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整改措施总结(精选5篇)
20xx年沙湖镇经管站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经管局的指导下,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财务管理工作上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
年初镇委主要领导与各村支部书记签定责任状,分管领导与各村会计签定财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与村干部工资挂钩,并纳入贯穿全年工作的大事来抓,年终由经管站认真考核结账,实施奖惩。
二、狠抓基础
第一落实结账做账制度,督促各村按月结账,按季做账;第二落实会签制度,每月报销条据必须有经办人、支部书记、理财代表三支笔会签;第三落实票据管理制度,杜绝自制条据、白条入账,统一使用经管局印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款收据,实行一费一票;第四落实库存条据结零制度,经管会计对所包村定期盘库,督促结零,村干部签字具结。
三、认真公开
第一督促各村民主理财小组履行工作职责,参与村级预、决算,参与村级收支会签,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财务审计,督促村级财务公开。第二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制定统一公开项目,按季进行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定期开展检查督办,并通报全镇。
四、严格审计
认真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重点对粮食补贴款、水利工程款、专项资金、村级资产资源等方面进行审计。20xx年已审计磨盘、三沟、陈河,磨盘村原支部书记因贪污挪用达10万元已移交司法机关。
五、坚持原则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超过20xx元的重大事项开支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支出条据必须是合法的原始凭证,严禁白条入账,必须有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等作附件,并要镇分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严格控制集体经济组织借款,严禁租赁耕地,严格控制单位、部门到村收取任何费用。
虽然我们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下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指导监督,不断规范完善,努力做到镇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农经中心一班人团结拼搏,齐心协力,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神,以落实民生指标,提升幸福指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农村经济这个中心,结合本部门职责,在强化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保障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
一、不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运农发[20xx]96号文件《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和市监委两家联合,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已完成赵家庄乡、僧楼镇、柴家乡、樊村镇、城区办5个乡(镇、街道)95个行政村的审计任务。下化乡、小梁乡、阳村乡、清涧办4个乡(镇、街道)的审计工作已接近尾声。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到位,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运城市纪委统一要求,我中心与市农廉办联合于4月14日至4月24日,通过听、看、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xx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1、专项资金少转拨情况,其中3个乡(镇、街道)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生经费少转拨47082元;
2、优抚经费结余情况,检查中有6个乡(镇、街道)都存在结余,共计46064元保管在民政办、乡政府,未予开支;
3、计划生育经费情况,有3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56482元均在各计生服务所保管未予开支;
4、乡村道路建勤费情况,有5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161953元均在各乡(镇、街道)核算帐户保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代理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审计工作;
2、做好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
3、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半年来,县、乡两级农经管理部门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以村级财务由乡镇委托代理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了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彻底解决农村财务混乱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及培训工作。
上半年,我们根据部分乡镇及村社委托,依法对金崖、连搭、和平、夏官营、马坡、甘草等乡镇25个村社财务进行全面、就地审计,审计资金达9377万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了纠正,有效遏制了农村财务混乱现象。并结合审计,对60名乡镇代理会计和村社出纳进行了《XX省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XX县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农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宣传,切实搞好农村债权债务摸底调查工作。
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们结合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加强宣传农村债务债务摸底调查工作,督促各乡镇认认真真搞好摸底、切切实实上报数据,确保了农村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延续性。目前,正在对农村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汇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审计结果难以执行,查处不到位的问题大量存在,主要是现行审计法规制度不够健全所致。
二是农村审计机构缺乏行政执法职权,没有行政处罚权。很多审计出的违纪现象无法得到应有的惩处,严重影响了审计机构的权威性。
三是乡镇一级审计职能的空白,造成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很多日常审计监督工作无法开展。由于农村审计工作面宽量大,我县现有行政村268个,村民小组1400多个,90%的村社都有账目,单靠县农经站人员无法进行日常的审计监督。
四是农村财务中很多挥霍浪费,利用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套取集体资金,非法私设小金库,非生产性开支无度,重大资产购置、处置及工程投资项目建设、集体借贷行为没有依法程序等等行为造成相当严重的资金流失和后果。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查处时相当困难,有些就是村社干部的个人行为,审计中也查出了问题,但由于没有法律上的明文规定,在如何处罚上就很被动,无法定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体制。要在实事求是地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搞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要继续完善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台帐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山林、“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化管理。
首先,要深化实行财务公开。根据中央和农业部、监察部等有关文件要求,在扩大公开面的基础上,继续把财务公开引向深入,做到真公开、常公开。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村集体的重要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承包、租赁、举债、资产处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
第三,要继续强化农村审计监督。在日常审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对建设占地、搬迁村集体资产、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征占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及一事一筹资筹劳等专项审计工作,维护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是加强对村集体债务的管理监督。要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定,对原有债务进行清理,分类化解,同时建立村集体举债制度,对举债审批程序、范围做出严格规定,规范举债行为,对于不按规定程序决策、脱离实际盲目大量举债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是乡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村级专项资金,要纳入农经专户管理,规范使用。
六是加大《XX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农村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再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七是切实加强乡镇一级审计工作的力度。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仅靠县农经部门审计力量有限,因此,建议县上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乡镇一级农经队伍,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创新财务管理模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农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财政局党组要求和部署,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以推进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村级财务为目标,进行两大调整,建立三大制度,实现八大统一,以期最终实现两大目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顺利运行,已进入规范提高阶段,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进行两大变革
1、变革管理体制。村级财务“双代管”运行机制造成财政所工作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村级财务代理记账与村级财务审计的双重职能使财政所处于相当尴尬的境地,人力资源与时间时效的局限也使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无法深入有效核查入账单据的真实性,缺乏有效和必要的监督。为更好地解决这一矛盾,我县村级财务管理推行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实行村级财务监管与代理记账职能分离,把财政所从繁重的村级财务记账工作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财政所资金监管和审计监督职能。
2、变革运行机制。实行“一本预算、双层管理、三个不变”的运行机制。“一本预算”制度:村级财务收支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未有预算村级不得支出村集体资金。“两级管理”机制:村级资金统一存入村级资金户,由财政所监管,村级财务核算由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承担,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负责村级账务代理记账。并制定了《XX县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XX县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办法》、《XX县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财政所、乡镇财务服务中心及村民委员会各自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监督。“三个不变”原则:一是村四权不变,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审批权不变;二是村级资金开支审批程序不变;三是会计档案仍在乡镇实行集中管理不变,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保管至次年审计完毕后,交由乡镇财政所村级财务档案室统一建档管理。
(二)实行三大制度
1、实行预决算制度。年初实行财务预算,把村级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持续发展”的原则编制年初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县农村局与乡镇财政所备案后执行。村级支出管理由“定期报账制”统一调整为“预算管理制”,即年初有预算的,财政所直接拨付资金。年初无预算、超预算或无资金来源、审批程序不到位的,财政所不予支付,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不予入账。代理会计按月向财政所报送各村预算收支情况表,对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10月份根据村级财务收入状况,村级可进行一次预算调整。不能完成收入预算的,在确保重点支出项目前提下,必须削减村级支出预算,尽力保证预算与实际收支一致。年终进行财务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群众公开,报县农村局备案。
2、进行年中检查制度。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实效,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县农村局每年年中对村级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制定了《乡镇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乡镇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下发到乡镇,并进行绩效考评,对代理会计从考勤管理、记账工作管理、会计报表编制及报送管理、会计账薄管理、会计档案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职责,确保预决算制度执行到位,保障村级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运行质量与使用效益。
3、推行年终审计制度。次年3月底前,由县农村局组织乡镇财政所对村级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年度审计。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工作实行一年一审计,达标验收合格后,村级财务档案移交乡镇财政所村级财务档案室归档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在15天内整改规范后申请复审验收。对村干部离任、土地补偿费和财政转移资金收支等专项重点工作随时进行专项审计。
(三)实现八大统一
1、统一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缺失的部分予以补充完善,对不合理的部分予以调整和细化,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管理监督机制,夯实农财管理的根基。主要包括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资金会计岗位责任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村级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资金监管工作规范;代理记账工作规范等。
2、统一科目设置。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统一设置一级科目30个,其中:设置损益类科目8个、资产类科目11个、负债类科目7个、所有者权益类科目4个。并在8个损益类科目下统一设置了40个二级科目,把以前在“公积公益金”中核算的收支,全部清理出来,明细到具体的收支科目中,使村级财务脉络更加清晰,核算更加真实、完整。
3、统一核算内容。对统一设置的会计科目,都明确了具体的核算内容。对各项收支进行了归类,让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能对号入座,使村级财务会计核算更加规范。
4、统一审批程序。制定了《村级财务账务处理流程图》,从年初村级财务预算、村级财务资金收支、村级财务收支报账、年中预算调整、年终决算、审计验收等6个方面对村级资金的各个流程规定了审批主体,设置了审批程序。
5、统一票据管理。在收入票据管理上,村级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严禁外借及超范围使用。在支出票据管理上,除要求有正规税务发票外,还统一制定了自制凭证,主要包括:现金进账单、领款单、借款单、现金支取申请单、转账支款申请单、收账通知单、现金小额支款单、村组干部工资发放表、村组干部补助发放表、村级报账单、拨付审批表等10种单据。
6、统一会计报表。按照统一设置的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制定了统一的会计报表。主要有:预决算报表、预算执行表、收支明细表、收益分配表、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债权债务表等。
7、统一报账时间。代理会计每月15日前督促各村完成报账,并审核报账单及收支明细表交村报账员完成村务公开,20前将完成各村会计报表编制和报送。
8、统一财务软件。为了减少财务记账工作量,便于和“三资”管理工作衔接,更加有利于财务工作的系统化、现代化,我县积极推行“同步远方”农村财务网络软件,购置专用服务器,借助现有财政内网运行,打造全县农村财务统一监管平台。
二、取得效果
(一)业务操作规范运行
1、村级资金监管得到强化。在资金监管上,乡镇财政所规范了“村级资金户”,村级资金实现了专户管理,避免了和乡镇财政所账户混用所存在的资金挪用情况。乡镇财政所设立村级财务管理岗位,专人负责村级财务资金的监管工作,一把尺子衡量,一个漏斗向下,村级财务管理得到规范和加强。
2、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得到规范。组织村级财务代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及针对在村级财务管理中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培训了乡镇财政所农村财务主管会计、资金会计、村报账会计,使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
3、村级财务软件得到完善。购置安装新的服务器,运行稳定。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软件,打造了统一的村级财务管理电算化网络监管及服务平台。并对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人员进行电算化软件操作实地培训,提高了代理会计的软件操作能力。
(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财务票据规范整齐。全县统一印制财务管理业务单据,分发到乡镇使用,规范了村级财务会计业务单据,做到了整齐规范。
2、预算制度全面执行。村级财务预算制度已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面执行,执行情况较好。
3、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制定了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规范及代理记账工作规范,下发到乡镇执行,实行规范操作,有规可依。
4、管理机制运行顺畅。对村级财务代理工作实行了量化考核,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科学考核评估村级财务运行状况。
5、管理经费得到保障。加强了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的制度建设及资金保障。制定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印发到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执行,对中心的工作经费及时下拨,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村级建设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村级资产购置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村级资金审批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四)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改进措施
(一)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差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实地检查和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利用网络监管平台,实时监管财务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修正偏差。
(二)严格考核评估,加强责任追究
按照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规范及村级委托代理记账财务规范,检查乡镇财政所及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依照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对村级财务监管、代理记账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评估。并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拖延等行为进行惩戒,对监管不力、不负责任等造成村级财务受损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注重结果应用,实行末位淘汰
考核评估结果与乡镇财政所年度考核挂钩,作为乡镇财政所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考核成绩较差的人员,不得评先表模,不得评定优秀等次。量化考核结果与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挂钩。综合考评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末位人员终止代理服务。
(一)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规范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历来是农村基层管理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因此,我们一直把它列入到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1、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狠抓“三代管”落实到位
在制度建设上,我们出台了《望城县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了机构设置、管理措施,必须在“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做到“四统一”、“一严格”,即统一会计电算化,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使用票据,统一银行账户,严格把好民主理财关,各乡镇也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在财务管理程序上,全县14个乡镇全部实行村级账务、资金、票据由乡镇经管站代管。这些措施的实施,使我县村级财务管理行为更加规范,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2、以业务培训为手段,狠抓业务素质的提升
村级财务管理规范的前提,是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要熟悉熟练财务规范的政策和业务知识,鉴于村级换届人员异动较多,且财务规范的政策和业务知识也不断更新。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业务能力,我局今年10月底进行了一次近有两百人参加的乡镇分管领导、乡镇经管站长、村会计业务培训班,培训班就村财务基础工作、村级财务规范化等方面,邀请了市领导和有关专业老师进行了授课,为规范村级财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矗。
3、以换届为契机,狠抓审计监督
一是全面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了搞好换届的前期工作,今年2月底,我局与财政局、民政局等单位一道,在全县19个乡镇布署了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要求没有进行审计的村,暂不进行换届选举。全县以乡镇经管站,财政所干部为主力军,逐村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并严格要求村干部必须按时交好经手财务票据,否则不予报账,不得作为下届村级班子的候选人。县局组织3个督查组在各乡镇巡回督查和指导,由于组织措施得力,参加人员多,只用20天时间,全县195个村就全部完成了审计任务,逐村写出了审计报告。
二是进行土地征用补偿费专项审计。全县以乡镇经管站牵头审计的村和单位共31个,以县局牵头组织共审计了5个村,审计总金额达到51493.95万元,查出违规金额26万元。
三是开展了建设扶贫村的专项资金检查。我局派出专门力量,与县委组织部的干部一道,对全县建设扶贫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时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通过审计监督,较好地服务了全县村级换届选举,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行为,维护了村级集体利益,促进了村领导班子正确履职、积极履职,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农村财务工作良性发展,发挥了较好的职能作用。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亮点纷呈
1、过去商标、品牌是城市企业的专有品。现在,合作社打破了这种垄断,农民的产品也拥有了商标和品牌。格塘茶叶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按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靠质量打造品牌。合作社生产的“云游”牌绿茶,今年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获得多个茶业博览会的奖项,在全县设立了多个直销点,产品畅销国内市常目前,全县12%的专业合作组织注册了自己的产品商标,“乌山贡米”、“黄金猪”、“云游”茶、“狮子”油、“芦江”鱼、“浏阳河”湘粉、“群康福”食品等一批合作社的产品品牌享誉全国,有的还走向国际市场,合作组织的管理者和经营者都认识到,品牌就是市场,就是竞争力,是合作组织发展壮大重要法宝。
2、发展速度加快。今年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达到56家(只统计现在的14个乡镇),其中:专业合作社42家,专业协会14家,在行业布局、依法组建、规范经营、利益连结、带动农户等方面都有质量提升,实现了从数量的发展到运行质量的提升;入社入会的农户达到12718户,与合作组织建立了产销关系的农户4.02万户,合作社拥有公共固定资产1400万元,筹集股金会费875万元,带动农民增收7800万元,成员户年均增加收入1.27万元,经营范围涉及稻米、生猪、鲜鱼、蔬菜、水果、茶叶和旅游休闲、珍珠、湘粉等众多领域,以及农副产品的储运、加工、购销等许多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兴起,还为望城的农业农产品创出了亮点,今年先后有娄底市农办和黑龙江省铁岭市农办农业组织的考察团来我县参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3、队伍素质增强。一是建立了一支合作社经营管理者队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重点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的牵头人,培养和造就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热心合作事业的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者队伍。通过学习和培训,大多数牵头人提高了制定有效的经营战略、提高产品品质、打造品牌、诚信经营,加强与其他经济组织间的合作,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能力。二是建立了一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辅导员队伍。对乡镇主管和经管人员的培训,依托县、乡农经部门,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辅导和培训队伍。20xx年以来,我们利用各种会议,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辅导培训,并组织县乡两级农经管理人员到浙江、山东、安徽和本省的益阳、浏阳等地参观学习。
(三)土地承包管理有序推进
一是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们认真编写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知识50问》,发到了乡、村干部手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承包期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的解决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让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和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该管的要管到位,该放的要坚决放开,干部依法管理,农户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放活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延续与完善。一是开展了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摸底,掌握了全县土地流转的现状,据统计,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15.4万亩,其中:水田102395亩,旱土9200亩,山林20644亩,水面19356亩,其他2556亩。在流转土地中,采取转包形式的有56400亩,转让形式的7100亩,互换形式的3600亩,出租形式的70950亩,入股形式的8800亩,其他形式的7*0亩。二是对已流转土地纠编。在对全县流转土地项目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村委会取代了承包农户的流转主体地位;流转合同不完善,流转效益低;流转收益被截留,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等问题。为此,我们逐项进行了依法规范,印制了统一的流转合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三是明确土地流转工作程序。首先,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建立土地流转台帐,便于跟踪服务;第二,及时掌握土地流转信息,接受出让方和受让方流转申请或委托;第三,提供流转合同范本,指导流转合同的签订,并对流转合同进行鉴证;第四,认真搞好土地流转的备案登记和档案管理;第五,建立涉及土地流转的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制度,接受群众咨询;第六,建立纠纷调解制度,及时调处流转合同纠纷,维护流转政策和秩序。四是探索土地流转新路子。土地流转的目的是让农户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但多年的实践表明,绝大多数的土地流转,农户获得的不过是一年每亩几百元的收益,承包农户还没有真正参与到市场竞争的行列,还没有享受到农产品加工、销售所产生的巨大效益。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思想,在今年开始对土地流转新路子的大胆探索。那就是让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制合作社,集中土地参股农业龙头企业经营,合作社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价廉的原材料,龙头企业进行生产、加工、销售,所获利润按龙头企业和农户所占股份进行分红。这样,既解决农户卖产品难、卖不起价的问题,又解决了龙头企业原材料供应不足、质量难以保障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农户真正参与到了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目前,我们已在东城、乔口、乌山、黄金等乡镇初步组建了9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同时,集中力量在白箬铺镇的光明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准备做出样板,在全县推介。
(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效果良好
4月下旬,我办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督查。一是对*年批准收取的“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和共同性生产费用进行了审计,暂未发现挤占挪用现象。二是对农村用电、用地、农民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收费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三是开展了对农民的直补金落实情况的调查。从调查和督查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识存在误区。少数基层干部认为免征农业税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没有必要了,可以松懈削弱了。二是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仍然存在。个别乡镇、村“一事一议”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额以及强行以资代劳,甚至挪用,有的还成了固定收费项目;个别乡镇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乱支乱用;少数基层干部作风转变不到位、方法简单、引发干群矛盾等。发现这些问题之后,我办迅速与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联系反馈,督促制定了整改措施,及时进行了纠正,群众反响较好。
8月下旬,按照湘价综[*]116文件精神,开展了一次清理整改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调研活动,为开展清理整改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做好了充分准备。9月下旬,由县纪委、县减负办牵头,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清理督查组,进一步认真开展清理整改涉农价格和收费活动,把“一化三基”战略落实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五)农经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1、开展“服务乡镇、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活动。
按照年初制定的机关制度,机关干部在履行本部门业务职能的同时,每人联系2-3个乡镇,联系1-2个示范合作社,按乡镇经管站和合作社年底记分考核机关干部,与年终奖励挂钩,把合作组织经营管理,把农户的承包经营当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很多机关干部有一半时间工作在基层,有的与一些村组干部和农民成了知心朋友。活动的开展,既锻炼了干部,又改善了干群关系。
2、狠抓机关内务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考勤、考核、理论学习等11项机关制度,做到了以纪律和制度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二是开展了以创先争优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达到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目的。
3、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农经干部培训
①10月份,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举办了170人参加的经管干部培训班。
②选送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干部,参加市里的经营培训。
③组织机关干部和经管站长,参加市农经软件的培训。
④不管工作多忙,机关干部每月至少集中学习半天时间的农经政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