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质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为适应市场竞争,建立健全部门职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下使用资质,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坚持科学管理,促进经济效益的增长,制定本办法。
一、证件种类
1.1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等级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各类人员证书;
1.2承揽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备案证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及安全鉴定证明等;
1.3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合同和荣誉证书等。
二、证件年审
市场经营部负责对公司证件进行年检、保管和使用,对公司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年度审验,配合安全综合办对质量体系认证进行年度审验。
三、资质管理
3.1企业资质管理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登记企业资质证件使用情况;
3.2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非法出卖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资质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3.3证件管理人员负有登记、保管、保密、收回的责任,如证件出现毁损、遗失、泄密等情况,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3.4对公司相关合同的各项条款保密,无董事长或总经理许可,不得给无关人员提供合同内容及条款;
3.5对相关证件电子版不得外传,且复印件一律注明用途,防止公司内部资料外泄造成损失。
四、资质使用
4.1市场经营部是公司负责对外经营、承揽施工任务的主要部门,必须掌握市场行情动态,及时收集工程信息并向公司法人汇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下掌握信息,积极参与投标。
4.2在遵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下积极参与在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并建立公司资质使用登记表,且注明用途、使用范围、审批领导。
4.3分类筛选、处理、跟踪各类工程信息、并收集整理公司证件、人员、设备、业绩等相关资料及电子版,及时为公司经营提供市场导向
4.4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组织有目的的投标活动,在投标过程中积极掌握业主、代理公司的招标信息,并在公司领导的安排下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4.5参与工程中标合同的谈判及合同文件的保管、归档工作,对已中标的项目进行成本控制,了解和掌握工程价格信息的整理、汇总,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与项目部签定目标经营责任书,项目完工后,参与该项目交、竣工验收活动,协助项目部收取工程计量款,并考核项目部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4.6代表公司与业主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反馈业主信息,以便公司调整生产目标、方向,积极配合业主方对该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及验收活动。
4.7与综合办互相协调做好企业文化的筹化、宣传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资质证书管理。
第三条:员工取得的资质证书必须是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类证书。第二章相关定义
第四条:员工资质证书:本办法所称资质证书包含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执业资格证书。第五条:员工岗位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包括各类特种作业证书、上岗证书、培训证书。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包括初级工(国家五级)、中级工(国家四级)、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政工、档案、图书资料等。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此类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劳动人事处需按本办法规定出借所管资质证书原件、负责对部分执业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工作。
第十条:职工学校需按本办法规定出借所管资质证书原件、负责员工的岗位资格证书取证及证书年审办理。
第十一条:各基层单位(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借用资质证书原件、开具员工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的证明。
第十二条:员工根据本办法规定,领取本人的员工资质证书原件。第四章管理内容
第十三条:证书原件管理
公司出资外派员工培训学习后所取得的资质证书,或员工个人取证后按公司相关规定报销全部或部分费用的资质证书,原则上证书原
件一律由公司统一管理。本人领取证书后1个月内必须将原件及归档材料送交劳动人事处或职工学校备案。
(一)劳动人事处负责管理的证书原件: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技师、高级技师等级证书原件;
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营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员工取得的其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公司非强制性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劳动人事处保留证书扫描件,原件交还员工本人;
员工获取学历证书后,应携证书原件和学籍材料到劳动人事处备案,劳动人事处留取证书复印件和学籍材料归档。如员工不能提供参加学习的学籍材料,公司将不予承认学历。
(二)职工学校负责管理的证书原件: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证书原件;
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第十四条:证书原件借用
需要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需填写“资质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经申请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公司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附件一)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建立《证书原件借用台帐》,督促借用人
如期归还所借证书。
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申请借用原因”中所表明的用途使用,未经劳动人事处同意不得另做他用,同时应妥善保管证书并按期归还。如所借用证书丢失,应由责任人赔偿用于取证的全部费用及丢失证书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证书领取规定
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领取本人资质证书,应填写“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劳动人事处领导签字—领取本人证书。属于正常退休的员工,在“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申请表”上注明“正常退休”。
凡是交还此类员工的'证书时,须在证书上注明该员工已与X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按本办法规定领取本人证书的,证书原件由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保存半年,但在此期间对于注册类、年审类证书不负责注册和年审;超过半年后本人仍未领取证书,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劳动人事处(职工学校)不再保存。
第十六条:证书注册和年审
劳动人事处负责对建造师注册,职工学校负责对员工岗位资格证书
进行年审。
其它公司非强制取得的证书由本人自己注册或年审。
第十七条:公司对证书原件管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公司特殊规定执行。
第五章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八条:奖励原则
凡公司出资、选派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后所取得的员工资质证书,公司不再给予奖励。
凡员工个人出资取得的公司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取得证书的员工一次性奖励;
员工个人出资取得的各专业必要的执业资格证书,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员工参加社会考试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九条奖励标准
类别各类资质证书取证后一次性奖励标准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
高级技师
技师(二级):20xx元
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
如果技师、高级技师证书都先后
取得,奖励总额不超过3000元。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1000元
高级:3000元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社会考取)高级会计师
高级统计师
高级经济师
高级审计师
3000元
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筑师
5000元二级建筑师20xx元注册会计师5000元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审计师
企业法律顾问
造价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3000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劳动人事处负责解释。
1.1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1.2企业荣誉证书:免检证书、获奖奖牌、名牌证书、著名商标证书等各类证书。
1.3企业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当前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2.1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账。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2.2企业证件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2.3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3.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申请表。
3.2企业证书的借用、借出及复印:由借证人填写证书借用申请表,在申请表“注明用途、使用范围”,并注明有效期限。任何证件(包含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综合部才予办理出借手续。
3.3有关部门借用证件参加年检完毕后,必须交回综合部。证件管理人员负有收回证件之责,如证件未及时收回,给企业造成损失由其负责。
4.1未能及时年检造成后果的由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年检费用和损失费用(如罚款等)。
4.2违反第2条第2.3款者,承担全部损失费用并处罚全年工资总收入的5%。
4.3各种证件如发生丢失,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补办费用和损失费用,并处罚全年工资总收入的5%~10%。
4.4各种证件未按时收回,除责成管理人员收回外,并处罚月工资总收入的5%~10%。
5解释权归综合部。
资质证书是各企业行业的准入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为保证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资质等级、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制定资质管理制度规定。
一、证件种类
1.1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1.2企业荣誉证书、优质工程证书、文明工地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1.3企业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年度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岗位合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员工职业资质证书和个人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
1.5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二、证件工作使用范围
1、各种资质证件由资质管理处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其负责及时办理。负责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工作。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等工作。
2、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3、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4、对收集的资质管理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可擅自做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公司资质、证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对资质、证书的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
3、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资质管理处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4、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资质管理处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5、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请示公司总领导并得到授权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6、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7、资质管理处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8、公司内部使用资质、证书用于招投标、各种外部审核等工作时,须由该项工作责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报经分管领导审核,经总领导审批后方能使用。
9、外部单位、个人借用公司资质、证书,须由使用人或本公司该项工作联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报经分管领导审核,经总领导审批后方能借用。
10、公司资质、证书管理部门以经批准的《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作为使用依据并存档,并对使用情况作登记,确保资质、证书的规范使用。
11、附件《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是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