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精选12篇)
1、学校的水电工是学校水电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水电管理要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全校的水电安全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督查,水电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结合的形式保障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用水用电。
3、水电工要时时、处处对全校的供水、供电、线路进行安全预警检查,发现水电安全隐患或个人乱接乱拉水电线路的应强行拆除,排除安全隐患。
4、对于无故破坏水电设施的行为全体师生都有监护管理的权力,应该及时制止和报告学校。
5、各处室有义务对本室人员和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禁止违章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排除。
6、对大功率的电器(如取暖器、电水壶等),需谨慎使用,必要时所在的部门或个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核批后进行安装和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为加强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1、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2、水电气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气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未经学校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4、各种水电气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5、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6、遇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气。
7、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8、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为强化学生宿舍水电管理,防止违章用水用电,保障学生财产及人身安全,创建节约型校园,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升后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生用水用电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指标当月有效,定额内水电免费,超过定
额部份水电费由寝室成员分摊,未达到定额水电用量的,不结转不退费。
第二条学生每人每月定额用水指标1.5吨、用电指标为2.5度,以寝室为单位核定额定用水用电量,即寝室水电定额=寝室住宿人数×定额水电指标。水电费以寝室为单位按月结算,寝室成员分摊。
第三条每月25-30日抄取水电表,按月收取水电费。每学年按10个月结算,其中:1、2月份合并为2月份,7、8月份合并为8月份,其它月份按自然月份结算。
第四条凡超过免费供水、电额度的宿舍在当月水、电用额公布之后的第二个星期五之前到学校计财处缴纳超额水、电费用。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宿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甚至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第五条为了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微波炉、取暖器、电热毯、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反,电器一律没收,并对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宿舍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熄、人离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登记报修。恶意损坏水电设施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赔偿。
第七条严格执行水电费收费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月底公布学生宿舍水电使用情况并公示相关数据,并存档以便学生核对和查询。
为保证食堂膳食工作安全进行,保障职工及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按学院的要求积极参加消防演习。
二、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
三、食堂管道燃气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燃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四、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各班组长负责带新到员工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各开关的位置,做到人人熟悉,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从容处理。
五、树立防患于未燃意识,任何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
六、食堂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员,职责是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燃气关闭情况,并作好相关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急着开电灯(包括电器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燃气味。如嗅到燃气味,不得开电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八、在使用燃气前,应先打开风机将炉内的废气(余气)抽走,确保无燃气泄漏后才能点着火种,才能打开炉的大火气阀使用。调好风量(风门),让燃气完全燃烧。
九、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应按炉具使用说明书和指示标志操作。烹调工应熟悉操作炉灶的各种开关。
十、下班前应关好炉前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关阀记录,确保燃气无泄漏方能离开。
十一、定期(每月)检查燃气设施,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做相关处理。问题较为严重的,上报食堂管理员,及时安排,及时处理。
十二、燃气设施(表、调压设备、阀)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能堆放杂物及用管道作受力点,不能封闭、遮盖燃气设施,不得挡住、涂改燃气方向指示标志,保持管理设施干爽清洁、通风透气,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十三、经常检查炉底管道有无腐蚀,胶管(点火棒)有无龟裂老化、穿孔,甚至断裂的情况,发现其中之一情况,要及时报告。
十四、厨房内不得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五、每年对总阀(调压箱)后的燃气管道、炉底管进行刷漆保养,防止管道设施被腐蚀,及时更换龟裂老化的胶管。
十六、若发现燃气使用压力异常、泄漏等意外,应立即停止用气,设法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开关,杜绝各种明火及静电产生,如控制不了则关表阀或调压总阀,并立即通知燃气公司处理。
十七、在表阀或调压总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先疏散食堂员工,然后通知燃气公司处理。
十八、调压器总阀、厨房除应随时备有有效的灭火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
十九、燃气一旦失火,千万不要惊慌,切断气源,关闭炉前总阀、表前阀或调压阀。及时疏散人群,保护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1、本着节约为主,合理使用的原则使用,不造成浪费。
2、做到每一水、电、气开关由专人控制,发现浪费追查到个人。
3、班前严格检查水、电、气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即使上报通知维修,节约的同时保证安全。
4、熟悉每一开关所在位置,能准确打开、关闭。严格根据<水电气管控办法>开关控制,做卫生工作、餐前准备、餐后收尾工作等只能开工作灯。包厢客人起座,买单离席后,看台的服务生要立即将空调关闭、只留一盏工作灯做卫生,其余灯(包括筒灯与大灯)一律关闭。
5、营业中合理使用水、电、气不可开支过大,不得用流水洗碗,用完随手关闭。
6、营业场所照名按区域客人需求打开,可以关闭的照明和空调要及时关闭,空调落实到人,根据每天的天气情况和客流量进行灵活控制。招牌灯根据季节天气状况打开,排风、冷藏柜、展示柜、音响等落实到人。
7、厨房使用灶具应注意节约,火力大小及时调整。用后及时关闭,每日营业结束后由值班厨师关闭总气阀。
8、相互监督,发现浪费即使指出改正。始终坚持节约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浪费和知情不报给予处罚,视情况每次扣罚5-10分。
9、对造成浪费,经指出不即使改正,进行加倍处罚,每日值班经理负责总的巡查监督,并指导具体的管控方法,值班人员要认真服务并及时控制好水、电、气。
10、每月的水、电、气抄表工作,由各分店负责人员和财务统一管理,要认真负责的做好记录,已备公司随时翻查。
一、食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设施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所有电闸,切断电源、气源、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
二、食堂要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的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三、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裁、过热引起短路。
四、确保食堂所有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有牢固的保护接地措施。
五、食堂每月一次对食堂内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线、电缆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电加热部分以及有水接触的部分,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上报水电科处理。
六、凡能碰触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以防触电。
七、食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八、食堂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上报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严禁带电作业或维修。
九、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
十、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一、节水、节电管理的指导原则。
1、坚持节约用水、用电的方针,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节约的好习惯。
2、实行以总务处为主和各部门(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总务处是学校水电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节水、节电的管理和监督。各处室、年级、学科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节水节电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
3、全校水电表均由总务处管理。水电表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加封和维修,均由总务处负责。
二、教室、实验室、办公及公共场所水电管理。
1、教室、实验室的灯光照明、电器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可根据光线情况适时开关。
2、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空调使用严格执行《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3、教学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班级负责管理,年级监督。公寓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楼管人员负责管理。科教楼、办公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和卫生间用水,由卫生区域处室、学科负责管理。1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门卫人员管理,2号教学楼门厅照明由楼管人员管理。
4、学生晚上放学或大休离开教学楼后,年级应检查水电情况,年级检查无误后,再由门卫人员负责1号教学楼水电,楼管人员负责2号教学楼水电,对出现的情况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5、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楼顶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路灯开启时间由总务处根据季节和自然采光情况确定。
6、未安装定时开关的路灯、厕所灯等由门卫负责开关、报修。
7、多功能报告厅、会议室用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
8、家属楼公共部位的照明及绿化用水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9、家属户、食堂、超市要在每季度初十日内到会计室缴纳水电费,逾期不缴费的,按逾期天数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
三、节水、节电管理措施。
1、 节水、节电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的任务。全校上下要齐抓共管,将措施落实到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纳入岗位职责考核,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年级、学科、班级是本部门节水节电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好本责任区的节水节电工作。
2、总务处负责各楼宇水电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建档工作,对水电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和节能工作提供依据。
3、各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办公室等要尽量使用自然光。真正做到室光线充足时不开灯,无人不开、人少少开、不用不开。人员离开时,要随手关灯,杜绝无人灯、白昼灯现象。
4、科学规划道路等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能够使用节能灯具的地方一律采用节能灯具,实施绿色照明。
5、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电饭锅、电暖气、微波炉等用电设备烧水、煮饭、采暖等。
6、养成自觉节水习惯,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奖惩办法
1、未经总务处同意,任何处室、年级、班级或个人不得在学校供水供电系统内私自接水接电。由于接水接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按设备原价两倍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对于使用各类违规电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磁炉等),一经发现全部没收,每次罚款100元,并上报校长室予以通报。因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所有安装智能电表的用户,严禁私自改线路偷电行为,一经发现,按该用户上月电费的双倍收费,并上报学校通报批评。
4、各级值班人员(特别是晚间值班)要对水电设施和使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设施损坏和浪费水电的现象,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和处理。
5、政教处要对教室照明进行检查,对不规范用电情况提出批评,并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1分/灯。
6、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将定期进行节能检查;总务处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分工包片,负责日常全校用水用电情况的巡查,并将巡查中发现浪费水电现象上报学校通报批评。
7、对在水电管理、使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1.目的:
1.1根据工作需要,企业为轮岗或家不在本地员工配备单间宿舍,为了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详和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1.2范围:
1.2.1宿舍适用范围。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员。
2.管理部门职责:
2.1行政部: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员:厂区宿舍管理员由行政部指定人员,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员负责企业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职责
3.1.1.人事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修改、监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宿舍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住宿情况,储备足够的空房间,保证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组织6S小组、电工、保安队对宿舍进行6S大检查,主要检查:水电供应情况、有无乱拉乱接电源现象、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标准、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员工私自调换床位或房间现象、员工是否有乱窜宿舍现象、卫生是否干净;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按此制度安排、监督、执行等工作;
3.3.保安队负责对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3.4.所有员工必须按此制度执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员职责
4.1.1宿舍管理员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宿舍管理员必须按此制度执行,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4.1.2所有员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都必须由宿舍管理员按标准统一安排、统一分配;所有在入职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经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员如未按标准分配者,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标准给当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不按规定标准安排而超出标准安排的,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取消当事人住宿资格;
4.1.5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进行财产、安全大检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给予警告一次;具体检查内容:宿舍硬件设施(床、门窗、热水器、洗手台、冲水箱、风扇等)、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乱拉乱接电源现象、有无员工乱窜想象、乱换床位或调换房间现象等;对有违反者作出处理并通报表扬和批评;
4.1.6每月底安排电工对工厂、宿舍水电底数进行抄表,宿舍管理员监督电工抄表是否准确,建立水电台帐,电工抄表出现错误或宿舍管理员计算错误的,处以警告一次,具体水电支付标准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统一标准为:水费XX元/立方、电费XX元/度,公司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的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4.1.7入住宿舍人员水电费自付,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分摊水电费;中途离职人员由公司电工同保安人员到该宿舍抄水电底数,平摊自己应扣除部分费用;
4.1.8.宿舍设施维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电工进行维修,电工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在三天内修复,修复完毕经申请联络人确认签字后将《水电维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员登记台帐;所有维修事宜必须在三天内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否则,对宿舍管理员或电工作出警告一次处理;
4.1.9.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将水电费用支付情况、6S检查情况、公司管理信息等给予宣传或通报。
4.2住宿条件
4.2.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须满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4.2.3外宿则可随时申请;
4.2.4住宿公司宿舍员工水电费自付。
4.3住宿申请
4.3.1新进人员: 行政人员根据人员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长一人/间,主管两人/间,宿舍分为职员和员工宿舍两类;
4.3.2外宿人员:外宿人员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时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入住。
4.4住宿须知
4.4.1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需变动宿舍或床位者须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4.4.2宿舍内铺位等资产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布局,不准随意挪动;
4.4.3住宿者需按标识要求将生活用品按规定摆放,以保持宿舍整齐、整洁;比如:被子要卷起来摆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摆放在床下;
4.4.4员工需增加设施应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购置;
4.4.5清洁宿舍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舍员必须保持整齐、整洁,物品按类摆放,宿舍内各员工轮流值日,全体舍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4.6节约用水用电,因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员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暖器、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门窗外。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人走灯熄、水关;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对宿舍做6S检查,每个月一次,评选出前三名与后三名,并对前三名的宿舍进行奖励,同时对后三名的宿舍进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抛物,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造成人身伤害的理应赔偿;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赌博,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一次,赌博者没收赌资;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并作开除处理;
4.4.10宿舍财产损坏或损失,经查实属人为原因导致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无人承认或无人举证,则由该宿舍所有人员一并承担赔偿;
4.4.11未经允许,不得拿、动、用私人物品,如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12宿舍内禁止吸烟,发现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记严重警告,第三次记小过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着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楼道走动;
4.4.14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探访至异性宿舍;
4.4.15公共楼道上的'热水器只限于饮用用水,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随意在墙上钉铁钉、拉线、乱接电源,禁止在墙上、房门上乱写乱画,严禁破坏现有生活设施;
4.4.17为了确保住宿人员的安全,并保证同宿舍人员的休息时间,平日不加班者,须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过23:00时,则在公司值班保安处登记;周末员工必须24:00时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违反此规定;
4.4.18 员工在22:00时以后,所有的有声电器必须关闭,如有需要收听的则必须带上耳机,不得打扰其它人员休息;
4.4.19进入宿舍须出示厂牌或能证明是宿舍入住人员,凡有不配合保安员工作者,保安员有权不让其进入宿舍,利用他人厂牌蒙蔽闯关者,对当事人双方记严重警告处分;
4.4.20保安员在不影响员工休息或不侵犯员工隐私的前提下定时或不定时查房,查房内容有:清理离职人员、是否有异性逗留等现象,有无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现象,并记录查房结果报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离职人员办完手续后,离开宿舍时必须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严禁将废弃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乱扔等现象;
4.4.22严禁在宿舍内或走道上出现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现象;
4.4.2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子果皮等杂物,违者记警告一次。
5.0宿舍长职责
5.1以身作则,遵守并维护《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员加强宿舍室内外管理,督导舍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员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长呈报行政文员、人事行政主管处理;
5.3对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况予以监督;
5.4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制定卫生值日表,监督全体舍员做好卫生工作;
5.5监督舍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
5.6宿舍长有权清理自离与离职人员,如宿舍长知情不报,由宿舍长承担后果。
5.7宿舍长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岗位补助津贴;
5.8宿舍所有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宿舍长或宿舍人员到宿舍保安处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当班保安统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内由电工对指定设施进行维修;
5.9按时参加宿舍长会议,及时反映宿舍舍员生活情况,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0物品管理规定
6.1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钱包、现金、银行卡、手机、电脑等,身份证请不要和银行卡存放在一起,遗失后果自负;员工丢失物品应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报警处理;
6.2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所有物品带入宿舍时,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宿舍物品放行条》,经批准后按放行时间放行,请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7员工外宿
7.1外宿申请:临时外宿或时间较短(一夜),申请人填写《外宿申请单》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7.2需长期外宿者,填写《外宿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逐级批准后严格按《外宿申请单》上的事项详细登记便于备查;
7.3外宿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物品安全自行负责;
8.0宿舍借宿管理规定
8.1申请借宿人员一次最多申请三晚,公司每天不超过十人借宿,且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8.2担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借宿人员将《借宿申请单》交给当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员必须于次日08:00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当班保安有权立即将其请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请单须到宿舍保安或部门文员处领取,未申请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8.5.1厂内员工正常离职者(离职不超过一天);
8.5.2厂内员工之朋友、同学及亲属;
8.6.只限同性申请,异性则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处理
8.7.1遇台风、火警、盗窃、斗殴等自然灾害或治安案件现象时,请及时报警或报告保安,并协助公安或管理人员处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员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保安处理;
8.7.3保安员必须不定时对生活区、宿舍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8.7.4遇公安人员合法办案,宿舍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
8.8 探访
8.8.1每天18:00—20:00为亲友探访时间,原则上亲友探访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8.8.2亲友必须在员工的带领下,在保安处登记,探访人员不得超时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及维护集体利益,请务必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对应行政处罚。
9.住宿申请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员工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行政部报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通知员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进行统一编号。
9.4员工入住前与宿舍长对宿舍内物品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行政部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9.5入住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更换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除轮岗外入住人员的房租需每月缴纳。
9.7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9.8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9.9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9.10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10.宿舍设施与安全管理
10.1企业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企业财产,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10.2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1.宿舍卫生管理
11.1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2严禁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 。
11.4禁止在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养宠物等。
11.5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宿舍管理员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任务,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楼内整洁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员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行政部。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和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节严重的。
5.经常破坏宿舍安静、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有偷窃等不法行为。
8、员工私自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
13.员工退宿管理
1、 员工退宿时应填写退宿单,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 员工退宿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罚款100元。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 5 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14.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
14.1安保人员/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14.2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安保人员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15.附表 :
1、《员工宿舍登记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
3、《宿舍检查评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书》附件4
5、《退宿单》 附件5
16.备注:
1、各项罚款由行政部统一制表备案,现金由财务部保管,用于员工宿舍建设专款。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制度报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一、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1、使用和保管好电器,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违者予以罚款500元。
2、将自身贵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盗。
3、床铺安装牢靠,以防砸伤。
4、在宿舍禁止抽烟者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电吹风等功率大的电器,如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杂物,保障各出口的通畅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宿舍卫生每班上班前讲自己宿舍打扫干净,不得有垃圾、烟头等,如有违反罚款50元
2、禁止在宿舍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澡,洗澡地点为卫生间茅坑处。如有违反直接开除。
3、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及时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4、床铺卫生及被褥每天叠放整齐,如有违反罚款50元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
三、宿舍纪律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声喧哗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赌博
5、禁止有偷窃行为
四、员工住宿制度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
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7、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水电费、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学校沿街房租给他人使用,其水电价格均按营业性用水用电收费。按时督促缴纳,并加强监督,禁止违规现象发生。
6、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一、岗位职责
1、学校水电工属总务处领导,负责水电设施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工作,要牢固树立为教学和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水管流畅,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各项教学活动、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学校的供水、供电、供气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每周详细检查一次教室、办公室、寝室过道、路灯、厕所及校内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水电故障维修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当日必须排除,若故障复杂或太多,不能当日到位的,要给予解释和答复。
3、负责全校各部门用房的水、电设施零星维修安装工作,管理全校公用电灯开关及水龙头的维护。对于校内水电线路的一般改造及装修,应由水电工个人负责解决,若确因技术和设备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担需请校外单位协助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负责施工监管和质量检查。在施工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材料预算表。
4、严格遵守财物管理制度。水、电工具实行借还制度,用坏了的工具,要以旧换新,贵重工具要及时归还保管室。安装、维修所需配件,均须到学校保管室办理领用手续,对安装、维修情况、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记,定期交总务处进行核对。
5、配合学校做好水、电、气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各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用水、用电及用气情况,有权对违规用水、用电、用气者进行制止、批评、拆除设备直至罚款,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6、对临时性、季节性使用的公用电器,如电扇、电烤火器等,要及时维护,并负责与各使用部门做好交接保管手续。
7、建立对外、对内的水、电、气表登记簿,认真核对每月水、电、气的起止数及实际用水、用电、用气的数量,及时抄表报财务室扣除水、电、气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询更正。如用水电量异常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8、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安全。严防电线私拉乱接。消除各种隐患,避免和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9、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组织各种会议、活动,做好相应水、电、气设备安装使用工作。
10、经常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供气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对我校水、电、气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协助好总务处做好相关水、电、气工作。
11、做好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
12、对人为损坏的财产,协助总务处做好赔偿事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二、水电工岗位作息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须到岗,具体工作时间以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为准。
其中每天7∶15开始对全校范围(尤其是教室和宿舍)进行巡视。
三、奖惩
总务处不定期检查水、电、气供应情况,对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数师生认可、考核等第达到优秀者给予每月50元的奖励。
检查(包括学校领导、行政干部、教师、总务处及教育处专干等的检查)时如发现离岗、无岗者或工作不能达到标准者,每月的第一次将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将扣除当月劳动报酬的10~20元,检查认定多次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总务处将上报学校,由学校解除聘任。
四、其他工作事项
1、定期检查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其他用房的水、电、气情况,配合好老师的需用。
2、加强安全意识,下班前检查无人场所等水、电、气是否关好。
3、学校有各类活动,要听从学校统一调配安排工作。
4、工作时间外出超过一个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
1、宿舍内设施由学院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每个寝室建卡登记,由本人验收后签字。毕业或其他原因退宿时要按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2、学生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开关。设施有损坏而找不到责任人者,由本寝室成员共同负责赔偿。
3、宿舍内安放的家具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和拆卸。
4、学生公寓如有维修项目,请及时到本栋管理员值班室登记,物业公司须及时安排专人修缮。家具设施属自然损坏予以免费维修,人为损坏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如发现维修不及时及其他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
5、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改装和破坏水电设施。
6、爱护公物,注意节约。随手关灯、关水龙头,
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发现因设备故障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应及时报修,防止浪费。违者重罚,同时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