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管理制度(精选9篇)
一、违犯交通局待岗规定的,按要求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待岗。
二、上岗按百分制达标工作制度。对上岗无故打人骂人事件,超权查车不按规定开据扣证、扣车通知书,每次扣5分。
三、收款不开或少开单据的处5倍的处罚,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四、人民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属实,违纪行为是三乱的每次扣20分。
五、年内两次业务知识考核,两次低于80分,每次扣5分。
六、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仪容风纪不整者,发现每次扣5分。
七、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的,除消除影响外,公开检查,严重者调离岗位,并给予处分。扣20分。
一、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私自让他人替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需经办公室同意,方可替岗。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好有关事项(包括:上级的重要指示、紧急通知、下级的请示报告、举报投诉、来人来访等)。有需要请示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带班领导,值班中如有失误,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积极搞好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由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必须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备查,并向接班人员说明有关情况。
五、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查岗和处理值班人员请示的问题。
一、大队全体工作人员要端正学习态度,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大队实行周五上午学习日制度,学习内容以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及政策法规为主,同时也应加强对时事政治的学习。
三、大队全体工作人员除周五上午或因天气不好不能路查安排学习外,应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四、政治业务学习由分管领导统一组织安排,并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经大队领导批准。
五、政治业务学习要持之以恒,大队全体职工每人每季度至少写一篇读书笔记和一篇心得体会。
一、帽子戴正,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
二、不得混穿不同季节标志服;内衣不得离出标志服两毫米,内衣下摆不得外露。
三、炎热季节,除执勤以外,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帽,不穿制服上衣,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冬季着装不得围围巾,不得将口罩带系在帽子上,不戴时应将口罩取下,不得挂在胸前。
四、着装时,不得戴耳环、项链、领花、戒指等装饰品,不得穿拖鞋或拖着鞋。
五、头发要整洁,男不得留盖耳长发,不得留胡须,女不得留披肩发。女同志怀孕期间不得着标志服。
六、不得把标志服借给着装范围以外的人穿。
七、稽查人员执行公务中遇到党、政、军领导,本部门上级应主动敬礼。
八、变更季节时的换装时间,由市交通局统一规定全市要一致。
一、派车规定
1、大队办公室负责对车辆统一管理。
2、半天以上因公用车或因公出城区的车辆,均由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控制因私用车,因特殊情况个人用车时,半天内的城区用车和半天以上、出城区或夜间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派车辆在外过夜。
4、不经领导批准,私自驾车外出的驾驶员,发现一次对驾驶员提出严肃批评,屡教不改者将视情况调离岗位。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1、大队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办公室要坚持“管车先管人”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分析安全形势,排查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大队各项规定,爱护车辆,勤检查,勤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和完好的工作状态。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开呕气车,不开“英雄车”,不酒后开车,不私自出车,不带故障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4、认真抓好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车辆的值班使用工作。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车辆必须按时到岗,除带班领导外,任何人不得调用值班车辆。双休日、节假日除值班车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派车。
5、严格控制夜间、雨、雪及大雾天气动用车辆。大队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办公楼院内。如车辆因特殊原则需在外停放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报带班领导批准。
6、严格奖惩制度。驾驶员如发生直接责任事故造成损失,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车辆加油规定
1、大队所有车辆,必须凭大队开出的加油通知单到大队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车辆因公外出及特殊原因除外。
2、建立油耗台帐,每车一帐,一月一统计,按月累计。各车的油耗参考值为大队办公室内控指标,并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3、为确保考核的准确性,车辆里程表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维修,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一、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对运输业户和驾驶人员打击报复、有意刁难。
三、不准接受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宴请、物品。
四、不准酒后执行公务。
五、不准少于3人使用票证、查车、补费、罚款。
六、不准工作外私自查车,处理违章。
七、不准将补罚的费款挪用、转借或作其他开支。
八、不准因个人私事或为亲朋调用有车单位和运输业户的车辆。
九、不准超越职权范围和超越标准收费罚款。
十、不准公事私了。
一、职责分工
1、为加强对大队机关卫生工作的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和职责,大队成立机关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卫生的指导、监督、检查、评比。
2、机关环境卫生实行中队科室包干负责制,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卫生责任人,负责中队科室管辖卫生区的卫生清洁工作。
3、各中队科室要强化卫生意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大队将把卫生工作列为中队科室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有标准、有检查、有落实。确保机关卫生制度落到实处。
二、卫生标准
1、中队部室地面要保持清洁无污迹、烟头、积尘、空气保持清新。
2、办公桌上只能放置台历牌、廉政建设警示牌、文具盒、电话、水杯、烟灰缸及有关文件、材料等,桌面要收拾整洁,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一致。下班后,桌面要收拾清洁,不得摆放文件材料等。
3、办公椅后背不许搭放衣服、毛巾等;座垫经常洗涤,保持清洁;下班时,将椅子插入桌洞里。
4、窗台仅限摆放花盆及其他装饰品,不许摆放文件、材料等。
5、室内摆放的脸盆、衣架、痰盂、纸篓、暖瓶等器具,要整齐有序。
6、室内墙壁悬挂的制度、图板等要美观大方,严禁乱贴乱挂。
7、报纸阅后要随手整理,有报架的必须当天上架。
8、走廊和楼梯要清洁卫生,无垃圾、污迹、烟头、纸屑、瓜皮、果核、积尘等。
9、厕所要一天清扫,随用随冲,保证厕所内无臭味,便池、地面无污迹。
三、检查考核
1、大队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一小时为清扫卫生时间,并由卫生领导小组负责检查、考核。平时实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
2、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其进行重点清理;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之一,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取消年底评选先进科室的资格。
为严格执法文书,加强对票证的使用管理,根据《交通行政执法处罚程序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管理
严格票据、票证领用登记,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建档立卷。
二、会审内容
审查《询问笔录》、《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执法文书和各类公路规费票据使用情况。
三、会审组织
由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四、会审程序
1、会审方式。月度抽审,季度会审,年度评审。
2、责任追究。每月不定期抽查,抽查中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票据、票证一次的,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二次以上的系统内通报批评。
季度会审中,发现违规使用执法文书、票据、票证的,或在月度抽审中存在的问题限期内未改正的,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年度评审中,对全系统的执法文书、票据、票证综合考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层次,作为年终评选树优的条件之一。
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大队工作人员要严格组织纪律,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大队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大队工作人员之间、中队科室之间要搞好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杜绝拨弄是非,品头论足,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行为。
四、清正廉明,不谋私利。大队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坚决杜绝特权思想,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以权、以岗谋私。
五、立足本职,加强学习。大队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仪容风纪严谨,检查动作规范,语言表达文明。
七、出勤勤,干满点。大队工作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按规定请假。各中队科室负责人要搞好中队科室人员的考勤,并及时准确地填报考勤表。
八、遵章守纪,作风严谨。严禁大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九、爱护办公设施,维护办公秩序。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办公设施和用具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场所要保持卫生清洁。如人为造成办公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坚守值班岗们,严格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处理好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