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范文(精选6篇)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了解到南小河污染情况较为严重,周围群众意见很大,请问环保分局张艳桥局长,对治理南小河污染问题有哪些措施?”大东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钟斌对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询问。环保分局局长张艳桥答到:“南小河污染问题已经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建立了专项资金,要建设一个大型污水处理厂,将在3个月内完成污染治理工作。”他还详细地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治污计划。
20xx年4月25日下午,在大东区人大常委会二楼和三楼两个会议室内,分别进行着大东区第xx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分组会议,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环境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及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区残联、区服务业局、区城管局及环保大东分局等单位分别派两名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这是大东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又一举措,将审议与询问有机结合,让人大的监督更具实效。
会议室内,常委会组成人员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围坐桌旁,组成人员结合会前的视察和调研情况,对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进行了询问。在对《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审议时,田秀玲委员向环保分局副局长盖宏伟就环境投诉问题进行了询问。她说:“现在,老百姓维权意识较强,对环境的投诉量很大,报告中也写到仅20xx年接到投诉342件,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和反馈。请问这些案件大致集中在哪几个方面,环保部门如何处理和解决的?”
区环保局副局长盖宏伟答到,目前比较集中的问题有两个方面:
一是噪声方面,主要是固定噪声源设备的噪声和建筑噪声施工扰民。
二是大气污染方面,主要是三产企业油烟和异味扰民为主。
这两种投诉占投诉比例的80%左右。其中建筑工地噪声夜间扰民问题投诉比较多。
环保局针对这些投诉采取的措施:
一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是技术治理加以改进。
三是创新工作办法,达到百姓满意。
从去年开始采取社区对话方法,政府、街道、社区共同加强与企业对话,达到除噪治污。这一做法得到市局肯定,今年对这一做法要加以拓展和推进。明年全运会的召开,不排除出现环保投诉高峰,环保局尽全力解决百姓诉求,保证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公信力。此外,委员们还就道路的整修问题、残疾人就业问题、社区警务室建设及辅警招聘等情况向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得到了一一解答。问的认真,答得仔细,一问一答间,显示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民生的关注。
大东区人大常委会将询问作为经常性的监督方式融入到审议中,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了解了政府有关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的审议意见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彰显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也体现了“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使常委会审议报告质量有了新的提高,监督力度更大,监督更富实效。
正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实所说:人大常委会就要关注民生,把人民群众的事放在重要位置,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不断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还要探索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召开工作会议,深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精神,部署20xx年城建环保工委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委员田秀玲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和城建环保工委20xx年全年工作安排,并就调整后的工委委员情况向与会人员做了通报,对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14件城建环保工委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具体责任分工。与会新老委员纷纷表示,一定积极参加工委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认真做好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的执法检查,全力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齐心协力,促进本区城建环保各项工作的开展。
会议最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做了讲话。他对城建环保工委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做好新一年工作对委员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增强学习意识,提高素质。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有着极强的程序性和法律性。各位委员只有不断夯实法律基础,加强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才能不负重托,依法尽好代表之责。
二要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职。作为人大代表,应进一步明确如何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不辜负选民重托。身为工委委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依法履职上更要先于一般代表,始终坚持从人民的重托中提炼责任感,在具体的工作中实践使命感。
三要增强大局意识,建言督政。各位委员不仅要围绕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工委的全年工作安排开展好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更要着眼大局,紧紧围绕全区的经济建设发展建言献策、议政履职。同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采取督办前与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见面、督办中与具体承办部门见面、督办后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见面的“三见面”方式,强化办理实效,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为新大东的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会议由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委员钟斌主持,城建环保工委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6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带领由城建环保工委成员和重点建设地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通过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区政府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基本情况
自《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以贯彻落实。特别是新区划调整后,在统筹城市发展、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明确沈阳汽车城和大东新城的发展定位方面,发挥了规划的先导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由于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规划体系日臻完善,使我区分区规划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基本完成大东区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针对大东区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规划部门先后于20xx年10月编制完成了《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xx年6月完成了《东中街地区交通专项规划》和《东中街市政设施规划及地下空间利用管线改造规划》,20xx年2月完成了《大东区黎明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xx年5月初步完成了《大东区分区规划》,20xx年2月编制完成了《大东新城概念规划》和《大东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目前43平方公里的概念规划与2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基本完成。
(二)采取“局院联动,即时办结”的方式,积极探索优化服务的新途径。为了更加贴近大东区实际情况,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的项目引进工作,区政府及规划部门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确定不同的审批流程。尤其对市区重点项目,采取“局院联动,即时办结”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华晨宝马落户大东,该项目从提交申请到审批完成仅用了6天时间,高效快捷的服务,得到了建设单位的一致肯定;
(三)实行部门工作联动,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城乡规划的行政执法权属于行政执法局,违法认定则属于规划国土资源局,虽然两权分离,但两家单位都能够主动协调,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实行联动,使查处违法建筑的力度不断加强。《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仅今年上半年就查处了8个违法建设项目,立案24件,罚款318万余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组我们看到,我区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和规划执法人员对《城乡规划法》学习不深不透,存在“如果完全依法办事,很多建设项目就无法进行”的错误认识。
(二)《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市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但个别单位依法行政、接受监督的意识仍不够强,缺乏规划公告意识,对程序违法认识不足,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
(三)部分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不强,城区违法建设现象还时有发生,农村违法建设现象较为严重。
执法检查组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对《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能确保《城乡规划法》正确贯彻实施。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扩大全社会的知晓面。要把《城乡规划法》列为领导、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规划部门的业务管理水平,强化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全社会自觉形成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规划执行和管理力度。城市规划一经法定程序审批,就应严格按照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对个别确需调整规划的,须经法定程序进行调整。规划、建设、国土、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对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巡查和监管,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遏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力求避免利用违法建筑向国家索取赔偿的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为适应新形势的需求,要切实强化对规划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运用先进技术和理念,不断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规划管理部门要坚持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要按《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建设区域和独立操作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依法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4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副主任许国安的带领下,对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欧盟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华晨宝马先进生产线、固废处理情况,查阅了近年来新建项目环评“三同时”档案。随后在区环保分局会议室听取了张艳桥局长关于我区贯彻执行《环保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并召开了有机关中层干部和所属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检查组对我区贯彻执行《环保法》情况表示满意。一致认为,区政府及环保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强化环境监测与管理,严把“环评”准入关;着力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活动,如期完成了对各项大气、水质、噪声的监测任务,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保障群众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针对存在的部分企业业主环保意识淡薄、教育培训尚需强化、硬件设施投入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检查组成员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在最后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之一,旨在通过执法检查更好地促动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及开发区建设步伐的加大,环保工作任重道远。他要求政府及环保部门:
一要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二要坚持环保标准,严格依法执法,做到源头治理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
三要坚守工作职责,提高业务素质能力,建设一支优秀的特别能战斗的环保干部队伍。
四是坚持环保执法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五是区政府要量力加大对环保自身硬件设施的投入,要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实行联合作战、综合执法。
六是希望检查组成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尽代表之责,积极献言建策,更好地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为促进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推进, 9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国安带领由城建环保工委成员组成的视察组,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
视察组首先听取了承建单位区建设总公司领导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名堂街经济适用房建筑工地和西堡巷政府补贴房建筑工地,随后进行了座谈。视察组认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并将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做为区政府的重点民生工作来抓。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协调配合,扎实推进,效果显著。视察组充分肯定了政府的工作,尤其对名堂街和西堡巷两工地的建设进展速度和质量表示满意。
视察组指出,目前我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前期工作不完善的地方仍存在不容忽视需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一是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相关配套手续不健全,致使产权产籍无法办理。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特别是地坛小区存在不安全因素和其它问题。三是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的后期延续管理还不到位。为此视察组建议:
一、要将这项民生工作摆在显著位置来抓,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住房保障的科学规划水平。充分考虑“困难群体”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进一步扩大惠及面,使其住有所居。
二、要加大协调力度,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手续,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的产权产籍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好事办好。
三、要强化责任,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程质量。对现存的质量问题,要尽快修缮,让居户住的安全、放心、舒心。
四、要跟进投入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和维修,优化服务,解决好保障物业运转的相关问题。
同志们:
在全市人民喜迎“四体会”,大力塑造优美城市环境的关键时刻,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总结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部署20xx年城市管理任务。刚才,邓局长作了一个十分精炼的工作报告,对今年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希望对照目标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抓好落实。会议还表彰了20xx年度城市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一会儿,林部长将作重要讲话,希望会后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更好指导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合肥发展、服务广大市民。
近年来,我们在城市管理领域中,坚持基础先行,大胆创新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规律的研究和探讨,努力完善城管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城市管理的宣传力度,狠抓环卫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的基础更加牢固,城市管理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坚持创新引领,通过推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行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探索户外广告设置、摊点治理、“牛皮癣”治理的社会化管理新途径,城市管理逐步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由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转变,城市管理机制的活力不断的显现。坚持重点突破,通过开展生活垃圾一级收运方式变革试点工作,推进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强化城市立面管理,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紧紧扭住了城市管理的“牛鼻子”,破解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城市管理的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坚持服务至上,无论是日常管理和执法中,还是在扫雪铲冰、文明指数测评、中博会等一系列大型活动过程中,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吃苦耐劳,敢打硬仗,无私奉献,出色完成了繁重的保障工作,独具魅力的城市容貌、文明高效的服务管理赢得了四方喝彩,城管队伍的形象日益改善。
虽然我们在城市管理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从人民群众对城市环境要求不断提高的角度来看,从促进城市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更好服务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高度来看,城市管理还有很多领域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开拓,需要我们在推进城市管理职能定位科学化、管理模式多元化、城管执法标准化等方面下功夫。
一、增强服务意识,实现城市管理定位的科学化
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是每天都从零开始,每天都在风口浪尖之上,工作难度大,强度大,城市管理者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我们必须从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跳出传统观念看城管,跳出固定思维看城管,跳出具体事务看城管,探求城市管理发展规律,自觉地把建设适宜居住、适宜创业、适宜发展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作为主要目标,将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我们应尽的工作职责,将把“三保、两服务、一塑造”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功能和光荣使命。即保公共利益、保公共环境、保公共秩序、服务发展、服务市民、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全体城市管理工作者要在明确目标方向中,激发干事热情,增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归属感与自豪感,面对挫折而不退却;面对不解而不怨愤;面对繁忙而不厌倦。要在准确定位城市管理功能中,强化城市管理也是一种生产力的理念,把城市管理从“赶摊点、运垃圾、拆房子”简单劳动提升到一门科学的层面上来,从单纯的环境整治提升到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高市民素质、塑造城市形象上来,充分发挥城管部门作为创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环境主阵地与经济发展助推器的作用,实现城市管理职能的回归。要在明确综合管理职责中,牢记“三保,两服务,一塑造”的使命,面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第一反应就是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更加自觉地解决问题,更加自觉地为广大市民服务,更加自觉地为投资者排忧解难。
二、坚持多元共治,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的社会化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功能、城市管理事务日益多元化,呈现出突发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城市管理工作日益繁重,由政府一家大包大揽、管干一体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需要,必须多渠道探索城市管理的新路子,多角度思考城市发展的新理念,多举措推动城市管理模式新变革。而从兄弟城市取得的经验和我们试点的情况看,推进城市管理的社会化,则是破解城市管理难题、降低管理成本,促进社会和谐,更好服务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代表了城管管理的发展方向。为此我们要针对城市管理的新形势、新问题,在前期各区试点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将此项工作进一步的向纵深推进。
要引入管理新主体,变“独角戏”为“大合唱”。采用法律调整、委托管理、市场配置等方式,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将城市公共部位的综合管理工作,如摊群点交给具有资质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将“牛皮癣”清理、道路清扫等交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组织承包运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在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方面,要完善制度,继续推行公开招投标,进一步盘活公共资源,开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配置的管理格局。
要主动适应新变化,正确处理社会管理与城管执法的关系。注重管理在前,执法在后,要正确界定社会化管理的内涵,明确社会化管理的对象是城市公共空间,管理领域是能够对外承包的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方式只能是劝导阻止和服务。作为城管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在执法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做好服务,大力推进“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责任区工作机制,与城市管理网格化相衔接,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良好的互动氛围,为城市社会化管理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
要切实当好新角色,变“运动员”为“裁判员”。城市管理者要集中精力当好“裁判员”,认真行使宣传、服务、监督的职责。要变单纯的管理者为宣传引导者,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标准交给群众,让人人都是城市管理主体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广大市民与社会单位充分认识到参与城市管理是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要由作业局向监督局转变,依法对社会单位和相关部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对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组织实施监督考核。要当好服务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减轻了城市管理部门的压力,使我们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时间、更大的精力上门为企业和社会单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规范意识,积极推进城管执法标准化
去年以来,我们借鉴兄弟城市的做法,通过规范自由裁量权、执法流程、执法形象,积极推进标准化执法,有效促进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有机融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增强社会对城管执法良好形象的认同,对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具体执行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要明确工作目标。各区要按照市城管局关于实行执法标准化的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推进,通过实行标准化执法模式,把执法从个人的行为转化成一种集体行为和集体决策;把随意的执法转变成一种制度性的规范;把感性的认识和执法行为转化成一种清晰地可以量化的标准;把单纯的处罚管理转化为群众的参与,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真正落到实处。
要严格遵守程序。干任何事都是有规矩的。如果不讲规矩,工作就会乱套。尤其是执法工作,不讲规矩、不讲程序,就是违法,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活无法弥补的损失。标准化执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和办事,要通过合法的、严密的程序,解决执法人员自己做主、越权行事和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要继续创新完善。针对标准化执法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不断完善执法流程,健全案件评议制度和群众公议制度。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原则,充分考虑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使其更具操作性。
要协调司法保障,城管执法非诉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是标准化执法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具威慑力、最具实效的一道防线。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城管执法司法保障工作,积极与法院系统联系沟通,做好有关衔接工作。城管执法系统要注意搜集和保存必要的、有效的法律证据,规范案件法律文书,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积极探索和总结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紧密结合、良性互动的有益经验。
四、全面提高执行力着力推进城市管理的高效化
要强化学习教育,增强知识引力。城市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要倡导研究讨论的氛围,确定课题,深入基层调研,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到研究在先,应对在前;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重点是抓好服务宗旨教育,架起与民联系一座桥;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行业形象一面旗;抓好岗位技能教育,练就履责需要一身功。
要强化担当意识,增添工作动力。城市管理的特质,永无句号;城市管理的标杆,永无止境。城市管理的特殊性,要求城市管理者必须始终保持一颗敬业之心、牢记一份光荣责任。有了责任感,城管执行力的实施才有落脚根基;有了敬业精神,城管执行力的实施才有生机活力。
要强化创新引领,激发发展活力。城市管理是一项内涵不断丰富、职能不断拓展的事业,特别是城管局正式运行后,在工作理念、城管法规,运行机制等方面需要破解的课题、需要突破的领域会更多。克服困难,解决问题,要靠解放思想提高决策力,要靠更新观念激发创造力,要靠改革创新提升执行力。
要强化督查考评,彰显机制张力。要在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督查制度基础上,针对新情况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效果,用严格的督查落实执行力。要强化考核的杠杆作用,完善考核办法,以考核撬动工作、以考核促进落实;各县区都要建立起督查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对街道(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用科学的考核提升执行力。
同志们:城市管理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敢于担当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城市管理中争一流,在机制改革中闯新路,在应对挑战上出实招,在推动落实上下功夫,努力开创城市管理新局面,在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进程中再展新的风采、再作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