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十一。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二。出租车不得行驶入小区,遇有承载老、弱、病、残、孕及携带儿童或携带过重物品及特殊情况(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时)的。视情况可等级放行,但必须及时驶离开,不得在小区内等候载客。
十三。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四。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等公司)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目的
维护嘉园小区车辆的停车秩序及安全,给业主/客户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停车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物业区域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管员负责停车场秩序及安全的维护;
3.2安管班长负责停车场各岗位的协调,指导、督促车场值班员的工作,及时处理发生的异常情况;
3.3安管队长全面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3.4管理处主任负责停车场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4工作流程
4.1对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
4.2生活区地下停车场停放进入生活区的车辆,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实行包月收费方式,其他车辆按时收费。办公区地下停车场停放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的车辆,免收费。
4.3已购买生活区地下停车位的车主,可到客服中心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4.4各种车辆不得在物业区域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物业区域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4.5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有看好自身物品的义务,必须关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停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联系车主,同时派护卫现场职守,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4.6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4.7车辆进入物业区域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的制度。
4.8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4.9进入物业区域的出租车同样实行刷卡出入,按小时收费。
4.10 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不得进入小区内。
4.11.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制度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或经业主确认方可驶离。
4.12.对所有进出的车辆都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在值班记录上要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为了加强小区管理和交通秩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凡本小区有车辆的业主,请主动到门卫室登记、领牌(车牌押金10元),凭牌出、入。
2、外来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对其必须进行登记、发临时停放牌,凭其出入小区。
3、车辆应按小区相关规定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4、车辆停放好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5、停车时,应按小区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 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6、小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本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7、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小区内。
8、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9、凡进入车场内和车库内的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违者拒停。
1.目的:
加强小区停车场的管理,保障私人车位使用权不受侵犯,保障停车有序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小区车辆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7、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4.7、4.8、4.9、4.10、4.13章
4.职责:
4.1保安服务部按《车辆通行、停放收费办法》为小区住户提供车辆停放车位服务,并做好登记和宣传工作。
4.2保安服务部的。车管员、保安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安全管理。
4.3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对车管员、保安员工作监督与检查。
5.工作程序:
5.1对使用小区各种车证车辆管理:
5.1.1保安服务部每年根据住户租用车证期限,到期发放《车位续租通知单》,通知住户到经营管理部办理续租、换证、收费手续。
5.1.2住户续租车位、更换停车证要填写《机动车位登记表》并请住户将车证放在明显处。
5.1.3对持有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入小区时,由保安门岗确认其合法性后,打手势放行。
5.1.4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须在《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中进行登记。
5.1.5每日6时至20时前持小区车证的车辆进出小区时无须登记。
5.2无证车辆管理:
5.2.1此类车辆是指各大公司办理公务,探亲访友者所乘车辆。
5.2.2无证车辆进入小区时,保安人员问清去向,所办何事,填写在
《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和《会客证》,并告知司机不能占用私人车位,如果占用,必须在17:00前离开,以免影响个人使用。
5.2.3此类车辆未经保安保安服务部同意一律不得在小区过夜 。
5.3搬家、拉物车辆管理:
5.3.1住户搬家需到经营管理部填写《出小货物登记单》,将大件物品填写在物品名细项目内,经门岗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5.3.2住户委托他人协助搬家、搬物时,需在《出小区货物登记单》受托人项目中填写姓名及证件号码。
5.3.3住户拉物出小区时,由门岗确认合法性(指确实时住户本人)由门岗填写《出小区货物登记单》由住户签字,即可放行。
5.4除以上程序外,小区内车辆管理执行《车辆管理规定》。
5.5停车场的标识:
5.5.1地面停车位的标识:地面停车场由交通管理局划制的长5m,宽2.5m的车位线,喷制车位号。
5.5.2地下车库的标识:在入口处挂有限高2.2m的标志牌,车位线和车位号同地面停车场相同。
5.5.3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用语》。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1
6.2《地下车库车辆管理规定》ej-wi-qp4.8-02
6.3《机动车车位登记表》ej-qr-qp4.8-01
6.4《机动车出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a
6.5《机动车进小区登记表》ej-qr-qp4.8-02b
6.6《地下车库车辆登记表》&n
bsp; ej-qr-qp4.8-03
6.7《出小区货物登记单》ej-qr-qp4.8-04
6.8《会客证》ej-qr-qp4.1-13
1、当车主持月租卡、贵宾卡不能自动抬闸时,收费员应检查该卡资料与其车辆牌号是否相符,资料相符的'人工抬闸放行;持时租卡不能读取数据时,应检查其驾驶证、身份证,并做好登记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2、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人工抬闸时,须经当班班长或管理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人工抬闸放行。
3、出小区的车辆无卡时应详细询问原因,如确属丢失停车卡的,应出示其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方可出小区,以免造成车辆丢失。
3、每次人工抬闸,须做好《人工抬闸登记表》的记录。
4、未执行以上规定,造成车辆丢失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房)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管安防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1.对居住小区的业主(住户)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小区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月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住户)和单位,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住户)所有的或已租赁的泊位,小区负责做出相应标志,阻止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确保车主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治安巡逻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限速标志的规定,出入大门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内道路及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小区驶出的非业主车辆,携较贵重或大量物品时,小区大门岗有权检查车辆并要求其做出说明。
1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在必要时,应和业主(住户)取得联系,获得业主(住户)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引导停放在临时泊位。
12.对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时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13.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4.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管理处许可,不得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必须服从保安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上。
15.对在地下车库的私家车入库时必须停在私家泊位或库房内,不得占用他人泊位,不得停在车库门口或通道上。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保安员应记录该车的驶离时间。
16.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7.各小区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量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物业社区微信,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物业社区微信,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四、小区车辆管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规范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维护车主和公司正常权益。避免因处置不当给公司与业主带来损失。
(二)范围适用于小区车辆停放中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突发事件的类型
1、小区车辆发生路面行驶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2、小区车辆停放损伤突发事件的'处理;
3、小区车辆被盗突发事件的处理;
4、车辆封堵大门突发事件处理;
5、车辆冲岗突发事件的处理;
6、突发停电事件的处理。
五、处理方法与过程控制
1、车辆行驶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物业社区微信,小区内应在主要车辆行驶路段或拐弯处设立限速标识、减速带与反光镜等车辆行驶标识系统,完善车辆停放监控录像系统等设施。
(2)秩序维护部巡查人员发现小区道路车辆突发事件后,立刻通知当班班长赶赴交通事故突发现场了解情况,并向秩序维护部队长汇报。
(3)秩序部队长到达现场,针对车辆行驶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组织人员对车辆事故现场进行标识与事故现场拍照,如有人员伤害应急时拔打120进行救护,处依据事故车辆的车牌号与车场入口外来车辆登记表信息,及时其家人与朋友联系,并上报物业服务处。
(4)如事故车辆出现漏油,禁止在事故现场使用点火器材,并做好现场灭火准备。
(5)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其它车辆需要行驶通过交通事故现场,秩序部队长应临时安排巡逻人员指挥车辆行驶,确保小区内车辆行驶秩序正常。
(6)秩序部队长应引导交通事故车主尽快对事故处理达成一致,当事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引导车主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理。
(7)当小区车辆行驶交通事故导致其它车辆无法通行时,秩序部队长应及时组织人员依据小区道路分布状况封闭本区域道路,在车辆行驶路口设立引导标识,引导其它车辆从其他道路行驶。
(8)事故处理结束后,环境保洁部应及时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清洁。
(9)事故处理结束后,由秩序部队长填写《突发情况登记表》。
2、小区车辆停放损伤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秩序维护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对进入或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外观进行检查,发现破损痕迹应及时告知车主并请车主。物业社区微信。
(2)巡查人员在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车辆出现明显的新的伤痕,应立刻向当班班长报告,班长对车辆停放现场、车场监控录像进行检查,了解车辆停放过程中出现车辆损坏的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向秩序维护部队长报告。
(3)客户服务中心收到业主投诉关于车辆损伤的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秩序维护部队长,并详细记录业主提到的信息。
(4)秩序部队长迅速赶到现场,对车辆损环情况进行拍照,向门岗、巡逻岗、监控中心岗了解车辆进入小区停放过程,回放监控录像,调查评估车辆损伤情况。
(5)秩序部队长与车主进行沟通,引导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
1、凡本小区有车辆的业主,请主动到门卫室登记、领牌(车牌押金10元),凭牌出、入。
2、外来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对其必须进行登记、发临时停放牌,凭其出入小区。
3、车辆应按小区相关规定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4、车辆停放好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5、停车时,应按小区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6、小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本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7、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小区内。
8、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9、凡进入车场内和车库内的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违者拒停。
目的:
为制定辖区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辖区交通结构,特制定本方案。
适用范围:
辖区车辆管理
一、项目概况
花园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政府西南,建筑面积约29万方,占地面积140余亩,共有住户1494户,小区内有双车环形车道。项目配套地下停车库一个,共规划车辆停车位1216个,车库设进出口共4个,路面临时停车位21个,小区设南西北大门3个,南门为行人大门,北门,西门可进车辆,西门为车辆进出主门,主要进出小区住户车辆,北门为辅门,主要进出外来车辆以及运货,其中西门车库进出口在小区西门南侧位于小区外围,其他进出口均在小区内。
二、人员配置方案
车辆管理负责人1人秩序维护队长兼
车辆管理员3人外聘,3班2运作
车库门岗3人车管员兼
停车场巡逻人员4人秩序维护队巡逻岗兼
三、方案实施步骤
针对当前花园车辆管理现状,初步设想方案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逐步引导,使人们观念开始转变,西门为正门。
第二步:将北门和西门进行分化,西门主要进出住户车辆和临时车辆,北门主要进出送货搬家车辆。
第三步:与开发商协商地下库辟出约100个临时停放车位。
第四步:规划临时车位的分布。
第五步:公布停车方案和临时车位分布图。
第六步:逐步规范路面停车,路面一律不得停车,所有住户车辆一律停入地下库临时停车位,路面临时车位只做临时外来车辆停放用,搬家送货车辆不得滞留小区,所有装修单位,装修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第七步:政府部门报批,依据物价批文实施停车收费。
四、管理制度
单有良好的停车场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同样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位管理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自行车库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为了使进出x小区的车辆安全、有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请自觉遵守。
1、小区内停车场采取购买或租用车位的方式,对进入小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礼宾24小时值班),请各业主(住户)先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2、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礼宾人员认“卡”对车,“车位卡”与车辆牌号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出入,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车位卡”并随身携带,如“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喇叭。
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10、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
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
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