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人员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装修人员的管理制度(通用7篇)

装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对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做到依法办事,违章必纠,保证小区业主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诚望广大业主配合监督,各装修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一、小区内装修一律采用专栋专户专证专用,任一出入证不通用的原则,以便控制装修人员随意串栋、串户流动,干扰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如有违反将吊销其证件,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二、申请办理装修出入证要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出面办理,且须出具申办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近照两张。办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三、进出各栋楼宇的装修人员必须把出入证佩戴在胸前,以备管理人员随时查验,对不遵守规定:不佩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四、装修人员在楼内不得从事与装修不相符的工作内容,如:张贴广告宣传、派发各种传单、买卖物品或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扭送公安机关查办。

五、支持公平竞争承接工程,对欺行霸市、用敲窄、勒索等不法手段承揽装修工程,扰乱小区公共秩序的.不法人员,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管理处。

装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篇2

为保障各用户装修工程的正常进行及维护小区装修期间的正常秩序,现将施工人员事项告之阁下:

1、进入小区装修的工人须将装修出入证佩戴于左胸前,一人一证,不得转借、涂改,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元;

2、若遗失出入证或管理处开除的押金收据,出入证押金不予退还;

3、临时施工须到宝安办公室办理临时出入证,有效期为一天,连续两天以上要求办理此证的,保安部将拒绝办证,每证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按金50元,退证时此按金一并退还,遗失此证,按金不予退还;

4、进入小区的装修工人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踩草皮,违者支付违约金50-200元,并赔偿相应设施的`修复费用;

5、不得在未管理处同意的情况下进入首层、二层客用公共大堂及非工作场所之外的其他任何楼层、单元;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200元;

6、施工人员之可使用施工电梯,在运送货料时不得超载,不得使用人为阻力(用货物挡在电梯门)控制电梯的正常运行,并保持电梯内清洁的卫生,不得损坏电梯及其包装,违者须支付违约金100-300元,如造成设施损坏须赔偿修复费用;

7、任何施工单位及施工个人不得从小区正门(即车辆出入的门岗)步行出入,严格按施工通道进出,施工通道有明显的标示,如不清楚可向保安员咨询,切勿乱走;

8、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抽烟、随地吐痰,不得在小区内骑单车,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100元;

9、施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不得穿拖鞋、赤背,如发现第一次,保安员将予以警告,若有再次违反者须支付违约金50元;

10、为维持好小区的秩序,对装修施工时间进行定制:周一~周五施工时间为:8:30-12:00,14:00-18:00;违者,首次须支付违约金100元,再犯者将作清场处理;

11、施工人员私自施工或不服从管理,管理处及保安部有权进行干预或强制管理;

12、装修单位在单元内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许吸烟,需搞好文明施工,管理处将定期进行检查,违者须支付违约金50-200元;

13、施工过程中不准高空掷物,违者须缴纳违约金100-500元;

14、未经许可,私自动用消防水者须缴纳违约金500元-1000元,对严重损害消防设施者除按原价赔偿外,须缴纳违约金500-1000元。

敬请阁下负责监管下属的施工人员,我处对不服从管理者将取消在本小区的施工权限。

装修单位:

装修负责人:

签收日期:

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管理处

装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篇3

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的`发生及保证各位乘客的人身安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根据本小区电梯性能和使用规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位乘客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请不要超过额定人数、载重量乘梯,严禁超时、超重、超大使用电梯,超载时电梯会报警,请主动礼让,退出,乘下一趟电梯。

二、进出电梯时,电梯会自动开、关,切勿企图用手扳开电梯门或将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以免造成人身损伤事故。

三、请适当操作电梯,勿以坚硬的物品敲打按钮。

四、请不要在电梯内嬉闹和蹦跳,轿厢内禁止粗暴行为。

五、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禁止携带其它火种进入电梯。

六、请保持轿厢及地面清洁卫生,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七、请不要乱按、狂按操纵箱按钮,如要保持开门状态,请按住“ ”按钮或挡住侧光电开关即可。

八、切勿私自打开轿厢操纵箱和拨动操纵箱内的开关。

九、十、老、弱、病、残、幼乘梯要人陪同,以免电梯故障突然停止时不知所措。

十、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和大件物品时,应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并在电梯管理员的指挥配合下执行操作。

十一、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止运行时,不必惊慌,不要冒险打开轿箱门或由天花板紧急出口等强行出电梯,可用“呼叫”按钮“ ”、紧急电话按钮“ ”或手机与外部联系,以免发生事故,警铃仅供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十二、带水清扫候梯厅或携带湿物品乘坐电梯时,防止水渗入进道内。

十三、发生火警和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十四、发现电梯故障、异常,请随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十五、发现违章使用电梯、损坏电梯的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对此行为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关处罚和赔偿责任。

装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篇4

1、根据工程地点,巡检员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发放新开工程的巡检任务。

2、巡检员在巡查前询问工程监督施工进度及详细路线。

3、由巡检主管按地理位置及开工日期安排巡查时间。

4、巡检员检查工地前一天与客户联系到工地的大概时间(区分上下午)。

5、到工地后遇到客户应主动与客户打招呼,并将“巡检名片”交给客户,如果客户不在现场应将名片放在施工展示牌上,并电话通知客户。

6、巡检员依次对每个房间的安全生产、卫生清洁、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增减项进行检查。

7、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如现场卫生、材料码放等)要求立即解决的由巡检员督促解决,对于不能立即解决的限期进行整改,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上报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经理对工地进行停工整顿。

8、对现场情况填写巡检检查记录单和工程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由施工工长签字认可。

9、巡检离开工地前依据检查情况在展示牌上对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安全生产、水电施工、防水施工、施工工艺、施工质量进行打分,并在非5分项目内填写存在的问题,在其对应部位签字填写日期。

10、巡检员第二天回公司后给客户电话汇报检查施工进度、施工工艺、施工质量存在问题解决方案及对施工问题的提示,认真听取客户意见

11、对于整改单存在的问题当日告知工程监督,并在两天后询问解决进度及解决结果。

12、下次检查工地时对上次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未按要求整改或未整改对工程监督严重处罚。

装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篇5

为确保住宅小区业户的根本利益,并对小区装修施工队进行有序管理,根据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内容,特制定本标准。

一、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并提供:

1.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市建设局发执业许可证。

3.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

同时,要接受管理处对其进行的小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

二、本小区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要证件齐全。

三、装修施工时间:,。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管理处申报。

四、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办理如下手续:

1.交纳施工押金,按施工人数乘以元计收。

2.交纳施工管理费,按施工人员每人每天元计收。

3.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份交纳工本费元。

4.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1寸免冠相片两张;办理一个出入证需交纳工本费元。

五、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串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罚款元。

六、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七、施工队应绝对按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及附件和《小区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八、施工后施工队和业户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如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者每证罚款元,丢失《出入证》者每证罚款元。

九、每项工程验收后,经1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

装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篇6

1、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保安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保安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房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5、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割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6、施工中需要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有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7、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使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装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篇7

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公司审批,经管理处出具同意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5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论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在管理公司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0、未经管理公司事先同意,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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