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个人心得体会(精选3篇)
学习是一种态度,学习更是一种挑战。只有“下水”之后,先浮起来,再考虑速度和动作的问题。“学习型组织建设”,尤其是“学习型员工”的培养,就得有这种敢于“下水”的精神。
——工作就是愉快的带薪学习
如今,几乎每个企业都组织培训与学习,培训经常成为企业老板和HR经理最为关心的事情,然而,其他员工只是被动的接受。企业要建立培训体系,创建学习型组织,首要的工作就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解决为什么要学习的问题。企业建设培训体系时,要考虑6个问题:
1。学习意愿,调动员工的学习意愿,营造学习氛围,并将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相结合。
2。培训与学习必须与组织战略和文化相结合,背离企业文化的培训就像毒药一样,所以某些企业在选择培训内容时不够慎重,产生的后果非常严重,员工参加完培训对企业产生怨言甚至离职。
3。明确界定培训与学习的目的,分清是知识普及还是技能应用,知识普及要的是高层建瓯和开拓思维,技能应用强调的是模拟练习和习惯养成。
4。整合资源,充分挖掘内部培训资料,可以先借用外部资源完善专项课题,再由内部讲师持续改进。
5。多种形式的运用并行。
6。根据能力胜任模型构建培训体系,现考核评价,根据结果对应能力指标培训。
一个成熟的培训体系不仅要求各要素协调配置,还要求每一个环节相扣,涵盖整个企业,满足企业各方的需要,使培训成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一系列讲座或类似讲座或类似的活动。培训体校要以领导人为支撑,以企业文化为“轴”,以制度为“鞭策”,促进企业管理者协调配置各方面的资源,正如一个陀螺,要保持它的平稳运转,就必须不断地抽打它,给力于它。企业培训的最高境界应该是从培训走向自觉学习,是“陀螺”成为一个自我调整、自我强化、自我完善、会自转的、活的有机体系,使整个企业从优秀走向卓越。
在全国上下响应“创建学习型组织”、“培养学习型员工”的活动背景下,来响应国家开展的“争创”活动:
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职工创建更好的学习机会,倡导员工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提高学习能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学习、团队学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培养更多的学习型员工,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学习型城管,就是要使每个城管队员都能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学习不断地提高学习能力、执法能力、创新能力,使自我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才智得到充分的展示,来实现完善本我、成就自我、实现超我的过程,铸就成为有思想、有理念的城管队伍。
通过这几天培训学习,使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充分认识,为我们今后规范行政执法起着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重大的实践价值。可见,铸就学习型城管是必要的,紧迫的,长期的。
铸就学习型城管是与时代的发展相协调。当今的时代是知识爆炸的时代,知识总量不断扩展,知识更新的步伐不断加快,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学习型城管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凡是时代发展所需要的都是城管执法机关学习的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中要投入更大的精力,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学习研究的新领域。
铸就学习型城管要明确方向与目标。一是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建立学习型城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学习中应当有所侧重,将相关法律作为学习研究的重点内容。二是加强技能学习。随着执法环境的变化,对各项城管执法工作、执法方法同样提出了新要求,为了造就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城管执法人员,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城管执法者,办出更多的精品案,创造出城管执法工作的新榜样,这都需要通过学习去解决,通过实践去检验。
铸就学习型城管需要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必须长期坚持组织学习,构建思想文化,以先进的思想武装成员组成队伍以身作则,坚持每月带领全体城管队员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和心得;要以理论学习为主,实践学习为辅,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采取召开座谈会、网上交流心得、走访帮扶对象、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全面提高城管队伍的文化素养,不断增强城管队伍的执政文化意识、创新文化意识、大局文化意识、服务文化意识。在全系统开展先进文化思想队员评选活动,在各中队和城管队员中开展“创建先进文化思想中队、争做学习文化优秀队员”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积极拓展党员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载体和机制,提高学习效果,快速形成自己的思想和方法。
学习决定生命力,激发创造力。学习是一切进步的先导,是求新求变的起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学习作为我们城管队伍的基本特征,铸就学习型城管,必定能够在永不停歇的时代步履中,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当前,部队对机关工作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五多”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随意干涉部队依法履职用权、越俎代庖、大包大揽等,这些不依法办事的现象和问题,造成基层工作忙乱,影响工作的质量效益,制约了部队全面建设和科学发展。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把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作为改进机关工作的方法路径,确保“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建设的质量水平。
一、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为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提供思想引领
法规制度具有规范、引导和约束等作用,强调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一方面,法规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的重要保障。法律法规是部队实践经验的结晶,反映了部队建设的特点规律,既有导向作用,又有规范作用,既是管理的依据,又是建设的标准。机关工作,无论是调查研究还是实践探索,法规制度都具有重要的指引规范作用,理应成为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的重要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的重要路径。机关人员经常变动,容易导致各项工作落实因人而变,从而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只有切实树立法规意识,养成依法抓工作的思维方式,树牢法治权威而不是个人权威,才能保持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必须把法律思维根植于筹划工作、议事决策、组织执行的全过程,充分认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避免工作盲目、失范和忙乱。
二、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建设的客观需求
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对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实施科学指导的客观需要。只有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使领导机关贯彻依法治军方针的行为模式跟上形势要求,达成具体化、操作化目标,才能保证各级依法建设、依法运转,实现部队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二是确保工作质量效益的必然要求。有秩序才有质量,秩序就是效益。只有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全面落实法规制度,领导机关才能有效克服部队建设中存在的随意性大、标准意识差、职责不明、内部关系不畅等问题,有效控制和减少工作忙乱,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三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举措。当前机关在指导和开展工作过程中安排过满、指标过高、要求过急以及在执行法规制度时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等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五多”、政出多门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部队建设的顽症痼疾,严重影响部队的科学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引导各级机关积极适应依法从严治军的要求,坚持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工作指导由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达到“学习型、效率型”机关建设的要求。
三、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机关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
首先,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机关干部必备的能力素质。军队是执行特殊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讲究令行禁止、集中统一,严格的隶属关系容易使人治因素影响依法治军方针的贯彻落实。目前机关在实施指导时抓不住关键、工作忙乱、效率不高等问题,甚至出现失误、违法违纪等现象,与部分机关干部法律素养不高、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能力不强有密切关系。提高机关干部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是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的迫切任务。其次,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机关干部发挥表率作用的主要载体。近年来,部队发生的违法乱纪现象,出问题后影响最大、危害最大的是干部;部队发生的倾向性问题和重大事故案件,绝大多数是由于领导干部指导思想不端正、思想作用飘浮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强调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在建设“学习型、效率型”机关中的重要作用,实质就是要充分发挥领导和机关干部在依法从严治军上的表率作用,找准依法从严治军的抓手,使领导和机关干部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部队贯彻落实依法从严治军方针。再次,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是机关干部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现实需要。机关干部必须全面准确理解新形势下依法从严治军方针的内涵要求,坚持依法开展工作,依法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依法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推动军区部队建设水平的整体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