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管理制度(五篇)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篇1

一、标准预防的概念:

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

二、标准预防的内容包括洗手、戴手套、使用面罩、护目镜、口罩和隔离衣,具体措施为: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医务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使用合格的防护用品。

7.医务人员若发生职业暴露后,严格按暴露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三、术语和定义

感染源:病原体自然生存、繁殖并排出的宿主或场所。

传播途径:病原体从感染源传播到易感者的途径。

易感人群:对某种疾病或传染病缺乏免疫力的人群。

空气传播:带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5μm)通过空气流动导致的疾病传播。

飞沫传播:带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核(5μm),在空气中短距离(lm内)移动到易感人群的口、鼻教膜或眼结膜等导致的传播。

接触传播: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导致的传播。

感染链:感染在医院内传播的三个环节,即感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隔离:采用各种方法、技术,防止病原体从患者及携带者传播给他人的措施。

终末消毒: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的消毒。如传染病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室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加强医院内部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保护意识。

二、范围

适用于医院从事临床医、护、技全部职工。

三、内容

(一)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因子的原则而采取的措施。

这些措施是针对医院所有的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情况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

1、严格按要求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2、当医务人员接触污染物品时,必须戴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有可能污染身体其他部位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正确穿戴口罩、帽子、护目镜和面罩。

4、根据需要穿隔离衣、防护服、鞋套。

(1)手卫生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它体液等肉眼可见污染时,应用皂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2、如果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3、洗手指征参见《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西安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2)污染的医疗仪器设备或物品的`处理:

1、处理、清洗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器械、物品、设备时,应戴手套、口罩,可加穿防水围裙、袖套、面罩等,防止工作人员皮肤、黏膜接触及工作服的污染。

2、使用后利器,放置于防刺、防渗漏的容器内进行转运。

(3)急救场所需要对病人实施复苏时,用简易呼吸囊(复苏袋)或其他通气装置代替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

(4)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处理。

(二)空气/飞沫传播疾病的防护:

1、医务人员进入确诊或疑似传染患者房间时,应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

2、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3、当接触患者病人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三)特殊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护:如:SARS、人禽流感等。

1、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防护规定着装。

2、应经过防护用品穿脱程序培训。

3、医用防护口罩每6h—8h更换,遇污染、潮湿及时更换。

4、离开污染区前对防护眼镜进行消毒。

5、隔离衣/防护服被血液、体液、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6、戴医用防护口罩应进行面部密合性试验。

(四)接触传播疾病的防护:

(1)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时必须戴手套;手上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离开隔离病室前,接触污染物品后脱去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

(2)手套一经刺破、损坏应立即摘掉手套,洗手并更换新手套。当操作要求灵活性时应戴一副合适的手套。

(3)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应当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

(4)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穿戴隔离衣;离开病室前,脱下隔离衣,按要求悬挂,每天清洗与消毒;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按医疗废物处置。

5、锐器伤预防

(1)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2)禁止手持针等锐器随意走动。

(3)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针等锐器徒手传递。

(4)禁止徒手毁损、弯曲针头或用双手回套针帽;如用后的针不能立即处理,应使用单手回套法。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立即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不满的利器盒中。利器收集箱放置位置合适,便于利器丢弃。

(6)需重复使用的利器,应放在防刺的容器内,以便运输、处理和防止刺伤。

四、支持性文件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西安市中心医院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篇3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撒施:

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已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录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三、医务人员反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五、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预防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六、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八、各科室应当及时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上报感染办,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外出学术交流工作的管理,提高科研学术水平,降低成本,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参加学术活动类别

1、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业务会议。

2、中国科协下设的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医师学会、护理学会的正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例行年会、换届会(仅限于委员)。

3、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安排的专题学习。

4、科室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需的外出学习并已开展工作。

5、医院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人员资格

1、我院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会。

2、主治医师每年只准参加省内会议一次;高级职称医师每年准许参加省内外会议各一次。

3、五年内在医疗工作中出现严重医疗事故或连续出现丙级病例者,不得参加学术会议。

4、原则上只能参加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参加学术会议。

5、重点学科或医院认为应该参加的学术会议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审批及报销手续

1、外出学习人员首先征得科主任同意签字后,交科教科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

2、会后,论文资料、会议资料等复印件及会议总结交科教科备案存档,并将会议情况、学术动态等向所在科室传达,有重要内容者可在院内举行学术报告会。

3、传达会议精神后,凭相关资料报销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

四、相关的几项规定

1、参会地点以北京、上海、南京、郑州、西安、济南、合肥等地为主,在其它旅游城市举办的学术会议,审批时要从严掌握。

2、交通费用以直线或就近路线乘坐汽车、火车(软卧除外)费用。不得绕道。

3、住宿费用结算以会议通知日期为准,报销金额以财务相关规定为准。

4、连续二次不参加我院全院性学术活动或科室举行的学术活动,本年度不得参加任何院外学术活动。

5、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学术会议的,不得委托他人参会。否则,不予报销费用。让他人顶替参加院外学术会议的,原申请人及委托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院外学术会议。

6、参加学术会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药商、器械商的馈赠吃请,不得购买任何药品和器械。

医务人员管理制度 篇5

(一)标准预防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l、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l、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2、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3、上述物质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4、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消毒。

5、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6、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7、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1、基本防护:

防护对象;在医疗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

手套: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

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

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对传染病尸体进行解剖的医务人员。

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应使用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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