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一、管理制度
1、每学期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将学时数分解到每个具体的研修项目中,根据出勤率、考核成绩等实际情况评定最终成绩。
2、加强校本研修的过程管理。由专人负责对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进行管理,以促进学习和研修的良性互动,保证研修的效果。
3、建立校本研修档案。校本研修档案资料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规章制度、研修计划和实施方案、研修教材(录像、软件等)、研修记录、考核成绩、具体成果、研修总结等相关材料。
4、建立健全校本研修教师个人档案(文本内容包括学校集体研修、学科研修情况记录、个人反思、自学笔记、教育叙事、听课记录、优秀教案、参与课题研究情况、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建立健全校本研修考核制度。学校校本研修考核小组将对教师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个人档案完善制度。40岁以下的教师随时整理、完善自己的个人档案。学校每学期检查校本研修教师个人档案完善情况。
(2)自我完善提高制度。40岁以下的教师每月整理两份教育叙事,每月至少听课八节,学校定期检查听课笔记。
(3)学习培训考勤制度。教师参加省、市、区上级教研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各种研修活动,不迟到,不缺勤。
(4)外出学习汇报制度。外出教师学习完后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做好外出学习汇报,交学习心得或学习材料,有必要的将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交流。对学校批准的外出学习的教师,学校按每次会议的具体要求以及“超支不补、违章则罚”的原则,报销参加研修活动必需的费用。外出学习的教师回校当天及时上报。
(5)骨干教师引领制度。省市级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开放两次课堂教学,区级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开放一次课堂教学;每年至少在校内辅导一位年轻教师成为学校的骨干教师。
(6)基本功培训制度。学校每学期将根据教师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基本功训练,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认真参加各项训练,学校将对教师参训地情况进行量化与质性相结合的考核。
(7)教材教法达标制度。学校每学期将组织教师对自己所教学科、学年的教材进行梳理。40岁以下教师每年度参加学校的教材教法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者重新考核,再不合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参加区里组织的教材教法业务能力考核,不及格者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奖励与惩罚
1、完成继续教育校本培训任务合格以上者,在证书上给予登记认可并记入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档案。
2、学校设立校本研修奖励基金,对各项研修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主管领导和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主管理领导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主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校长记录公里数,主管领导会同司机一起进维修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2、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五、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园长签名,财务方报销。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接送学生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学校办公室。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五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或门卫室,随时等候出车。
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并把钥匙交到办公室,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食堂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1、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