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是第xx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目的是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矿区的新理念。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公司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基本建设全面发展。在深入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安全文化进各施工单位每个角落,促进我公司基本建设快速发展。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地抓好安全建设工作,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担负起“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责任。
二是把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员工意识与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公司安全职能部门要指导监督到位;监理单位要监控管理到位;施工单位要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安全建设总体水平。当前,整治工作要突出“查隐患、堵漏洞、促整改”,要突出重点部位,不定时、不定点的进行安全检查。各隐患单位要加大安全整改力度进行整改,下大力气消除隐患。
三是统一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雨季三防”、防治水、防治瓦斯和巷道支护质量等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监理人员的作用,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力求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以排查整改本单位安全隐患及文明生产、建设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氛围
各部门各施工单位按照公司的总体部署,要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要全员发动、全员参与、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在全矿掀起一个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新高潮,为我公司安全建设和和谐矿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祝全公司员工幸福安康,端午节快乐,谢谢大家。
大家好!
“我要安全”是保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电力企业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壮大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特别强调提高安全思想意识,通过各种会议、检查、学习,反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促使职工树立“我要安全”的思想意识。
电力安全专家指出:80%的生产事故缘于人为违章作业。透视电力生产企业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主要有两方面的教训:
(1)缺乏“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
(2)存在侥幸心理。
如果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就会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各种违章现象就能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就会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缺乏“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看不到潜在的危险,就谈不上认真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防范措施。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绝对的,但并不等于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要能做到管理标准化、作业规范化,安全学习不流于形式,增强群体保护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把不安全的因素控制在不发生事故的范围内,就可以有效地控制安全生产的局面。
“我要安全”是一线职工保护切身利益的安全需要。“我要安全”又是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的保证。只有具备了主动的安全行为,才能在工作中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和企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已经走上了法制轨道,表明实现“我要安全”的'目标有了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加以界定。在现场作业时,如果工作负责人和班组成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不到位或程序相应简化,劳动者行使自己的“我要安全”的权利,及时要求完善措施、拒绝违章指挥,甚至停止工作,直至纠正错误、完善措施为止。为了提升“我要安全”的保障作用,应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搞清事故的原因、后果以及危害性,懂得防止事故的措施,学会防止事故的技能,实现“我懂安全”、“我会安全”。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请珍惜生命,重视安全。
“我要安全”是保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电力企业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并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壮大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特别强调提高安全思想意识,通过各种会议、检查、学习,反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促使职工树立“我要安全”的思想意识。
电力安全专家指出:80%的生产事故缘于人为违章作业。透视电力生产企业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主要有两方面的教训:
(1)缺乏“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
(2)存在侥幸心理。
如果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就会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各种违章现象就能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就会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缺乏“我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看不到潜在的危险,就谈不上认真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防范措施。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绝对的,但并不等于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要能做到管理标准化、作业规范化,安全学习不流于形式,增强群体保护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把不安全的因素控制在不发生事故的范围内,就可以有效地控制安全生产的局面。
“我要安全”是一线职工保护切身利益的安全需要。“我要安全”又是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的保证。只有具备了主动的安全行为,才能在工作中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和企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已经走上了法制轨道,表明实现“我要安全”的目标有了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加以界定。在现场作业时,如果工作负责人和班组成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不到位或程序相应简化,劳动者行使自己的“我要安全”的权利,及时要求完善措施、拒绝违章指挥,甚至停止工作,直至纠正错误、完善措施为止。为了提升“我要安全”的保障作用,应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搞清事故的原因、后果以及危害性,懂得防止事故的措施,学会防止事故的技能,实现“我懂安全”、“我会安全”。
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请珍惜生命,重视安全。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安全生产演讲稿-珍惜生命从“我要安全”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