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情况汇报(通用4篇)
尊敬的依当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由我汇报乡村振兴27个示范村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如果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规划情况。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已全面完成并经过专家评审;薛城镇规划最终稿已完成正在请主要领导审核,待审核修改完善后报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桃坪镇集镇规划已完成第一次会审,正在修改完善中;全县乡村振兴详细规划正在挂网招标,预计6月3日开标;已修订完善1镇2村及23个示范村五大行动:《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户用厕所改造实施方案》《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将于本周内修订完善后下发;完成31个村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各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三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
二是摸排情况。在4月底前由科技和农牧水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组成的工作组对31个村户用厕所改造情况和污水处理摸排进行摸排,经统计需改造农村户厕11000余户,分散污水处理500余户。对20__年垃圾分类处理热解处理站进行了三个点位确定,计划在通化乡、古尔沟镇、上孟乡建立垃圾热解处理站。
三是项目情况。分两次对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林草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初步审核,从而建立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库,确定以人居环境整治为核心的补短类项目4884万元,提升类项目2.06亿元,目前补短类项目已报财经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将于近期开始全面实施,提升类项目正与各部门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安排,计划年内实施4000万左右的提升项目。
四是产业振兴情况。
1、全面完成春耕生产工作,引导农户种植以大白菜、莴笋等农作物,种植面积达1.7万亩(按未确权数据)。
2、落实遂宁援建资金120万元发展林下种植,本月共发放蜀香二号辣椒苗320余万株。
3、落实浙江援建高半山产业项目资金317万元,计划采购生物有机肥料800吨、黄板20万张、太阳能杀虫灯100盏,目前正在挂网采购中,预计本月底前完成采购。
4、基本完成浙江援建中蜂实施项目,建设中蜂示范场9个,发放蜂箱3000个、摇蜜生产设备400套。
5、加快推进3个浙江援建养殖场建设,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
五是环境整治情况。全县乡村环境整治已全面展开,安排落实资金59万元采购草种花种1.8吨,分发给全县13个乡镇结合环境整治进行绿化美化,已开展80余万元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资金尚未到位),同时要求全县各村开展绿化美化和农户房前屋后清理工作,因正式方案尚未下发,尚未进行检查和统计。
六是乡风文明情况。充分利用妇女节、劳动节等节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优秀评比等,增强群众凝聚力。同时,结合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挖掘、弘扬优秀藏羌传统文化。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乡村振兴中重点工作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广,方案制定和项目匹配需多次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因此方案出台较慢。二是当前省州尚未出台相配套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指导性意见,目前工作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缺乏指导性和规范性的运作模式造成部分部门和村仍处于观望状态。三是部门、乡镇宣传引导不到位,未能营造乡村振兴全民参与氛围,造成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只重视室外环境整治,忽略了室内环境卫生清洁。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现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将按照会上提出的建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至各乡镇组织实施,以一镇两村为核心紧扣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要求,逐项对标落实,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于9月30日前建设完成,于10月开启考核验收工作。
二是力争5月底前完成薛城镇乡村振兴规划审批审核工作;7月30日前完成桃坪镇集镇规划;10月30日前完成全县乡村振兴详规编制进行定稿送审。
三是由科技和农牧水务局负责,力争5月30日前完成农村户厕改造和分散污水处理试点工作,为召开全县乡村振兴现场会作准备。
四是由住建局负责,于6月30日前完成垃圾分类处理所需物资采购工作并完成培育引进废品回收公司、村组保洁员选聘、依托小超市、小卖部设立一个垃圾超市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通化乡、古尔沟镇垃圾热解处理站建设工作。
六是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各部门、各乡镇营造乡村振兴氛围,通过两微一端上对乡村振兴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群众意识和参与度。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XX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7月8日下午,市乡村振兴办在市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召开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启动会议,市农业农村委黎而力副主任、市规划资源局王训国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领导就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任务、推进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作部署,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处室领导就做好第四批示范村村庄设计、建设方案报批等要求作部署。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规划资源局、第四批示范村所在街镇等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现就本次会议精神及本区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市级启动会议主要精神
(一)明确了第四批创建任务。7月6日,市乡村振兴办下发通知,明确了20xx年度即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任务,全市共19个村,创建任务一个村的为闵行区、宝山区、松江区,创建任务两个村的为浦东新区、嘉定区、金山区和XX区,创建任务三个村的为奉贤区,崇明区最多,为五个村。我区今年入选的两个村分别为重固镇中新村和金泽镇岑卜村。
(二)明确了村庄设计工作要求。为持续提升示范村建设水平和整体显示度,市明确要推动建设工作“由数量到质量、由盆景到风景”转变,为此提出了“全面加强统筹谋划”、“严格把关村庄设计”、“扎实推进全域建设”、“着力培育发展机制”和“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等五方面的工作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了做好村庄设计工作的重要性。《通知》和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不设计、不实施”工作要求,按照导则规范开展村庄设计。会议明确示范村村庄设计成果于8月底前交区规划资源部门进行市区会审,并指出,会审不通过的村,暂停启动建设,继续开展设计优化,9月底前仍不能达到要求,取消示范村建设计划。
(三)明确了建设方案报批流程。示范村要制定详细建设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计划、时间节点,形成项目清单。会议要求各示范村项目清单要在8月底前提交区乡村振兴办审核,区级审核通过后报市乡村振兴办审核。其中特别强调了五方面的硬要求,分别是风貌设计不通过的、无产业用地的、无产业特色的、无社会主体参与的和不是全域实施建设的将不予通过。
(四)明确了创建工作时间节点。会议强调要求,第四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总的时间节点要确保在20__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本区第四批示范村目前工作进展及问题
我区20xx年度示范村申报评审,分别在1月27日、1月29日组织一办八组完成并通过区级评审,经区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圈阅同意2月底报市乡村振兴办,3月25日市乡村振兴办组织市级评审,我区共申报了7个村。经市领导审定,市级下达我区重固镇中新村和金泽镇岑卜村,对标对表市级要求,后续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和建设方案。首先,两个村均已开展村庄设计工作,其中,中新村村庄设计已较为成熟;岑卜村已经形成初稿,但限于长三角一体化先行启动区规划尚未通过,郊野单元规划尚未落地,实质性推进存在一定限制;其次,两个村虽已形成初步的建设方案,但对标市级工作要求,结合村庄设计方案需进一步完善;第三,关于项目清单,需结合建设方案完善,进一步梳理明确;第四,按照“产业用地确保不为零”和“规范和完善规证办理手续”等相关要求,两个村要确保落实产业用地,并办理产业用地转性手续以及涉及公服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手续的.规范办理,确保用地合法合规和有效推进。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示范村建设,镇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党政主要领导要协调所在镇各部门的力量,既要明确分管领导抓具体、抓落实,更要贯彻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从一开始就要整合包括党建工作、群众工作、社会治理、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合力,决不能单打独斗。各村是示范村建设的主战场,更要充分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村民自治工作,重点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好建管并举的工作要求,做好长效管理。要广泛听取和积极采纳群众意见建议,引导村民参与建设、做好长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市级工作要求,近阶段,重点围绕村庄设计、建设方案完善和项目清单梳理等三方面的工作,重点形成区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主动跨前,加强工作指导。一是请区规划资源局加强指导村庄设计编制,完善村庄设计和完成区级审核工作,并争取市级部门指导,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编制、评审和市区会审工作;二是请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绿容局,加强路桥建设、水环境治理、环卫设施建设等建设项目的对接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落实落地和规范推进;三是请区委研究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区民政局,就幸福社区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管理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前介入,加强工作指导;四是请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局等部门,加强乡村产业发展、农业招商和文旅产业的工作指导;五是请区卫健委、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就农村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和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工作指导。
(三)明确时间节点。区乡村振兴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工作职能,要进一步对接市级部门,明确阶段性推进时间节点。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阶段工作措施定期以专报形式报区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市级部门阶段性工作要求,及时向镇及区级职能部门发出工作提示。要针对相应的重点问题,及时提交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挥部会议专题研究决策。
(四)疏通环节堵点。针对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用地手续办理、建设手续办理中存在的堵点,请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形成推进路径,指导推进示范村建设,确保路径清晰、推进高效。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规划情况。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已全面完成并经过专家评审;薛城镇规划最终稿已完成正在请主要领导审核,待审核修改完善后报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桃坪镇集镇规划已完成第一次会审,正在修改完善中;全县乡村振兴详细规划正在挂网招标;已修订完善1镇2村及23个示范村五大行动:《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户用厕所改造实施方案》《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将于本周内修订完善后下发;完成31个村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各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三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
二是摸排情况。在4月底前由科技和农牧水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组成的工作组对31个村户用厕所改造情况和污水处理摸排进行摸排,经统计需改造农村户厕11000余户,分散污水处理500余户。对20xx年垃圾分类处理热解处理站进行了三个点位确定,计划在通化乡、古尔沟镇、上孟乡建立垃圾热解处理站。
三是项目情况。分两次对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林草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初步审核,从而建立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库,确定以人居环境整治为核心的补短类项目4884万元,提升类项目2。06亿元,目前补短类项目已报财经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将于近期开始全面实施,提升类项目正与各部门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安排,计划年内实施4000万左右的提升项目。
四是产业振兴情况。
1、全面完成春耕生产工作,引导农户种植以大白菜、莴笋等农作物,种植面积达1.7万亩(按未确权数据)。
2、落实遂宁援建资金120万元发展林下种植,本月共发放蜀香二号辣椒苗320余万株。
3、落实浙江援建高半山产业项目资金317万元,计划采购生物有机肥料800吨、黄板20万张、太阳能杀虫灯100盏,目前正在挂网采购中,预计本月底前完成采购。
4、基本完成浙江援建中蜂实施项目,建设中蜂示范场9个,发放蜂箱3000个、摇蜜生产设备400套。
5、加快推进3个浙江援建养殖场建设,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
五是环境整治情况。全县乡村环境整治已全面展开,安排落实资金59万元采购草种花种1.8吨,分发给全县13个乡镇结合环境整治进行绿化美化,已开展80余万元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资金尚未到位),同时要求全县各村开展绿化美化和农户房前屋后清理工作,因正式方案尚未下发,尚未进行检查和统计。
六是乡风文明情况。充分利用妇女节、劳动节等节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优秀评比等,增强群众凝聚力。同时,结合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挖掘、弘扬优秀藏羌传统文化。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乡村振兴中重点工作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广,方案制定和项目匹配需多次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因此方案出台较慢。
二是当前省州尚未出台相配套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指导性意见,目前工作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缺乏指导性和规范性的运作模式造成部分部门和村仍处于观望状态。
三是部门、乡镇宣传引导不到位,未能营造乡村振兴全民参与氛围,造成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只重视室外环境整治,忽略了室内环境卫生清洁。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关于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现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将按照会上提出的建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至各乡镇组织实施,以一镇两村为核心紧扣四川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要求,逐项对标落实,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于9月30日前建设完成,于10月开启考核验收工作。
二是力争5月底前完成薛城镇乡村振兴规划审批审核工作;7月30日前完成桃坪镇集镇规划;10月30日前完成全县乡村振兴详规编制进行定稿送审。
三是由科技和农牧水务局负责,力争5月30日前完成农村户厕改造和分散污水处理试点工作,为召开全县乡村振兴现场会作准备。
四是由住建局负责,于6月30日前完成垃圾分类处理所需物资采购工作并完成培育引进废品回收公司、村组保洁员选聘、依托小超市、小卖部设立一个垃圾超市等工作;9月30日前完成通化乡、古尔沟镇垃圾热解处理站建设工作。
六是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各部门、各乡镇营造乡村振兴氛围,通过两微一端上对乡村振兴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群众意识和参与度。
xx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7月8日下午,市乡村振兴办在市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召开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启动会议,市农业农村委黎而力副主任、市规划资源局王训国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处室领导就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任务、推进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作部署,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处室领导就做好第四批示范村村庄设计、建设方案报批等要求作部署。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规划资源局、第四批示范村所在街镇等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现就本次会议精神及本区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市级启动会议主要精神
(一)明确了第四批创建任务。7月6日,市乡村振兴办下发通知,明确了20xx年度即第四批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任务,全市共19个村,创建任务一个村的为闵行区、宝山区、松江区,创建任务两个村的为浦东新区、嘉定区、金山区和xx区,创建任务三个村的为奉贤区,崇明区最多,为五个村。我区今年入选的两个村分别为重固镇中新村和金泽镇岑卜村。
(二)明确了村庄设计工作要求。为持续提升示范村建设水平和整体显示度,市明确要推动建设工作“由数量到质量、由盆景到风景”转变,为此提出了“全面加强统筹谋划”、“严格把关村庄设计”、“扎实推进全域建设”、“着力培育发展机制”和“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等五方面的工作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了做好村庄设计工作的重要性。《通知》和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不设计、不实施”工作要求,按照导则规范开展村庄设计。会议明确示范村村庄设计成果于8月底前交区规划资源部门进行市区会审,并指出,会审不通过的村,暂停启动建设,继续开展设计优化,9月底前仍不能达到要求,取消示范村建设计划。
(三)明确了建设方案报批流程。示范村要制定详细建设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计划、时间节点,形成项目清单。会议要求各示范村项目清单要在8月底前提交区乡村振兴办审核,区级审核通过后报市乡村振兴办审核。其中特别强调了五方面的硬要求,分别是风貌设计不通过的、无产业用地的、无产业特色的、无社会主体参与的和不是全域实施建设的将不予通过。
(四)明确了创建工作时间节点。会议强调要求,第四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总的时间节点要确保在20__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本区第四批示范村目前工作进展及问题
我区20xx年度示范村申报评审,分别在1月27日、1月29日组织一办八组完成并通过区级评审,经区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圈阅同意2月底报市乡村振兴办,3月25日市乡村振兴办组织市级评审,我区共申报了7个村。经市领导审定,市级下达我区重固镇中新村和金泽镇岑卜村,对标对表市级要求,后续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和建设方案。首先,两个村均已开展村庄设计工作,其中,中新村村庄设计已较为成熟;岑卜村已经形成初稿,但限于长三角一体化先行启动区规划尚未通过,郊野单元规划尚未落地,实质性推进存在一定限制;其次,两个村虽已形成初步的建设方案,但对标市级工作要求,结合村庄设计方案需进一步完善;第三,关于项目清单,需结合建设方案完善,进一步梳理明确;第四,按照“产业用地确保不为零”和“规范和完善规证办理手续”等相关要求,两个村要确保落实产业用地,并办理产业用地转性手续以及涉及公服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手续的规范办理,确保用地合法合规和有效推进。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示范村建设,镇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党政主要领导要协调所在镇各部门的力量,既要明确分管领导抓具体、抓落实,更要贯彻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从一开始就要整合包括党建工作、群众工作、社会治理、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合力,决不能单打独斗。各村是示范村建设的主战场,更要充分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村民自治工作,重点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好建管并举的工作要求,做好长效管理。要广泛听取和积极采纳群众意见建议,引导村民参与建设、做好长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市级工作要求,近阶段,重点围绕村庄设计、建设方案完善和项目清单梳理等三方面的工作,重点形成区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合力,主动跨前,加强工作指导。一是请区规划资源局加强指导村庄设计编制,完善村庄设计和完成区级审核工作,并争取市级部门指导,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编制、评审和市区会审工作;二是请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绿容局,加强路桥建设、水环境治理、环卫设施建设等建设项目的对接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落实落地和规范推进;三是请区委研究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和区民政局,就幸福社区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管理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前介入,加强工作指导;四是请区经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旅局等部门,加强乡村产业发展、农业招商和文旅产业的工作指导;五是请区卫健委、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就农村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和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工作指导。
(三)明确时间节点。区乡村振兴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工作职能,要进一步对接市级部门,明确阶段性推进时间节点。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阶段工作措施定期以专报形式报区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市级部门阶段性工作要求,及时向镇及区级职能部门发出工作提示。要针对相应的重点问题,及时提交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挥部会议专题研究决策。
(四)疏通环节堵点。针对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用地手续办理、建设手续办理中存在的堵点,请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形成推进路径,指导推进示范村建设,确保路径清晰、推进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