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年终工作总结(精选3篇)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62家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并按时上报贵阳市人社局。
2、按照20xx年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86家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数据汇总工作,上报贵阳市人社局。
3、与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局联合共同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14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4、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的要求,完成20xx年93家单位在职7078人、离退休2372人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
5、按照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有关规定,完成全市81家单位6323名事业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
6、按照贵阳市关于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截止20xx年3月31日完成全市106家单位在职人员8250人正常晋升工资审批。
7、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673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确定审批936人(事业855人、公务员81人);完成公安干警调整***津贴、检察官等级晋升调整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调整共30人。
8、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591人。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7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83人(含组织部下文在我局办理手续11人)。
10、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龄认定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工伤认定5人、工龄认定4人。
11、按照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高龄补贴4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6人。
12、按照贵州人社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xx〕12号文件)规定,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提高标准350人。
13、按照贵阳市关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接受贵阳市调查组对我市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的抽查,按时上报清理自查相关表册及自查报告。
14、按照贵阳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103家机关事业单位2857名离退休人员补贴提高标准的审批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按政策规定及时落实。
15、组织市一医儿科退休专家到红枫湖镇卫生院开展医学知识讲座两次,受该院参训医务人员好评。
16、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采取的做法和措施
1、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实行规范化管理。
2、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三)创新亮点工作
1、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程序等进行规范,实现了新形势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需要。
2、对离退休人员反映的年终一次性生活费等待遇问题作政策解释答复,实现成功化解。同时,协助市农业局帮助化解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反映生活养老问题的信访案。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科室工作人员对工资政策的理解不透,对日常工资业务办理不够熟练,需进一步加强对工资政策文件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2、各单位工资经办人更换频繁,使用工资系统处理各项工资业务不熟,耗时长、效益低,需加强指导。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清镇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待遇为主要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二)常规工作
1、把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主动配合市农业局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信访案和市教育局木材公司信访案化解调处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于工资津贴待遇方面的反映诉求,按照“宜宽不宜细”的原则,在不突破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尽量帮助解决,确保十八大期间社会的稳定。
2、按照贵阳市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第二步调整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标准提高审批,确保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落实。
3、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贵阳市的安排部署,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年度考核20xx年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
4、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全市各单位人员职务、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确定审批
5、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殊岗位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公安干警调整***津贴、检察官等级晋升调整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的调整审批。
6、按照公务员工伤认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公务员工伤认定工作,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7、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龄认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
8、按照省、贵阳市两级劳动部门对20xx年企业工效挂钩决算的要求,按规定及时完成我市参与工效挂钩决算企业的预决算工作。
9、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评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我市符合晋升上一级技术等级条件的技术工人参加贵阳市举办的技术等级考评培训。
10、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及手续办理。
11、按照省和贵阳市关于二次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我市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帮扶活动。
12、按照退休人员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退休人员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
13、按照劳动工时计算审批的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市属企业劳动工时计算审批工作。
14、按照上级部门对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的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按照上级部门对20xx年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市属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的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三)创新亮点工作
1、充分利用《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的筛选查找功能,提前对20xx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进行筛查预判,结合人事档案对其出生年月进行认定,拟定20xx年各个月份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提前通知单位上报退休审批表,确保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时办理退休,各项退休待遇及时落实。
2、针对各单位工资经办人更换频繁,使用工资系统处理各项工资业务不熟的问题,拟于每年开展两次工资业务系统操作知识培训,帮助各单位工资经办人尽快熟悉工资业务和工资系统业务操作流程。通过强化培训,加强指导,提高办事效率。
(四)工作举措
1、把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类信访案的化解调处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于工资津贴待遇方面的反映诉求,按照“宜宽不宜细”的原则,在不突破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尽量帮助解决,确保社会的稳定。
2、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实行规范化管理。
3、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62家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并按时上报贵阳市人社局。
2、按照20xx年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86家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数据汇总工作,上报贵阳市人社局。
3、与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局联合共同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14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4、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的要求,完成20xx年93家单位在职7078人、离退休2372人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
5、按照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有关规定,完成全市81家单位6323名事业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
6、按照贵阳市关于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截止20xx年3月31日完成全市106家单位在职人员8250人正常晋升工资审批。
7、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673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确定审批936人(事业855人、公务员81人);完成公安干警调整***津贴、检察官等级晋升调整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调整共30人。
8、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591人。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7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83人(含组织部下文在我局办理手续11人)。
10、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龄认定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工伤认定5人、工龄认定4人。
11、按照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高龄补贴4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6人。
12、按照贵州人社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xx〕12号文件)规定,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提高标准350人。
13、按照贵阳市关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接受贵阳市调查组对我市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的抽查,按时上报清理自查相关表册及自查报告。
2、按照20xx年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86家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数据汇总工作,上报贵阳市人社局。
3、与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局联合共同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14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4、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的要求,完成20xx年93家单位在职7078人、离退休2372人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
5、按照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有关规定,完成全市81家单位6323名事业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
6、按照贵阳市关于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截止20xx年3月31日完成全市106家单位在职人员8250人正常晋升工资审批。
7、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673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确定审批936人(事业855人、公务员81人);完成公安干警调整***津贴、检察官等级晋升调整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调整共30人。
8、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591人。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7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83人(含组织部下文在我局办理手续11人)。
10、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龄认定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工伤认定5人、工龄认定4人。
11、按照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高龄补贴4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6人。
12、按照贵州人社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xx〕12号文件)规定,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提高标准350人。
13、按照贵阳市关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接受贵阳市调查组对我市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的抽查,按时上报清理自查相关表册及自查报告。
14、按照贵阳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103家机关事业单位2857名离退休人员补贴提高标准的审批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按政策规定及时落实。
15、组织市一医儿科退休专家到红枫湖镇卫生院开展医学知识讲座两次,受该院参训医务人员好评。
16、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采取的做法和措施
1、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实行规范化管理。
2、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三)创新亮点工作
1、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程序等进行规范,实现了新形势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需要。
2、对离退休人员反映的年终一次性生活费等待遇问题作政策解释答复,实现成功化解。同时,协助市农业局帮助化解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反映生活养老问题的信访案。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科室工作人员对工资政策的理解不透,对日常工资业务办理不够熟练,需进一步加强对工资政策文件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2、各单位工资经办人更换频繁,使用工资系统处理各项工资业务不熟,耗时长、效益低,需加强指导。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清镇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待遇为主要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二)常规工作
1、把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主动配合市农业局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信访案和市教育局木材公司信访案化解调处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于工资津贴待遇方面的反映诉求,按照“宜宽不宜细”的原则,在不突破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尽量帮助解决,确保十八大期间社会的稳定。
2、按照贵阳市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第二步调整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标准提高审批,确保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落实。
3、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贵阳市的安排部署,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20xx年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
4、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全市各单位人员职务、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确定审批
5、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殊岗位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公安干警调整***津贴、检察官等级晋升调整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的调整审批。
6、按照公务员工伤认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公务员工伤认定工作,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7、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龄认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
8、按照省、贵阳市两级劳动部门对20xx年企业工效挂钩决算的要求,按规定及时完成我市参与工效挂钩决算企业的预决算工作。
9、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评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我市符合晋升上一级技术等级条件的技术工人参加贵阳市举办的技术等级考评培训。
10、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及手续办理。
11、按照省和贵阳市关于二次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我市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帮扶活动。
12、按照退休人员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退休人员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
13、按照劳动工时计算审批的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市属企业劳动工时计算审批工作。
14、按照上级部门对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的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按照上级部门对20xx年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市属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的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三)创新亮点工作
1、充分利用《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的筛选查找功能,提前对20xx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进行筛查预判,结合人事档案对其出生年月进行认定,拟定20xx年各个月份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提前通知单位上报退休审批表,确保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时办理退休,各项退休待遇及时落实。
2、针对各单位工资经办人更换频繁,使用工资系统处理各项工资业务不熟的问题,拟于每年开展两次工资业务系统操作知识培训,帮助各单位工资经办人尽快熟悉工资业务和工资系统业务操作流程。通过强化培训,加强指导,提高办事效率。
(四)工作举措
1、把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各类信访案的化解调处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于工资津贴待遇方面的反映诉求,按照“宜宽不宜细”的原则,在不突破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尽量帮助解决,确保社会的稳定。
2、深刻领会工资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进行审批,实行规范化管理。
3、坚持按计划安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在时限内完成。
(一)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全面完成全市62家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和汇总工作,并按时上报贵阳市人社局。
2、按照20xx年企业劳动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86家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录入、数据汇总工作,上报贵阳市人社局。
3、与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局联合共同对春节期间生病住院的14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4、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的要求,完成20xx年93家单位在职7078人、离退休2372人财政统发工资审核,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发放。
5、按照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有关规定,完成全市81家单位6323名事业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批。
6、按照贵阳市关于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正常晋升工资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截止20xx年3月31日完成全市106家单位在职人员8250人正常晋升工资审批。
7、按照工资套改有关政策,完成机关事业单位673名工作人员职务、职称、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审批;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确定审批936人(事业855人、公务员81人);完成公安干警调整***津贴、检察官等级晋升调整检察官津贴、信访津贴调整共30人。
8、审核办理工作人员调动转移工资手续591人。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文批准7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83人(含组织部下文在我局办理手续11人)。
10、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龄认定有关文件规定,完成工伤认定5人、工龄认定4人。
11、按照高龄补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高龄补贴4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6人。
12、按照贵州人社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xx〕12号文件)规定,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提高标准350人。
13、按照贵阳市关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要求,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接受贵阳市调查组对我市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的抽查,按时上报清理自查相关表册及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