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居家隔离人员管理方案(精选5篇)
为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政策精神,现将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对象
1.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中特殊人群。如家庭成员中仅14岁及以下儿童或孕产妇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患有基础性疾病或为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特殊人群。
2.实施“7+7”的入境人员。
3.出院后的患者和解除隔离后的无症状感染者。
4.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管理期限
实施“7+7”的入境人员,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继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其他人员均采取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三、场所要求
1.居家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2.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应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四、管理要求
(一)居家医学观察者管理要求
1.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
3.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5.如居家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6.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
7.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药,也可由家属代取药物,就医时做好自身防护。
(二)健康监测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
2.居家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对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3.医学观察期间,如居家医学观察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将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三)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自己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4.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餐具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6.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1次。每天用250mg/-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7.居家医学观察者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清洗时,要单独放置,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或采用煮沸15min消毒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8.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医学观察者每次用完厕所应当消毒1次;若居家医学观察者使用单独卫生间,厕所可每天消毒1次。便池及周边可用20__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部位,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9.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10.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消毒时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大量污染物,应当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干毛巾)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浇在吸水材料上消毒,作用30min以上,小心清除干净。再用500mg/L-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拖)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2米。处理污染物应当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沐浴、更换衣服。
(四)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告知居家医学观察者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居家医学观察者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五)工作人员或陪护人员要求
1.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应当向居家医学观察者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日常卫生与防护知识及隔离期间相关要求等培训。
2.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如其为单独居住或孤寡老人等脆弱群体,应当对其提供生活上必要的帮助。
3.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或陪护人员与居家医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转运病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与隔离者近距离接触时,应当佩戴N95口罩。
4.与居家医学观察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5.每天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6.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
五、保障要求
(一)组织保障。居家医学观察者所在社区指定专人承担社区医学观察管理服务工作,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二)物资储备。社区应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来镇返镇疫情风险重点人员(集中隔离管控、居家隔离管控、居家健康监测、3天3检、3天2检等)管控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分类管控措施,特成立镇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专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村(社区)组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服务专班,由驻村(社区)领导牵头负责本村(社区)居家健康管理人员监管工作,由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医护人员组建服务专班,落实上门服务。
二、工作职责
镇平安办:负责督促各村(社区)通过社区报告、系统推送以及入户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排查工作,明确分类管控措施,每天及时将管控人员名单反馈给社事办。同时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技防措施。
镇社事办:按照平安办反馈的管控人员名单,联系卫生院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心理疏导工作及核酸采样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按照分类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人员管控工作。同时负责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
镇派出所:安排社区民警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相应政策宣传工作。对不服从防疫管控措施的人员,及时开展法治教育,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进行处理。
镇卫生院:安排医务人员加入村(社区)组建的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开展防疫卫生知识宣传及心理疏导工作。同时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安排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社区排查工作,排查市内外来镇返镇人员,按平安办要求明确分类管控措施,建立排查及管控台账。配合社事办做好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工作。牵头组建重点人员“三人管控专班”,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隔离告知书,做好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以及健康监测工作,提醒卫生院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按要求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向3天3检、3天2检人员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每日开展人员点名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居家,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回家后及时派人上门核实。
三、管控措施
(一)集中隔离人员:对社区排查出的需集中隔离人员,平安办及相关村(社区)要及时通知社事办,由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疾控下发的密接、次密接等重点人员,由镇社事办联系隔离点及转运车辆进行转运,转运前相关村(社区)要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对区委政法委直接下发转运的集中隔离人员名单,平安办要及时反馈社事办。
(二)居家隔离人员:对需居家隔离人员,相关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按照市疫情防控组发布的《居家隔离指引(20__版)》(渝肺炎组疫发〔20__〕21号)要求,进行内外环境评估,判定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要及时报告社事办联系集中隔离。对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相关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并联合派出所、卫生院成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隔离告知书,提醒居家隔离相关注意事项,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安装门磁报警装置等手段落实技防措施,做好隔离人员每日点名及健康监测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提醒卫生院定期开展上门核酸采集工作,同时做好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及心理疏导工作,对解除隔离人员要及时发放解除隔离告知书。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三)居家健康管理人员:即“3天3检”、“3天2检”人员,各村(社区)要联合卫生院、派出所建立“三人管控专班”,上门发放居家健康管理告知书,告知相关管理要求。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跟进管理服务,每日点名不少于三次,提醒相关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对因做核酸或其他紧急事务确需离家的,村(社区)应进行审批备案,记录外出事由、地点,明确外出时间,并提醒相关人员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作,相关人员回家后,应及时报告村(社区),村(社区)及时进行核实。要发动周边群众共同开展监督举报工作,对有不遵守居家健康管理的要及时通知派出所开展法治教育。
(四)其他地区来镇返镇人员。建立工作台账,提醒相关人员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工作,及时记录核酸检测结果。
一、严格消毒和防护下
减少并固化,活动空间减少并固化物品接触,减少并因固化人员接触——每个人:医护,其他必须工作人员,患者,陪护,事前均清晰自己的“网格”规范,自觉参与管理
二、病房
1.疫情期间,陇海医院xx科病房消杀制度、物品更换制度
2.治疗区域消杀制度
3.工作区域的'消杀制度
4.缓冲隔离管理制度
5.病区隔离管理制度
6.病房隔离管理制度
7.标识与宣传方案
8.医疗垃圾转运制度
三、工作人员
1.出入病区通道及消杀管理
2.上下班更衣制度
3.饮食解决方法及注意事项(生活指导)
4.大小便注意事项
5.工作会议制度(原则上不要三人以上聚集)(查房与交接班制度)
6.查房制度(查房与交接班制度)
7.陪同专家查房制度(查房与交接班制度)
8.治疗操作治疗(每一种详细制度)
9.疫情期间关于洗手的要求(如何正确洗手及标准预防
四、外出病区治疗的要求
原则不外出,如化验抽血在病房完成(医疗垃圾处理)必须外出如放射科,每个科室制度定制度(会接触空间和物品处理)
五、患者
1.院前流行病学了解提问,了解社区无需隔离情况(电话并记录)
2.不可以公共交通来院
3.活动范围病房
4.饮食注意事项(生活指导)
5.陪护人同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陪护人尽量回避
6.出入院路径及办理方法
为进一步抓好重点区域来(返)平人员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居家监测(隔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区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包保人员
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镇二包一各项工作,镇纪委负责督查各村二包一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各挂村领导按照联系村作为责任领导进行包片,各村挂村组长及片区民警为镇级包保人员,各村村干部、小组长和各村村医为“二包一”的具体责任人。具体包保名单见《天龙镇重点地区来(返)平人员管理包保责任分解表》。
二、包保工作职责
责任包保领导:对所挂村重点区域来(返)平人员管理实行一天一走访,督促各村、各行业严格按照各级指令落实二包一人员居家监测(隔离),确保“二包一”对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镇级包保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对重点人员进行上门打招呼,告知居家对象严格居家,不得外出,若有违反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镇社防组:指导督促各村、各行业排查重点地区来(返)平人员,各村每日上报的重点地区来(返平)人员名单由镇社防进行核实分类,确定需落实“二包一”人员,每日9:00时推送至各挂村领导及各村,同时推送给医疗监测组按时上门核酸。
镇医疗监测组:在接收到镇社防组提供的“二包一”名单后,及时推送到各村村医并督促落实好居家监测(隔离)各项工作,并安排专人按时上门采核酸。
镇转运专班:配合各村评估是否达到居家条件(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同时安装门磁报警系统,张贴居家提示牌,签订三书,居家健康监测责任书、居家监测告知书、居家监测承诺书并做好政策宣传,确保严格居家。
各村疫情防控人员:负责本村重点人员信息的登记、备案和各类台账的报送,负责收集二对一人员核酸证明归档上报,严格按照各级社防下发的指令做好调度本村的工作。
各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负责发放居家物资(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一次性餐具、垃圾袋等),完善服务区域内的居家隔离(监测)人员的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登记表(体温监测及症状监测),督促适时核酸检测,反馈检测结果。配合卫生院进行上门采核酸,解除隔离后将垃圾规范收集。
三、工作要求
各包保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做好“二包一”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好居家确保重点人员闭环管理,一旦出现漏管情况将严肃追责问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村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规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根据《泉州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实施细则》(泉防控指办〔20__〕324号),《德化县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实施方案》(德防控指办〔20__〕33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
(一)密切接触者中特殊人群。14岁及以下儿童、半自理、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密切接触者。
(二)实施5天集中隔离结束后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三)高风险区外溢人员。
(四)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居家隔离期限
(一)密切接触者中特殊人群采取8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实施5天集中隔离结束后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采取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红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套房里一间通风较好的房间,保持相对独立。
(二)相对独立的隔离室门口有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三)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四)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五)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对确实达不到居家隔离场所条件,会造成家庭成员交叉感染风险的',应实施集中隔离。
四、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一)居家活动
1.居家隔离人员居家隔离期间,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
2.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村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对隔离对象合理的相关诉求应第一时间给予反馈并做好保障。
4.若有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应一同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核酸检测频次同隔离对象。
(二)特殊群体
1.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2.孕产妇可到定点医院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消毒。
3.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村居管控人员到就近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开药并送药上门。
(三)健康监测
1.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至村居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村居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
(四)居家饮食
1.居家隔离人员自己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2.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要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3.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和餐具。
(五)清洁消毒
居家隔离人员每天尽量保持房间通风,对接触的物体表面、用过的餐具、换洗衣物及洗手间要及时开展日常消毒,具体消毒规范详见附件3。
(六)垃圾处理
居家隔离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黄色垃圾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袋打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用厚实双层垃圾袋打包,有一次性筷子或鱼刺等能刺穿垃圾袋的物品应先适当进行包裹,避免刺穿垃圾袋造成泄露,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七)工作人员防护
与居家隔离人员或共同居住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五、网格工作人员职责
(一)对居家隔离人员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台账(包括居家隔离人员的基本信息、隔离起始时间、解除隔离时间、每日健康监测情况、核酸检测时间及结果),并向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人员进行日常卫生与防护知识及隔离期间相关要求等培训。
(二)对居家隔离人员情况进行摸底,如其为单独居住、孕产妇、透析病人或孤寡老人等脆弱群体,应当对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加密沟通和观察频次,严防次生事故。
(三)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医疗需求的对接,协助开展生活物资配送、看病送医以及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
(四)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每日两次健康监测和症状问询,并做好记录反馈。协助医务人员上门对被隔离人员进行核酸采样。
(五)对接安排保洁、消毒人员进行环境清洁与垃圾处理。每天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六)居家隔离结束后,协助消毒工作人员或专业消杀公司对隔离人员所居住房间进行预防性消毒。
(七)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八)提高服务意识,主动、耐心了解居家隔离对象需求,为隔离人员提供暖心优质服务。
六、审批管理权限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由所在乡镇审批,报县防控办备案。由医学隔离责任村下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隔离期满,经所在乡镇审批同意后方可解除隔离。
(二)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人盯人一对一”,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应根据隔离对象的数量,配备足够数量的网格工作人员,承担医学观察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居家隔离人员所在乡镇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严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开展督查巡查。如发现居家隔离人员违反规定,一律立即移送集中隔离,并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置。
(四)压实个人防控责任。要做好居家隔离规范要求的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群、短信、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防控信息和相关安排,推进居家隔离对象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居家隔离工作严格按标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