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5篇】

北京大学以最高学府身份创立,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这次为您整理了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重要日程 篇1

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0日24:00,网上报名。

2017年1月11日12:00,停止接收报名材料。

2017年1月20日左右,公布初审结果。

2017年2月24日,考生报到。

2017年2月25日,艺术项目测试。

2017年2月26日,文化课测试。

咨询及监督方式 篇2

咨询电话:010-62755074,010-62751407

咨询邮箱:bdzsb@

传真:010-62554332

监督电话:010-62755622

监督邮箱:jwbgs@

其他事项 篇3

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请提前做好安排。

2、参加测试的具体要求请见测试通知书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并合格,具体以生源所在地政策为准。

招生对象 篇4

1、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学生。

测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篇5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7年1月20日左右在北大招生网发布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通知,请提交申请表的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测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

2、艺术项目测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备乐器(定音鼓除外)。测试期间,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测试过程全程录像。艺术项目测试采用“考评分离”的办法,现场录像,异地评审。

声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唱曲目(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唱。

舞蹈类考试要求为,现场剧目展示(3分钟以内)及跳、转、翻、软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考核。

管弦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独奏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奏。西方打击乐报名考试的项目包括:定音鼓、小军鼓或马林巴(Marimba)三者之一。参加测试的考生除定音鼓外,其他乐器自带。

民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独奏曲目一首(笙5分钟以内,为传统笙兼加键笙,分数各占百分之五十。其他乐器4分钟以内),视奏1分钟以内(笙视奏用传统笙),除低音提琴视奏用五线谱外,其他乐器视奏提供五线谱及简谱(考生可任选其一)。

3、文化课测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4、认定标准: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

(1)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艺术项目测试9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收降至一本线项目的拟签约人数,按艺术测试成绩顺次给予认定。上海市、浙江省获得此类优惠条件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2)降至北京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条件:艺术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拟签约人数,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认定。已获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上海市、浙江省获得此类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3)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则取消剩余名额,不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5、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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