积,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签定补充合同,但增加面积租期在6个月内,其租金在合同价格基础上再增加百分之二十。

5.2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继续签约或终止合同。

5.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收回库房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承租库房内从事违法活动;

2、拖欠储存费累计达一个月的。

第六条:违约及仲裁

6.1在合同期内,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乙方违约,除应承担对方的损失外,另按相当于三个月的仓租费金额加罚违约金。

6.2若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纠纷,协商无效时,诉讼方可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号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简单仓储合同范本 篇3

一、仓储合同什么时间生效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的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合同主体在合同行为中不得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违背道德的行为。

三、仓储合同注意事项

(一)主体方面

1.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以在签订仓储合同之前,一定要查明保管人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2.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情况

当保管人一方是代理人来签合同时,存货人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该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授权权限、期间,并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

(2)代理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代订仓储合同,凡是超越代理权限而订立合同的,将因无权代理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仓储物

1.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2.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1)由于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委托储存保管的货物,对于存货人来说,无论其为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均具有特定的用途,保管人不但应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损毁,而且在保管期满后应当按约定将原物及其孳息交还存货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因此,必须在合同中对货物的品种或品名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2)货物的数量依据保管人的存储能力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计算;货物的质量应使用国家或者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标明,如货物有保质期的,也应一并说明;货物的包装由存货人负责,有国家或者专业包装标准的,执行规定标准,没有有关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3.仓储物的验收内容、出入库手续、时间及运输

(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通常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无需开箱拆捆即直观可见的质量情况,项目主要有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等;

二是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者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三是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验收。验收方法有全验和按比例抽验两种,具体采用哪种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合同中要注意明确仓储物的出入库手续的办理方法,双方当事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在没有存货方在场的情况下,仓储物的出库应当与存货人原指定的第三者办理,不能直接与仓储物的买方办理。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仓储物验收的时间与仓储物实际入库的时间应尽量缩短,对易发生变质的仓储物,更应注意验收时间。须注明超过验收时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保管人负责。仓储物验收期限,自仓储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政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3)合同中还要约定仓储物在出库后是由存货人来运输还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若是由保管人代为发运的,要明确仓储物的运输方式,是公路、铁路还是水路运输,抑或是所有运输方式都可以,并且还可以约定出库后几日内送达目的地。

4.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

(三)保管条件

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需要在冷冻库里储存或是在高温、高压下储存,都应通过合同订明。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易渗漏、易腐烂、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明确操作要求储存条件和方法。原则上有国家规定操作程序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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