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制服管理制度(精选6篇)
一、目的
为规范本物业公司员工制服管理,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保管、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2、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员工有爱惜和妥善保管公司制服的责任和义务。
四、制服配置
1、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冬、夏装制服各两套。
2、制服使用期限为二年。使用到期前两个月由行政人事部视制服破损程度提出报废再制作或延长使用期限的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落实。
3、行政人事部于4月份提请完成夏装的制作,10月份提请完成冬装的制作。各部门如需临时新增制服时,向行政人事部书面提出申请。
五、穿戴要求
1、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穿着制服上班,提前或准时到岗。
2、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制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3、制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4、男员工应穿衬衣,打好领带;女员工穿着裙装时,应穿着肉色透明丝袜,丝袜袜口不得裸露在裙子外面,且无破损。
六、制服收发、保管
1、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制服领用登记表》(详见附件),员工凭登记表领用服装。离职时,员工将制服退还至行政人事部。
2、员工制服退还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物品丢失或洗坏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七、制服折旧
制服丢失或发生非工作原因破损报废时,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折旧赔偿:
1、制服在使用年限不满3个月的,按原价的100%赔偿;
2、制服在使用年限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原价的70%赔偿;
3、制服在使用年限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原价的.50%赔偿;
4、制服在使用年限12个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长期),按原价的30%赔偿。
八、制服报损
1、员工制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制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2、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因工作原因致使制服过脏或破损无法使用的,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制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工作原因损坏制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制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制服。
4、员工离职时,制服应交回公司,如有损坏或丢失,须按制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九、监督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奖金。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1.0目的
为了展示企业良好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扩大项目的知名度,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使工作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员工。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着装要求与工作服管理规定的审批。
3.2仓库管理员:负责工作服的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
3.3各相关部门:执行统一着装要求和工作服管理规定。
4.0具体着装要求和管理规定
4.1工作服的`分类与配发岗位:
4.1.1工作服按季节分为春秋装、夏装与冬装三类,按季节配发,春秋装着装时间:3月、4月、10月、11月,夏装着装时间:5月、6月、7月、8月、9月,冬装着装时间:12月、1月、2月;
4.1.2工作服配发岗位:本公司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工作岗位。
4.2工作服的配发标准与使用年限:
4.2.1管理服务人员:男性每2年发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裤2条),长袖白色衬衫2件,夏季西裤2条,夏季衬衫2件;女性每2年发放西服一套(上衣1件、西裤/裙2条),长袖白色衬衫2件,夏季西装短裙2条,夏季衬衫2件,飘带2条。
4.2.2安管部安管员(包括班长):每2年发放春秋/冬季保安制服1套,夏季制服1套,冬季衬衫2件,夏季衬衫2件,每年发放皮鞋1双。一次性发放制服棉大衣1件。
4.2.3工程维修班维修工(包括班组长):每年发放工作服一套。
4.3工作服着装规定:
4.3.1管家服务中心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上岗,并佩带工作牌。
4.3.2服装: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或衣袖。领口及袖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有诸如纪念章、笔、纸张等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着冬装时,应穿白色衬衣,结正领带。
4.3.3上班时只准穿规定的黑色皮鞋,禁止穿拖鞋、布鞋、旅游鞋;袜子要穿深色,不得光脚穿鞋或穿花梢的袜子。
4.3.4工作牌:佩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牌。
4.3.5服装要保持挺直、舒展,不得穿有明显折皱的服装上岗。
4.3.6员工着装应整洁、规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
4.3.7员工应统一按时间换穿规定类型的工作服。
4.4员工调/离职时工作服折算标准与处理办法:
4.4.1员工在管家服务中心内部调动,若调入部门使用的与该员工在原部门(式样或颜色)使用的工装相同,则调出员工可将原服装带入新部门,但须重新进行服装登记。
4.4.2基层员工按照使用年限确定工作服的折旧或折价比例。
a试用期内,工服无损坏,完好退回后不作折旧,但扣除30元干洗费;
b从转正之日起,使用不到半年的,按照原价的10%扣除折旧费;
c从转正之日起,使用超过半年,但不到1年的按5%扣除折旧费;
d从转正之日起,使用超过1年的,不扣除折旧费。
e配发的工作鞋,在员工离职时可带走。但在试用期内不予发放,转正后,按以下办法进行折价处理:
着装日≤使用期<1个月,按70%折价;1个月≤使用期<2个月,按60%折价;
2个月≤使用期<3个月,按50%折价;3个月≤使用期<4个月,按40%折价;
4个月≤使用期<5个月,按30%折价;5个月≤使用期<6个月,按20%折价;
使用超过半年以上的不折价扣款。
4.4.3管理服务人员因服装皆为量身定制,因此在其离职时服装由其带走,但在试用期内不予制作服装;转正后,按以下办法进行折价处理:
a着装日≤使用期<4个月,按80%折价;4个月≤使用期<5个月,按70%折价;
b5个月≤使用期<6个月,按60%折价;6个月≤使用期<7个月,按50%折价;
c7个月≤使用期<8个月,按40%折价;8个月≤使用期<9个月,按30%折价;
d9个月≤使用期<10个月,按20%折价;10个月≤使用期<11个月,按20%折价;
e11个月≤使用期<12个月,按10%折价;满一年以上不再折价。
4.4.4员工离职时,带有公司logo的帽子、领带、领夹、徽章等物品一律退回,遗失照价赔偿。
4.4.5员工在规定的服装折旧期后离职:如尚未配发新的服装,押金全额退还。如已领取并穿用新的制服,参照在折旧期内离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目的
为规范本物业公司员工制服管理,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保管、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2、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员工有爱惜和妥善保管公司制服的责任和义务。
四、制服配置
1、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冬、夏装制服各两套。
2、制服使用期限为二年。使用到期前两个月由行政人事部视制服破损程度提出报废再制作或延长使用期限的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落实。
3、行政人事部于4月份提请完成夏装的制作,10月份提请完成冬装的制作。各部门如需临时新增制服时,向行政人事部书面提出申请。
五、穿戴要求
1、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穿着制服上班,提前或准时到岗。
2、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制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3、制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4、男员工应穿衬衣,打好领带;女员工穿着裙装时,应穿着肉色透明丝袜,丝袜袜口不得裸露在裙子外面,且无破损。
六、制服收发、保管
1、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制服领用登记表》(详见附件),员工凭登记表领用服装。离职时,员工将制服退还至行政人事部。
2、员工制服退还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物品丢失或洗坏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七、制服折旧
制服丢失或发生非工作原因破损报废时,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折旧赔偿:
1、制服在使用年限不满3个月的,按原价的100%赔偿;
2、制服在使用年限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原价的70%赔偿;
3、制服在使用年限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原价的50%赔偿;
4、制服在使用年限12个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长期),按原价的30%赔偿。
八、制服报损
1、员工制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制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2、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因工作原因致使制服过脏或破损无法使用的,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制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工作原因损坏制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制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制服。
4、员工离职时,制服应交回公司,如有损坏或丢失,须按制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九、监督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奖金。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20xx年x月1日起开始执行。
物业管理公司是集团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为提高及树立服务窗口的形象,公司为全体物业员工统一配置工作制服,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作制服的配置
1.公司管理工作人员、绿化清洁人员、保安人员均由公司统一配置工作制服,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2.各类人员分别配置夏装二套、冬装二套。
二.工作制服的使用管理
1.员工入职经上岗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向办公室申领工作制服并办理登记手续,由仓管员发放。
2.员工及保安人员离职时制服的办理
(1)保安人员离职时,将全套制服退还办公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其他员工离职应视制服使用时间进行处理:自领用之日起使用3个月内离职,领用人负担全部制服费用;使用3个月至半年离职,领用人负担60%制服费用;使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离职,领用人负担30%制服费用;使用满一年以上不负担制服费用。
3.应负担工作制服费用的'均由办公室核准后交财务部在员工的岗位保证金或工资中扣除。
4.夏装使用期一般为每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其他为冬装使用期(每年冬、夏装使用日期如因气候变化另行通知)。
5.员工制服在使用满一年时,可由用人部门向办公室申请换领新制服。
三.员工制服洗涤和保管
1.员工制服必须保证使用整洁并由个人定期洗涤。
2.员工制服在使用期内若因遗失、损坏或污染而影响正常使用,须由个人向公司申请补发,费用自理。
四.其他
1.员工因工作需要换岗,其在使用期内制服须交还办公室入仓后,由其部门批准重新领回新岗位制服。
2.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增加新岗位制服管理规定参照相关条款执行。
3.本规定管理工作人员包括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主任、副主任、管理员、收款员、机电工等工作岗位人员。
4.本规定绿化清洁人员包括绿化工、清洁工、厨工等。
5.本规定保安工作人员包括保安大队长、副大队长、保安队长、保安副队长、保安班长、保安员和监控员。
本规定自20xx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公司本着开源节流、使用合理的原则,为了明确工服及劳保用品的发放条件和领用方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公司制服的发放,必需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和已缴纳工服保证金的员工。
2、员工工服的`分类
1)公司的管理人员、技工、保洁、保安等按所从事的专业工种不同发放工作服。
2)凡是从事多种工种工作的员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服。
3、工服和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管理和领用。
1)公司工服、劳保用品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制作(购买)和发放。工服数量按实际员工数量选购。
2)各部门领用前必需填写《出库单》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报综合部,经综合部经理签字后,交库管办理登记、出库手续。
3)工服发放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便更换。
4)离司的员工(含离职、辞退),要求退回工服。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费。
5)工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清洁,妥当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6)劳保用品要按公司制订的统一领用标准和使用时间标准领用,填写《物料领用单》。如因特别缘由不足使用时间申领劳保用品,需说明缘由报主管经理批准,再到库管处领用。
7)劳保用品的发放及领用时间在当月28日。
为了明确酒店制服管理制度,特对下发的酒店服装管理制度进行重申,现下发各部门:
任何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在内,在酒店工作期间,交定额制服押金并由酒店统一发给制服。
一、管理人员的服装[区域经理{含}以上级]:
(1)在酒店工作满一年者,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离职,酒店不扣除服装押金和服装折旧费,工服归个人所有;
(2)在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若因特殊情况离职,酒店根据工作时间扣除服装折旧费用,工服归个人所有。
二、基层人员的`服装[部长{含}以下级]:
(1)在酒店工作满一年者,因特殊情况需要离职,按正常离职程序办理手续,酒店不扣除服装押金和服装折旧费,工服归个人所有;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扣除服装押金,制服归酒店所有。
(2)在酒店工作不满一年者,因故离职,按正常离职程序办理手续,酒店根据工作时间扣除服装折旧费用,工服归个人所有;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扣除服装押金,制服归酒店所有。
三、服装折旧费用的计算:每套制服均按照一年12个月摊销。从新制服发放之日算起,服装折旧费=制服费÷12个月×工作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