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档案室管理制度(通用4篇)
为使公司顾问管理工作有效进行,加强公司顾问资料和档案的管理,确保公司顾问资料、档案的保密性,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顾问咨询资料分为共用资料与项目资料两大类。共用资料包括:专业书籍、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图集大样、设备样本图册、园林图集、建筑风格图集、户型图集、气象资料、新技术新成果、公司规章制度、iso9001、iso14001体系文件等。项目资料为每个项目咨询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全部资料的集合。如该项目来往文件、公函、提供的资料样本、项目咨询规划、物业管理策划与设计、顾问建议书、咨询实施细则、物业管理过程实施方案、项目图纸、照片等。
二、共用资料宜做成数据库,以方便查找。项目资料应按项目分类归档,需用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两种方式进行保存,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项目资料的电子文档需建立专门的子目录进行管理,目录按历史项目、在管项目、前期项目三类划分,每个项目内文件按性质进行分类存档。
四、书面顾问资料的借阅,需在顾问咨询部办理借阅手续。重要、保密资料需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五、对顾问咨询资料电子文档或数据库由咨询部主管设置相应权限,使用人员在得到咨询部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该文件。
六、同一项目的资料,由发件人在使用完毕后将其归纳入相应的.目录。
七、顾问项目结束,该项目所有顾问资料转移至历史资料目录统一进行管理。
八、对发展商发给公司的各种传真件,接收人员需将其复印后按项目存档,特别是对于发展商对公司所给文件的签收回执,更应注意保存其原始记录。
九、未得到公司同意,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顾问资料进行拷贝和复印。
一、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内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模型、样品、实物、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磁盘,光盘等材料。
2、归档要求
归档文件应原件(特别情况下可用复印件代替),要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签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
3、归档时间:输完毕后,应立即归档。
4、归档份数: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
5、文件材料的归档,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档案室填写一式二份归档文件登记表,按登记表清点材料,移交双方签字后,各存一份,以备查考。
二、保管制度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2、存放档案要有专用柜架。档案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3、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进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等防护措施。
5、档案室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一般温度保持在1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45~60%的规定范围内。
6、档案的移出、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的档案查阅后须尽快归还。归还档案应放原处。
7、公司对档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存在管理混乱、档案破损或遗失现象,可视情况分别对管理人员处以批评、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三、档案借阅、复印程序
提出申请-->有关领导批准-->档案室办理手续-->使用档案-->归还档案室
具体要求:
1、借阅、复印档案应先批准,再办理登记手续;
2、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3、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拆散、涂改、抽调、剪裁档案;
4、借阅、复印人不得将档案随意传看,携带外出(除工作外),以防丢失、泄密;
5、办理完毕,应立即归还,如有差错,应追究当事者责任;
6、调离本公司的员工,必须将所借档案材料还清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为了加强物业档案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充分发挥物业档案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指定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应加强对所辖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物业档案管理工作列入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2、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专用库房、装具设备等,对物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按规定整理、保管本单位本部门形成的物业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做好提供利用。
4、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需保持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并做到完整、准确、系统。
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原件为主,复制的文件必须注明来源单位及时间,字迹工整,图表图像清晰。
6、形成物业档案的部门负责整理,经检查合格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双方各保留一份。
7、物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各类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微机查询目录等检索工具。
8、物业档案管理部门要进行物业档案的'整理、利用、鉴定、销毁等情况的统计。
9、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物业档案所有权人,物业档案管理人员的鉴定,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
10、物业管理的保管要有专用库房,符合防火、防盗、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潮湿、防高温等保管要求,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复,确保物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1、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藏匿、隐瞒物业档案,不得私自涂改、伪造、销毁物业档案。
12、借阅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填写借还档案清单,用完后及时归还入档。
一、总则
1.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物业档案室的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满足业主、员工和相关部门的需求。
1.2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下属的所有物业项目。
二、档案室的设立和管理
2.1物业档案室应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火的地方,距离易燃、易爆物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2.2物业档案室的设立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2.3物业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
2.4物业档案室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和计算机操作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3.1物业档案室应及时收集各类档案,包括业主信息、物业服务记录、维修记录、安全记录等。
3.2物业档案室应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建立档案目录。
3.3物业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四、档案的保存和利用
4.1物业档案室应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
4.2物业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对于需要借阅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借阅手续。
4.3物业档案室应积极为业主提供查询服务,满足其了解和使用物业信息的需求。
五、档案的销毁
5.1物业档案室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定期对过期或无用的档案进行销毁。
5.2物业档案室在销毁档案时,应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销毁的安全和彻底。
六、附则
6.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2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