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水箱采购协议(通用6篇)
买方:彭中祥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郭叔明 (以下简称乙方)
注:此报价包安装、含运费、不含税、不含水泥基础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水箱参考乙方标准设计
2、水箱开孔位置及大小以甲、乙双方商议现场指定位置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制作安装施工完毕,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双方现场确定合格。
2、甲方付95%工程款37050元,一年保质期满支付5%即1950元。
第四条: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交货地点:
甲方联系人:彭中祥 电话: 乙方联系人:郭叔明 电话:
第五条:
保质期限,自投入使用之日起质保壹年,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制作或焊接导致产品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将进行无偿维修,如因甲方使用不当、变更或天灾地变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损失时,另计收工本费。
第六条:
产品产权转移:甲方未完全全付清产品货款时,合同中所有产品权归属乙方,直至货款全清时,产品产权开始自动转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方: 卖方: 无锡嘉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址: 无 锡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水箱参考02 S101 图集及乙方工厂标准设计
2.水箱开孔位置及大小以甲方图纸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约定的工期时间仅为乙方水箱制作,进出水管道的开口,丝口或法兰连接, 不含水箱的附属设施:如管道的链接,净水设备,避雷设备的安装等。如果甲方现 场不具备完善的施工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施工的,责任归属于甲方。
第五条: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交货地点: 甲 方 联 系 人:乙 方 联 系 人: 全国免费服务电话:05
第六条:质保期限,自交货之日起质保壹年,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制造或施工错误而导致产品损坏或带来经济损失,乙方将进行无偿维修或按实际成本进行赔付,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天灾地变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损失时,另计收工本费。
第七条:产品产权转移:甲方未完全付清标的产品货款时,合同中所有产品产权归属乙方,直至货款全清时,产品产权开始自动转移。
第八条:未根据本协议完工日期完工或甲方不按时付款时可能会造成对方损失,为减少守约方损失,双方约定: 每延迟交货或付款一天,守约方有权对违约方处罚合 同金额X 2% 元∕天的违约金; 若属乙方违约,甲方可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 违约金;若属甲方违约,乙方在书面或电话催款通知3天后,甲方仍不按约支 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将合同中产品进行处理(如出售,撤除或起诉),处理后 所得款项若不足以支付乙方应收货款及违约金时,乙方有权通过其他途径继续 向甲方催讨。若因货款问题影响到任何第三方,所有责任完全归属甲方。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仲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异议及争执 ,由双方先友好协商。若不能解决,应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第十条: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年月日:
买方:卖方: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址: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水箱参考02 S101图集及乙方工厂标准设计
2.水箱开孔位置及大小以甲方图纸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约定的工期时间仅为乙方水箱制作,进出水管道的开口,丝口或法兰连接,不含水箱的附属设施:如管道的链接,净水设备,避雷设备的安装等。如果甲方现场不具备完善的施工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施工的,责任归属于甲方。
第五条:交货地点及联系人:交货地点: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全国免费服务电话:
第六条:质保期限,自交货之日起质保壹年,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制造或施工错误而导致产品损坏或带来经济损失,乙方将进行无偿维修或按实际成本进行赔付,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天灾地变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损失时,另计收工本费。
第七条:产品产权转移:甲方未完全付清标的产品货款时,合同中所有产品产权归属乙方,直至货款全清时,产品产权开始自动转移。
第八条:未根据本协议完工日期完工或甲方不按时付款时可能会造成对方损失,为减少守约方损失,双方约定:每延迟交货或付款一天,守约方有权对违约方处罚合同金额X 2%元∕天的违约金;若属乙方违约,甲方可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违约金;若属甲方违约,乙方在书面或电话催款通知3天后,甲方仍不按约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将合同中产品进行处理(如出售,撤除或起诉),处理后所得款项若不足以支付乙方应收货款及违约金时,乙方有权通过其他途径继续向甲方催讨。若因货款问题影响到任何第三方,所有责任完全归属甲方。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仲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异议及争执,由双方先友好协商。若不能解决,应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第十条:约定事项: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址: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水箱参考02 S101 图集及乙方工厂标准设计
2、水箱开孔位置及大小以甲方图纸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 约定的工期时间仅为乙方水箱制作,进出水管道的开口,丝口或法兰连接,
不含水箱的附属设施:如管道的链接,净水设备,避雷设备的安装等。如果甲方现
场不具备完善的施工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施工的,责任归属于甲方。
第五条: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交货地点:
甲 方 联 系 人:
乙 方 联 系 人: 全国免费服务电话:
第六条:质保期限,自交货之日起质保壹年,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制造或施工错误而导致产品损坏或带来经济损失,乙方将进行无偿维修或按实际成本进行赔付,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天灾地变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损失时,另计收工本费。
第七条:产品产权转移:甲方未完全付清标的产品货款时,合同中所有产品产权归属乙方,直至货款全清时,产品产权开始自动转移。
第八条:未根据本协议完工日期完工或甲方不按时付款时可能会造成对方损失,为减少守约方损失,双方约定: 每延迟交货或付款一天,守约方有权对违约方处罚合同金额______ 2% 元∕天的违约金; 若属乙方违约,甲方可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违约金;若属甲方违约,乙方在书面或电话催款通知3天后,甲方仍不按约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将合同中产品进行处理(如出售,撤除或起诉),处理后所得款项若不足以支付乙方应收货款及违约金时,乙方有权通过其他途径继续向甲方催讨。若因货款问题影响到任何第三方,所有责任完全归属甲方。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仲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异议及争执 ,由双方先友好协商。若不能解决,应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第十条: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第三方或相关权利与义务责任方,由甲方进行通知与联系。双方视同甲方已完全通知相关责任方。
2、水箱配件:乙方配件部分截止为进水口和出水口(箱体内胆)的第一个法兰处(≤100mm)接头为≤30mm,若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没有附件部分标示情况下,超出的部分如各类阀,沉淀槽,管路等均不包括在合同内。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DN80以内为丝口,DN80以上为法兰。
3、置于楼顶的水箱安装结束后,甲方应及时安装避雷设施。如果保温水箱需要内部加热,请选用乙方专用的水箱加热器(盘管,交换器等)否则,热水箱的质保不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
4、 乙方不对甲方放置水箱的位置承重进行设计及保证,水箱的槽钢基础不管是甲方制作还是乙方制作,必须按照:方水箱槽钢横向间距500mm,(玻璃钢水箱为横向纵向1000mm),园水箱横向间距300mm,超过本范围的基础,乙方不对水箱作质量保证。
5、水箱使用前,甲方需安装水处理设备,以防止水中杂质对水箱污蚀。
6、 水箱安装位置高于10米以上的,由甲方提供水箱材料二次搬运塔吊或其他直接运送工具,或负责二次搬运。现场安装时,甲方无偿提供水电,电源不得超过50m。
7、在乙方生产或安装过程中,若甲方需要变更图纸或其他要求有(如:变更或增加进出水接口或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不能施工等),乙方在技术范围内予以满足,因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包含:二次安装的车旅费用,材料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及误工费用等)
8、乙方提供的水箱为盛装液体的储罐(玻璃钢水箱仅限于装常温水),在安装结束后,甲方需要立即固定水箱或将液体注入箱体内,否则因为大风或其他原因将水箱刮倒,损坏等,由甲方自行负责。
9、本合同未提及的其他辅助设施的有关制作规范,以乙方工厂标准为准。
10、货款必须汇到本合同约定帐户,其他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卖方在签订本合同7天内收到预付款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材质与工期
1、甲方向乙方采购材质:
第二条:关于加工质量及验收约定
1、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加工。
2、外观及内在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不锈钢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程情况
进度: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规定
1、指定款式按行业标准的要求加工和安装。
2、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工程项目时,在单价不变的前提下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乙方才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要更改或者添加任何材料的,需取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否则所有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4、每次下单按档次的数量来约定交货时,若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加工进度的,逾期交货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影响逾期交货则由乙方负责。
5、足0.8mm厚黑钛板材料为:________/㎡;足0.6 mm厚黑钛板材料为:________/㎡;足0.8mm厚镜面玫瑰金材料为:________元/㎡;足0.6mm厚镜面玫瑰金材料为:________元/㎡。以上价格均含安装人工费用,不含税费价格。
第五条:关于工程付款及结算约定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付________元订金)。
2、每批安装完毕甲方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则付完该批的材料、安装费用。若甲方未来得及验收,则要付该批总费用的80%,并且在此期间安装好的不锈钢若被他人损坏则由甲方承担。
3、工程安装完工后天内清材料、安装费用。
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工程款按交货时横截面的测量边长乘以安装后的实际长度得出的面积计算(不含税金)
第六条:纠纷处理方式
1、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时,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乙方不退回甲方付的预付款,若乙方违约,乙方要退回甲方剩余材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八条: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材料不含税金。甲方若需要开具发票,必须要向乙方提供证件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九条:附则
1、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买方:
卖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签约地址: 无 锡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水箱参考02 S101 图集及乙方工厂标准设计
2.水箱开孔位置及大小以甲方图纸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约定的工期时间仅为乙方水箱制作,进出水管道的开口,丝口或法兰连接, 不含水箱的附属设施:如管道的链接,净水设备,避雷设备的安装等。如果甲方现 场不具备完善的施工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施工的,责任归属于甲方。
第五条:交货地点及联系人: 交货地点: 甲 方 联 系 人:乙 方 联 系 人: 全国免费服务电话:
第六条:质保期限,自交货之日起质保壹年,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制造或施工错误而导致产品损坏或带来经济损失,乙方将进行无偿维修或按实际成本进行赔付,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天灾地变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损失时,另计收工本费。
第七条:产品产权转移:甲方未完全付清标的产品货款时,合同中所有产品产权归属乙方,直至货款全清时,产品产权开始自动转移。
第八条:未根据本协议完工日期完工或甲方不按时付款时可能会造成对方损失,为减少守约方损失,双方约定: 每延迟交货或付款一天,守约方有权对违约方处罚合 同金额_ 2% 元∕天的违约金; 若属乙方违约,甲方可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 违约金;若属甲方违约,乙方在书面或电话催款通知3天后,甲方仍不按约支 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将合同中产品进行处理(如出售,撤除或起诉),处理后 所得款项若不足以支付乙方应收货款及违约金时,乙方有权通过其他途径继续 向甲方催讨。若因货款问题影响到任何第三方,所有责任完全归属甲方。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仲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异议及争执 ,由双方先友好协商。若不能解决,应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第十条: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