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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汇报(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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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汇报(精选7篇)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篇1

按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海油大厦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杜绝天然气安全事故发生,海油大厦管理分公司紧紧围绕“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理念,并结合分公司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检查、安全理念宣贯、应急演练活动。

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检工作

按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海油大厦管理分公司根据具体要求制定自查自检工作方案并积极落实。按照检查要求于20xx年2月14日—2月15日对海油大厦管理分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对厨房设施、危险易燃品、应急管理等进行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为了有效应对天然气、设备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2月15日海油大厦管理分公司组织开展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演练。

天然气设备设施检查

针对天燃气的`相关设备进行了全方位、无死角检查。从制度建设到日常巡视,从应急预案流程到日常维护保养等进行了三百六十度的检查。同时对班组人员进行了考核,从基础理论到实际操作。

对燃气表间的燃气泄漏装置进行测试。空调班组在检查过程中,以结果为导向,以问题为源头开展检查。检查阀门70个,管线50米。燃气表1块,自动切断阀1块,排风扇1个。班组对厨房燃气设备进行检查,并作详细的记录。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篇2

一、20__年工作总结

聚焦督查,抓好瓶装燃气安全工作。金安区共7家液化气企业和3家天然气单点直供站。结合燃气行业管理特点,我区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集中办公。一是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迅速。全区共计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2143户,其中餐饮用户1979户,学校、工业企业、福利机构、医院等单位共计164户。二是落实措施抓管理。规范配送车辆,投入使用电动三轮车110辆。推动瓶装燃气供应站建设,正在开展试点供应站的安全评估及设计。同时对我局监管的项目逐一排查,督促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做到地下燃气管线保护“5个100%”。三是抓住重点场所。组织教体、文旅、卫健、民政等部门对各类学校、景区、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开展燃气隐患排查。

二、20__年工作安排

持续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各类场站的检查频次和提高检查标准,督促企业履行实名制销售和入户安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重点针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加大“四不两直”力度,对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不规范及存在燃气使用隐患的,及时整改;对造成燃气等地下管线事故的行为“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强警示和震慑,通过公开曝光、诚信记录等方式进行信用惩戒。三是加大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力度。结合用户缺乏安全使用燃气的常识以及瓶装燃气使用的不确定性因素,通过多样化、易了解化的方式加大对正确使用燃气的宣传教育,提高用户规范使用燃气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完成瓶装燃气翁墩试点供应站的建设并投入运营,全面铺开其他各乡镇的供应站建设,完善配送链条。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篇3

12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来益阳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考核和市场监管系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验收。

通过查阅工作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并随机到企业现场抽查后,省局考核验收组认为益阳市局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显著,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定检两封信两上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等工作呈现亮点。

今年以来,市局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126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1230份,查处违法案件101起,行政处罚271.5万元,封停设备32台。首次实施燃气企业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组织全市13家管道燃气企业到达标单位观摩学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监管水平。首次推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两封信两上门”,发送“短信提示”“协助督促函”,上门核查超期未检设备、查封问题设备,全市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达100%,有效防范设备带病运行。全面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管理,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经费首次得到市级财政保障。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市投保电梯9908台,投保率84.37%,任务完成率居全省第二,其它类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整体保费101万余元,全省排名第一。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篇4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市监局主要负责充装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气瓶和压力管道等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燃气泄漏报警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我局于20xx年1月18日制定下发《xx县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整治情况

1.深化液化石油充装单位安全排查整治。我局抓住关键环节,以液化气发展有限公司、燃气有限公司2家充装单位作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液化石油气瓶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邀请并协助xx省锅炉与压力容器研究院2名专家对福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站的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特种设备充装安全的技术能力等方面开展鉴定评审,排查3个安全隐患。今年来,我局对2家充装单位开展5次现场监督检查,排查7个安全隐患并跟踪闭环处理。

2.深化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一方面,重点巩固压力管道排查整治成果,加快完成问题压力管道整改和整治检验任务,对发现的未办理使用登记或未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限期整改到位,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做好燃气有限公司89处管道台账的整改工作,如楼外墙管道,是以中压管道来设计,但未监督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整改措施为更换成非压力管道。目前,已经整改完成54处,我局将持续跟进,力争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另一方面,开展海西天然气支线xx段的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对工程1#阀室普通线路工程(xx村西溪畔穿越段)存在的未提供三个试压段试压装置、焊口未按要求切割等问题,协调特检院的专家到场监督水压试验直至检验合格,及时在管道安装到地下前消除隐患。

3.深化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项动员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对象、重点、任务、目标及范围,及时对辖区内销售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含是否单独销售)、燃气减压阀、连接软管等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督促指导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不销售未经生产许可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燃气灶具产品,保证燃气灶具产品质量,防患于未“燃”,建立完整进销货台账,审验供货商主体资格,确保燃气器具来源可溯。目前,出动执法人员xx余人次,检查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销售单位家,依法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x起,扣押不合格涉案燃气灶具件,罚没款xx元。

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大力开展燃气器具安全知识宣传,要求经营者必须落实查验工作,现场指导经营者及群众如何通过外观初步判断家用燃气灶是否合格。依托县局微信公众号及各乡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消费预警,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印发《消费者燃气器具消费指引》宣传页份,及时派发给广大群众,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学会辨别优劣,正确选购燃气灶具,自觉抵制购买、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相关的咨询、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督查工作。我局带队对xx乡、xx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共检查x家供应站、家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单位食堂)、x家使用天然气的餐饮场所,排查隐患xx个(见清单),部分已要求当场整改,未整改部分由属地政府跟踪闭环处理。

二、存在问题

1.目前,有x家气瓶充装单位要继续完善本单位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还有x万个在用气瓶待更换陶瓷标签(为了避免普通标签在气瓶定期检验的时候会灭失),需加快进度,力争年底完成逐瓶建立电子档案。

2.在我县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乡镇市场上,还存在流动摊贩售卖不合格燃气灶具的情况,需加强与城管局等其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1.开展液化气充装单位交叉检查。我局将根据市局安排与xx县局、xx县局开展液化气充装单位交叉检查,采取不打招呼自行到充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再通知属地市场监管局配合。

2.持续加强气瓶充装现场监督检查。以气瓶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为重点,督促各充装单位严格落实气瓶“自控联锁”充装规定,杜绝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对气瓶的档案、充装、销售、检验等进行动态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充装单位利用“应急码”虚假扫描作弊充装、擅自改动充装秤联锁装置、充装记录异常等行为。

3.持续加强流通领域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辖区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化解潜在燃气器具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篇5

为吸取贵阳市经开区“6.12”危化品泄漏事故、湖北十堰市张湾区“6.13”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站、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凤安办发〔20xx〕26号)文件要求,永和执法分局牵头,会同永和市管分局,对全镇餐饮场所的燃气安全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现将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

永和党委政府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凤安办发〔20xx〕2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镇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领导小组,对有关部门、社区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明确了专项治理检查的内容、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在全镇迅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燃气基础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燃气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尤其是近期以来,外地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安全形势压力沉重,更加重了检查整治燃气安全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各相关责任部门在检查整治中,要以为党、为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聚精会神地投入到检查整治活动中来。

本次检查永和执法分局牵头,市管分局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镇燃气站、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活动,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强化安全措施。对辖区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据统计,截止目前共检查场所20家,发现火灾隐患10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次。

三、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检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1.部分餐饮店通风条件不好,气瓶离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燃气管道老化、设施陈旧,主管、分管个别地方裸露,锈蚀老化严重。

3.燃气站气罐堆放位置不正确。

4.软管距离明火燃气灶过近,有的软管超过2米,有的与电线纠缠,需要加外套防护。

5.消防灭火器数量未达标,灭火器太小未达标。

四、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1.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均发出书面整改书,作出整改要求。

2.明确告知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此次检查一定立刻整改,并会督促整改,以后复查,若未整改,将严格依法处理。

3.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将常态化开展检查工作,形成定期安全巡视检查制度,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4.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相关规定要求,与餐饮场所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对检查出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限期整改。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1.少数部门对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真按职责要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2.餐饮场所绝大多数都是私营企业,大多数私营企业主安全意识不强,特别是小店员工素质低,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督导检查。将以本次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为契机,持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大宣传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重要意义。普及燃气防爆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全镇餐饮行业中形成人人了解燃气安全使用,人人能够按规操作,主动营造好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注重总结经验。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活动取得实效。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篇6

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五一”黄金假期,4月25—29日,市燃气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管道燃气、液化气(点)施工及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液化气站17个,其中管道气站3个,查出隐患4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和灰口铸铁管改造及管道占压清理的通知》和我局《关于开展全市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城区冬季燃气供应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聊城城区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城区管道天然气企业、液化气企业、汽车加气站、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和各类燃气用户等。

二、检查内容:

(一)管道天然气企业

1、资料审查: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人员值班等记录;

4)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管道占压情况);

6)冬季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演习活动开展情况等;

7)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情况。管道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入户安检工作,认真吸取淄博市“10.14”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入户安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加大本项工作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安排公司每一位燃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入户检查,要配备燃气泄露探测仪器,做好入户安检工作记录。要列出工作进度时间安排和做好人员分组,任务责任到人,要建立每天一报、每周总结的制度,每天将各入户检查小组详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送到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每周对本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燃气管理办公室。

2、现场检查:

1)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管网维护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2)燃气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入户安全检查和宣传现场情况等。

(二)液化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

1、资料审查: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人员值班等记录;

4)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5)冬季燃气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演习活动开展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1、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市场检查: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工程质监站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三、检查方式:

审查企业安全管理各类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燃气用户等现场进行检查。

四、检查分工:

企业资料方面由检查组全体人员共同查看;入户安全检查情况(包括每天调度、每周总结及抽查入户安全检查现场情况等)由窦传栋和任家伟负责,采取跟随燃气企业入户安检或抽查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及宣传情况的方式进行;燃气工程安全管理、燃气器具备案管理和安装维修企业检查由裴军和王金禹负责;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情况由陶杰和刘晓光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由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

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长:马林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福海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员:窦传栋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科员

裴军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科员

陶杰局燃气管理办公室科员

荆涛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任家伟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王金禹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刘晓光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科员

五、日程安排:

23日检查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下属厂站、在建工程,并不定期抽查入户安检情况、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和燃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24日检查天天、孟达液化气站,并不定期抽查;25日检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每周安排一天对城区燃气供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随时确定。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提高燃气行业和广大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办于20xx年4月18日会同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并邀电视台、新闻中心的有关人员就我市燃气安全防范、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对恩施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恩施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五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全的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长输管线的巡查及记录落实情况;

2、抽查实施《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现状;

3、检验城市燃气维修、抢险组织、人员的应变能力及维修、抢险设施装备情况;

4、超期钢瓶的送验状况;

5、天然气门站、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问题;

6、对已销售的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值得肯定的几个方面

(一)各经营单位安全工作: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应急预案、安全值班、各种登记也落实到位;

(二)消防器材、设施较为完备,均处于正常使用范围;消防巡查记录坚持良好;

(三)钢瓶送检工作扎实,自今年元月开始至今全市已送检5809只,报废钢瓶200只,大大增强了用户使用的安全性;

(四)按照我办要求各石油液化气站已开始了对已销售液化气实瓶实行角阀封口管理,此举,既维护了经销单位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缺斤短两现象发生,同时有效防止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家石油液化气站存在台称、压力表过期使用,现场已下达了送检通知书。

(二)液化气运送环节混乱。绝大部分的运输车辆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营运证件手续,加之参检单位职能职责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会报州运管处,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环节加以监管,妥善解决。

(三)燃气抢险工作有待于加强。这次检查中,分别对昆仑、民生两个公司的燃气抢险工作进行了抽查,两公司均建立了抢险机构,配备了抢险车辆及附属设施,总的来讲昆仑公司落实较好,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强,民生公司则有所迟缓,两公司均存在抢险设施准备不全的问题。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注重实际,提高现场抢险综合能力。

(四)位于学院路205号和马鞍山路的中王气站、永鑫气站均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与单位办公楼、私人住宅楼等建筑的间距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8.3.7条款规定。两座液化气站当时的选址和建设,周边无建筑物,符合建站标准,并取得了“城市燃气经营资质证书”,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两站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存在重大隐患,建议政府组织规划、国土、燃气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重新选择两站建设位置。

(五)少数天然气用户管线安装不规范,本次检查要求各燃气公司对所有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上岗。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落实3月7日全省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调度约谈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加速提档,3月13日下午,黑河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召开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调度约谈视频工作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县(市、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汇报,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全市前一阶段的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近期发生的燃气事故进行了通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行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上,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吴立臣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布置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把“五个目标、五个整治、五个落实”贯穿于整个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全过程,排查整治工作要在上半年全部完成;二是要再排查、再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质量,紧盯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提前将各项工作做到位,市燃气专班将会不定时开展检查抽查工作,对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必要时将约谈当地主要领导;三是要再整改、再督办,进一步提高落实动力,做好整改问题回头看工作,必须要在6月底前完成我市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黑河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领导及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市本级燃气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专班领导及成员单位领导、燃气企业负责人以视频方式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