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日耗品的采购、卫生验收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需要,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和各项原材料实行“高校联配”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工作,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在满足质量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由学校食堂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并在此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原材料、价格信息档案,做好公开招标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3、经学校招标小组确定各类食品用品供应商后,原则上要求一律在指定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分散采购少量原材料,经食堂分管负责人、厨师长、仓库管理员协商同意后由采购员进行分散采购。事后需及时将情况记录在账并上报学校分管校长进行审查。
4、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二、管理内容
1、食品原材料采购,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他。
2、厨房日用品采购。燃料、厨具等。
3、餐饮用具采购,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三、管理方法
(一)供货商选择
1、大宗物资通过高校后勤配送
2、其他物资经过公开招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食堂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相关过程并择优确定中标企业。
3、学校食堂大型设备由学校制定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
4、小额零星散货及较长时间才需采购的低值物品,经学校食堂负责人审批同意,由食堂采购员进行采购。
(二)采购项目和数量
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有,应根据勤进快销的原则,按单采购的原则来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1、食品原料采购
①粮油、调料类、干杂货、低易耗品等
此类物品的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储存条件等因素,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干杂货、调料类中用量较小且易储存类可适量放宽库存量)。最低不得低于3天用量。
②蔬菜、鲜货类、水产
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由供货商送货,特殊情况下需散购的,由采购员外出采购,并填写散货采购单(见附件1),采购量根据每日所需量,可略微超量,但不得超出总量10%。水产类采购量根据菜单而定,采购量不得超过5天用量,采购入库存放在鱼缸内。
③肉类、水产类
此类食品原料要求根据每日菜单,适量采购,采购量要求能满足1-2天的'量。入库后及时处理,存入冰柜。
2、厨房日用易耗品采购
厨房用品短缺时,食堂管理员应提前统计所需用品类别、数量,并向食堂负责人申请同意后由食堂采购员负责采购。
3、餐饮设备采购
食堂大型设备由学校负责投资、采购相关事宜。每年下半年食堂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可提出食堂设备的改造和采购计划,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列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总务部门经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程序予以采购。小型低值餐饮设备采购可参照食堂厨房日用易耗品采购方式进行。
4、食品原材料每日营业结束前,由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和厨师长会同各工作组长根据存货、次日就餐情况、储存条件等列出次日的采购清单。
(三)货物验收
1、货物质量验收:由食堂管理员与食堂厨师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卫生部门要求负责把关。基本要求为:米面等主食原料要求无寄生虫、新制作,不得为陈米陈面;食用油要求为品牌油,不得以次充好。蔬菜、水果要求新鲜,不得有腐败、残损现象。肉类、水产类要求新鲜、无病症。干杂货、调料类要求包装完好,未过期。其他日用品货物根据货物特点由食堂管理员与食堂厨师进行检验。
2、验收人员: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厨师长。
3、验收程序:
(1)货物送到后由仓库保管员与厨师长根据“采购计划单”进行验收,确定采购物品种类、数量、采购单价、质量是否符合,在采购计划单上确认签字,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做好入库相关手续。
(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数量不符的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供货商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3)把好质量关,严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4)禁止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进入食堂。
4、仓库保管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严格把握验收关;如在验收工作中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向食堂分管领导汇报,协助进行妥善处理。
(四)库房管理
1、库房货物分类记帐
2、对新入库的物品及时登记在帐,定期进行货物盘存。
3、合理利用库房,分门别类保管各类货品。
4、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变质。
5、对已出现变质或过期货品及时清除。
(五)采购费用及报销
1、固定供货商采购的食品原料,采取按月结账的方式,每月初根据上月物资采购单进行统计。上报分管校长审查报销。
2、零星小额采购物资,采取采购员公务卡支付,事后及时报学校分管校长审查报销。
1、学生食堂食品的采购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员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2、购买食油、食盐、酱、醋、味精等调味品要到固定摊点或商店选购,确认为非“三无食品”后,商家开具食品清单(或在食堂食品购买登记本卖主一栏签字)后方能成交。
3、定点购买蔬菜、肉类并索取卖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次购买都必需让卖主签字开收条清单。
4、所有购买的食品必须填写到食品购买登记本上,在购物人一栏由购物者签名,以示对本次购物负责。
5、在食品加工时发现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购物清单为依据向商家提出索赔。
6、如果所购食品有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采购员没有作好索证工作,采购员负完全义务。
7、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催促食堂人员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发现问题实时纠正,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采购管理,节约资金,降本增效,提高职工伙食待遇,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应提前制订好每周菜单,采购人员按当日菜单和就餐人员数量进行市场采购。
2、采购员应多方询价,严把原材料价格、质量、数量关,确保质优价廉,并保存好原始进料单。每日采购物资必须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和验收,复核人员根据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并做好当日采购记录。
3、当日采购成本、购菜价格要实时发布,接受职工监视。
4、采购员与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采购资金逐日对账、汇总,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人员标准。
5、采购员每月填写《食堂就餐报销凭证》,并附账目汇总表,由明,分管领导考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6、建有食堂的委属事业单位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与辅料。
二、米、面、油、肉、调料等大宗物资采购必须在正规市场、通过正规渠道或向教育机关招标入围的厂商采购。
三、采购、验收食品必须向厂商索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测化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化验单、商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市场摊点证等)验证,畜禽肉食类产品要索取检疫合格证。
上述各证必须一一对应与食品保持一致,同种不同规格的食品必须做到每一规格一证。
应与相对固定供应的厂商签订意向协议书,协议书内必须载明厂商保证退货换货等、以及索赔与承担食品质量卫生的条款,以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四、禁止采购、验收一切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验收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商品标志、品名、厂商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存(保质)期等内容,不得采购不具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批号或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杜绝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六、采购、验收要进行感官检查,对食品通过看、嗅、触、尝、试等方法对食品质量作初步判断,禁止采购感官状况不佳的食品和原辅料。
1、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肉类、禽类等食品,索取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证明。
3、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化验单和购物发票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生产日期相一致。
4、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化验单和购物发票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5、每种产品索证资料应予以保存,以便卫生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