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推荐(精选28篇)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申购程序和采购管理办法
1、制订计划
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
2、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审查批准
1) 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 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采购管理
1、 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 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1)包装有效性;2)整机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数量;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1.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稳定优质供应商关系,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地区采购业务
3.内容
3.1 公司所有采购物资均要执行现有的《采购业务流程》,星期日应急采购除外;
3.2 采购人员现场采购有责任继续议价、有现场采购选择权,但所购物资性价比不得差于询价物资,否则采购人员将承担责任;
3.3 采购人员在采购物品时应该问清该物品的'开票名称、供应商名称、所开发票的形式(增票、普票),做到入库时信息准确、便于入账;
3.4 采购人员采购材料必须当日入库,保管员必须当日入erp账;
3.5 采购人员要树立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尽量索要增值税发票;
3.6 采购业务实行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避免扯皮;
3.7 对于月结的供应商,原则上要求其每月25号左右开出发票,经手人在接到发票后,必须在2日内入账,履行报销手续,不得逾期不报,影响公司形象,如果超过时间不报,采购人员将承担责任;
3.8 对于小额、特殊物品,不能开具发票的,要及时与部沟通,协商处理,财务部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针对实际情况给予变通处理。
3.9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经办人,经管理部核查事实清楚的,将给予每次1000元的考核,凡违反3次者给予开除,给1个月..市最低工资用于交接,望相关人员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3.10凡需总部采购事项一律通过流程(oa)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口头或电话申请
3.11凡价值5000元以上需总经理审批事项,必须通过邮件,经回复后再通过oa申请
3.12公司内批量采购必须通过oa批准后采购,500元以下急需物品必须经生产副总批准采购,但必须在36小时之内通过流程申报
3.13凡违反3.10之后规定的责任人,一次考核-10000元,二次以上违反者辞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招投标采购工作,依据《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自行组织的各类招标及采购活动。
第三条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质量第一,节俭办学;统筹兼顾,提高效率;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日常招标及采购工作。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正副主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资产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管理学院采购与招标工作。
(二)负责学院采购项目网上竞价的一审审核工作;
(三)做好市场调研、明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建议方案,负责采购技术释疑;
(四)组织并实施学院自行采购工作;
(五)组织合同签订、实施、验收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委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采购与招投标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根据需要委派人员监督采购与招投标工作;
(四)受理采购与招投标活动中的有关投诉。
第三章采购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学校采购分为统一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凡达到统一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采购项目由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未达到统一采购标准的采购项目实行学院分散采购。
第七条学院分散采购
(一)网上竞价采购
1、范围及标准:单台(件、套)10万元以下、批量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
2、网上竞价:仪器设备主要通过学校网上竞价系统采购。由采购项目经办人在网上竞价系统里申报,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审核。具体实施参见《西南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3、资产入固报账流程:单台或批量5万元(不含)以下的,凭网上竞价确认单、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单台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凭网上竞价采购协议书、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
4、网上竞价失败需要截图,进入学院自主采购程序。
(二)学院自主采购
1、范围及标准:单台(件、套)10万元以下、批量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
2、申购及组织方式:学院组织采购为主,不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审批。
3、仪器设备购置全口径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通过国资系统申报、审批。
4、采购方式:谈判、磋商、询价等方式。
5、采购合同签订:5万元(不含)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再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采购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监督签订后,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送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采购发票签署:采购项目发票,由采购项目经办人、验收人、经费负责人签字即可。
7、资产入固报账流程:单台或批量5万元(不含)以下的,凭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单台或批量5万元以上的,凭分散采购合同、发票、入固单即可报账。
8、结果公告:结果应在采购中心网站主页进行公告,且作为报账凭据之一。
(三)学院分散采购申报时间
原则上学院每学年集中两次组织分散采购申报,上半年分散采购申报时间为3月~4月,下半年分散采购申报时间为9月~10月,具体时间由学院办公室通告,其它时间不再组织申报。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八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应加强对学院采购与招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成立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监督小组。
工作小组
组长:肖国强
副组长:陈武
成员:梁华珍、陈凌、唐明、涂玲、唐鹏、贾斌、祈虔、黄伟、邓晖、余亮、杨晓霞
监督小组
组长:刘作勋
成员:韩毅、陈怀东
第十条本办法由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院原有其它管理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1.目的: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制定本项制度。
2.范围:适用于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工作。
3.责任:采购员
4.内容:
4.1医疗器械的购进必须坚持“按需购进,择优购进”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
4.2采购员必需从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
4.3采购的国产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必要时对产品和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考察。
4.4采购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同时该产品必须是在供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内。
4.5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建立采购合同档案。
4.6采购员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购进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4.7购进的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并建立完整,真实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4.8企业须将所有经营品种的产品资质以及其供货方的资质,制作目录并形成档案,妥善保存。定期还需核对资质的有效性,及时更新。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工作程序
(一)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采购,需求时填写《物品申请单》;
4、原材料及设备的请购由各子公司或部门自行负责采购,需求时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入库时由采购的'子公司或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送综合办资产管理专员处备案。
5、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6、单次采购在金额在20__元以上的,有两名采购人员一同进行采购,单次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有财务部派人一同进行采购。
(二)采购申请
1、需采购部门填写《物品申请单》,填写清楚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综合办公室处;原材料及设备的《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交财务部审核。
2、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进行统一汇总采购原则。
3、紧急采购时,由需求部门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4、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或采购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根据《物品申请单》或《采购订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和数量进行估算价格。
2、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分管负责人或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给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和采购设备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物料申请表》或《采购定单》”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进行入库和出库记录管理。
4、原材料和设备由进料检验部门或设备申请部门验收后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公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附则
1.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四、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采购管理制度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为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杜绝购销中的不正当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高值耗材的购置,首先由使用科室向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对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论证。
二、总务科接到科室的申请后就有关资料等相关信息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医院。
三、医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委派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使用人员等到相关医院对高值耗材的型号、性能、价格等进行考察,最后将结果报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
四、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对至少2个以上的`商家进行议标或招标,其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产品的价格。
五、根据使用科室提出的申请,经总务科审理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有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价格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的价格,购置数量大的按招标程序进行。
六、高值耗材的采购,严格按上海市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任何科室不得擅自采购使用。
七、在购置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各种物品时,任何人不得接受厂家、代理商的。吃请,不得接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八、采购计划每季度由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研究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九、后勤物资采购时,先由总务科列出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委派3人以上(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组成采购小组进行购置。
十、采购医疗器械应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好采购质量关。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行政物资管理,明确行政物资管理流程,保证公司行政物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物资管理
指用于公司日常行政办公的非生产相关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维修、报废、清查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物资分类
公司行政物资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固定资产类和低值损耗品类。
一、固定资产(价值20xx元以上),如打印机、电脑、空调、投影仪等;
二、低值损耗品(价值1999元以下):
(一)价值50元—1999元的低值损耗品,如电话、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二)价值49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其中包括部门所需品和个人所需品。
1、部门所需品: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水、胶水、订书机、回形针、计算器、文件栏、笔筒、文件夹等。
2、个人所需品: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回形针、信笺纸等。
第四条管理部门
行政部是公司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部门,负责行政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组织及个人。
第一章行政物资采购
第六条行政物资采购条件
以下两种条件至少满足一种时,应着手办理行政物资采购相关事宜:
一、各部门需要而公司库房没有备存该类行政物品;
二、库房该类行政物资数量低于规定最低库存量。
第七条行政物资采购流程
一、在满足物资采购条件时,行政部跟据库存记录,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行政物资采购申请单》(详见附件1);
(一)价值499元以下的低值损耗品,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
(二)价值500元以上的`行政物资,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双审核后董事长审定;
二、行政部物资管理相关人员凭审定后的《行政物资采购申请单》交采购部联系采购;
第八条行政物资采购要求
一、行政物资一般由采购部向供应商采购,电子类行政物资(如个人计算机),可以经董事长同意并授权相关部门(如信息部)采购;
二、行政部应建立行政物资库存量档案,每月限定时间清查账本,发现库存物资不够应及时添置。
第二章行政物资入库
第九条行政物资入库条件
经质量检验部门、信息部门等检验合格的采购物资可以办理物资入库手续。
第十条行政物资入库流程
一、采购部将采购来的行政物资交给物资管理相关人员管理;
二、物资管理人员再次清点《购销合同》和《行政物资采购申请单》上所列各项指标,对照质量和数量;
三、清点无误后根据入库物品、时间、型号等填写《行政物资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2)同时备份存档。
第十一条行政物资入库要求
一、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入库单不见实物的现象;
二、入库时,行政部相关人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不合格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三、如有多领的行政物资需要退库时,必须由物资管理员填写物资入库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入库;
四、人员离职时,由物资管理员将分派给个人的行政物资收回入库,如物资回收时因保管、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造成损失,由使用者酌情赔偿。
第三章行政物资领用
第十二条行政物资领用依据
一、被规划为公司固定资产的行政物资,在员工入职时按各职等对应标准,报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后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向行政部提出申请;
二、低值损耗品的领用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频率(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随时调整发放频率,同时低值损耗品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但纯消耗品不在此列(如信纸等);
第十三条行政物资领用流程
一、不同价值的行政物资的领用流程如下:
(一)价值在10元以下的低值损耗品,由申请领用人直接在行政部物资领用登记簿上注明领用品名、数量、领用日期等即可领用;
(二)其它价值的行政物资由领用人填写《行政物资领用申请单》(详见附件3),按同等价值行政物资采购报批标准申请,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和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双审核,总经理审定后方可领用,同时在领用登记簿上注明明细;
三、行政部将《行政物资领用申请单》附着在《行政物资出库明细单》后存档,按照物资领用单上所列名目向领用人发放行政物资。
第十四条行政物资领用要求
一、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节约;
二、需要以旧换新的行政物资,如发生遗失,更换时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经济赔偿;
三、新入职职员到职时如需要领行政用品的,由人力资源部按流程统一向行政部提出行政用品申领要求;
四、物品领用后,遵从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个人物资由申请者个人负责,部门物资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界定范围参考本制度第三条;
五、领用的行政物资严禁个人带回家使用;
第四章行政物资报修
第十五条行政物资的报修条件
以下两种条件同时满足可将损坏物资交至行政部联系维修,其中属个人物资由个人提出报修申请,部门物资由该部门负责人申请。
一、价值为50元以上的低值损耗品或固定资产;
二、物资在正常工作当中由于自然磨损等原因造成非人为损坏。
第十六条行政物资报修流程
一、损坏物资为电脑、传真机等电子产品,由物资使用人先行联系信息部技术人员进行初期检查、维修、调试;
二、经信息部调试确定为发生严重损坏的电子类行政物资、非电子类行政物资,由物资使用者向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并填写《行政物资报修申请单》(详见附件5),按照物资采购相应审批标准由相关负责人审核、审定;
三、行政部物资管理员凭审定通过的《行政物资报修申请单》联系维修单位维修,并将申请单存档;
四、修理完毕后由管理员归还使用人员,并做维修记录,物资使用者在记录单上签字;
五、维修时如需更换零部件需报修人员按照物资采购流程和物资领用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行政物资报修要求
一、由于使用不当等个人原因造成物资损坏的,也可报行政部维修,但产生费用须个人承担;
二、把个人办公物资借给他人而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借出者个人承担;
三、行政部作维修记录时必须将《行政物资报修申请单》附在维修簿上存档,以便公司日后的物资清查管理。
第五章行政物资报废
第十八条行政物资报废条件
以下两种条件同时满足可办理行政物资报废:
一、被划分为公司固定资产的行政物资;
二、使用期满并丧失使用效能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维修价值。
第十九条行政物资报废流程
一、物资损坏部门负责人向行政部提出物资报废要求;
二、由行政部物资管理员填写《行政物资报废申请单》(详见附件7),详细填写物资分类号,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资料;
三、物资管理员将申请表交至行政部负责人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报废初审意见,有再利用价值的交还报修人员,无再利用价值的交由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审核,董事长审定并作报废处理;
四、行政部物资管理人员根据《行政物资报废申请单》所列名目,向部门收回报废物资;
五、行政部物资管理员凭《行政物资报废申请单》到财务处销账,做到帐、物同时注销。
第二十条行政物资报废要求
一、为保证物资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和账实相符,除因无法妥善存放的物资专项报废外,物资报废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二、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相关领导、专业人员、行政部部长、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会同鉴定,按照物资报废流程严格执行;
三、因个人或部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物资报废,应由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写出详细报告并根据损失程度承担经济赔偿;
四、报废物资一经批准报废,必须将实物交回行政部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凡有修旧利废价值的,应充分实现其再利用价值,进行物资维修工作,不得随意做报废处理。
第六章行政物资清查
第二十一条行政物资清查条件
公司应对价值100元以上的行政物资做定期清查核算。
第二十二条行政物资清查流程
一、在行政物资清查工作开始之前,由行政部负责人布置清查工作,确定清查范围、时间和应达到的要求;
二、行政部相关人员从台帐上将所有符合清查条件的行政物资与实际物资进行核对,并跟据《行政物资领用申请单》、《行政物资入库明细单》和《行政物资出库明细单》做具体校对,同时物资管理人员应停止行政物资的收发活动,将物资分类摆放有序,严禁实物流动;
三、物资清查中发现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以书面形式给出相应处理意见(如盘亏的从账面销除,盘盈的估价入账等),并按照价格根据物资采购报批标准上报相关负责人审核、审定;
四、由审定人确定差异处理决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置决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物资清查要求
一、行政部负责人每月月末进行行政物资清查,每年年末会同物资使用部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年度盘点,并将工作记录装订成册保管存档;
二、清查过程中要分配专人负责清点、专人负责记录、专人负责监督。清查过程中,除了要保证清点数量准确外,还要关注各类行政物资的价值有无减损、有无超储积压、浪费等现象;
三、清查过程中如有固定资产需作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四、清查中若遇固定资产缺失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相关领导汇报,如因台帐管理人员等由于疏忽等自身原因造成公司固定资产帐实严重不符,须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行政物资管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到岗位,失责将按相关制度惩处。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及解释归属行政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签发之日起生效,若与此前相关文件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按照“集中采购,各负其责”和“谁使用,谁采购”的原则,实行动态式采购方式,避免弊端存在和资金的浪费。本着精打细算的原则,节约每一分资金。
1、由所需购物部门或处室提出书面申请报校长室,校长批准后再由总务处汇总上报xx区教育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批复。
2、批复后同意自行购置的由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小组对所购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请校委会通过,然后进行购置。
3、考察小组由校委会决定人选,原则是谁使用,谁考察,谁采购。
4、考察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品情况,为学校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5、严把质量关,认真检查物资质量,货比三家,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6、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7、严格按采购计划办事,执行物资预算,遵守财经纪律。
8、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报请校委会,批准后择优订货。
9、签订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10、对于教学用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要《山东省中小学仪器配备标准》按计划定购。
11、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专人收发登记,实行领用制,任何部门、个人不得自购自管自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各单位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时,其采购方式及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等审批手续,均由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
第三条 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服务及其他工程类项目,其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15万元至50万元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 采购办是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第二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操作程序
第八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时,应按《*市政府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63号)中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字样的政府采购计划表。
2、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填报采购形式。
3、政府采购计划表应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4、政府采购计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应自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批复。
1、一般情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政府采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2、如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复,并将《*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政府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各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则上应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请。如因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七)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第十一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14号)执行。
第十二条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
第三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定期向市人民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二)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采购项目,未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采购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在采购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采购工作的有效管理,保证公司采购物资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物资准确性,降低采购成本,争取公司的综合最佳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包装物、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管理和执行工作。
三、职责
3.1综合计划部负责整理采购清单、执行采购作业、储存和保管采购物资。
3.2综合制造部负责编制整体生产环节所需要的物资储备。
3.3安环部负责编制劳保用品及与安全有关的物资储备。
3.4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制办公用品及与办公环境有关的物资储备。
3.5财务部负责统筹规划各部门资金计划及付款安排。
3.6检验部负责A.B类采购物资的抽检及验证。
3.7副总经理负责把控整体采购风险及最终审批权限。
四、程序内容
4.1基本原则
4.1.1公司所有员工在进行合同与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流程、制度,采购活动应尽量实现充分竞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保证采购物资质量,努力降低成本;
4.1.2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廉洁奉公;
4.1.3各部门须严格在批准的年度采购预算范围内,制定详细周密的月度或周期性采购计划,过程进行中不得以特殊采购或其他原因为由将采购流程绕过或回避,处于关键路径上的特殊采购,按特殊采购程序处理;
4.1.4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综合计划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或无理干涉;
4.1.5采购应当优先选择低耗能、低污染、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安监部门认可企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4.1.6采购和合同管理工作应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检查、有据可查。每项采购和合同管理过程均需有完整的文件和记录。
4.2职责和分工
4.2.1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综合计划部负责组织并实施采购,包括:
a)组织资格评审、招标、评标和合同签订,负责完成采购流程并同相关部门完成验收入库;
b)牵头组织招标文本的通稿及审核,负责在合同签订前牵头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进行审查;
c)负责组织合同谈判,办理支付申请,合同执行情况的总结和分析;
d)归档合同文件,建立并维护与公司采购相关的信息系统;
4.2.2综合制造部根据公司的拓展规模和经营目标,制订有效的采购目标和采购计划具体措施有:
a)审核年度各岗位呈报的物资需求,统筹策划和确定采购内容,制订主辅料采购清单;
b)预测和跟踪《生产计划》,熟悉各种物资的消耗情况,核实本部门仓库存量,结合安全定额据此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c)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有备品备件采购;
4.2.3安环部为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直接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安全生产的需要及人数,编制年度、月度或周期性劳保储备、采购计划,具体措施如下:
a)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制定和管理;
b)根据国家、市及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3)建立每位员工劳防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防用品标准提报劳保采购计划;
4)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综合计划部查询劳保库存等情况对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4.2.4行政人事部是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计划、发放及控制等管理制度,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及消耗水平,将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进行采购汇总,计划必须保证办公用品齐全、库存合理、分配适当,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4.2.5财务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审核支付所需文件、票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办理相关支付手续,负责发票、交付款、尾款处理、验收入库等事项,对采购和合同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进行审查;
4.2.6检验部依据采购员填写的JL82401-01《采购物资报验单》,按照GWJY-02《产品进货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检验判定为合格的物资,交综合计划部库管员进行数量和外观等的验收。
4.2.7副总经理全面主持采购工作,组织实施,确保采购任务完成,根据公司规模发展及销售市场变化,指导并监督下属开展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采购工作正常开展。审批各部门提报的采购计划,统筹策划和确定采购内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监督参与大批量商品订货业务洽谈,检查合同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五、采购计划执行
5.1所有采购流程均需走程序审批,各部门应根据需求分类别填写相关采购物品申请表,申请获批准后执行应严格控制,各部门通过内部沟通工具对库存核实后进行采购申报,流程审批通过后形成纸质物资采购申请单据,采购人员根据单据内容核对后执行采购; 5.2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日期、用途等。不按规定程序填写申请单据的,综合计划部有理由不予采购;
5.3申请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部门经理审核。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的部门按照无需求处理,月中不再接收提报的采购计划;
5.4未提交月度采购计划或出现特殊需求需要采购,必须按照《特殊物品采购申请表》格式及要求填写,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5.5对于已经审批的采购物资,请购部门如果需要变更物资的规格、数量或撤销采购申请,必须48小时内通知采购部,以便采购部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采购计划,如采购已进行中,产生的后果应由申请部门承担。
5.6采购员将审批好的采购计划汇总后提报副总经理同时抄送库房管理员,库房管理员提前规划存放位置,到货后严格按此数量金额供货商进行验收入库。
六、附则
6.1本制度由综合计划部制定与解释
5.2本制度报副总经理审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六、相关记录
1、《月度采购计划表》
2、《特殊物品采购申请表》
3、《交付产品管理规定》
4、《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5、《采购物资报验单》
6、《材料库存表》
7、《产品进货检验规范》
8、《供方物资质量状况记录》
9、《合格供方名录》
10、《合格供方档案》
11、《合格供方业绩评价表》
12、《采购产品不合格通知单》
13、《生产计划》
14、《常规物资采购周期及储存条件》
15、《常规物资库存量上下限》
1、采购食品原料要新鲜,索取与每批(种)食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2、特殊营养食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3、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
4、采购新鲜肉类食品应索取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5、出口转内销食品应当索取食品卫生监测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6、进口食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书,进口保健食品还应索取。
7、提供的食(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必须与实际经销的该食(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8、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报告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9、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食品标签必须符合要求,不得采购使用无标签食品。
10、库房内定型包装食品必须贴有标签。
11、票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采购员退库、索赔。
为规范政府采购业务,防范采购风险,减少采购成本,防止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业务的界定
政府采购业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建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比照政府采购业务控制程序执行。
二、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与机构
1、按内部牵制制度要求,单位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执行和政府采购监督机构。一般情况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由单位负责人(即一把手,下同)和班子成员组成。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由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没有专设的由办公室兼任)、政府采购业务承办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门时,均由单位细化)的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单位纪检、内审部门(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门时,均由单位细化)对政府采购业务实行全程监控。
2、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拟定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三、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控制
1、单位业务承办、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实现预算控制计划,计划控制采购,采购控制支付。
2、年初收支预算时,单位业务承办部门应将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内容,根据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细化到具体货物、工程和服务,财务部门按批准的收支预算单独编制年度采购预算。
3、单位业务承办部门应在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批准范围内分季提交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送财务部门汇总。由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经市政府采购办审批后,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下达。
4、政府采购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作调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变更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审核和审批程序。因重大项目需要追加政府采购计划的,单位要先落实资金,专题报告政府采购办批准,增加金额较大的(具体金额由单位细化),须报分管市长同意。
四、政府采购活动的控制
1、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纪检、内审等部门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联动机制。
2、采购项目申请。单位业务承办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提出政府采购申请,申请中应填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金额、资金来源、需求部门、需求登记日期、采购项目分类等要素。
3、采购项目审核。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对业务承办部门申请的采购事项应进行合理性审核。包括采购事项是否已列入预算,是否与资产配置标准相符。专业性设备是否附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4、采购项目审批。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以上的工程、货物、服务经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批准后(金额批准权限单位细化),由单位政府归口管理部门报政府采购办审批。属于招投标项目的,按招投标规定办理。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必须按程序报批。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货物和小额服务(工程除外),属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内的,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报政府采购办备案。
5、采购方式选择。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文件,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50万元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货物、30万元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服务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除此之外,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分别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对暂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和服务,单位业务承办部门可按内部管理规定自行采购,也可比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6、对经过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业务承办部门应按规定选择代理机构或确定供应商,按《合同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按照规定需要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单位业务承办部门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向社会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主要有: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等。
8、审核和审批过程中要重点控制:随意改变采购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事项;人为化整为零,逃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五、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控制
1、单位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控制包括:组建验收小组,确定验收方式,出具验收证明。
2、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单位归口管理部门、财会、内审、纪检、代理机构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供应商发货单等文件,对所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它内容进行验收。
3、确定验收方式。依法自行组织采购的,单位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自行组织验收;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由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组织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还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4、出具验收证明。验收结束后,参与验收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在验收证明上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单位加盖公章,落实验收责任。
六、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
1、单位财会部门按预算计划指标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业务核算。定期与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业务承办部门、资产管理等部门核对信息,分类统计,综合分析。
2、单位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政府采购业务档案。将业务承办、资产、财务等部门报送的资料定期移送单位档案管理部门,防止资料遗失、泄露。政府采购业务档案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
七、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与答复
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由单位政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提出政府采购需求的业务承办部门、支付款项的财会部门、实行监督的内部审计和纪检监查等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对答复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由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整理归档,定期移送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八、政府采购项目安全的控制
对于涉密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业务承办部门应当与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强化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保证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
购货单位: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身乐意建立粮油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保证: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商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含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当,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二、采购方式: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认真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别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更改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需依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三、质量保证:
乙方供应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供应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害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供应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数量要求:
1、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五、货物价格: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供应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贵定同种货物的市场的;
2、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觉乙方供应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则以市场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送货时间、方式和费用承当: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依照本合同的商定向甲方支出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接受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出一次,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支出;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商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出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延期或不能供应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依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出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不能定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条中乙方应当承当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货物有任何看法,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适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当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暂定壹年,自20xx年4月x日至20xx年4月x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20xx年x月xx日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使设备、物资采购过程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成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工作小组),小组人员的组成及办公地点仍按湘大资发[20xx]1号文件执行。招标工作小组在校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具体招标工作并接受校招标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凡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购买的同批号或单台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各类设备和物资(包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设备、实验器材、办公和劳保用品、图书资料、教材、药品及器械等)均按本细则实行招标管理。
第四条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设备物资采购,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代表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五条设备、物资采购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议标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招标工作程序
(一)用户或执行单位(资产管理处)向招标工作小组提出经主管部门批准的设备、物资采购有效计划,填写招标申请表。
(二)招标工作小组拟定招标方案,制定招标书,组织用户、执行单位、审计处等有关部门编制合理标底,报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组织供货商报名参与投标。
(三)招标工作小组将参与投标供货商的综合情况报送校招标领导小组,提出入围建议名单,由校招标领导小组确定3家以上单位作为投标入围单位。
(四)招标工作小组对选定入围的供货商的资质、质量、技术力量、报价与优惠条件、售后服务、信誉等进行考察后,向3家以上供货商发出招标书。各投标者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有效印鉴后交招标工作小组。
(五)招标工作小组组织集体评标。建立校内评委库,每次开标前随机抽取5―7名评委参加评标,做好评标过程的记录。以方案可行、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报价合理和售后服务良好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公布评标结果,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参加开标的评委在开标结果统计表上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招标工作小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根据招标书和投标单位的承诺内容,按合同管理与监督办法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对中标签定合同后无法或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可废止本次招标和所签合同,重新组织招标。投标商的信誉保证金不退还,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对于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特殊商品且只有一个供货商的情况下,采购程序如下:
(一)由招标工作小组选择三家以上用户进行调查,了解该供货商的产品质量、信誉、技术实力、售后服务等情况,并向招标领导小组提交对供货商的调查报告和详细的采购方案。
(二)招标领导小组对提交的调查报告和采购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正式通知招标工作小组。
(三)由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与供货商进行商务谈判,按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签订采购合同。
(四)对某些不能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用户单位要写出具体的书面说明材料,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对图书资料和大宗福利物资,或经常性消耗而每次又不宜采购过多的物资(如药品等)采用按年度竞标、定点供货的办法,具体程序按本细则第六条或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各单位对大宗物资和成批设备要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禁止将大宗物资和成批设备化整为零,分散采购。
第十一条招标工作小组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将招标书、评标结果、合同等备份资料报校招标办备案。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的人员,按《z大学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和《z大学经济合同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公司所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22公司的物品包括四大类:
221项目采购:包括项目所需物资;
222非项目采购(公司自采物资):设备:电脑、笔记本等;
非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消耗品、清洁服务、设施装修等。
223公司礼品采购:针对公司客户群体;
224产品采购:包含公司自行研发所需硬件设施。
三职责
31在采购审批流程中,根据作业的职能不同,划分以下角色职责:
综合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商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项目经理负责硬件部分监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的审批。
商务采购员:公司礼品采购;行政采购员:非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员:项目物资采购。
311集中计划采购:各部门按月提报需求计划,每月30日将采购需求上报至对应归口部门。
312归口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313归口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总表;每周进行库存物资盘点汇总,将月度需求表及库存盘点表进行归档。
产品采购员: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
四程序
41计划管理
42采购部门接收申请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原则;413各部门如遇紧急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先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提报归口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可以后补。
43供应商的选择
44由采购商务部帮助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5领用原则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购进物品)的采购。
三、职责和权限
1、总经理负责批准采购管理制度;
2、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审核采购管理制度;
3、人力后勤部负责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材料)的采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
四、采购原则
1、询价和比价原则
对于货物的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信用、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并进一步与供应商协商最终价格,临时紧急采购货物除外。
2、一致性原则:
买方订购的物品必须符合采购申请中列出的要求、规格、型号和数量。如果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的要求或成本过高,采购人员必须及时反馈信息,以便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参与。因具体情况不能与请购单完全一致的,经审核,差额不超过请购单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应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了解最新的市场趋势和最低价格,实现最优采购。
4、完整性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进货质量,降低进货成本。
(2)诚实自律,不收受礼品、贿赂、邀请,不主动联系供应商。
(3)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和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细致,无失误,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所有大宗或经常使用的项目,应在企业管理、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谈判或招标,确定一段时间(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和价格,并签订供应协议,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快速变化的商品,除了缩短招标间隔外,还需要随时掌握市场情况,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应自觉接受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询问。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违反诚信制度,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请购单:
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需要货物(材料)的部门在每个月25日前负责企业管理部的货物采购,人力资源物流部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负责货物采购。部门应填写《采购请购单》,请购单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涉及技术指标的,应注明相关参数和指标要求。根据采购申请流程,由相关部门审批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及后勤部进行采购。各审核阶段对请购单提出异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到请购单部门。
2、询价、比价、洽谈:
(1)原则上每项(材料)需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
(2)招标人收到报价单后,比价议价,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采购。
(3)在下列情况下,不需要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独家产品、原零配件无替代品,但仍需报价记录。
3、样品的提供和确认:
(1)如需提供和确认样品,必须确定样品发货周期,并由采购人员负责跟踪。收到样品后,必须第一时间送到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如有必要,必须与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确认。
(2)如果样品需要保存,必须密封以便将来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法定经营主体的。
(2)质量、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
(3)有良好信誉的。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方应建立供应商信息账户。
5、合同签署:
(1)供应商通过样本评审后,由人力资源与物流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因交易发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处理。
6、后续的进展
(1)为保证按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通过电话、传真或亲自与供应商进行跟踪,以确保货物(材料)的及时供应。
(2)如采购物品(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发货,采购人员必须提前通知请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必须与供应商重新确定发货日期并通知请求部门。
7、验收和仓储:
采购的货物(材料)到达公司后,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动防护用品等项目(材料)由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和其他常用用品经仓管员验收合格后,由仓管员出具入库表,并按入库程序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人力物流部,并在2天内办理换货(退换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货物(材料)入库后,采购人员凭《入库单》按合同约定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者,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数量,减少库存资金积压核和原材料报废,提高需求-计划-采购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公司采购原料、包装材料、广告品(以下简称:材料)。本制度隶属于《生产物质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章
原则
第三条
以营销公司《销售预测》为基准,严格材料需求计划、控制在允许偏差范围内进行材料采购,做到安全预测、安全计划、安全采购。
第四条
营销公司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准确向综合计划部提交《销售预测》。
第五条
综合计划部根据销售预测,经过综合分析和评审后制定每月A、B版《物料需求》。
第六条
采购部按照每月A、B版《物料需求》,扣除未结订单后,制定出《采购计划》(广告品不受此限),采购计划必须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
采购数量控制
第七条
综合计划部制定的《物料需求》最多允许满足三个月的《销售预测》。对《销售预测》计划部有权提出异议,营销公司要做出合理解释或相应调整。
第八条
采购部对有最低起订量的材料制定《最低起订量标准》,作为超《物料需求》的依据。起订量标准要获得采购部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产品部经理/技术开发部经理、采购主管副总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起订量标准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九条
采购部制定的《采购订单》必须对照《采购计划》按月制定下达,不能超月采购。对有需要超月采购的材料必须注明原因,经综合计划部经理确认后(确有需要时,由采购员提出单独书面交采购部经理、综合计划部经理、产品部经理/产品研发部经理/进出口部经理确认),报采购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采购。
第十条
正常包装材料每张订单送货允许有±3%的'偏差,年度总量也不能超出±3%;原料、广告品允许有-3%~+0%的偏差,年度总量也不能超出-3%~+0%;偏差不得累计。
第十一条
仓储运输部要严格按照订单和允许偏差标准收货,超出部分原则上不予收货。特殊情况需获得采购部经理或综合计划部经理(或以上人员)批准方可收货。
第十二条
《销售预测》要做到预测准确可靠,每月品种变化数不得超过20%,单品变化量也不得超过20%。
第十三条
销售管理部每月底前要报告本月实际销售与预测对比情况。以此评价销售准确性和不准确产生的后果。
第十四条
产品部每年10月份前要制定出新年度(下年度6月~下下年度5月)产品改良计划和新品开发计划,计划要包括产品或材料启用时间,期望开始打样时间等具体要求。每次产品改良要第一时间通知采购部,以便采购部第一时间调整材料的采购和控制采购。通知必要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
综合计划部每月10日前要分析报告一次仓库材料与采购、销售、产品、技术、出口的关系和导致的原因,由相应部门积极改善。
第十六条
综合计划部按照每年度新制定的《生产计划安排原则》进行生产计划安排。销售部要根据市场走势及时调整销售预测,计划人员将据此作相应的生产、采购调整。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参与材料采购数量控制的部门,要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积极控制,将材料的库存控制在安全库存水平。
第十八条
对于日常工作中的指令性文件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第十九条
在经营过程中导致材料非正常多出,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按照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区分对待来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到文件属保密文件,需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每三年至少重新回顾一次,以确保采购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实施。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回复1:采购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回复1:全面点的采购管理制度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一、请购极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按照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根据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囫囵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请购的部门;
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请购的用途
请购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和技术资料
请购物品的需求时光
请购如有特别请备注
请购单填写人
请购部门主管
请购单审核人
选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
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请购单应根据要素填写完整、清楚,由公司领导审核审核批准后报选购部门;
请购部门在提报申请单时应要求选购部接收人签字并备份;
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附件清单的形式举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状况下可以电话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选购部门,签字确认后手续后补
假如是单一来源选购或指定选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需作出书面说明
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选购部。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选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根据规定填写完整、清楚,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方案不选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不清楚不选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选购,库存已超储值积压的物资不选购的原则;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该物资是否有库存;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准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对于请购单选购部应根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举行分工处理;
对于紧张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重要的项目选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前应仔细查看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碰到问题应准时与请购部门交流;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收拾、归类集中选购;
3、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举行询价;
4、比价选购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的能力;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给能力,交货时光及产品或服务质量举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货商的`价格水平举行市场分析,是否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越发突出;
五、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光、签订地点;
(2)选购物品的规格、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金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部可分割的部分;
(3)付款方式
(4)工期
(5)质量保证期
(6)其他商定
2、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重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将各种风险降至最低;
3、合同执行
(1)已签订合同由选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选购部负责人举行监督,如浮现问题,选购部应准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准时通知请购部门及相关领导;
(2)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准时把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状况,跟踪并催促其保证质量,按时履约;
(3)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根据双方约订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准时商议并签订补充合同;
六:报验与入库
1、供给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选购部应准时通知质检部门举行验收;
2、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选购部应准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准时支配卸货与搬运。
公司采购流程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购极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3)请购的用途
(4)请购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5)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和技术资料
(6)请购物品的需求时间
(7)请购如有特殊请备注
(8)请购单填写人
(9)请购部门主管
(10)请购单审核人
(11)采购副总审核
(12)财务审核人
(13)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2)请购部门在提报申请单时应要求采购部接收人签字并备份;
(3)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4)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后手续后补。
(5)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6)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不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值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该物资是否有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前应认真查看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采购;
3、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4、比价采购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的能力;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货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五、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采购物品的规格、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金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部可分割的部分;
(3)付款方式
(4)工期
(5)质量保证期
(6)其他约定
2、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将各种风险降至最低;
3、合同执行
(1)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采购部负责人进行监督,如出现问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相关领导;
(2)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证质量,按时履约;
(3)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双方约订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六:报验与入库
1、供应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2、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与搬运。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行政办公用品采购,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促使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依据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家具等实物资产,以及公司活动用品等零星物品的采购。
三、管理职责
行政采购专员负责行政办公用品的物资采购
四、内容
(一)申购审批流程
1、各部门耗材专员按标准配置领用日常办公用品和设备,日常办公用品由行政采购专员定期集中采购,存于公司库房。
2、员工若因工作需要增加标准配置外的其他用品,应逐级申报审批。
3、单价金额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物资申购,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内勤填写《请购单》,经本部门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采购专员购买。
4、单价金额500元以上的物资申购,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填写申请,逐级审核并报公司省总或省副总批准后,由行政购买。
5、涉及金额较大的特殊采购,除按上述程序审批外,还应交总公司审核。
(二)常规物资采购方式
1、常规物资指常用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等物资。
2、行政负责寻找、甄别、建立常规物资的长期供货方,签长期合作合同。
3、每年至少一次对公司长期供货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不能满足公司需求的应及时更换。
4、采购工作应在收到《申购单》、《请示签》后两天之内完成。
(三)非常规物资采购方式
1、非常规物资指除开发项目设计、工程、预算、市场推广专业采购外公司所需物资,如公司活动用品等。
2、根据需采购物资性质、金额大小、交货时间要求等因素,主要采取
三种方式进行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由行政外勤具体实 施。
3、采购工作应及时完成,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推进。
(四)其它
1、日常用品完成采购后,应及时到行政内勤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其他类采购应在使用人处办理验收手续。凭入库或验收签字到财管中心办理财务手续。
2、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采购物资的维护保养人名单、地址和电话,积极联系维护人员上门保养,完善售后服务。
3、及时完善财务借款手续,做到一事一清,在取得票据的一周内在财务销账。
4、按公司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规定,金额在(单项)伍仟元以上的采购应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
5、主动征求员工对办公用品的意见,及时调整和改善品质,以满足办公需求。
6、各公司行政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对所购办公用品的市场询价工作,由非行政外勤人员执行,以监督行政采购工作。
五、本制度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归口管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采购员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工程部经理对工程部材料清单和材料使用计划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类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采购员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二章采购(计划)审批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工程部应依据应根据图纸、及实际需要制定《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确保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依据工程部《材料计划单》和《用料计划表》制定《采购计划表》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与项目技术人员技术沟通评选确定后,每种材料供应商不准少于三家,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册(合格供应商)厂家中选取;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须经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3、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低单价;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5、专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6、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在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7、对重大的物资采购,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第五条购前审批
采购员与供货商初步沟通并完成询价后,在《订购汇签单》上详细填列以下事项,呈报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1、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定“订购供货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等;
2、注明与供货商拟定的付款条件;
3、需与供货商签订长期合同的,采购员应将草拟的《长期合同书》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第六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采购员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供货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采购员应就公司工程部所提重要材料项,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七条订购作业
采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定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金额较大或批量采购的应到对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在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后,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并送样报验,未通过报验的材料不准采购。
第八条签订采购合同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单位包装数量/重量;包装件数;
(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单等);
(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是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经对方签章后生效。到供应厂商处现场采购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对方签章后生效;采购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的传阅会签和各部门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
5、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在“订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资识别。
6、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原则上均应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应与供应商定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存行政办,第二份存供应商,另需合同复印件四份分别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中心及工程部存档。
第九条紧急订货
采购人员接到主管经理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迅速办理。
第十条进度控制及事物联系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材料公司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司应事先选定厂商,拟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十一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退货单”并见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三章验收与付款
第一条货物进厂验收
1、货物进场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员通知库管员,实际清点件数或称重,对货物携带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经与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章入库。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材料公司会同处理;
2、对有专项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通知工程部派质检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字。
第二条付款结算
1、严格按照公司报账工作流程和挂账工作流程执行;
2、采购款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或采购单所约定的时间由材料公司统一支付;
3、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或被委托采购人员提出,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必要时须提交验收报告、物品入库单据和对方发票,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预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付:
(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2)在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在现场调试期间急需材料的采购;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三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1、材料公司应特别注意“采购单”注明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发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交,对异常原因及时处理对策,汇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处理。
第四条质量评价
使用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对材料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三条超出本办法的事项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期执行。
一、采购预算清单
1、制单:商务输单人员
2、审核:商务部主管
3、流程:商务根据业务员需求填写采购预算清单(一式四联,白、红、蓝、黄四联),并输入采购订单,在预算清单上加盖'已录'章,如果是业务员要求的.采购,业务员应在采购预算清单上签字,预算清单红联商务留底,其他三联交仓库;仓库清点商品到入库后,在预算清单上加盖'货已收'章,并关联生成入库单;仓库将预算清单、入库单配对后,蓝联留底,白、黄两联交业务会计记帐。
二、采购订单
1、制单:商务
2、审核:商务部
3、流程:商务根据采购预算清单输入采购订单,并审核;仓库根据订单关联生成入库单,采购订单不打印。
三、入库单
1、制单:仓库
2、审核:仓库主管
3、打印:仓库
4、流程:仓库清点实物,审核采购订单后根据采购订单关联生成入库单(一式四联),由仓库负责将入库单一联送交仓库,一联送交业务员、一联送交商务、一联送交业务会计,并负责打印。
与采购订单配对
四、销售预算清单
1、制单:业务员
2、审核:商务部
3、流程:业务员填写销售预算清单(一式四联,白、红、蓝、黄四联)红联业务员留底,其他三联交商务,商务审核预算清单,输入订单后在四联预算清单上加盖'已录'章,商务将三联预算清单送交仓库,仓库审核销售订单,关联生成发货单,业务员发货时按照是否即时开发票,下面流程分两种。
(1)业务员即时开发票:业务员将三联预算清单送交财务部开票员,开票员根据预算清单开具发票,让业务员在发票存根联和记帐联上签字,并在预算清单上加盖'已开票'章,同时将发票号码写在预算清单上;业务员再将盖有'已录''已开票'章的三联预算清单送交仓库;提货人根据提货联或发票号码到仓库提货,发货员发货,提货人在发货单上签字后,发货员在三联预算清单上加盖'货已发'章,蓝联仓库留底,白、黄两联与发货单配对后交业务会计记帐,业务会计根据白联记帐。
(2)业务员未即时开票:发货员发货,提货人在发货单上签字后,发货员在白、蓝、黄三联预算清单上加盖'货已发'章,蓝联仓库留底,白、黄两联与发货单配对后交业务会计记帐,业务会计根据白联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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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五、销售订单
1、制单:商务
2、审核:商务部、仓库
3、流程:商务根据销售预算清单输入销售订单并审核,仓库根据销售订单关联生成发货单,销售订单不打印。
六、发货单
1、制单:仓库
2、审核:仓库主管
3、打印:仓库
4、流程:仓库根据商务审核后的销售订单关联生成发货单(一式五联),由仓库负责打印,一联仓库留底,一联与销售预算清单配对后送业务会计,三联送交业务员,客户收到货物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后,一联客户留底,另两联由业务员送交业务会计,业务会计将发货单和出库单配对记帐。
七、送货单
1、制单:仓库
2、审核:仓库主管
3、流程:业务员根据业务需要申请紧急放行,仓库审核后发货、并填写送货单(一式三联),客户收到商品时签收,一联客户留底、一联业务员留底作为催款凭证、一联由业务员送交业务会计。
八、出库单
1、制单:仓库
2、审核:仓库主管
3、打印:业务会计
4、流程:仓库每天记帐,业务会计于次日打印出库单,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仓库、一联业务员、两联业务会计,与发货单配对,并由业务会计负由责将出库单送交仓库和业务员核销。
九、内部调拨申请单
1、制单:调入方
2、审核:商务部
3、流程:调入方根据商品库存量及市场销售形势,填写调拨申请单(一式二联),一联由调入方保存、一联传真到商务。
十、调拨单
1、制单:商务部
2、审核:仓库
3、打印:仓库
4、流程:商务部输入调拨单,仓库审核调单拨后发货,同时打印调拨单,调拨单一式四联,一联调出方、一联调入方、一联商务,一联业务会计。
十一、商品检测报告
1、制表:维修部
2、审核:仓库
3、流程:维修部填写商品检测报告(一式三联),一联维修部留底,一联业务员留底,一联由业务员送交仓库。
第一节 询价管理制度
一、食堂主副食物品按照经营口港务集团伙食管理委员会、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港口服务公司伙食招标小组共同确认的中标单位进行供货。
二、食堂采购结算价格按照同类物品海天市场零售价格与中标单位申报的下浮后比率进行结算。
三、询价管理。
1、询价职责管理。
采购询价分两组同时进行,机关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到海天市场询价,食堂作为主副食物品具体使用部门,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到海天市场询价,询价人员要认真对待询价工作,确保所询价格为市场真实零售价格。
询价人员询价每天询价时间不做具体规定,以两组询价人员中价格低者为确定结算价格的依据,询价员在询价单上需签署询价人姓名、询价日期、询价时间,当天所询价格为第二天结算价格依据。
2、询价流程管理。
两组询价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将所询价格单交公司客服中心,由客服中心汇总比较后以两组价格中较低者为结算价格,制作采购结算价格表,经由公司安质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签字及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于次日午后2:00前在OA上进行公布。
第二节 采购、验质、检斤管理制度
一、采购环节管理
1、安质部按餐饮配送部领导审核后的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进行主副食商品供应。
2、安质部购买低值易耗及办公用品,应取得供货单位开具的原发票。
3、安质部负责食堂采购发票、或自行填制的购货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由财务报销。
4、安质部负责与供货商核对货款,由安质部负责收集各供应商结算收据,制作付款明细表,审批签字后,每月统一支付供货款。
二、验质、检斤环节管理
1、安质部作为采购主管部门,对供应商所供商品质量负责,对在商品供应过程中出现的'以次充好或提供劣质商品行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合同进行处罚(罚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餐饮配送部负责所购物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对所采购物品质量低劣达不到加工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通知采购部和财务核算。
2、食堂采购物质检斤要求在采购员、管理员、食堂核算员、保管员共同在场情况下进行。采购员:负责对所购商品实行监督;管理员:负责对所购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核算员、保管员:负责对所购物品数量进行监督,对所购物品无数量和质量问题时,保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在检斤过程中,如有超计划供货,食堂有权拒收;实际送货数量低于计划申报数量,由餐饮部提出接收意见,如可接收按实际送货数量接收。
第三节 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入库管理。
1、餐饮部保管员要及时登记保管帐,确保账物相符;要及时清理打扫库房,确保库房物品摆放规整、卫生整洁。
2、保管员只能接收由采购员、管理员、食堂核算员、保管员共同在场检斤的物品,不得接收其他个人或自己购入的任何物品。
3、已检斤入库物品要及时填制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保管员记账,一联送交财务部门,一联交采购员结算用。
财务部门按经审批后的发票或采购报销单结算货款,发票及采购报销单应附有保管员出具的金额核对相符的入库单。
4、保管员每日上报食堂各班次日收入及食堂各班次日出库主副食成本(直接入厨除外)及食堂转下班的成本(要求上报品名、数量、金额,半成品以实际数量为准,并由下班班长签字)
5、保管员每月末上报库存物资盘点表。财务部核算每月不定期进行库存抽查盘点,每季度末必须进行彻底盘点。
6、餐饮部保管员对各食堂的过期、变质物品按品名、规格、数量填写报损单,报损单应写明报损原因,报损单经由餐饮部经理、安质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财务核销。
二、出库管理。
1、餐饮配送部领用主副食等直接入厨物品时,填制原材料采购计划申报、验收入库明细表。由计划申报员、采购员、保管员、核算员、管理员、各班班长签字,此表为直接入厨物品出库单,是结算依据。
2、餐饮配送部领用物料消耗用品时,需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规定,必须开具出库单,领用人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保管员记账用,一联财务记账用,一联安质部备查、一联交由具体使用人留存。
3、保管员及时向餐饮配送部领导和管理员报告各种原材料及物料用品的库存情况,以便餐饮配送部领导安排各种原材料和物料用品的合理购进与使用。
4、各班次领料未用的,应与下一班次作好交接记录,以分清各自的消耗水平。
第四节 分管经理指标负责制
餐饮配送部实行各食堂分管经理负责制,负责本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如下指标负责:
1、直接成本毛利率、
2、间接可控成本收入率、
3、应收账款回收率。
1、直接成本毛利率
各食堂按班次核算当班收入和当班消耗的主副食成本,计算出每班每日的直接成本毛利率,由此可得该食堂每月毛利率。该指标为日考核指标。
2、间接可控成本收入率
各食堂燃料费(液化气)、水电费、物料用品等与取得食堂收入有关的可变间接成本与该食堂营业收入的比率,因各食堂间接成本无法考核到各班次,该指标为月考核指标。
3、应收账款回收率
各食堂当月发生的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回款额的比率,当月发生应收账款应及时清回,最迟在次月末收回,回款率考核指标。
一、采购管理制度目的:
为加强集团系统内部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申报程序,统一验收标准,严格控制成本,合理调配、利用物质资源、严明采购纪律,特制订本制度,下面是某x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二、采购管理制度原则:
1、严格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申购”的原则;
2、严格遵守集团采购配送中心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3、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一)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分别找三家
(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
(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二)定购三原则:
(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
(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
(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三)验收三原则管理制度:
(1)由集团采购管理制度配送中心、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三、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立项程序及申购流程:
1、固定资产(含车辆):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主管领导审批→集团资产管理部门意见→集团公司领导批示→集团采购配送中心询价定标、并下发采购通知→申购部门/单位办理合同及结算等相关手续。
2、低值易耗品:
申购部门/单位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审批表”→中心/部门负责人审批→主管领导审批→集团采购配送中心询价定标、并下发采购通知→申购部门/单位办理合同及结算等相关手续。
3、办公文具、耗材类:
(1)办公文具类申购流程:集团采购配送中心按“三个三”原则,确定年度供应商:
①计划内: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恒大集团月份文具用品/申购表”(办公文具限额10元/人·月)→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总裁办汇总审核后实施采购、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②计划外:申购部门/单位填写呈批报告→集团主管领导审核→集团采购配送中心询价定标、并下发采购通知→申购部门/单位办理结算等相关手续。
(2)耗材类申购流程:
①计划内:申购部门/单位每月初填写“恒大集团耗材申购表”部门负责人审核→信息中心汇总审核→集团总裁审批→集团采购配送中心询价、定标,并下发采购通知→由申购部门/单位办理结算手续。
②计划外:申购部门/单位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审批表”→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集团采购配送中心询价、定标,并下发采购通知→由申购部门/单位办理合同及结算等相关手续。
4、绿化、饮用水、印刷制品、广告制品、办公家具与电脑等设备、样板房家私与饰品、车辆保险等共享物资:
①集团采购配送中心按“三个三”原则,确定年度供应商;
②申购部门/单位填写呈批报告/请示→部门负责人审核→总裁办汇总审核→集团领导审批(按照权限)→由申购部门/单位实施采购、办理结算等相关手续。
5、上述申购流程中采购通知均须提供一份给价格监督部。该部有权对价格进行抽查,对不合理价格提出终止申购或交综合检查部进行查处。
四、本采购管理制度范本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此前下发的相关规定、办法与本制度不一致者,则按本制度执行。集团下属各公司及外地分公司参照执行。
五、本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由集团采购配送中心负责解释。
1. 采购总则
1.1 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分公司的商务采购活动。
2. 采购原则
2.1. 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进行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 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 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2.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或技术要求比较复杂材料的采购,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生产部、销售部和客服部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采购。 材料采购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不得找理由拒绝。
2.3. 采购人员必须参与货物和服务的验收,采购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2.4.采购人员采购的材料或服务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采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客服或工程技术部供更改采购单作参考。
2.5.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廉洁制度:
2.5.1 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5.2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2.5.3 廉洁自律,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2.5.4 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2.5.5 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2.5.6 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及市场信息。
3. 采购程序
3.1 供应商的选择
3.1.1 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相关资质及履约能力。
3.1.2 对于经常使用的材料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 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会同客服、销售、生产、工程技术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1.3 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 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3.1.4 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3.2 采购程序
所有的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如没履行以下相关手续,采购部有权拒绝采购。
3.2.1 工程材料或外销成品所用材料须由合同当事人将所需材料报各公司采购助理。由采购助理与合同当事人确认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后填写采购申请单发财务部,财务部在确认收到客户订金后将采购申请单电子版发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申请单,销售合同复印件后方可进行材料的采购。采购申请中如果没有填写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应退回。
3.2.2 固定资产及大型生产设备的采购,由各使用部门报综合管理部统一申请。报请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3 车间零星物品采购,由各使用人员据实填写采购申请单,由生产厂长审批, 最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3.2.4 工地急用或零星材料,由工地项目负责人或安装单位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接就近采购,事后报采购部备案。
3.2.5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及销售或客服部共同完成,报公司领导审批。工程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适用性, 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风险条款的审查。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家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确认售后服务事宜。
3.2.6采购过程中发生变化时,销售部或需求部门出具采购变更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执行。
1 目的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 工作职责
3.1 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 物资管理要求
4.1 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流程》的有关规定。
4.2 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4.2.1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4.2.2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电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4.2.3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4.3 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4.3.1 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4.3.2 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采购。
4.3.3 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4.3.4 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3.5 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 材料采购合同
5.1 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2 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3 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 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 材料的验证
6.1 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邀标文件中约定。
6.2 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6.3 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6.4 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货商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6.5 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 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7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