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目标责任书(通用3篇)
为进一步强化农户责任,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村村委会决定与各农户签订卫生长效保洁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XX村全体农户。
二、责任范围:
1.经常清扫门前卫生,保持各自门前、室内的清洁,垃圾就近倒入垃圾箱,严禁随意向门外泼扫;
2.保持河塘(溪涧)的清洁卫生,严禁将垃圾倾倒入河塘(溪涧):
3.禁止在门前乱搭建、乱张贴,门前物品堆放有序、保持整洁;
4.协助管理部门对各自门前车辆有序停放,保证门前秩序良好。
三、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
自觉打扫门前屋后卫生;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袋装化按指定地点放入垃圾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包整洁:
无建筑材料、生产、生活燃料和废弃物品等杂物乱堆放,房前屋后和房屋两侧无杂草、无积水、无污染,坚决制止乱搭建、乱张贴,保持建筑设施整齐美观。
三包绿化:
房前屋后,庭院内绿化、美化,不在树木上晾晒拖把、衣物等物品,保证门前绿化无残缺、无损坏、无杂草。
四、违反责任处理办法:
按照《镇村环境保护公约》,明确处理办法如下:
(1)破坏公共绿化,损坏树木的照价赔偿。
(2)随意焚烧生活垃圾和有害物品,如有发现及时阻止,开展批评教育,不听劝告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3)乱堆放杂物、乱扔、乱倒垃圾:如有发现当场阻止,并要求当事人清理现场,不清理的,罚款10-50元。
(4)如发现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浜、沟渠、造成环境污染的,限期整改,到期未改好的递交有关部门处理。
(5)如发现在道路上晒东西和堆放建筑材料的,应及时清理,并进行教育,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给予没收。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堆放人负相应的责任。
(6)不准损坏公共设施,每损坏一处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加倍处罚。
(7)要尊重环卫工作人员,不能对环保工作人员说粗话、脏话。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223号和第224号精神,加强煤矿源头管理,落实治超责任,确保煤矿生产企业货运源头无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现源头“零超装”。按照全年治超工作要求,特签订本目标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第223号和第224号精神及省、市、县和集团治超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源头治超宣传和落实。
二、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及其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源头治超机构,配备足够的治超人员。
三、加强对装载、开票、计重以及票控机管理等相关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学习心得和笔记。
四、建立健全煤炭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和档案,逐车填写《治理非法超限超载煤炭销售台帐》,如实登记销售日期、车辆装载煤炭重量、煤炭销售票票号、货物车辆自重、车牌号码、驾驶员信息、开票人、放行人等相关内容。
五、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或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不得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六、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载质量进行装载,同时,要开具与销售煤炭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对非法超限超载或无煤炭销售票的车辆不得放行。
七、严格执行煤炭销售合同,不得销售、运输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不得伪造、买卖、转让、涂改煤炭销售票。
八、接受煤炭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九、抓好本单位源头治超工作,严格执行“单票限开、单车限装、一车一票、票吨相符”制度,实现源头“零超装”。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按年度签订。集团公司和煤矿企业各执一份,并向县煤炭局纠察队报备一份。
皇城相府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字):
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签字):
为响应国家“”精神建设美丽乡村,让盖德乡各村村民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来,各村居民应
保证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落实“门前三包”,做到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绿化美化。具体是:
一、包卫生。地面无垃圾、废弃物;无烟蒂、痰迹、油污、积水;墙面、门窗等无积尘杂物,无乱挂乱贴,乱刻乱画;维护好公共设施;
二、包秩序。无乱设摊点,无乱搭建;车辆停放整齐,排列有序;发现打架、斗殴等妨碍社会治安秩序的人和事,要主动劝阻或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包绿化。管理好护门前药草、树木,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确保绿化带无垃圾杂物;不擅自占用绿地或人为损坏花木,发现有损坏花木的人和事,要主动劝阻或及时向村或乡政府报告。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