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乱收费自查报告(通用3篇)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按照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苍农负 [20xx]1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乡6月10日,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岚亲自组织召开了村主任、村副主任及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上,一是成立了以乡长李岚为组长、副乡长向军为副组长、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月山乡开展 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二是明确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制定了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施方案。领导在会上强调了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是以解决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必须坚持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调查清理整治,必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上报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必须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
二、清理整治重点和工作方法
(一)涉农乱收费清理整治重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或以自愿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校服,以及收取试卷费、饮水费、学杂费和学生食堂乱收费等问题。
2、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放环信用金、孕前检查费、计生保证金,以及搭车收费、强制服务、以罚代管等问题。
3、农民建房领域除向农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的配套设施费、测量设计费、占道费、选址费、建房押金等问题。
4、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将公益性服务转为经营性服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对向生猪养殖户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等问题。
5、农民办理婚姻登记重点整治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的其它费用问题。
6、农业用电领域向农民收取电网改造费、变压器更新费、电表费,以及其他加重农业用电负担等问题。
7、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过程中,代扣代缴、搭车收费、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涉农乱摊派清理整治重点
1、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应由财政承担和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等向村级组织转嫁问题。
2、违规要求村级组织提供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赞助费以及教师工资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村级治安综合治理、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名义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4、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出限额标准,违规扩大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搭车发行其他报刊,利用行政权力通过发文件、下指标以任务分解、代订代缴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问题。
5、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下指标定任务,对未完成计生管理目标、征兵工作等任务的村级组织进行处罚问题。
三、完成时间和工作成效
(一)6月11日―6月20日全面完成了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
(二)6月11日—6月25日由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处理。
(三)6月26—6月30日,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对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对违规责任人依法追责,以巩固清理整治。
我乡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清理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结合实际,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违法行政、与民争利、损害农民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重点清理整治范围进行了逐项疏理和清理。通过清理整治结果,全乡范围内无一例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的案例发生,在工作开展中我们加强了部门工作协作,强化了责任落实,确保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取效。
根据《关于《曲沃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校认真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收费工作非常满意,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决定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伍胜
副组长:刘俊丽
组员:靳素琴、刘高芳、张淑芳
二、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治理学校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特殊家庭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特殊儿童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特教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学校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地方群众的强烈不满。学校领导小组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在学习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特殊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自查我校收费行为,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我们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收费。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经费使用管理。
4、要落实学校经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5、要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特殊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特殊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高度重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采取学校账务收支透明,收费标准张贴公示。
四、齐抓共管、防范未然
按教育部要求,统一按时向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及贫困生补助,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不允许乱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没有擅立任何项目的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的文件执行。
2、没有在省、州、县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没有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没有乱办班、乱补课。
总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区教育局的各项规定,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意义。
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动用自己的资金,依托自身在资金、技术、机构、人才等方面的特殊功能和优势为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并从中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服务性业务。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经济和金融挑战愈趋严峻,经济全球化和金融混业化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和金融的发展潮流。国有商业银行若想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为主要经营渠道的模式调整到以中间业务为重点的发展方向上来。目前,中间业务在银行业中越来越占据重要的地位,中间业务是银行业发展的大趋势。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其品种现已初具规模。目前已经开办的各项中间业务品种达到了260多项。各商业银行利用现有资金、技术网点、结算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各项中间业务,大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项目的开发和应用,与此同时,在机构设置,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监控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总体来看,中间业务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中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拟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探讨。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本文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营观念和业务发展思路不能适应中间业务发展需要
长期以来,受传统经营思想的束缚,员工的观念仍停留在传统业务经营上,把中间业务看作附属业务,置于可有可无的位置。在开办过程中,缺乏紧迫感和竞争意识,对发展中间业务的市场需求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总体规划,导致中间业务的发展十分缓慢。
(二)缺乏发展中间业务的规划和宣传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地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中间业务缺乏短、中、长期目标和规划。中间业务还局限于现有的业务,中间业务的现实空间没有被拓展,不能及时把握市场变化,确定中间业务发展思路。在中间业务的宣传上,因为对每一项中间业务的具体内容和优点宣传不够,导致社会公众不了解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使有些已开办的中间业务,未得到客户的认可和有效推广。
(三)缺乏较为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
在发展中间业务方面存在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明确,缺乏全局性,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原则、经营范围难以把握,完全由各行根据自己的理解实施,缺乏规范性和长期性,分业经营模式也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一套完整的开办中间业务的管理办法及具体操作程序,即使是20xx年7月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也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对于如何开展审批制的中间业务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缺乏对中间业务的有效监管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容易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考核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致使各商业银行难以建立一套完善的、规范的中间业务经营制度和风险评估与监控制度,严重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经营品种单一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得到迅猛发展,但因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再加上受到严格的分业经营限制,不仅业务量占总收入的比重偏低,而且品种较少,仅仅限于操作简单,技术含量低,筹资功能强的结算、代理收费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资信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期货期权以及衍生工具类等层次较高,为市场提供智力服务的中间业务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没有开展。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己开展的中间业务大约有260多个品种,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收费的,例如邮寄对账单,代收工资,银证转账等业务都不收费。
(五)中间业务创新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现代西方国家用过的中间业务,品种高达2万余种,而我国仅有几百种[5]。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少,范围窄,主要集中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产品,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发展不足,覆盖面不宽,这说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广度和深度不强,还有待提高。
(六)组织体系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现存的组织体系不利于整个中间业务的发展,一方面,整个业务组织结构对效率风险等因素的考虑偏重于存贷款业务发展,对中间业务考虑明显不足,例如不少实行扁平化改革后的基层行,仍保留了存、贷款业务的专门管理部门和人员,但很少有专门负责中间业务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又如在核心账务交易等系统的开发设计上并没有考虑对中间业务产品及客户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缺乏专门的机构对中间业务进行统一规划、开发、协调和组织,或由于其组织管理工作分散在各个部门,管理效率难以提高。
(七)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治理结构问题,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不明确。由于风险承担主体的不明确使其管理风险的成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从而无力承担起独立、权威性、有效管理银行风险的职责。故使其风险管理主要侧重于信用风险的识别、估算和控制,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重视不够。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也仅仅停留在识别、估计及消化不良贷款的层面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信用风险控制系统。西方现代商业银行则是全面风险管理,即对整个银行内各个业务层次、各种类型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必要调控。
(八)公众对中间业务存在观念误差
中间业务的发展与社会公众的观念息息相关。从中间业务的基本特征看,作为一种中介服务,中间业务产生、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社会公众与商业银行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但是,从历史角度来看,我国明显缺乏委托代理的`传统和文化,且长期以来,我国广大银行客户吃惯了银行服务的“免费午餐”,在他们的印象中,银行提供的中间业务服务项目是理所当然的,是对客户的一种额外的、增值的服务。目前国内居民、企业普遍缺乏花钱购买、消费银行“看不见、摸不着”的服务习惯,中间业务收费较难落实,影响了中间业务的良性发展。
(九)缺乏相关政策支持
目前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缺乏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即使是20xx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也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对于如何开展审批制的中间业务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缺乏对中间业务的有效监管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容易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考核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致使各商业银行难以建立一整套完善、规范的中间业务经营制度和风险评估与监控制度,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展。
(十)缺乏高素质复合型的从业人员
中间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需要更多的金融创新,需要更多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其它科学技术,需要掌握先进科技手段的高层次、综合性的人才,需要较全面地掌握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由于现阶段各行对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在中间业务的人力投入上明显不足,造成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欠缺。中间业务属于银行高级服务的层面,要很好地开展这项业务需要大量的技术和人才的投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但缺乏既懂银行业务,又懂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因此,从事技术含量高、操作复杂、服务层次高的中间业务人才十分匮乏,人才的短缺成为阻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中间业务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任重而道远。
二、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对策
为了构造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基本上三足鼎立的局面,确保中间业务的长久发展,本文认为,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更新思想,树立新的经营观念
要转变传统的单一经营思想观念,提高各级经营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对拓展中间业务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市场观念,增强竞争意识,把拓展中间业务提高到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正确处理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关系,把提高中间业务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市场份额当作国有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发展的重要指标来考核。总之,要把传统业务优势带到中间业务发展中,把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服务领域延伸和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中间业务的不断发展,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和发展。
(二)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服务设施
金融电子化是中间业务发展的前提,电子化程度的高低决定中间业务发展规模和规范程度。针对国有商业银行结算速度慢、效益低的情况,一方面要加强同国内外银行的合作,依靠他们的经验来提高结算水平。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加大国有商业银行电子化建设的投入,增加设备、改善设施,加快现代电子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应用步伐,提高应用层次。同时,要吸取以往盲目上项目、上规模而不管水平高低的教训,做到高起点、高水平,要善于运用于现代化的手段,建立多功能的服务和业务管理信息网络,提高电子化应用水平。发展中间业务,涉及面广、操作复杂、推广难度大。因此,需要周密规划,分步实施,做到长远与近期目标相结合,发展与效益相统一,逐步把发展中间业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中间业务走上正轨。
(三)要在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下有效地进行市场拓展
首先要健全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体制,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协调配合不力等现象;其次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综合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完善现有的营销体系,将开展中间业务的种类、数量和收益以及带来的存款收入作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第三,把握好市场拓展与业务管理的关系,树立拓展与管理并重观念,在业务拓展过程中继续修改与完善管理制度。
(四)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
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的业务竞争主要表现在外汇业务、人民币业务、网上支付业务和信用卡业务上。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优势的情况下,而我国发达地区或中等发达地区的经济比较发达,对于中间业务的需求要求较高。根据财富增长理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势必进行业务创新。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业务创新,应重点从传统业务功能、组合创新等方面着手。加快结算业务的功能创新。随着现代商业银行新兴业务的发展,结算业务的功能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既在国家金融和企业行业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全面发挥自身的设备、网络、人才、信息、技术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综合性的资金清算和资金转移的有偿服务。以电子银行为依托加速结算业务的电子化进程。加强市场调查,适应市场的需要,不断设计出新的业务品种。正确处理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将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结合起来,在设计新的中间业务产品时,要进行盈亏平衡点的测算,在一定范围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要增加中间业务产品的技术含量,在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模式下,要充分利用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空前发展的机遇,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充分发挥银行的技术和市场优势,扩大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深度和广度。
(五)明确中间业务战略地位,完善其组织体系
要完善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就要:首先,真正认识到发展中间业务是今后商业银行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户结构、增强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对中间业务组织机构的建设和领导,真正确立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三者齐头并进的战略,形成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以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支持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的思路,切实将中间业务发展起来。其次,要成立专门的高层中间业务协调组织以及专门的中间业务日常主管机构,强化对中间业务规划、开发和统一协调职责,并在各业务单元建立相应的机构、主管部门和专门人员,形成上下一体、协调统一的组织体系。再次,可以结合市场特点、业务发展和客户需要,成立某些中间业务产品专营的机构。此外,根据客户的具体特征,灵活运用任务型团队、专门的大客户小组等组织形式,提高包括中间业务产品在内的各类产品的综合销售能力。
(六)切实防范中间业务金融风险
中间业务是一种低风险性业务,但并不等于是无风险业务。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的经营中,要避免其风险,必须采取一些有力的防范措施。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的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其在带来收益的同时也随之带来的风险。坚持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并重的原则,加强对中间业务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首先需要完善表外会计核算和管理方法,使表外业务透明化,提高中间业务的可控性;其次,需要中间业务风险监测体系,针对中间业务的不同特点确立相应的风险系数,将中间业务纳入资产风险管理系统之内;最后需要加强中间业务的内部风险管理,完善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通过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将中间业务的风险控制到最小。
(七)切实转变公众的错误观念
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地转变经营的理念,提高认识,调整其对于中间业务的经营战略。中间业务的顺利开展与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密不可分。[8]商业银行应该增大社会宣传力度,让公众明白,商业银行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是在设备、人员服务等多方面投入后应得的正常回报,客户在得到了金融服务的同时,理应付出相应酬劳,付出与收获才成正比。商业银行自身也要加强对中间业务的认识,必须彻底更新经营观念,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摒弃把中间业务当作副业的错误思想,明确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并列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三大支柱之一,是当前银行改变收入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新增长点。
(八)完善与中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有关法律部门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商业银行法》,逐步理顺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矛盾与关系,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法律地位。立法的目标应体现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银行安全和鼓励平等竞争。中国人民银行在20xx年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为了使该规定具有可操作性,人民银行又于20xx年4月公布了《关于落实有关问题的通知》,20xx年6月又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在以上良好开端的基础上,国家无论在政策层面上还是在法律规定上都将进一步做出重大调整和推出一系列新举措,使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政策环境趋于宽松,法律约束更加规范,业务收入具有法律保障。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高度发达,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分不开的。我国直至20xx年,第一部中间业务法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才颁布实施,20xx年6月26日,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又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但对于行业规范、收费指导、业务监督等现实问题这些法规并没有具体说明,致使各商业银行依然没有可以遵循的详细操作依据。此外,中间业务发展分工不详细,管理不集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无专门的中间业务管理部门,无法统一组织推动中间业务全面开展,造成业务分割、资源浪费,各家银行为争夺客户抢占市场,不计成本盲目竞争,大大削弱了中间业务盈利能力,忽视了对风险的防范,使银行在高风险下运行,不利于银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和金融业稳定。如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用保证类中间业务难以全面展开,这些均归因于我国法律体系、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
(九)规范管理,确保中间业务稳健发展
发展中间业务是一个新的业务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鉴于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松散,自发性较强的现实,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应制定全行的业务经营管理战略,加强对中间业务的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使中间业务在全行形成开发、运作和管理相结合的系统网络,促进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各分支行应根据当地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尽快建立中间业务的协调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中间业务的开发、推广和具体操作。在大力开展中间业务过程中,要加强和防范中间业务的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十)加强培训,培养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中间业务涉及面广,技术性、专业性强,且是一项依托于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发展起来的金融服务业,需要大批高素质的专门人才。要把一大批掌握会计、外语、计算机、法律、资产管理、外汇、理财等多方面知识和那些有较高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充实到中间业务岗位上来。同时,要强化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建立人才库,实施培训战略工程,通过开办中间业务培训班、选送国外培训和各大院校代培等形式,尽快提高中间业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使他们具有调查、开发、协调、实施及解决开拓和发展中间业务遇到的困难的能力,以适应中间业务拓展的需要。
[1]李梦觉、曾小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问题及战略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xx(3):31-34。
[2]魏鹏:《我国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发展现状-基于10家上市银行20xx-2020__年报数据》[J];《财经科学》20xx(9):34-41。
[3]庄毓敏、姚德良、田传战:《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收费偏低的理论与实证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xx(4):20-26。
[4]孙广通、孙宗印:《对商业银行加快中间业务发展的思考》[J];《中国金融》20xx(5):38-40。
[5]焦瑾璞:《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体系和业务创新》[J];《经济导刊》20xx(1):55-59。
[6]林丰蕴:《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金融》20xx(19):59。
[7]才宏远、王兴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分析》[J];《中国金融》20xx(14):42-44。
[8]江西城市金融学会课题组:初苏华、朱坤生、刘艺琴、刘映瑞、王平、黄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增收渠道研究》[J];《金融与经济》20xx(8):48-51。
[9]欧阳世伟:《拓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若干思考》[J];《国际金融研究》20xx(3):6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