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初中周记范文集锦(精选30篇)
在一个快乐的暑假了,我又成长了许多,因为我懂得了如何做饭,呵呵!你们会以为做饭很容易啊,那你就错了,做饭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你不信的话可以试一试做饭的滋味呗!
有一天,阳光明媚,晴空万里。我和妈妈一起去外婆家!因为要割禾大丰收了……我和妈妈一起回到外婆家了,妈妈回到家就进屋吃完早餐后,就和外婆舅爹他们去割禾,我呢,和表妹一起留在家照顾表弟……过了一阵,我和表妹觉得很无聊又觉得有点饿,我就说:“,要不我们炒饭吧,正好电饭煲里还有许多饭来!”表妹听了,说:“好啊,好啊,我也想吃炒饭了!”说完,我们就开始行动了。
我先把锅头洗干净后,然后拿一个碗装电饭煲里的饭后,最后就开始炒饭了。我和表妹分工合作,我炒饭,表妹烧火(我外婆家是用烧柴煮饭的哦)。炒饭开始了,首先表妹先烧红火,热热锅头,然后我先放猪油,再放盐,用锅铲搅搅就开始放饭下去了。让饭在锅里热热,就开始放酱油和花生油了,然后就搅均匀,最后再炒炒,炒到直把饭炒成金黄色后就行了!(嘻嘻嘻,我可没这么厉害,第一次炒就这么熟了,这是我第4次的成功品啊,前面的12次要不就是酱油放太多,要不就炒焦了……)炒好后,我对表妹说:“饭炒好了,我们先吃点先,然后再留点给我妈妈吃,知道没。”表妹听了,说:“嗯!”我拿碗装些自己炒的炒饭,自己忍不住大口大口吃了起来,真的很好吃,不是我夸自己,表妹吃了也说好吃呢!
这时,妈妈他们回来了,妈妈见我在厨房炒饭,说:“两个大厨师在里面做饭唉!”我们听了,都笑了起来,我就说:“我们做了炒饭,你们要就自己装饭吧!”表妹这时也回来了,问到香味就说:“你们做什么啊?”我说:“炒饭!”她听了,连忙走了进来,拿完装炒饭吃了,说:“好吃!”我听了,心里开心极了,因为这是我自己第一次炒饭的结果嘛!
这次在外婆家里学做炒饭的事,我会永远都不会忘记了吧,呵呵!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要知道那个浩浩荡荡的假期已过去,紧接着的是新学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我也不例外。
新学期新目标,每人每次的目标都不同,不同的目标能够指引我们前进的脚步。记得老师说过拿破仑的一句名言:“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意思是说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向上,树立远大的理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人。谁不希望自己成为一名有出息的人呢?但是天才是出自勤奋、努力学习的人。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上个学期,我总结了一下自己的表现,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我觉得我们应该做到: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不迟到、早退或旷课。排队时不说话,守纪律,听从老师的指挥。课间不追逐、不打闹,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解题要细心,书写要工整。不破坏公物、言行要文明。除了这些,我还要争当“文明学生”、“常规标兵”、“书香少年”、“优秀队员”和“三好学生”等。
品德要好,分数要高。我还要争取语、数、英的优秀成绩奖与学习进步奖。还要在周末的时候,多看课外书,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做一个见多识广的小少年。对于每一篇课文都要做好预习的功课,不懂的词语和句子要画起来,课后题要解答。要背的地方要熟背,多做一些练习,巩固学过的知识。
同学们,有理想才会有奋斗的目标,让我们努力奋斗,迈向成功!
20__年的春日,不过是恰好的一瞥,视野便漫入了无数碧绿,恰见满眼的爬山虎随风轻摆,又不绝向上生长,一个念头在心中悄然萌芽。
那好看的红瓦红墙,与相得益彰的青藤叶,自此,成了我奋斗的目标。于是,便在放学后停下了撒欢,转而规矩的读书写字;停下了曾不切实际的幻想,一心扑在学习上,挑灯夜读,辛勤付出。终在20__年的夏天,有预谋的“恰”成了校园里小小的一株紫藤,不尽欢喜。
我方才明白,这分恰好的轻盈汇聚了日夜的心血,竟是如此沉重。而却正是这份恰好,使我的生命多了无限可能。
在那个夏日,恰巧遇见了一群少年,相知、相伴,扎根在这片沃土之上,肆意生长:与之相伴竞赛,与之竞争一职,与之学习新知,与之携手不知不觉,如数倾注了两个春秋。
时光辗转,竟兜转至了初三,许是因为即将升入高中的期待与紧张,班中气氛一下变了样
平日里时常吵闹令人头痛的噪声,不知何时演变成了不约而同的朗朗书声,带着少年的青涩与心智上的成熟,飘进人心;楼道三角区笑闹不止的欢快童真,悄悄回到了座位静心学习偶尔,谈笑变化,想起两年前入学的稚嫩,想起初识时的拘谨无措,想起当初共同立下的《好汉歌》班歌和“清华少年班”的雄心壮志,想起那年出糗时的脸红无奈少年们啊,不知何时,竟也淡淡一笑,那些朝花夕拾,那些旧事重提,悉数挥洒在一日复一日的辛勤中了,何其有幸,恰好参与了对方最美好的年少时分;何其有幸,如今能同处一班,共赴前程。
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我们互相鼓励,下课也交谈着学业,交谈着分数,交谈着未来志愿,又共同在课堂上汲取知识,在课后勤思苦练,笔耕不辍,经历了陌生到磨合,经历了幼稚到成熟,如今,终能共言一句:“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中考即临,共同奋战,愿在那时相会,再说一声“恰好”。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辆滑板车。
我的滑板车左右两个把是红色的,它们中间有一个小巧玲珑的铃铛,还有一个黑色的闸,紫色的连杆上有许多图案,下面还有两个对称的脚踏板像小鸟的翅膀;更像飞机的两翼。最下面有三个轮子 ,转动起来很灵活,特别是到了晚上,两个白色的轮子转动起来五颜六色闪闪发光漂亮极了。
我的滑板车漂亮吗?
寒假里,我度过了一个快乐难忘的春节。
腊月二十八日一大早,我和爸爸一起贴春联。我把“福”字端端正正地按在大门上,正要用胶布粘上,爸爸说:“要把‘福’字倒过来贴。”倒过来贴?我有点迷惑不解。哦,我想起来了,以前妈妈说过,因为“倒”和“到”谐音,所以人们把“福”字倒过来贴了,也就意味着“福到家了”。我赶紧把“福”字倒过来贴好。接着,咱们把横批和上下联都贴好了。据说,贴春联可以辟邪,还可以增添喜庆气氛。
除夕晚上,咱们全家人一起静静地观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晚会。晚会的节目丰富多彩,时而逗得咱们哈哈大笑。屋外接连不断的鞭炮声和烟花声,组成了一支迎接新年到来的交响曲。我迫不及待地盼着新年早点到来。终于,跨年的钟声敲响了,新的一年终于到来了!这时,屋外的鞭炮声和烟花声也更大了。我乐得一夜合不拢眼!
放鞭炮是过年的习俗之一,过年少不了放鞭炮。在跨年的钟声敲响的同时,我和爸爸就把已经准备好的鞭炮拿了出来,准备出去放鞭炮。爸爸找了一块空地,把鞭炮长长的摆放在空地上。我把打火机递给了爸爸,爸爸一只手捂住了耳朵,另一只手拿着打火机,刚把鞭炮点燃,拿打火机的那只手迅速收了回来,捂住了另一只耳朵,同时赶快后退了几步。伴随着四处飞溅的火花,炸起了一阵“噼噼啪啪”的爆响。响声震撼人心,即使我捂着耳朵也能听得非常清楚。
转眼间到了新年初一中午,该吃午饭了。过年吃饺子也是一种习俗。中午,我和妈妈一起包饺子,我包的既没有妈妈的多,也没有妈妈的好,但我还是非常快乐。饺子做好了。当我吃饺子时,闻到饺子里有股浓浓的年味。
短暂的一天非常快就过去了。这个寒假里,我度过了一个快乐而又难忘的春节。
我阿姨家有只小狗,名叫“宝宝”。
“宝宝”可漂亮了!它的眼睛又黑又大,圆溜溜的,像两颗黑宝石,总是东瞧瞧西望望。穿棕色帅气的大衣,风一吹,随风飞扬。腿又细又短,爪子还没发育完全,不够锋利,别看它的腿短,但支撑圆滚滚的身体,速度也不一般噢,都能追上我呢。跑起路来尾巴摇摇摆摆,可爱极了。我非常喜欢这只小狗。每逢节假日,我就会去看它。有一次星期六,我去看“宝宝”,一进门,它就扑到我身上,好像在说:“你怎么现在才来看我呀,我都等你好多天了。”突然,它转移了目标,紧盯我手上的牛肉干,连忙叼走,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我抚一抚它松软的绒毛说:“我们去公园玩吧。”它好似听懂了,连连点头。
来到公园,我把飞盘扔了出去,“宝宝”迅速地跑去,把那飞盘叼了回来。每次不管我丢到哪里它都会第一时间把盘叼回来,就像战士执行上级作战命令,坚决而迅速。其中有一次飞出去的盘被另一只狗叼走了,竟管这只狗体型比“宝宝”大了好多,但“宝宝”一点都没有胆怯,迎那只狗冲了上去。看到“宝宝”这么勇敢,另一只狗反被吓住了,就在这只狗发愣的一刹那,“宝宝”一口就把飞盘叼了回来,“胜利了,耶!“宝宝”真棒!”我不禁喊到,“宝宝”就像一个凯旋的将军,大摇大摆朝我跑来,等待它的肯定是我热烈的拥抱,当然还有它最爱的牛肉干。
这就是我最好的伙伴“宝宝”,你们喜欢它吗?
暑假的一天早上,我们闲着无聊,打算外出到田野去玩。
我们到了田野,只见远处是一大片金黄的稻田,而眼前种植的是一片火龙果,果园外围有一条小溪,田头有一棵大果树。午后的树下很阴凉,我们就在那里玩了起来。我发现有个长桶,就用它去捞水。忽然,表弟捞了一只金甲虫上来了,并说:“水面上还有几只金甲虫在游泳呢!”我连忙去捞,结果捞了一只金甲虫,但我还觉得不够,就再去捞,谁知不但捞不到反而失去了原来的一只金甲虫。正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又有几只金甲虫在游泳,我数了数,一共有5只。我高兴极了,连忙去捞。捞了一只后,我让表妹把金甲虫拿着,继续去捞,又捞了一只后,我再次让表妹把金甲虫捉住……这次一口气捞了4只,表妹大声喊道:“还有一只!还有一只!哥哥,快把它捉住!”我说:“它流远了。还能捉住吗?”
一直到最后,我和表弟一共捉住了十只金甲虫,我们开心极了,围着金甲虫高兴地谈起话来。“你们看这一只,它居然爬到了篮子上!”“它们在打架,这只是逃兵!”“我要捉住它!”接着,我们各人拿起一只金甲虫出来玩。我随便拿了一只小的和表弟的大的比赛跑。我们先把它们放在一条线上,表弟喊三二一一起放,表弟说完后,两只大小的金甲虫同时冲了出去,一开始我的小金甲虫就遥遥领先,到了赛场中间,很快,表弟的大金甲虫也追了上来,眼看就要追上了,我觉得这次比赛应该输给表弟吧,可我万万没想到,小金甲虫竟张开了翅膀,向前飞过去,停在了终点上。我胜了,高兴地欢呼起来。到了要回家的时候,我们准备把金甲虫带回家去玩,可姨妈不同意,让我们把金甲虫放回田野中,让它们自由飞翔,所以我们把抓到的金甲虫全部放飞了,才恋恋不舍地跟着姨妈回家了。
在暑假要多出去玩,这样脑袋才不会生锈。
我因为明年就要升高中了,现在一门心思都铺在学习上,今天周末,照例也要认真学习。首先要把作业写完,我打开书包,把有作业的书本首先都拿了出来,就开始写作业了。我一改以前的拖拉现象,一门一门的开始做我的作业。上午我写好了语文、数学、英语作业。下午物理、政治、地理、也不费吹灰之力把它处理掉了。时间还早,我又预习了两门功课,今天让我过的很是充实。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但我没有让时光白白流逝,做了我该做的事情,让我觉得特别开心。
以后我要好好把握时间,利用好每分每秒,争取做得更好!
如果说学生是祖国的花朵,那么老师就是辛勤耕耘的园丁。我的班主任是一位年轻的女教师,叫做曹红英。王老师中等偏高的身材,一张和蔼的脸上时常带着微笑。她热爱教学,工作勤奋;她心地善良,关心学生;她用一颗爱心赢得了全班同学对她的尊敬。
王老师教我们班语文。为了让我们更好地理解课文,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提高阅读能力,她想了很多教学方法。每当教新课前,她都要求我们先预习好生字生词。上课时,她让我们大声地朗读课文,使大家尽快熟悉课文内容。有时,让同学们扮演课文中不同的角色朗读,让大家感到饶有兴趣;有时,她通过讲解事先查阅的相关资料,让大家明白寓言等课文的道理;有时,她则对照课文逐段分析段落大意,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课文,也学到了不少阅读和写作的技巧。
王老师对同学十分关心。虽然她平时要求我们严格地遵守校纪校规,但对少数不良行为的批评教育却十分耐心。有一次,我的家庭作业由于家长没有签字,被王老师发现了,她让我课后到办公室去,我心里感到忐忑不安。来到教研室,出人预料的是,王老师不但没有责怪我,反而和蔼地询问真实情况,耐心地给我讲道理,并且鼓励我今后更加大胆地学习,我心里顿时感到暖烘烘的。
王老师对待工作十分认真,无论刮风下雨,每天,她比我们早到教室,放学后,她把住得较远的同学送到校外,安全地穿过马路,才返回学校,直到很晚才离开。有一次,我班参加全校的歌唱比赛,她亲自组织我们参加,认真地排练,给我们讲解要领,直至喉咙嘶哑得说不出话来;有一次,她因病休假,可没等身体康复,却由于实在放心不下我们的学习,又匆匆地赶来上课了¨¨¨这样的事例真是不胜枚举!她就像培育祖国花朵的园丁那样,辛勤地耕耘着、忙碌着。
王老师就是用她这种对工作对学生的爱,赢得了大家的尊敬。她是我们敬佩的老师。
鸿蒙以后多少年,只有善于攀援的***来游。以后又多少年,才来到了人。第一个来者黄帝,一来到,黄山命了名。他和浮丘公、容成子上山采药。传说他在三大主峰之一,海拔1840公尺的光明顶之傍,炼丹峰上,飞升了。
又几千年,无人攀登这不可攀登的黄山。直到盛唐,开元天宝年间,才有个诗人来到。即使在猿猴愁攀登的地方,这位诗人也不愁。在他足下,险阻山道阻不住他。他是李白。他逸兴横飞,登上了海拔1860公尺的莲花峰,黄山最高峰的绝顶。有诗为证:丹崖夹石柱,菡萏金芙蓉,伊惜升绝顶,俯视天目松。李白在想像中看见,浮丘公引来了王子乔,“吹笙舞风松”。他还想“乘桥蹑彩虹”,又想“遗形入无穷”,可见他游兴之浓。
又数百年,宋代有一位吴龙翰,“上丹崖万仞之巅,夜宿莲花峰顶。霜月洗空,一碧万里。”看来那时候只能这样,白天登山,当天回不去。得在山顶露宿,也是一种享乐。
可是这以后,元明清数百年内,极大多数旅行家都没有能登上莲花峰顶。汪以“从者七人,二僧与俱”,组成一支浩浩荡荡的.登山队,“一仆前持斧斤,剪伐丛莽,一仆鸣金继之,二三人肩糗执剑戟以随。”他们只到了半山寺,狼狈不堪,临峰翘望,败兴而归。只有少数人到达了光明顶。登莲花峰顶的更少了。而三大主峰之中的天都峰,海拔只有1810公尺,却最险峻,从来没有人上去过。那时有一批诗人,结盟于天都峰下,称天都社。诗倒是写了不少,可登了上去的,没有一个。
登天都,有记载的,仅后来的普门法师、云水僧、李匡台、方夜和徐霞客。
记一次难忘的游记6
白露之晨,我们从温泉宾馆出发。经人字瀑,看到了从前的人登山之途,五百级罗汉级。这是在两大瀑布奔泻而下的光滑的峭壁上琢凿出来的石级,没有扶手,仅可托足,果然惊险。但我们现在并不需要从这儿登山。另外有比较平缓的,相当宽阔的石级从瀑布旁侧的山林间,一路往上铺砌。我们甚至还经过了一段公路,只是它还没有修成。一路总有石级。装在险峻地方的铁栏杆很结实;红漆了,更美观。林业学校在名贵树木上悬挂小牌子,写着树名和它们的拉丁学名,像公园里那样的。
过了立马亭,龙蟠坡,到半山寺,便见天都峰挺立在前,雄峻难以攀登。这时山路渐渐的陡削,我们快到达那人间与胜境的最后边界线了。
然而,现在这边界线的道路全是石级铺砌的了,相当宽阔,直到天都峰趾。仰头看吧!天都峰,果然像过去的旅行家所描写的“卓绝云际”。他们来到这里时,莫不“心甚欲往”。可是“客怨,仆泣”,他们都被劝阻了。“不可上,乃止”,他们没上去。方夜在他的《小游记》中写道:“天都险莫能上。自普门师蹑其顶,继之者惟云水僧一十八人集月夜登之,归而几堕崖者已四。又次为李匡台,登而其仆亦堕险几毙。自后遂无至者。近踵其险而至者,惟余侣耳。”
那时上天都确实险。但现今我们面前,已有了上天的云梯。一条鸟道,像绳梯从上空落下来。它似乎是无穷尽的石级,等我们去攀登。它陡则陡矣,累亦累人,却并不可怕。石级是不为不宽阔的,两旁还有石栏,中间挂铁索,保护你。我们直上,直上,直上,不久后便已到了最险处的鲫鱼背。
那是一条石梁,两旁削壁千仞。石梁狭仄,中间断却。方夜到此,“稍栗”。我们却无可战栗,因为鲫鱼背上也有石栏和铁索在卫护我们。这也化险为夷了。
如是,古人不可能去的,以为最险的地方,鲫鱼背,阎王坡,小心壁等等,今天已不再是艰险的,不再是不可能去的地方了。我们一行人全到了天都峰顶。千里江山,俱收眼底;黄山奇景,尽踏足下。
我们这江山,这时代,正是这样,属于少数人的幸福已属于多数人。虽然这里历代有人开山筑道,却只有这时代才开成了山,筑成了道。感谢那些黄山石工,峭壁见他们就退让了,险处见他们就回避了。他们征服了黄山。断崖之间架上桥梁,正可以观泉赏瀑。险绝处的红漆栏杆,本身便是可羡的风景。
胜境已成为公园。绝处已经逢生。看呵,天都峰,莲花峰,玉屏峰,莲蕊峰,光明顶,狮子林,这许多许多佳丽处,都在公园中。看呵,这是何等的公园!
诚信,是从古便留下的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精髓;是世代相传的民族智慧;诚信,深深刻在中华民族的骨子里。
中国古代大思想家哲学家孟子说过:“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的确,诚信是天下之道义,以诚信立身,就是为人之道义。诚信之重要,不言而喻。那么为何要以诚信安身处事呢?
诚信,使个人成功。古代大诗人晏殊,从小才华横溢被夸为神童,14岁时就参加了科举殿试,怎知考试的文题他做过,他没有窃喜,而主动告知考官,从此他深受皇帝信任,走上成功之路。倘若晏殊当时未告知考官,结果又会怎样?毫无疑问,他会通过殿试,但很难引起皇帝的注意,很可能穷其一生只能碌碌无为。所以说诚信能点亮精彩人生,是安身立命之本!
诚信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能引领企业发展。企业是以资本作为根基的行业,诚信则会为其带来资本,带来活力。海尔公司发展初期还是小公司,没有资本,难以维持运行。一次海尔生产线出现问题,生产了上千台有缺陷的电冰箱。海尔毅然销毁了这些冰箱,这样的诚信态度,反而使海尔客户量大增,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可见诚信,是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没有诚信,无从发展。
诚信还是国家和谐稳定之基,促进国家繁荣。“民无信不立”,只有诚信才有民立,才有社会稳定。古时有商鞅南门立木,至北门可得百金,重赏之下,一大汉一口气搬至北门,马上便得百余金。商鞅得民众之信任,最终变法成功,让秦国国富民强。左拉说:“失信就是失败。”古时却有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失了诚信,最终国破家亡。两个历史事件相比较,诚信的重要可见一斑。
诚信,为个人的成功之基,为企业的生存之基,为社会的发展之基,一定要重视并且践行。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个理想,因为理想是每个人的追求,追求是一个人一生的目标,只有有了目标才能让自己冲满信心。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科学家,我要让世间万物变得和谐,让人类、动物变成好伙伴,让穷人不再穷让富二代不在想这$钱,让科技变的先进,让空气变的新鲜,让环境变的“和谐”起来。
我一直都在想,人为什么要有理想?为什么要有渴望?现在我总算明白了,因为我们要改革世界,让人世间不仅和谐而且团结!
人就是为理想而活着,就是为让世界、让家人过的和谐,虽然世上有小偷,但是他(她)们也大多数是为家庭等原因而迫不得已的!
我在暑假里无意中发现其实生活中,我认为无忧无虑的生活是最幸福的:“每天早上7:00起床,写作业,中午12:30应该能写完,然后,吃午饭再出去走一走,买一只冰糕吃着,走走,坐坐。再回家玩。下午,6:30的时候再出去走走。
星期六,刚到外婆家,只见远处围着一大群小朋友,走近一看,原来是在炸爆米花。
好久没尝到爆米花的滋味了,我迫不及待地跑回家,装些米,加入到炸爆米花的队伍。轮到我了,师傅熟练地把米装进一个椭圆的铁罐里,并向里面放些糖精,拧紧盖子把铁罐架在火炉上。只见师傅左手来回拉动风箱,右手转动着铁罐,左三圈右三圈,望着师傅熟练的动作,我想炸出的爆米花准又香又甜。
不一会儿,师傅将铁罐移入一个布袋里,左脚踏在上面,右手往铁罐用力一撬,随着“轰”的一声巨响,一股浓烟窜了出来,顿时把我包围住,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啊!真香。”
第九:有趣的事
今天,因为天气炎热,所以爸爸带我到河边去玩,还带了瓶子装鱼。来到河边,爸爸坐在大树下乘凉,我呢,就在河里玩水呀、捉鱼呀。
忽然,我看见一只虾,还以为是鱼,就迫不急待地正想把它搂了起来,没想到它却跑了。我又去追,好不容易才用手把它围住了,搂到瓶子里,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虾。这时,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软了。我想:好不容易才把它抓住,还是把它养起来吧!接着,我又捉住几条鱼放在瓶子里,和虾做伴。
我抬着瓶子得意地往前走,不小心踩到石头上的一块青苔。只听“咚”的一声,我像一只落汤鸡,浑身是水。而且瓶子里的鱼和虾也趁此机会跑了,留下一个空瓶子泡在水里。我捡起瓶子闷闷不乐地向岸上走去。真是“偷鸡不成,反失把米”。结果我就这样湿漉漉地回家了。
平时的我,总是在学校,很少和大自然亲密接触,对于大自然的很多东西,我都很陌生,以后有机会我一定多接触接触大自然。
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会犯错,都会出糗。这不,在今天,我就看见了一桩。
当时,我正和爸爸往家走,老爸骑着电动车,我坐在后面悠然自得的听歌。那时正处于人群下班的高峰期,老爸骑车的速度也明显放慢。这时候,就看见一位穿黑色连衣裙的'中年妇女。她不小心将钥匙掉在地上,随即,弯下身,很从容的去捡。
她一弯腰,一撅屁股,那大红色的三角裤头就显露无遗,但她似乎没察觉,依旧以很慢的速度将钥匙捡起。
在周围的人似乎也看到了,都没吱声,只是捂着嘴在笑。那女士好像什么都不知道的一副样子,走在前方的大陆上。
看来,穿裙子的女生要注意了,可别出这样的洋相。
哎,真倒霉!今天晚上爸妈都有事出去了,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虽然我已经不小了,但是就是天生胆小,每到晚上,爸妈必须有一个陪我才行,否则我就会像“小尾巴”似的,他们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今天实在没办法了,他俩人一致讲不能带着我,而且一致讲我应该锻炼了。我一赌气,声明从今天起我自立了,决不依赖他们了。爸妈见我如此豪情,对视一笑,又嘱咐了一些注意事项,关上房门走了。(周记)
天公真不作美,偏偏今天刮起了风,门窗不停地响。我越来越害怕,想到了电影中那些鬼怪,那些令人恐怖的坏蛋,感觉心脏剧烈地跳动,好象他也在喊:“快放松,我快要蹦出来了!”大脑也在抗议:“别想那么多了,我这里都要发生交通事故了!”我再也无心写作业了,便走到客厅,打开电视,并且把声音调得很大,坐在沙发上看起电视来。眼虽盯着电视,耳朵却警惕地听着外面的动静,我索性捂上耳朵,心里默念着:“我不害怕,就是不害怕!”我看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走过,盼这爸妈快点回来。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想着想着,眼前浮现了春景。春是美丽的,充满生机的。春的天空,蓝湛湛的,几缕白云轻松地飘浮着。明媚的阳光照射着生机勃勃的大地,五彩缤纷的花,嫩嫩的青草,都在阳光下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花儿们有的含苞欲放,有的蓓蕾初绽,有的香气袭人,有的妩媚动人,有的绚丽多彩,还有的婀娜多姿……玫瑰花瓣的边上泛着粉红色,覆着茸毛,含着晶莹透亮的水珠,清香就从那俏丽的瓣层间吐放出来。
春天是散文,如图画,似童话。不过我觉得:秋天比较春天,一点也不逊色于它。
秋天是什么颜色的?看,田里的稻子荡漾着金黄的笑脸。秋风吹来,稻浪滚滚,一层又一层地涌过来。浪尖上,闪烁着太阳的光芒。有时候,稻子静静地弯着腰,像是在给过往的路人打招呼,又像是给秋风打招呼,又好像是在给小花小草打招呼。我想这时,农民伯伯一定最高兴。
秋天,桂花悄悄地开了,又悄悄地香遍了全世界。娇小玲珑的桂花,像是一位位害羞的小姑娘,藏在绿叶下,扒开绿叶笑眯眯地往外瞧。它们一朵挨着一朵,一串接着一串,肩并着肩,手拉着手,像姐妹一样抱在一起,样子好不快活。
我觉得秋天是红色的,它染红了苹果;我又觉得秋天是紫色的,它把葡萄染成了紫色;我还觉得秋天是金黄色的。秋天嘛!是五颜六色的。
有人说秋天是死气沉沉的,而我就不赞同,请往那儿看,那一片片火红绚烂的枫树,那么动人,那么充满生机,像早晨的太阳,散发着光彩,又像一团团火焰,释放着热气,让人在“无边落木萧萧下”的秋日觉得温暖,感到炽热。
春天与秋天,孰更美呢?
阳光是太阳给向日葵的礼物,露水是清晨给小花的礼物……而我的到来,是奶奶眼里最珍贵的礼物。——题记
寒假的脚步总是把我推往奶奶家。天气冷,我精心挑选了一瓶护肤霜作为礼物,送给终年劳碌的奶奶。我把它放进行李箱,登上回家的班车。
我的奶奶年已七旬,一头短发有如严冬初雪落地,秋日的第一道霜般,半遮半掩,一双大眼睛已经深深地陷了下去,脸上布满皱纹,嘴里的牙也都快脱光。岁月偷走了她的年华,但她对我的疼爱一点也没变。车刚到站,她看到我时,苍白的脸上似乎也多了几丝红润,步履蹒跚地奔向我,把我拥入怀中,嘟囔道:“孩子,孩子,来……”于是,顺手接过我的行李,乐呵呵地一起回家。
“奶奶,我来帮你烧火吧。”我跟奶奶说道。奶奶应和了一声,于是绑起了围裙,在厨房左转右走,动作娴熟得像久经饭场的大厨。瞧,奶奶手中的菜刀像充满活力的小精灵,唰唰两下就把菜与肉切成小块。“滋啦”一声,菜香四溢,飘着的香味把我拉向灶旁,只见一锅香喷喷的面。奶奶一面盛上一碗,小心翼翼的端到桌子上。在一旁观看许久的我早就口水直流三千尺了,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瓢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可当我看到摆在桌角的那些剩菜时,我瞬间不忍继续吃,泛红的眼眶似乎下一秒就要喷发眼泪,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然发现:我的到来才是给奶奶最好的礼物吧。
当我拿出那瓶护肤霜给奶奶时,可以看出她的上扬的嘴角与眉眼间的欢喜。而当日子一天天消失,假期的结束,奶奶的笑容也减少了。当我踏上离别的车,想起和奶奶一起的时光,奶奶那渴望我到来的焦虑与现在离别的不舍,我意识到,最好的礼物不是物质上的给予,而是简单的陪伴。对奶奶而言,我就是最特别,最好的礼物。
现在,许多家庭的子女都背井离乡,在外拼搏,或者是在外求学……独自留老人们在家。她们最渴望的就是逢年过节时短暂的团圆,牵挂电话另一头的我们。我们应多多陪伴她们,因为陪伴才是最好的礼物。正如我的到来,与奶奶而言,就是最好的礼物。
“唉呀,又要写日记了!”我不停地抱怨着。
我属于最最最最不愿意写日记加上不会写日记的那一类学生。每次翻开日记本,就会发生下面这一幕:
“妈妈,我们老师又留日记了,怎么写呀?”
“就写昨天咱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奇闻怪事吧。先写六要素,再写……”天哪,这些话对我来说就像听天书一样,妈妈可能也有同感,所以说了也白说,等于对牛谈琴!
“禹豪,你想什么呢,怎么不写呀?我说的话,你听没听?……什么?还是不会写?问你爸去!”
……悲哀!
“老爸,我不会写日记!”
“什么?读了五年级了,你不会写日记?!”我被奖励了两个耳光,痛得我两眼冒金星!
我失声痛哭,从此以后,写日记就像上战场!日记就是好难打的日本鬼子,我多么渴望能一下子把它们打倒呀。
“禹豪!来,妈妈教你写日记!”
“别别,你还想让我挨打呀?”
“这次,妈妈一定把写日记的方法全教给你,让你什么日记都会写。”面对如此诚恳的`老妈,我没办法再说“不”,要不,她可没这么客气喽,一定会火冒三丈,变成女巫,非把我撕碎不可!洗耳恭听吧。
“你必须先从自己的身边找事,抓住一个中心,不能写成流水仗,再用上好词佳句……”这回,我好像有点懂了,花了一个小时写了一篇日记,效果还不错,得到老妈的表扬!初次会写日记,我居然感到无比的骄傲。
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的一天,小红和小红背着书包,走在回家的路上显得格外开心,路旁的一只垃圾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在垃圾桶旁有许多路人散落的零零散散的垃圾,使垃圾桶旁满是垃圾,易拉罐、纸削、瓜果皮、剩饭、剩菜应有尽有。垃圾已堆积成山,周围还飞着苍蝇,离老远就能闻到一阵阵使人作呕的恶臭,显得和这里格格不入。小红和小明的心情忽然就晴转乌云了。小红就想:这太不文明了,使路上的行人闻到这臭烘烘的气味就憋着气,捏着鼻子就跑,还污染环境。小红对小明说:“我们一起把这些垃圾拾起来吧。”
说干就干,他们不管垃圾多么脏,不管垃圾多么臭,他们还是用手把那些无家可归的垃圾们送回了垃圾桶里,小明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主意,对小红说:“我们把垃圾捡完,但是人们还是要乱扔垃圾的,我们不如贴张纸条,提醒大家不要乱扔垃圾。”“这个主意好!那你写纸条,我来捡垃圾吧!”小红说。
小明迅速从书包里拿出一张纸和一支笔,趴在地上握笔就认认真真的在纸上写了几个端端正正的大字。小红也把垃圾们送回家了,小明拿出胶水把那张纸贴在了垃圾桶上,“文明——只差一步”小红念到。“这样就干净多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小红赞不绝口,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如果人们总是乱扔垃圾那蓝天、绿地、清水的替代品将会是由乌云、杂草、脏水、废气取而代之。我们的城市将会变成一个巨大的垃圾场。所以,我们要保护环境,就像小明写的“文明只差一步”。虽然说只差一步,可道德却跟那些文明的人差了一大步。希望大家都做像小明,小红一样的人,不要让文明永远只差那一小步。
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能干的爸爸、勤劳的妈妈和好学的我。
在家中,爸爸妈妈就像我的好朋友,每一天都说说笑笑地过日子,那怕是在回家的路上多么的不高兴,只要一踏进家门,我的心就像被松绑一样的简单、自如。我的爸爸是一位军人,虽然很少在家,但是爸爸在家的时候总是坐在我的一旁,陪我学习,当遇到不会的题,爸爸便会耐心地给我讲解。妈妈是一位修改,除了在生活上关心我以外,对我的学习要求更是严格,比如老师让背诵的诗啊,课文啊都务必背熟才给我签条,我心理虽然有时候埋怨妈妈太严厉,但我明白妈妈是为我好。
在我成长的环境中,有令我快乐的`一面,也有令我悲伤的一面。爸爸、妈妈和我,一向都像朋友一样相处,我有什么想法,都乐意告诉爸爸、妈妈。
这就是我和谐美满的家。我爱我的家,更爱我亲爱的爸爸、妈妈。
在学校玩大致可分为三种:课外时间玩,开运动会时玩,文化艺术节时玩。然而另我印象深刻莫过于开运动会时玩。开运动会共开两天。于是第一天早晨,生活委员就早早起床相随几位同学一起去东市买饮料,西市买纸巾,南市买旗子,北市买鲜花。
运动会开始时,我们班分工可明确。一部分人去加油助威,一部分人去参加比赛,又一部分人去写鼓舞词以鼓足本班参赛者的土气。总体听去,那加油声犹如海浪,前波未平,后波又起。同学们多么有集体荣誉感:你瞧,那位参赛者参加完比赛,就马上有人送水送纸巾来了。唉呀!不好那边有人摔倒(参加1500米)眼看还剩最后一圈。这时在旁的同学马上鼓舞他站起来跑完全程。最后他自己强忍着痛在同学的陪伴下跑完全程。虽从第一句落到最后一句,但她仍然像胜利者一样开心。
我们学校的生活是不是丰富多彩呢?其实还有许多事我没写呢,那些也同样精神。希望我们的生活能越来越精彩。这就是我们的校园生活三部曲。
从前不懂事的我总是抱怨上帝,为什么上帝不赐给我天使般的面孔,为什么上帝不赐予我爱因斯坦般聪明的头脑,为什么上帝不赐予我百万富翁般的富有家庭,为什么,为什么……直到有一位阿姨对那些孤儿说:“身在福中不知福。”这句话闪电般打击了我的头脑,我才真切地体会到——我生活在幸福之中。
与福利院的孤儿相比,我幸福得多。他们从小就失去父母的爱,而我却在父母的环抱里长大。我哭时父母会拿糖果哄我;我寒冷时父母为我添被子;我病时父母不顾一切地把我送到医院里;我伤心时父母会安慰我;我开心时父母与我分享快乐;我……难道这一切的一切不会让我感受到我生活在幸福之中吗?
与跟我同龄出去打工的人相比,我幸福得多。我可以生活在书海之中,与书为伴,与知识为友,我可以探究物理现象的种种妙处,可以了解外国更多的文化知识。在学习中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与他们玩乐,快乐地学习……难道这些知识不会让我感受到我生活在幸福之中吗?
与那些残疾人相比,我幸福得多,我有健全的身体,我可以爬山、游泳、打球,我可以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我可以调节心态,保持健康的身心。难道这样不会让我感受到我生活在幸福之中吗?
与海啸中遇难的人相比,我幸福得多,至少我还可以生存在世界上,感受生活的美好,阳光的灿烂,细风的和熙,我至少可以品尝美味的食物,可以体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爱。难道这样不会让我感受到我生活在幸福之中吗?
与贫穷的、支离破碎的家庭相比,我幸福得多。我拥有一个和谐的家庭,即使我们家不是很富有,但生活还算过得去,一有时间我们就会集中在一起吃饭谈笑。难道这样不会让我感受到我生活在幸福之中吗?
其实沉下心来静静地思考,我发现老天爷对我还不薄,我还要抱怨什么呢?老天爷是公平的,一旦它赐给人一样缺陷,总会附送给这人一项才能。幸福是相对个人而言的,你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你就会快乐地生活;一旦你认为自己是不幸的,你就会生活在抱怨之中。而我生活在幸福之中,我就学会了幸福地生活。
秋风吹,满地金,秋天的田野,多么美丽,多么迷人。
黎明,田野上笼罩着一片薄雾,像一层薄薄的帷幔。各种花草树木和农作物沐浴在薄雾里,若隐若现。
过了一会儿,太阳公公起床了,耀眼的阳光瞬间洒满了整个田野。雾刚刚退到山谷里,树上,小草上,到处都有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耀下,犹如一颗颗珍珠在闪耀。那调皮的露珠在叶子和小 草上,滚来滚去,像在坐滑梯。
秋天,田野里一片丰收的景象。一阵风吹过,稻海里涌起金色的波浪,发出“沙沙”的声响;阳光下,人们正在收割小麦。田边,满载稻子的拖拉机来回奔跑;打谷场上,脱粒机唱出“隆隆”的 凯歌。看着这丰收的景象,大家笑得嘴巴都合不上。
望着这美丽的田野,我想成为一名诗人,用最美的语句来形容它;我想成为一名画家,用最美的颜色来描绘它。我想成为这美丽的田野的欣赏者,在秋日,咔嚓,金色的田野,定格成永恒的风景 。
绿色的希望之光已踊跃出现,那绿是一抹淡淡的绿,一抹清新的绿,一抹摄人心魄的绿,拨开云雾,豁然开朗,这个春季,这个希望!
题记
睁开眼,一个新的早晨又即将来临,眼前又浮现起了一抹微笑。春季的早晨,即将离开家门去学校。推开门,一股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我深呼吸了一下,微笑便始终荡漾在我的脸庞……
骑着车子,欣赏着春季难得的美:我家住在水库旁边,可以说是“依山傍水”当然会更美丽。远眺,郁郁葱葱的树木一忽儿便映入了眼帘,水库里的水微波荡漾,还带着点点绿色,让人看的简直入迷。突然,脑子一转,才想到上学快迟到了,便更快的骑起了自行车,飞快地往学校赶。
转完了,过街了……“丁零零……”自行车上的铃声在不停的响着。熟悉的道路,在这个春季里却变得有些陌生。忽然一折,到了三街,眼前一片新绿:两边栽种了不少树木,在春的呼唤下,长出了绿叶,成为那一抹抹的新绿!走在这样的林荫道上,心中不由的舒畅,阳光也已经升起,照在了这片绿色的海洋中,变成了点点灿烂的金子,从树叶之间折射下来,有时还会跳动,多美丽而又动人的风景!我不由的赞叹。
感觉到微分已经拂过,柳树叶不甘示弱,抛下了它们还年幼的“孩子”洁白的柳絮,如绒毛般从空中飘落下来,这个美丽的世界,由这点点白光,似乎又增加了些烂漫……
恍惚中,一直彩色的蝴蝶似乎从我眼前飞过,一下子点燃了我心中的希望之光。我豁然开朗,这个春,绿色的春,不仅要带给人美丽,更要带给我们一个更重要的东西希望!
“叮咚,叮咚”,一颗颗个儿又大、又硬、又圆的黄豆一个接一个地跳进碗里,像运动员跳水一样。我把碗放到阳台上,加满了水,小豆子们开始了它们的发芽之旅。
一天以后,我起床便立刻奔向阳台。啊,不得了!昨天还又硬又圆的黄豆变成椭圆形了,像娃娃喝足了水一样。我把手指放进水里,轻轻地摸了摸其中的一个小黄豆,没想到,它软了许多。而其中一个小黄豆居然露出了一道小缝,我给它起名叫“小白”。
第二天,大部分小豆子已经有一道小缝了,而“小白”的缝已经非常大了。而有的小豆子还在睡懒觉,它们可不想把自己身上那黄色的外衣脱掉。
到了第三天,我又去观察黄豆宝宝们。它们已经长出了一条条白白的“小尾巴”:有的像S型,有的像蛇形,还有的像一根绳子。而昨天哪些没有露出小缝的豆子,也都有小缝了。可是,还有一个豆子没有露出小缝,我给它起名叫“懒小豆。”
好不容易到了第四天,“懒小豆”才扒开衣服,见到了明媚的阳光。而“小白”已经脱下了外衣,别的小豆子也在努力地脱下衣服,“懒小豆”也不甘示弱,长出了白色的小芽。最引人注目的是,“小白”的芽大约已经有5厘米长了,长出了细长的、嫩绿色的小叶子。小豆子们细长的.茎卷着,头上顶着绿色的小叶子,下面长出了棕色的茸毛,那就是它们的根。
可爱的豆芽宝宝欢乐的发芽之旅很快就要结束了,因为他们要成为我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了。
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一个平平淡淡的早晨,我照例背起书包去上学。骑上我心爱的小自行车,飞一般向学校奔去。
走在路上,一缕暖暖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我抬起头一看,嗬,朝阳。那金色与太阳本身发出的明红,相互交织出一个明亮的圆环,圆环四周放射出五彩光芒,照亮了整个大地。望着这似曾相识的景色,我似乎想起了什么:
五年前的今天,不也是这样一个好天气吗?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子昵!背着与我身体极不相称的书包,上学去。那时的我,刚刚小学一年级,傻傻的,用一双充满好奇和天真地大眼睛看着周围。别人叫我做什么,我就敢什么,受到老师批评了,就只知道哭。白驹过隙,我已长大了,那些童年时的影子,在今天我的身上,还有吗?
同样的早晨,同样的太阳,却没有了同样的我。童年,这珍贵却又娇嫩的字眼,已在我身上逝去。就如同那美好的朝阳一般,让人还来不及消受呢,就像雾一般飘散了。
唉,不好,身上的阳光不见了,却是那讨厌的云彩把这宝贵的云彩盖住了。刚刚在心里升起的那份兴奋喜悦之情破了。可是,云彩却在慢慢移动,终于,那束光又回来了,去飘走了。啊,我明白了,这云彩就如生活中的困难一般,你怕,它就厉害;你不怕它,它就败下阵来。咱们应该像太阳那样啊!过去的就不用说了,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遇到的云彩一它把它打败。
到校门口了,我一抬头,这朝阳正在慢慢向上移动,变了。然而照样美丽非凡,那多像现在的我呀!我要珍惜它,不让它像童年那样,留下或多或少的遗憾。
春姐姐来到了。小花园里的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就像厚厚的绿地毯,绿地毯在阳光下茁壮成长。柳树像一把没完全撑开的绿伞,长出了新芽。小花有的已经开放,有的没有开放。小花的颜色非常美丽,有黄、有红、有粉……叽叽喳喳的声音,吓我一跳,原来是几只小鸟在唱歌,它们好像在说:春天的景色真美。又飞来了许多的穿着漂亮衣服的蝴蝶,围着我翩翩起舞,我高兴极了。
春姐姐过去了,夏娃娃来到了。他非常顽皮,让太阳像个大火球,照着我们。人们都把空调打开,就连树上的知了也大喊着:热死啦!热死啦!我觉得夏娃娃太淘气了,我不喜欢夏天。秋妈妈给树木换上了金装。秋天的风凉爽极了。秋风一吹,从树上飘下来的树叶,像黄色的蝴蝶一样在天空中飞舞着。小花园里,有人在锻炼,有人在看湖里大大小小的鱼儿。冬爷爷我最喜欢了,因为下雪后,我可以和小朋友们一起打雪仗。冬爷爷一挥手臂,树上白了,房顶也白了,白茫茫的一片,就像一个银色的世界。
想写一篇文,祭奠过去。想要一个唯美的开篇,却不知怎么开始,就这样吧。
记得第一次接触到,是上网搜作文,应付老师布置的功课,但是却被前辈们优美的文笔打动,心中蠢蠢欲动,于是又多了一个叫BAO宝宝的账号。却始终没有写下一篇文章。
时间长了,便认识一群可爱的人们,不管是谁,都被我铭记于心,曾经傻傻的以为我们会因为同一个梦想,手拉手一同前进,走到梦想的宝座。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不知何时变得如此的远,明明近在眼前我却觉得我们的距离不是一星一点。很遥远,我跨越不去,我只能站在原地,看着你们一点走远。
或许谁也不曾忘了谁,但是谁都回不到过去,每一次见面的次数一点点变少,能说的话越来越少。一个个群从最初的吵闹,到逐渐安静下去,最后沉寂了下去,一个人有一个人的退出。曾经的快乐变得支离破碎,看着别人的ID只是觉得熟悉,却又不认识是谁。
看着曾经自己留下的留言,却感到陌生。不禁发出疑问,他是谁,我为什么会给他留言。陌生的让人窒息。
慢慢的随着时间,不断的为恼人的数学题二烦恼,只是静下来会觉得心里空荡荡一片,好像缺了些什么。是的,梦。曾经的梦想。曾经的我幻想着有一日能成为一名作家,不要太出名,只要我写的文字能得到有大家的欢迎,热爱便足矣。可是在这漫长的道路上终是我放弃了,梦。我没有资格去抱怨,我没有理由去找借口。因为这是我选的路,不停息的选择终究使我慢慢坚强起来。看过了太多的,美好,黑暗,心底终是留下了一份沧桑感。
偶然的发现,竟让我泪流满面。我以为我都已经忘却了。却不知那段万金不换的记忆只是被我埋藏在记忆的最深处
,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尘,唱片还在不停的动,吱吱呀呀的声音,沧桑。在人生,有太多的无奈有太多的遗憾与无力,没有办法,自己选择的路,只能走下去。事到如今我还能再说些什么,都过去了。回不去了,铭记吧。头也不会的走下去吧。
那么回忆也就到此结束吧。
一副鹅蛋脸充满了纯朴,两只不大的眼睛透露出聪慧,一米五五的身高,加上开朗的性格,就构成了我。
我,没有那些明星般令人羡慕的脸庞,没有那些天才和学霸一般的大脑,也没有那些歌唱家、舞蹈家的才艺。可是,我就是我。我依然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所以“好学”和“学好”就是我每天必须认真做的一件事。天天与那些英语单词啊、古典诗词啊、数学公式啊什么的打交道,我也算是跟它们混熟了。慢慢地也发现它们与人是一样的了,只要你认真对待它们,它们便会给你十二分的回报。只要你真切地感受到学习它们有什么好处,它们便让你学到它的精华之处,知识便可以多得溢出来。
我很喜欢唱歌。常常是边走边哼着小曲,哼到尽情处,不由得手舞足蹈自我陶醉。记得第一次听到一首很触动我情感的歌,我觉得很欣喜,于是,我努力地模仿那首歌的每个音调,把我的那种感觉全都释放出来。努力地练了一下午,最后,唱会了。我就把我的成果展示给了妈妈,妈妈直夸我唱得好,从此,唱歌就成了我的一种爱好。我自我感觉良好,不知听了我唱的歌的你们是否也有这种感觉呢?
除了唱歌外,我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字写得很整洁。虽然我的字比不上书法家的字,但是,也算不上很差,我以我的字为骄傲。我不仅会写钢笔字,还会写毛笔字。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一提一钩,每个笔画都写得很到位,每个字迹都显得很霸气,每次作业都感觉很清爽,让人称赞不已。因为我小时候的字写得惨不忍睹,所以呢,我就想写得一手好字。我学着字帖上的字那样练习,有的时候认真模仿,写得就得心应手,自己都感到震撼;但有的时候又写得很差,随便一写,写得很潦草,可又觉得很有趣,很有风味,以致于我后来在练字的时候竟然都自创了我的签名。嗯……看来以后得认真练习,可不能再这样随意了。
我就是我,既有缺点,也有优点。我不强求十全十美,但我每天都活得快乐,活得精彩,活得有滋有味。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
简评:文章能采用总分总式结构,且首尾照应。尤其是末段,收束自然,语句优美,很有力度。
主体部分逻辑严密。三个自然段分别写学习,写爱好,写特长。由主到次,从不同角度全面展示了自己,使得文末的收束水到渠成。
才进初中,行文能有如此结构、如此篇幅、如此才情,实在是可圈可点,可喜可贺。望继续努力!
20xx年X月X日 X天
星期天,我和爸爸来到楼观台公园游玩,人们都急着去登山,而我却迫不急待的向动物园走去。
啊!
动物园的动物可真多呀。
先说世界稀有的珍贵动物大熊猫,它个体比熊小,有漂亮的皮毛,毛密而有光泽,眼睛周围、耳朵、四肢以及肩部都是黑色,其余部位则为白色,黑白相衬,美丽可爱。它性情温顺,体态肥胖,走起路来斯文尔雅,摇摇摆摆,活像个大学者。天真烂漫,憨态可掬,十分逗人喜爱。
再说活蹦乱跳的珍贵动物***吧,它面孔天蓝,毛色金黄,小小的鼻子,‘美猴王’是人们送给它的爱称。
我和爸爸还观看了羚牛、天鹅、孔雀等,它们个个都能激起我的惊喜和想象,让我大开眼见。
正当我信步于公园的小道,陶醉与自然的美景和动物界的丰富多彩时,爸爸告诉我,由于人类的不节制,这些动物已到了濒临绝种的境地,有些动物在全世界只剩下几十只,如果不加以保护,几十年之后,就再也看不见这么漂亮的动物了。我心中不禁暗然一惊,顿时明白了保护动物、爱护动物的道理。回家后,我轻轻的扶摸着我们家的小狗,感到舒心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