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合集三篇】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精选3篇)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篇1

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你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以下四种情况属于生活困难: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二三十日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

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篇2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日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篇3

南华大学 (学校):

贵校学生 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

一、家庭人口 x 人,家庭成员组成:________。家庭年收入约____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_____________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 ____________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 乡、 镇民政部门 县区政府民政部门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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