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篇)
1、凡属本公司员工均需按规定时间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有特殊情况例外的需经得副/总经理書面批准方可。
2、严禁代人打卡或叫他人打卡,违者两人各处罚50元/次并通報批評。
3、上下班打卡及进出工厂,须严格遵守秩序,对违规员工人事行政部有权视情处罚,规定如下:
3.1员工上下班打卡必须按秩序排队打卡,值班保安负责维持打卡秩序,对于违反打卡秩序的员工,每次处罚10元,态度恶劣拒绝纠正违规行为或屡教不改的有权按章处罚50元/次。
3.2员工上下班打卡需立即进入工作场所,严禁上班打卡后,外出办私事或回宿舍及吃早餐,若经发现,罚款30元/次,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3.3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到卡机前等候下班打卡,如有违反,按公司规定给予罚款10元/次,员工多次违规者从重,并追究其直属主管的管理责任。
3.4员工下班应先打下班卡方可出厂区,不得先出厂区吃饭或做其它私事,然后返回打卡。上班打卡后,必须进入厂区或办公楼工作,如果有事外出,凭放行条或离岗证在人事行政部处登记,以上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元。
3.5上下班打卡时间间隔为30分钟,不能打连卡,(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须打连卡的`,必须进入厂区工作)。对违纪打连卡的员工,每次罚款20元,多次违规者从重处罚。
4、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职务及岗位,上下班时间均应打卡,但有以下情形者可免予打卡:
4.1经副/总经理特别批准免予打卡者。
4.2因公出差填写了“人员外勤登记表”,经主管批准、人事行政部核准者。
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4.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人事行政部核准者。
4.5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签卡管理规定:
5.1下列情形可以向人事行政部依审批权限申请签卡:
5.1.1上下班忘记或没打上卡者:持签卡单由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上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文员更改考勤,当月内签卡次数以三次(含)为上限,此后按每次5元扣罚。
5.1.2部门直属主管应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填写签卡单,不得有假公济私或虚假庇护行为,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5.1.3卡机出现故障的不列入前款三次打卡未成功的范围,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登記并完成簽卡。
5.1.4员工因公出差,须打上班卡后方可外出,若提前出差或已在出差途中者,返回时须到人事行政部登记返回时间并註明出差時間,由人事行政部补签卡,否则以旷工论。
5.2员工上下班打卡出现异常后签卡必须及时(考勤打卡异常通知单会于每日下午五点张贴于公告栏,敬请各位员工留意,逢节假日顺延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考勤签卡一般应在3天内签卡有效,否则不予签卡,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签卡,否则以旷工论处。
5.3人事行政部人事文员须恪尽职守、秉公处事,不得签“人情卡”或擅自变更考勤,违者每次扣罚100元。
6、各部门主管应督促员工按正常时间出勤、打卡,如果当月内本部门因为考勤或打卡违纪人次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20%,将扣罚部门主管100元/次。
7、本公司上下班时间打卡,由保安及前台文员看守打卡情况,并记录违纪行为,各部门主管应教育属下员工配合工作。同时公司人事行政部也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人事行政部如有带头违纪行为,公司员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反映情况,一旦查证后,将按厂纪严肃处理。
8、加班:员工加班,需填写《自愿加班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副/主管级以上需副/总经理批准(仅限于事后调休,不计入加班费),加班打卡时间需与加班申请单内容一致,严禁虚报。
9.调休:月薪制人员加班后,原则上给予事后调休,不额外计算加班工资,调休需当年度休完,不得跨年度调休,跨年度调休一律视为无效,加班及調休一律需到人事行政部备案,存档。
1.员工每月享受带薪休假4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含用餐和休息时间)。特定部门除外。
2.根据营运需要,公司按《劳动法》规定可以要求员工超时工作,以等同时间补钟。
3.门店实行全员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拒不参加打卡,以旷工论处。
4.每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下罚款现金10元,10分钟以上按1分钟1元计,15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 次,另行扣罚75元。
5.员工漏打卡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时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方为有效。当月漏打卡第3次扣款30元,以后每漏打卡1次扣罚10元
6.旷工:基层员工旷工1天扣罚150元;其他人员旷工1天扣罚300元,连续旷工3 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7.员工连休、病假、事假5天(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5天以上由门店总经理审批。
8.病假:员工请假须有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及收费单,员工所获得的病假天数与扣薪金天数相等。
9.事假:扣除所请事假天数的工资,且事假不享受当月请假期内公司特定福利和其他奖励补贴,事假全年累计10天和病假全年累计达15天以上,不享受年假。
10.年假:凡在本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工作期间提出辞职的不享受年假年假不许跨年度累计,受到两次以上警告处分或重大违规违纪处罚的,当年年假取消。
11.请假必须要填《员工请假卡》,需要提前24小时申请,经批准后,假期生效,不接受电话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或擅自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12.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部门按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休假计划,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按公司规定给予补休处理
13.婚假、产假、丧假参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体师生必须参加。)
7:50:预备铃
8:00-8:45:第一节课
8:55-9:40:第二节课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节课
10:55-11:40:第四节课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预备铃
14:30-15:15:第五节课
15:25-16:10:第六节课
16:20-17:30:课外活动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习
21:30:查寝
22:00:熄灯
二、考勤考核办法
1、中层以上干部实行值周制,教职工实行值日制,凡值周领导和值日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师早晨8点(周一7:30),下午2点,必须到教务处签到。专职招生人员,在招生高峰时候可以作为特殊情况不签到。其它处室人员要外出办事的,需到办公室签到后再出校门。
2、一次不签到,扣1分,月底考核时与工资挂钩。
3、迟到一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4、教师上课时迟到、早退或脱岗视为教学事故,由教务处按制度处理。
5、每周日下午六点为教师例会时间,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作为旷到,按旷工处理。
6、一学期内累计旷工达一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关于病假的规定
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有病情证明书。病假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住院需要有医院证明、病历以及费用单。
四、事假考核办法:
1、凡请事假者,属后勤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按基本工资÷22个工作日×事假天数的标准,扣减工资。
2、教师因特殊情况请假。只要课程衔接完整,不影响教学进程的,不扣工资。
3、校董事会成员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经董事长签字同意,交校办存档备案。
4、所有教职员工请假,原则上要事前请假,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一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长审批。经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校办存档备案。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再补齐手续。
5、所有请假人员,在假期结束后必须按时到校办办理销假手续。
6、不履行正常请假和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外出,一律要跟办公室打招呼。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超过半天,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董事会成员出市区办事须向董事长报告。所有教职员工,凡离开市区,必须向分管副校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