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门管理制度(精选3篇)
1、学校行课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和校内住宿人员严格实行出入登记验证制度。校门出入时间:07:30——20:00。
2、学生上学、放学穿校服且佩带红领巾、校徽出入。
3、每天放学前行课时段,禁止学生出校门。如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须凭班主任审批签名的出门条经门岗保安查验并经前来接送的家长签字后方能出校。门岗保安收存班主任及家长签名的出门条。
4、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校内外学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
5、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一律只能在校门外,不得进入校园。
6、家长为学生送学习资料、衣服、雨具等物品,须在学校门外与老师电话联系或向学校门岗处值班保安通报,由值班保安通知班主任告知学生到门岗处领取。
7、家长于校门外接送孩子、送交学习资料、雨具、衣物时,应文明守纪、礼让有序,不得拥挤、拥堵校门进出通道。
8、学生家长到学校联系孩子入(转)学等读书相关事宜或与老师了解、交流以和沟通子女教育相关情况事宜,应提前电话预约。进入校园时应向学校门岗值班保安通报,经由保安与学校领导、相关部门或教师联系,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登记验证后方能进入校园。
9、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因学生教育事宜预约家长到校的,经门岗保安电话核实,并进行验证登记后方能进入。
10、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及校内住宿人员来校参观访问、办事和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教学研究及其他活动、维修校舍、教仪办公设备,须在门岗处通报,由学校值班保安与学校安全职能部门或学校领导电话联系核实,并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11、校内住户亲朋好友、家用设备设施送货、维修人员进入校园,须在门岗处通报,经由值班保安电话联系住家主人核实,并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12、严禁个体游走商贩、废旧物资收购人员进入校内。如确系学校、班级与校内住户联系订购货物、收购废旧物资人员入校,须在门岗处通报,经由值班保安电话联系学校安全职能部门核实,并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13、所有非本校教职工、学生和校内住宿人员因事登记入校人员,离校时须在门岗处登记离校时间。
14、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与学校、教职工及校内住户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5、任何人携带校产出校门,应持有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交与门岗保安留存。
16、任何人携带大件物品、行李箱等出校门,均应主动配合门岗值班保安查询。
17、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进入校园,须持有关部门证明,经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审查同意并经门岗登记出入校门。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防止酒店员工随意外出,确保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外出一律持出门证,出门证由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放行。
第二条.外出休假或外出办事的员工,一律走员工通道,将出门证交门卫备案。
第三条.外出人员所提的包裹、提兜等均需门卫检查,一经查出带有公司
用品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因门卫检查不认真,造成公司损失的`,将对门卫当班人员罚款200元。
第四条.对乘坐通勤车下班的员工,如有包裹、提兜者应在下班前2分钟进入门卫接受检查,违者罚款10元。
第五条.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院内乘坐通勤车,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在下班前将个人物品事先放在通勤车上,否则双方各罚50元。
第七条.对所有进入公司的员工,一律走员工通道,违者一次罚款10元。
第八条.对骑车上班的员工,经员工通道进入后,将自行车推进指定地点。
第九条.对已经离职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一次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20元罚款。
第十条.对前来探亲访友或办事的人员,门卫打电话通知所要会见的员工,得到允许后方可有本人带入离开时,须由员工送至门卫,不能让其自行出入。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出入门、钥匙管理制度:
一、出入门制度
1、营业间的防尾随联动门在营业期间必须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要保证电源及管理的`正常,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关闭电源。
2、在营业前或者营业终了交接尾箱时,前门、防尾随门电源可临时关闭,但关闭时间不应超过三分钟。
3、现金尾箱交接完毕,下班后,要关闭防尾随门电源。
4、营业期间不准给非本部人员开门,社内员工要确认周边安全才可开门,本单位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可通过前门或者后门进入营业间。
5、要确认后门摄像头中的人员安全方可打开后门。
二、营业厅钥匙管理制度
1、防尾随门和营业厅大门钥匙指定专人保管。
2、营业场所保留联动门、营业厅大(后)门钥匙两套。其余钥匙封存后交本单位领导或入库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时必须有单位领导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
3、钥匙保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上班之前打开门。同时做好钥匙安全工作,不与其它钥匙物品混放。
三、金库钥匙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凡有业务库的金库钥匙只保留一套,由营业场所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双人分开保管。
2、,营业场所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使用和保管金库钥匙,双人分开保管。要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做好金库钥匙安全工作,不与其它钥匙物品混放,也不能随意带金库钥匙外出。
3、其余金库钥匙与备用钥匙和密码进行分开封存,封存时单位负责人在场,同时由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双双在信封的封存处盖章和加盖单位业务章,上交联社监察保卫部保管,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登记;。
4、因金库钥匙损坏或丢失,需要启封上交的金库钥匙时,必须到封存的营业场所同出纳、会计人员和本单负责人在场启封金库钥匙,并在保管登记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