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目标责任书(实用三篇)

治超目标责任书(通用3篇)

治超目标责任书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xx〕42号)及省政府第223号令《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第224号令《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精神,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无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从货运源头站场驶出,实现“抓宗制、保畅通、保安全、为人民”的目标,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政府职责

一、按照省政府第223号令落实源头治超经费。

二、负责督查县级人民政府将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情况。

三、建立货运源头治超联席会议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会。

四、负责对源头治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工作。

五、负责对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不作为的进行责任追究。

运管职责

一、建立全市治理货运源头非法超限超载管理长效机构、机制、制度,落实货运源头进驻、巡查监管责任制。

二、落实督导检查辖区县(市、区)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三、认真履行移送、抄告、报告义务。

四、确保辖区内监管的货运源头不驶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五、确保辖区内监管维修企业没有非法改装车辆驶出厂区。

本责任书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20xx年七月一日

治超目标责任书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精神,加强对货源装运地、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货运市场秩序,明确目标责任,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本目标责任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事的原则制订。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是在西温庄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进行。各相关单位及源头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到人,主要领导是第一负责人,积极开展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

各相关单位及源头企业必须按照《头天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的通告》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要在各自办公区悬挂版面,设立警告、警示牌。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各村(居)协管员工进驻各装载货物源头,对辖区出厂(场)车辆的装载情况进行严格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上路。

各相关单位及源头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素质,确保在治超工作中无违纪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并将治超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从领导重视、源头管理、配合协调、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治超政策不落实、玩忽职守、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甚至违法乱纪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程序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严肃治超纪律。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治超目标责任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精神,加强对货源装运地、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货运市场秩序,明确目标责任,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本目标责任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事的原则制订。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是在西温庄乡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进行。各相关单位及源头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到人,主要领导是第一负责人,积极开展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

各相关单位及源头企业必须按照《头天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的通告》和《山西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交通安全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要在各自办公区悬挂版面,设立警告、警示牌。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各村(居)协管员工进驻各装载货物源头,对辖区出厂(场)车辆的装载情况进行严格监管,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上路。

各相关单位及源头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素质,确保在治超工作中无违纪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并将治超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从领导重视、源头管理、配合协调、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治超政策不落实、玩忽职守、敷衍了事假公济私甚至违法乱纪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程序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严肃治超纪律。

二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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