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心得体会2024(通用17篇)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合营销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依法打击、精准打击上下功夫,有力的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当前,在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时,我们需要保持高度警觉,群众面对扫黑除恶的意识还不够。对于一系列的问题,提醒我们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必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首先,必须时刻谨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其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后,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从源头扫除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暑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近年来,黑恶势力滋生发展较快、再生能力趋强,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开展扫黑除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要把扫黑除恶当做人民战争来发动,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举报,人人喊打,让黑恶势力惶惶不可终日,自动投案、主动自首。
扫黑除恶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每位党员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带头支持参与;要认真学习领会“扫黑除恶”相关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动团结广大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与黑恶势力做斗争,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纪检干部要把基层反腐“拍蝇”主动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干部要自觉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立场上,积极主动融入到专项斗争中来,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同时对涉黑涉恶倾向问题线索坚持“从快从严”,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涉黑涉恶不正之风问题,既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显性“保护伞”,又要坚决查处黑恶势力的隐性“保护伞”,要严肃追究中落实专项斗争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坚持“打早打小”,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对隐性的、轻微的“保护伞”及时挖出来、早解决,小错、小案、小节“零容忍”,防止把“小问题”拖成“大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督促基层党组织担当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改善基层整治生态,形成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基层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切实调度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不能进行深入、到位,群众有发言权和评价权。纪检干部要以案为台,发动群众、依赖群众,以问题导向,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与黑恶势力斗争。同时,也要以案为媒,宣扬党纪、尊崇党章,做新时代党章党纪的守护人,在扫黑除恶中贡献纪检力量。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有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依法打击、精准打击上下功夫,有力的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当前,在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时,我们需要保持高度警觉,群众面对扫黑除恶的意识还不够。对于一系列的问题,提醒我们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必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首先,必须时刻谨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其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后,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从源头扫除黑恶势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20xx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旨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正确把握扫黑除恶和发展经济的一致性。地方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清醒、眼光放长。扫黑除恶是推动经济健康、绿色振兴发展的有力抓手。黑恶势力大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表面上看对地方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但同样也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是阻碍社会公平的畸形发展。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从根本上清除了这些“毒瘤”。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聚焦到群众反映烈的问题上来。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扫黑、打伞、反腐相结合,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贪腐”和“保护伞”,对于涉案的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去,还党政机关以良好形象。
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组织功能,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形成人人喊打、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把黑恶势力干扰村务和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整顿重点,在村两委换届工作前,对村两委干部展开拉网式排查,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对涉黑涉恶、软弱涣散整治不力的村干部,提前进行调整。
扫黑除恶是一场耐心与决心的拉锯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方面,个别地方搞“一阵风”,时松时紧,对扫黑除恶不够重视,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面。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包括领导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有的党委领导认为扫黑除恶是公安机关的任务,以为行政单位只要拉几幅条幅、发几份传单、开几次会议就是完成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阶段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工作短板,在今后工作中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中心,持续推进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好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20篇心得体会。
和谐安稳的生活是每个人都渴求的,然而,因为社会上有了黑恶势力,人民的生活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近年来,新闻里屡屡曝光那些令人发指的黑恶事件,无不让人深恶痛绝。
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暴力贿选,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层出不穷。
这种.种黑恶势力的背后都是对道德和法律的挑战。
横扫黑恶邪恶势力,实行全国性的专项斗争,彻查保护伞,清理社会上的人渣,扫净垃圾,不流灰尘,对于吃喝嫖赌,五马六猴,欺行霸势,拳打大江南北,脚蹄准河两岸,做到全部清除,不让黑恶势力泛滥。
重拳出击,狠狠的打击,严打实行全国性,不能治理一小片,丢掉一大片,不留死角,不给他们躲藏的机会,要一股作气,雷厉风行,紧锣密鼓,震撼全国。
这项工作尖锐复杂,需要全民起动,共同治理,不能让他们在光天之日逍遥法外,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民除害,全国人民为公安战线工作人员点赞,你们辛苦了,人民大力支持,生活维稳靠的是公安,发动全社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
只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为民除害,全国人民才能过上安定维稳的生活。
我们要做正义的化身,坚决抵制恶黑势力,让他们无处可逃,无计可施。
1月22日、23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电视电话会议,对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定准了基调,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作为公安战线上的一员,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公安干警,必须坚定信念,自觉屏蔽阻力,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公安民警,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20__年10月19日下午两点,重庆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在缙云校区A1-2213教室举办了关于“扫黑除恶”的专题讲座。正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如果说平安是人们幸福的基础,那么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起于人民,终于人民,归根到底,扫黑除恶其实就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
通过这次专题讲座我们可以了解到许多。首先我们明白黑势力无处不在,但它究竟是什么呢?其实黑势力具备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利用。敢于捍卫自我权益。敢于斗争,敢于拼搏。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人人都有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我的小力量。广大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面对如此可怕的黑恶势力,我们要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不仅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还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并不断影响身边更多的人加入扫黑除恶的队伍中来!
当前,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奋斗目标下,黑恶势力的横行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合营销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由于“保护伞”的存在,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我们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除了严厉惩治“外部”犯罪分子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必须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于铲除黑恶势力要深挖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做到“连根拔起”,标本兼治,让黑恶势力无再生之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扫黑除恶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扫黑除恶事关社会风清气正;扫黑除恶事关人心向背。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海晏河清、天下大同是古人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时代,我们正在开足马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满怀信心攻坚克难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同心同德、奋勇前行共同实现民族百年复兴的伟大梦想。
要实现伟大的梦想,要建设伟大的工程,要开创伟大的事业。今天就更加是需要一个清正和谐的社会环境,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
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更加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的清风正气。更加能抵制社会上有些人所讲“黑恶势力在某种程度上是经济发展的飞行器,在某种上是发展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润滑剂”。经济社会发展一定靠的是良好的、安全的、清廉的社会环境,要达到这些目标一定是与扫黑除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党员干部不能被有些假象所迷惑了双眼,一定如战士一般,向黑恶势力开战。
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更加能为党的执政根基浇灌营养液。黑恶势力有时候不仅仅欺压群众、威胁人民,有的甚至是渗透基层政权、把持基层政权、祸害一方,俨然有做“土皇帝”的形势,广大党员就必须若战士一般,将这样的黑恶势力毫不犹豫地干净、彻底、完全的歼灭,将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得更加坚强,确保的党政策方针在哪里都能顺利得到实现。
做好一名扫黑除恶的战士,更加能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革命战争年代人民群众将最后一粒米送去当军粮;将最后一尺布送去做军装;将最后一个儿子送他上战场,在硝烟烽火中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祖国。今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加憧憬,我们绝不能允许黑恶势力将这样大好的局面破坏,辜负人民群众的企盼和希望。做好扫黑除恶的战士,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的心同党的心、国的心,联系得更加牢不可破,携手并肩共同谱写实现中国梦的新篇章。
身为单位工作中的一员,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首先要自律其身,洁身自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不能出现扫黑还没扫,自身就“黑”的情况,要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在心,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将腐朽势力淹没于汪洋大海中,给人民群众一个安稳的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不只是一个口号,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反腐败斗争、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我个人认为,在做好自身清正廉洁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知识,让人民群众参加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显著的提升。同时还要做到坚持“一案三查”,在接到举报后,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相信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的大整治工作后,我们人民的生活将得到更安全的保障,同时人们的生活会更加的舒适。同时在加强基层党建后,党的执政根基也将得到更好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可以得到更好地基础保障。因此我们身为国家的一员,对扫黑除恶的工作应该给以积极的配合,将隐藏在人民大海中的黑恶势力一网打尽,还人民一片宁静的大海。
大家通过20_年前的那波打黑就能明白,任何黑社会背后都有保护伞,如果只打黑不扫保护伞,那么在保护伞的支持下,黑社会迟早就会再一次复燃。
所以,今年能够打黑升级为扫黑,其根本是在过去五年的深度反腐过程中,打掉了涉黑“保护伞”在中央的“保护伞”。
就像刚刚结束的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提出,“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这也更意味着,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范围,将不仅仅局限于政法系统,而是直指地方党政系统。
把最近几年“最关心困难群众”、“振兴乡村战略”、“精准扶贫”和“扫黑除恶”放到一起,就会明白,在十九大上,将扶贫脱贫列为我党的头等大事后。那么“扫黑除恶”和重建基层党组织,自然会成为我国未来五年的重中之重。
所以,将扶贫脱贫列为我党的头等大事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就联合下发“扫黑除恶”,其目的,就是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制度和政商环境入手,重新整顿基层吏治,再引导资金进入中西部进行扶贫和城镇化。
这是一项必须的工作,倘若在“扫黑除恶”之前就去振兴和扶贫,一个负面的例子,就像20_年国务院提出振兴东北,大量的中央资金倾斜,并对辽宁和吉林的班子空降主要领导,可结果呢?
糜烂的基层党组织,与黑社会勾结的官僚体制,将中央投入的资金全部榨干,东北不仅没有成为国家预想的新经济发动机,反而在“振兴”后开始大幅拖国家后腿,欠了八辈子都还不完的债。
虽然大家都喜欢黑东北的腐败和黑社会,但是如果拿中西部,尤其是中西部村镇,来和东北相比的话,恐怕政商环境还远不如呢。要知道自古皇权不下乡,中西部尤其是农村,真正的话语权掌握在少数“村霸”和“乡绅”手里,而不是党的手里。
可想而知,如果不整顿基层吏治,不除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国家对中西部的投资,和东北一样,唯一推动的就是海南的房价。
所以,中央在振兴中西部之前,必须要吸取当年振兴东北的教训,在中西部大规模投资之前,必须先“扫黑除恶”。因此,这也是“扫黑除恶”为什么会上升为国家级战略,并被迅速推动的最根本原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谢正街社区的入党积极分子,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认为,除恶务尽根本在于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应当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政法机关要善于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人民群众对于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渴求日益上升,在这一背景下,扫黑除恶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另一方面,伴随着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能够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增强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紧跟步伐,我们社会基层服务者要在扫黑除恶的紧要关头做出模范带头作用,不触碰黑恶势力,更要在黑恶势力面前做到遇见了就要管还要举报,不装聋作哑促使黑恶之风在身边蔓延。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甚至给民众带去难以弥补的心理创伤。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要彻底更要全面,深入人心,让百姓们面对黑恶敢于举报,勇于举报,使黑恶之风消失在萌芽中,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健康公平的社会大环境。
9月1日下午,针对备受舆论关注的宝马车主持刀砍人反被杀的案子,昆山市公安机关发布通报: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从案发到定性,从触目惊心到忧心忡忡再到理性回归,短短六天的舆情跌宕记录了这次司法探索的特殊意义,法律以最快的速度给出了尊重基本事实、尊重基本正义的态度。
正当防卫的实质是“以正对不正”,是正义行为对不法侵害的被逼反击,法律应体现防卫者受《刑法》优先保护的原则。现实生活中,不法侵害发生往往是人们猝不及防、毫无戒备的,防卫者在情势紧张、仓促应战状态下,很难准确判断出侵害行为的性质与强度,也很难恰到好处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正如人民日报官微所言,法律不能苛求每个防卫者都是黄飞鸿,对穷凶极恶者“点到为止”。而从犯罪者的心理角度看,一旦丑行败露和遭遇抵抗,则极有可能变得歇斯底里、凶相毕露,甚至会走向行为极端。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正当防卫”的过分苛刻、过多设限,则无异于是对行凶作恶者的变相纵容。
纵观本案,刘海龙交通违章在先,寻衅滋事在先,持刀攻击在先。面对行凶者挥舞长刀,于海明的抢刀反击当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和本能防卫,捅刺、砍击刘海龙的所有伤情均在7秒内形成,我们不能苛求他精准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卫的要求,不承担刑事责任合理合法。将这起案件认定为正当防卫,既顺应了民众对作恶者施暴该受到惩处的民意,又彰显了法治过程中的司法公平正义。“扫黑除恶”举国行动正酣,“昆山砍人案”的依法撤案,既是对普通公民与违法犯罪斗争的支持,也是对广大公众社会正义感的激励,更是对那些行凶作恶者的强烈震慑,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扶助弱势、惩恶扬善的良好氛围。
大家通过20xx年前的那波打黑就能明白,任何黑社会背后都有保护伞,如果只打黑不扫保护伞,那么在保护伞的支持下,黑社会迟早就会再一次复燃。
所以,今年能够打黑升级为扫黑,其根本是在过去五年的深度反腐过程中,打掉了涉黑“保护伞”在中央的“保护伞”。
就像刚刚结束的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提出,“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这也更意味着,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范围,将不仅仅局限于政法系统,而是直指地方党政系统。
把最近几年“最关心困难群众”、“振兴乡村战略”、“精准扶贫”和“扫黑除恶”放到一起,就会明白,在十九大上,将扶贫脱贫列为我党的头等大事后。那么“扫黑除恶”和重建基层党组织,自然会成为我国未来五年的重中之重。
所以,将扶贫脱贫列为我党的头等大事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就联合下发“扫黑除恶”,其目的,就是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制度和政商环境入手,重新整顿基层吏治,再引导资金进入中西部进行扶贫和城镇化。
这是一项必须的工作,倘若在“扫黑除恶”之前就去振兴和扶贫,一个负面的例子,就像20xx年国务院提出振兴东北,大量的中央资金倾斜,并对辽宁和吉林的班子空降主要领导,可结果呢?
糜烂的基层党组织,与黑社会勾结的官僚体制,将中央投入的资金全部榨干,东北不仅没有成为国家预想的新经济发动机,反而在“振兴”后开始大幅拖国家后腿,欠了八辈子都还不完的债。
虽然大家都喜欢黑东北的腐败和黑社会,但是如果拿中西部,尤其是中西部村镇,来和东北相比的话,恐怕政商环境还远不如呢。要知道自古皇权不下乡,中西部尤其是农村,真正的话语权掌握在少数“村霸”和“乡绅”手里,而不是党的手里。
可想而知,如果不整顿基层吏治,不除掉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国家对中西部的投资,和东北一样,唯一推动的就是海南的房价。
所以,中央在振兴中西部之前,必须要吸取当年振兴东北的教训,在中西部大规模投资之前,必须先“扫黑除恶”。因此,这也是“扫黑除恶”为什么会上升为国家级战略,并被迅速推动的最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