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质量管理制度汇编3篇

物业质量管理制度(精选3篇)

物业质量管理制度 篇1

1、建立以厂长为工厂第一质量负责人,领导全厂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班组长为各班组的第一质量负责人的质量体系结构图,并确实的贯彻执行。

2、班长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在本班内的贯彻执行。每位操作者必须要做好产品的自检或送检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检验记录。下料班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开料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班将机加的检验结果记录在“加工工序检验记录单”中,组装的检验结果记录在“组装工序检验记录单”中。

3、专职检验员经过巡检对操作者的自检情景进行检查,并在相应的记录单中签字确认。专职检负责对成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成品入库检验记录。

4、如果后序发现有产品不合格的现象,首先要检查前序的检验情景,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检查没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前序要承担更加严历的惩罚。

5、如果工地发现工厂出厂的产品不贴合质量要求,首先要检查专职检的成品入库检验记录,以检验记录为依据,经是检查没有检验记录的,表示该产品没有经过检验,专职检要承担相应的职责。

6、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要保证操作者的操作有章可循,在每个工程开工以前要求技术部对关键的质量控制点(比如:防水、连接方法、穿钢方式等)有明确的要求。对于工艺不清,又无以往经验能够借鉴的,操作者有权拒绝加工。

7、专职检验员负责监督和贯彻“三检”制度的执行。监督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做好质量检验记录,针对工厂出现和工地反馈的质量问题,开好质量现场会,必要时请厂长一齐参加。

8、工厂要建立质量统计制度。每月由专职检验员按班组,上报质量事故次数、经济损失、和产品合格率。对各班组的质量水平进行排行。每月召开一次质量会议,由厂长、生产和设备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参加,对上月的质量水平进行通报。

物业质量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严格掌握食品加工生产的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助材料要求具有合格证。生产用水必需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产品的生产必需符号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需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按时分别消毒。

4、不符合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搜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需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材料必需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枯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虫设备。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装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

物业质量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进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特编制本程序。

2.范围

2.1本程序规定了内部审核的流程和方法,以验证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活动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2本程序适用于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各部门管理活动的审核。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内部审核计划》,任命审核组长和审核员,组织内部审核,审批内审报告。

3.2审核组长负责做好审核员的工作分工和审核准备,组织、开展现场审核,编写《内部审核报告》,并负责审核后的跟踪管理工作。

3.3审核员负责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以下简称'内审检查表'),实施现场审核,确定不合格项并编制《内部审核不合格项报告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3.4被审核部门负责配合审核员开展本部门的审核工作。

3.5不合格项责任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不合格项制定纠正措施,按期实施整改,并对实施效果负责。

4.工作内容

4.1审核时间

4.1.1审核一年不少于一次,必要时,管理者代表可根据需要做出提前内审或增加内审次数的决定,如:

4.1.1.1当体系发生变更、相关职能有较大变化时;

4.1.1.2当相关方对涉及的特殊过程或项目提出要求时;

4.1.1.3当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设备事故时;

4.1.1.4认证机构监督评审时。

4.1.2当提前内审或增加内审次数时,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应提前通知有关部门。

4.2审核前的准备

4.2.1组成审核组

4.2.1.1内审工作开展前,管理者代表应任命审核组长和组员,为审核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审核组长和组员应分别具备如下资格:

a)组长:持有内审员或外审员资格证书,并具有较强独立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b)组员:接受过gb/t19001标准的内审员或外审员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4.2.1.2审核组组长应按组员的专业特长进行分工,审核人员不能审核自己的工作。

4.2.1.3特殊情况下,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审核组可吸收专业技术人员或观察员参加。

4.2.2编制《内部审核计划》

4.2.2.1审核组组长负责编制《内部审核计划》,《内部审核计划》的内容主要有:

a)审核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b)审核组成员;

c)受审核部门、审核过程或要素;

d)审核组内部交流的时间安排等;

e)审核日期、日程的安排:

在审核前10天,由审核组长召开一次审核小组会议,对《内部审核计划》进行讨论并明确分工。

4.2.2.2《内部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有关部门发出内部审核通知。

4.2.2.3受审核部门接到计划后应安排有关人员做好配合和准备工作,如果对审核项目和日期有异议,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审核组,经协商后修订《内部审核计划》。

4.2.3编制《内审检查表》

4.2.3.1《内部审核计划》发布后,审核组组长应组织审核员对《内部审核计划》进行讨论,明确审核准则和审核深度,并编制《内审检查表》。

4.2.3.2《内审检查表》的编制应依据:

a)gb/t19001标准;

b)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目标(指标)、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服务工作规范;

d)必要时,从现场收集的相关信息。

4.2.3.3《内审检查表》应在审核实施前送审核组长确认。

4.3实施审核

4.3.1首次会议

4.3.1.1首次会议标志着现场审核的开始,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与会者应在《内部审核会议签到表》中签到,参加的人员和部门主要有:

a)最高领导层、管理者代表;

b)受审核部门负责人;

c)内审组全体成员。

4.3.1.2审核组组长在会议上应说明本次审核的目的、范围、准则、方法和时间安排,明确配合人员,对《内部审核计划》中的安排做进一步确认,(遇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调整并再次确认)。

4.3.2获取审核证据

4.3.2.1审核员参照《内部审核检查表》中的具体内容,对受审核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所涉及的过程和活动,收集、寻找符合或不符合审核准则的客观证据,获取审核证据的方法主要有:

a)与被审核对象交谈;

b)调阅文件;

c)现场查验记录;

d)观察操作;

e)随即抽样等。

4.3.2.2现场审核时,审核员应:

a)及时作好审核记录,记录必须清楚、完整,有可追溯性;

b)发现问题时,审核员应进一步调查清楚,力求客观公正,并及时给予审核方口头反馈;

c)当证据不足或不清楚时,审核员应一查到底,直到弄清楚为止;

d)做好相应的检查审核记录,填写《内部审核检查表》,记录必须清楚完整。

4.3.3审核情况的总结、评价

4.3.3.1审核组组长应按《内部审核计划》的安排,召集内部会议,

对审核情况进行沟通和小结。

4.3.3.2召开末次会议之前,审核组长应:

a)组织内审组成员,根据记录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确定不合格项及其严重性,开出《内部审核不合格项报告表》;

b)召开审核组全体会议,进一步评价审核结果;

c)将《内部审核不合格项报告表》交受审核部门确认。

4.3.3.3审核组组长于内审后一周内负责编写本次《内部审核报告》。《内部审核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a)审核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b)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部门代表名单;

c)审核日期及审核计划具体实施情况;

d)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不合格项目分布情况(《内部审核不合格项统计表》)和严重程度;

e)存在的主要问题;

f)体系符合性、有效性结论;

g)整改及纠正措施验证的要求等。

4.3.3.4《内部审核报告》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发放。

4.3.4末次会议

4.3.4.1末次会议标志着现场审核的'结束,末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原则上可以扩大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与会者应签到。

4.3.4.2末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a)重申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及方法;

b)宣读主要的《内部审核不合格项报告表》;

c)宣读《内部审核报告》,明确责任部门采取措施的要求及审核员进行检查验证的要求;

d)发出《内部审核不合格项报告表》给受审部门。

4.4跟踪、验证

4.4.1末次会议后,责任部门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4.4.2根据《内部审核报告》的要求,审核员应及时对不合格项的整改过程实施跟踪、验证;

4.4.3对不合格项整改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或出现的新问题,审核员应及时向审核组长或管理者代表反映,及时协调解决。

5.相关文件

6.记录表格

6.1《内部审核计划》(8.2.2-j-01)

6.2《内部审核检查表》(8.2.2-j-02)

6.3《内部审核不合格项报告表》(8.2.2-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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