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公告通知(通用3篇)
亲爱的家长大朋友们、小朋友们以及全体教职工:
近些年来,电动车因小巧轻便、经济快捷的优势在众多交通工具中脱颖而出,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随之而来的,是电瓶车事故的高发。
其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不规范,是造成的电动车驾乘人员伤亡的重大因素。头盔对于电动车骑行者来说,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了您和家人出行平安,为此,我们崔口镇大齐幼儿园郑重倡议:
安全出行告知书
1、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2、杜绝危险驾驶
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酒后、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3、倡导文明礼让
横穿马路时,请下车推行,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4、以身作则
电动车骑乘人员应劝告身边人,骑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给孩子做好榜样。
5、正规途径购买安全头盔
购买安全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出产的合格产品。
6、驾驶年龄要求
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贪图方便纵容孩子犯错。
7、自觉学习交通法规
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安全头盔伴你行,文明出行才放心。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生命只有一次,为了您的家人、孩子,更为了您自身的安全,请在驾驶电动车时,一定要给自己和孩子戴好安全头盔!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伤害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恶性案件,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立即行动起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努力为广大学生、儿童的成长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和良好的治安环境。当前,要全力做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公安机关要迅速形成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发生的现行案件快侦快破,对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对近年来发生的侵害师生案件,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对涉案嫌疑人员和在逃人员全力缉拿归案。同时,要主动商请检、法机关,对此类案件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对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
二、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逐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在全面落实校园周边秩序“八条措施”基础上,当前要突出抓好6项工作:第一,组织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特警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盘查力度。第二,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口设立专门警务室,或依托学校门卫室设置治安岗亭,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第三,督促学校严格门卫查验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第四,指导学校在大门、围墙、宿舍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设备,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安全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第五,切实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深入宣传,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六,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组织、配备专业保安力量和必要的防护装备,加强校园内部的巡逻守护。
三、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和周边治安秩序
要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中小旅店、网吧、娱乐服务场所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消除各类治安隐患;严厉查处各种不法活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顿行动。此外,公安机关还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的违章建筑、查处违章经营场所,净化学校周边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危险物品管控力度
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深入社区、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对可能威胁社会治安的高风险人员和危险物品,进一步落实严管严控措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好社会闲散青少年就学、就业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今年5月8日上午,一犯罪嫌疑人持汽油闯入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非法民办幼儿园纵火,截止当日上午12时,已造成3名儿童死亡、11名儿童和1名教师受伤。这起案件给受害人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学校加强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严防再次发生惨痛的校园安全事件。为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把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防此类校园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各地要针对当前校园治安和刑事案件多发特点,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防止针对师违法犯罪活动。
三、各地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农村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这些学校尽快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于违规设立,经过整改仍然不符合条件的非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
四、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的联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联防制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和提供有关线索,防患于未然。
五、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