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管理制度【合集7篇】

教研室管理制度(精选7篇)

教研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教研室院教学、科研的基本组织,教研室应该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完成所承担课程的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开展教研活动、积极承担与本学科相关的任务。

第二条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研究制定所属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专业教学计划、课程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

第三条教研室根据学期教学计划选派理论和实践环节教师。

第四条教研室负责所属专业教材的选订和组织教材、讲义、习题及其他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第五条教研室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及课程建设计划。研究并检查各门课程的讲课、课堂讨论与习题课、实验课、辅导答疑、课程设计和大型作业、教学实习和生产实习、毕业论文以及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总结交流经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对教学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第六条教研室制定和执行科研计划,开展科学研究。

第七条教研室组织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的改革研究。

第八条教研室建设和管理所属实训室、资料室等教学辅助措施。

第九条教研室组织开展课程评估、毕业设计、实习评估、实训室评估等单项评估工作。

第十条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明确学习目的,养成良好的学风。

第十一条教研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教书与育人有机地统一起来。

第十二条教师要积极参加院、专业和教研室安排的政治学习,树立为教学服务、对学生负责的思想观念,大力提倡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第十三条教师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乐于接受和保证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做好教学工作,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

第十四条教师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下课。

第十五条教师要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勇于创新,不断更新、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水平,鼓励支持教师撰写学术论文。

第十六条教师要积极参加集体备课、进行教学方法的研究和讨论,开展教学改革,并配合教研组自编教材的建设。

第十七条教师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不断进行教学改革。要通过集体备课、教学评价、试讲等方式,交流教学经验、取长补短、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加强课程建设,探讨教学内容、课程结构、教学方法的改革。

第十八条任课教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件。

第十九条教师上课要衣着整洁、大方,举止文明,语言规范,严谨求实,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

第二十条教师认真做好所授课程的命题、改卷,实行流水判卷制度,认真作好试卷分析、总结。

第二十一条老师间要互相听课,交流学习,为学院参加学校的公开课推荐人选。

第二十二条教师要配合学校和学院的教学检查,进行教研室内的不定期教学检查活动。每学期开课前,教研室检查教师的开课准备情况。

第二十三条对新教师配备有经验的教师以老带新,充分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作用。教研室制定教师培养计划,培养的途径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相结合。鼓励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和获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研室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促进教研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研室是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直接负责组织教学,进行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师资培养等工作。

第三条教研室按工作职能开展教研活动,教研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所在系(部)负责实施管理,教务处负责考核。

第二章教研室设置与职能

第四条教研室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和学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设置。教研室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教学系(部)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发文批准。

第五条教研室设置条件

1.原则上应按同一学科、专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群设立;

2.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不足5人的要按相近学科、专业或课程组合的原则进行合并;

3.具有一定的开展教学研究的能力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2人;

4.能承担本学科和相近学科的教学与研究任务,教学与研究达到一定水平。

第六条教研室主要职能

1.执行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各环节(含实验、实训教学、实习、研习)的教学任务,并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校历,组织教师认真制定课程标准(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基本文件,做好课程考核的命题组织、阅卷评分、成绩登记、试卷装订、质量分析等工作。

3.加强教师和课程管理,加强教师课堂教学言论监管,执行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4.加强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建设精品课程,推进教学资源上网,做好教材的甄选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创新,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6.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坚持教研结合、以研促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水平。

7.加强师资培养,组织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抓好教师师德和业务水平的培养和提高。

8.完成系(部)和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教研室主任

第七条教研室主任应当由思想政治好,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相应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中级职称人员担任。

第八条每个教研室设主任一名,经民主推荐,系(部)提名,教务处初审,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教研室主任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学校每学年对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第九条教研室主任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带领教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教学纪律,稳定教学秩序,防止教学事故,保证教学质量。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和改进教研室工作,撰写教研室工作总结

3.负责安排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任务,组织编写课程和教学标准,选用优秀教材,审定教学历、教案、考试命题、成绩登记、质量分析等教学材料,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4.组织集体备课、说课、观摩教学、公开课等教学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级和校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

5.带头开展科学研究。任期内,必须主持或作为第一参与人成功申报并完成至少一项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

6.制定教研室教师的进修、培养计划,对新教师任课资格和新开设课程提出初审意见。

7.负责教研室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8.完成系(部)和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教研室主任津贴

教研室主任在任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300元/月的津贴补助,在每一学年考核后按12个月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另给予教研室主任1000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扣发教研室主任50%津贴。

第四章教研室活动

第十一条各系(部)应当根据教学和学术专长,把从事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入相应的教研室。所有教研室成员都必须参加所在教研室的各项活动。教研室活动列入学校考勤管理,无故不参加教研室活动的,按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二条教研室活动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并按学校和系(部)要求,建立完整的记录。

第十三条教研室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从各系(部)预算经费中开支,按学校财务制度报账。

第十四条教研室活动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学习研讨,教学方法研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修订,教材研究,教学课件的制作研究,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研讨,实践教学研究等。

第十五条教研室活动的形式有业务学习、教学经验交流、集体备课、学术研讨、公开教学与评议、项目申报研讨等形式。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研室管理制度 篇3

一、每天(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的2:10---4:40,教师可以到教研室上网学习,备课。

二、为鼓励教师多学习,积极备课,到教研室上机要进行上机登记,内容有上机时间,所带科目,离机时间。

三、电脑编号:1号机初中语文,2号机初中数学,3号机初中英语,4号机初中物理,5号机初中化学,6号机初中生物,7号机初中政治,8号机小学语文,9号机小学数学,10号机初中小学其它科目。一般情况下,老师们按自己所带科目的电脑编号就座上网,若同时有两人以上带相同科目的教师需要上网,可以到其它科目的电脑上网。

四、教师不得对电脑进行拆装,移动,以防损坏。不要随意删除自己不知道的文件,以免误删别人的文件或电脑内的系统文件。

五、教师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软件系统,确需安装软件系统需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人员安装。因私自安装软件所导致的后果,如:中毒等,由使用者负担。

六、注意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在本室吸烟,不得擅自将饮料、食物和湿的雨具等可能对设备产生损害的物品带入备课室。上机后应将自带文具一齐带走,不得留下废纸等杂物。

七、严禁上不健康网站,严禁玩游戏,不随意操作,不得猛烈敲击键盘。

八、外带u盘、MP3、移动硬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程序,以免电脑被传染病毒。

九、电脑使用者要爱护电脑,用完后自觉关机。

十、不接触电源插头,注意防电、防火。

教研室管理制度 篇4

教研室是根据学科和专业设立的基础教学研究和管理组织,也是落实和推进系日常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师资队伍的培养提高,布置、检查教师的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状况,加强相关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等。

一、教研室组织管理

1、教研室由系教学副主任分管领导并共同对系主任负责。

2、教研室原则上设立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教研室副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分管相关工作。

3、教研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其他教师负责一些具体专项工作,如实验室管理、实践教学、科研管理、资料管理等(以上工作作为系、教研室管理工作量)。

二、教研室的职责范围

1、组织落实教学任务

教研室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完成教学任务。主要包括:落实课堂教学任务和课外辅导工作,准备和组织教学中的各种实验、实习环节;指导毕业生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工作。

2、组织并实施课程建设工作

教研室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主体,其主要的职责有:制定课程建设工作规划,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组织对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工作,引进或开发多媒体课件,负责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和资料室等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

3、开展教育教学交流和改革研究

结合课程组群的特点,制定教学研究的`规划,并提出年度教学研究项目,主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研究和改革专业课程体系和结构,改革课程的教学内容,探索教学手段和方法,研制或推广通用试题库和CAI课件。

4、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各种学术性活动

教研室应根据学校和本部门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在兼顾社会需要,教研室教学工作和教师专长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内外科学研究课题,鼓励教师在认真搞好基础研究的同时,积极从事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教研室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学术讲座,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

5、开展教学检查和质量监控工作

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师互相听课,组织观摩教学,同时,应经常收集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教学任务下达后,督促教师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写出教案、讲稿,并尽可能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精心组织教学,对青年教师和新开课程教师要注意具体帮助指导。担任通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教研室可适当安排集体讨论重点课程内容问题,集思广益,提高讲课质量。

6、加强教师教育教学定向和培养培训工作

教研室应根据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的要求,确定教师的教学方向、教学课程和科研方向,认真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特别重视对中青年教师和基础课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有计划地控制教师的增减,提高工作效率。

三、教研室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

教研室原则上要求每两周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每周一次),布置落实院系下达的工作任务,同时布置和分工本教研室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教研室活动要主题明确,解决实际问题,且注意问题的连贯性。

2、值日和工作记录制度

教研室对各位教师要安排轮流值日,排出轮流值日表,落实教研室日常工作。教研室要建立值日记录本,同时做好值日的工作交接。

3、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教研室要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各项设施和资料和桌面要摆放整齐。室内电脑和相关电器要做到及时关闭,教研室钥匙不准交给其他人员。

教研室管理制度 篇5

一、学习及教研制度

1、每周安排一次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

2、学习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 、认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园长)汇报。

4、每月举行一次班级工作汇报。每月写一篇教育笔记,每学期进行一次各年龄班一日教育活动、环境布置、游戏活动的相互观摩、检查。

5、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计划的培养目标,结合园所实际情况,制订学期教研计划,及时吸取国内外幼教信息,有计划地组织保教人员 搜集、整理、编写资料,定期组织学习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6、园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计划、教研组计划、教师的教育总结笔记。检查保教人员一日组织活 动或某生活环节,及时与保教人员交换意见。

二、卫生保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注意饮食卫生;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

3、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 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 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

6、配合卫生部门做预防接种工作。

7、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定期计算营养摄取量 ,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8、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9、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家中的安全。

2、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3、值午睡班时,工作人员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

4、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 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5、必须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 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6、开水瓶要加锁,热汤热粥时要加盖,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事故。

7、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 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大型体育器械、电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四、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

1、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 灭火筒操作,学会保护孩子。

2、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幼儿园电路、电器、防火设备 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3、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热水器、电吹风、洗衣机、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4、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电热水器每天晚上要切断电源,不能开过夜。

5、各班睡室、活动室之间的门口,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6、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

五、班级外出活动制度

1、要事先熟悉活动地点的环境,了解周围是否有水塘和其它危险物 。

2、每次活动必须事先写好计划,必须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跟随照顾 。

3、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4、行进时工作人员应时刻走在幼儿队伍的外侧和两头。

5、上汽车时老师必须在两头照顾,行车时,不能让幼儿探头手出窗外。下车时,必须有一名工作人员先下车接孩子。

6、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注意安全,并清点人数。

六、班务财产管理制度

1、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立册登记,由副班主任负责保管,每学年结束前,班主任及保育要协同副班主任清点班务财产,如数交班。新接管的副班主任按册验收,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务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2、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副班主任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3、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副班主任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属不合理损耗,当事人负责赔偿。

七、其他制度

园所管理,除了上述提及需用到的这六项必备管理制度之外,还有许多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制度、幼儿园奖惩制度、园所考勤制度、园所室内安全检查制度、班级日常管理制度、班级交接班制度等等。

教研室管理制度 篇6

一、教研室的设置和组成

1、教研室按专业性质相近和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设置,分属有关系(部)领导,也可直属学院领导。教研室的设置或调整,由各系(部)提出,教务处审查,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2、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教研室规模,一般十人以上的教研室可设副主任一人,协助主任工作。主任和副主任应由讲师以上(包括讲师)的教师担任。

3、一个教研室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五人,一般应有一名高级职称的教师。条件不成熟时,可由相近课程的教师合并成立教研室。如教学工作需要,教研室可按课程设立教研组,由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研组长,负责课程的教学和教研教改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

1、教研室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

2、教研室主任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能以身作则,秉公办事;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3、教研室正、副主任的产生,要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考核后由系(部)主任聘任,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直属教研室主任由学院直接任命。教研室主任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三、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教学组织管理

1、全面负责教研室工作,贯彻执行院、系两级教学工作决定和决议,做好本教研室的教学建设工作。

2、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做好教研室工作总结,组织开展教研室活动。

3、按照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组织教师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组织教师编写、修订和实施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教材、实习实训指导书等,审定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抓好教学环节等。

4、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教研室教学动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学时。

5、依据学院《关于课程考核工作的若干规定》,组织好考试命题、试题审查、评卷、成绩评定及试卷分析、考试成绩分析等工作。

6、组织教研室成员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竞赛、教学检查与评价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7、配合学院、系(部)对教师进行考评;根据教师工作成绩、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提出教师晋升职称、评优推先的意见及建议。

8、抓好教研室教学文档的建设。

(二)专业管理与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积极开展"精品专业"、"重点专业"、"示范性专业""专业教学实践训基地"的建设。

2、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对原有专业的撤、合、分、转等改造工作。

3、拟定或适时修订专业人教学计划,适应专业建设需求。

4、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与专业实习工作。

(三)课程管理与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职业技能鉴定需求,整合旧课程或增设新课程。

2、制定或适时修定教学大纲,保证教学内容体系符合职业要求。

3、合理选用教材,积极编写教材,体现专业特色,保证教学质量。

4、规范、标准地制作多媒体课件,分类分级管理多媒体课件,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

5、管理课程考试环节,按规定组织好命题、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6、确定课程负责人,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开展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建设,进行课程质量评价。

(四)实习实训管理与基地建设

1、在系(部)领导下,制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适时更新与完善实习实训教学大纲及指导书,做好实践教学总结。

2、参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协助系(部)做好学生实习实训、顶岗实习等工作,保证学生实习实训正常进行。

3、做好实践教学的其它相关工作。

(五)教师管理与培养

1、重视教研室教师的师德和教风建设。

2、负责兼职教师、双肩挑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

3、关心教师成长,鼓励教师积极钻研业务、参与教研教改、撰写教学科研论文、参加学历进修、进行专业与社会实践并获取相应证书。

4、注重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协助系(部)聘请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教学水平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

(六)教学改革与科研

1、制定教学科研计划,做好教学科研总结,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2、教学内容应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高职教育培养目标,整合教学内容,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考试模式。

3、根据专业特点,研究理论课、实习实训课的教学方法,研究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途径。

4、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教学改革,专业教研室每学年有一门以上的教改课程。

5、鼓励教研室成员积极申报科学研究课题,并将科学研究的成果渗透到教学中。

6、组织教研室成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专业学术讲座。

(七)其它工作

1、编写教材或教学辅导资料。

2、按学院有关规定合理选定下学期使用的教材。

3、制定所辖实习实训室建设的计划、措施,落实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任务。

4、管理好教研室及其实习实训室的仪器、设备。做到账、物相符,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5、建立教学档案,教学资料齐全并不断完善。

四、教研室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研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教研室应制定必要的工作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

1、工作计划、总结制度:每学期期初,教研室要认真制定教研室的学期工作计划(包括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等);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以书面形式总结教研室的工作情况,向系(部)主任进行汇报。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交系(部)和教务处各一份。

2、教研活动制度: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理论、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交流教学经验,进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讨论,处理教研室日常事务和其它重大问题,认真记录教研室开展的每次教研活动(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出勤情况、活动内容、形成的决定等)。

3、集体备课制度: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应进行集体备课,或经常进行相关教学方面的讨论研究,其它课程也应尽可能进行集体研究。

4、听课评课制度:结合学院听课评课制度,经常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或相互听课并进行评议,并在听课记录本上做好相关的记录。同时,积极配合系(部)做好新开课程及新任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并及时向系(部)反馈意见。

5、检查、考核制度:除平时检查教师备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授课情况外,每学期期中开展一次教学检查活动;学期结束时,对教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统计教学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对教学质量好或科研工作有成绩的教师予以表扬。

6、带培制度:教研室要积极吸收新力量,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积极帮助新教师,新教师的带培应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

7、教学资料管理制度:做好教研室所有设备、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具体落实到人。

五、教研室工作考核

1、教研室开展政治活动与业务活动的情况,每学期结束时由院、系(部)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并评出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

2、教研室主任考核,见"教研室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3、每学期初的全院教学工作会议上,学院对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进行表彰。

六、本规定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研室管理制度 篇7

1、每学期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应学科教学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研究教材教法、学法。

2、每学期每位教师应根据学校教改思路,于学期初制订好教研计划、并实施,期末做好汇报,上交书面总结。

3、每位教师应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积极参与教改试验。

4、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公开课。青年教师三年内应过好“五关”验收(即备课关、说课关、上课关、评课关、操作关)。

5、落实教师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15以上。平时互听课,同级相同学科教师应参加,其他教师没课的也可参加。

6、每次教研活动每位教师应做好活动记录,期末上交业务学习记录本和听评课记录表。

7、每位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论文,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

8、各教研组长要深入课堂听课,做好督导工作,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和定期教研活动。

9、各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活动计划组织学科竞赛活动。

10、各教研组期初制订教研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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