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课外阅读心得体会(精选3篇)
居里夫人通过不屈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诠释着一个个奇迹,让我们赞叹不已。看了这本传记,居里夫人的求学阶段和研究科学的部分在传记中描绘了出来,我总仍不住去细读几遍,并用一支黑色的水笔把感动的地方圈画出来。有时我总忍不住赞叹她几句;我赞叹她的话犹如长江的流水,说也说不完,永远不到尽头。
在我的心目中,她就是一个女神。她不仅有高尚的品质和人格,还有着巨大的贡献。她因为发现并提炼出镭,在1911年获得诺贝尔化学奖,成为世界上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第一人。但她却淡泊名利,继续研究科学。她对事业有着很深的执着,还与着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我认识的所有着名人物里面,居里夫人是唯一一个不为盛名而颠倒是非的人。”
居里夫人给我们叙写了一个个传奇,一个个奇迹。偏偏是在她最艰难的情况下,完成学业和伟大成就。她的经历告诉我们,知识是多么的可贵,如果不是因为她甘于刻苦学习并掌握知识,如果不是她那锲而不舍,顽强不屈的精神之柱支撑着,就不会发现并提炼出镭。这个伟大的成就是无人否定的,大家都崇拜她,赞颂她。
读了这本传记,使我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居里夫人的精神,现在这种精神是不断但无形地激励着我。使我明白了许多,也让我今后的人生有了新的目标和计划。我原来紧封着的“窗户”,因为我被居里夫人的精神彻底征服了;现在这扇窗户怅然、豁达地打开了。
居里夫人锲而不舍,坚定不移的精神永远照亮着我的心窗,直至成功之道。并再一次地感动了我。
这几日,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这篇小说。
我感到莫名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文章可谓是字字珠玑、一针见血,我也从中体会到了当时国之黑暗,引起了我的深思。
日记中记载有一句话:我认识他们,他们都是吃人的人。结尾处还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喊:救救孩子!日记中主人公对他哥哥的痛斥感染了我,那是暗讽他们是搜刮民脂民膏的人啊。主人公有正义感,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和那种人同流合污,于是提出了那样的见解。真是可亲可敬,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当世,这样的见解都是先进的、有道义的!如果这样为国为孩子着想的人再多一点,或许我们的世界会更好吧。
其实当今的世界很安宁,没有大型的战争,没有太多的流离失所,没有太过黑暗的灾难来临,和平稳定,欣欣向荣!
只是偶尔想想,这个世界上依然有着不平等、缺衣少食、天灾人祸,我的内心就不安,是我杞人忧天了么,或许不是吧。
带着我的思绪,我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收好,我的内心好似有一股力量在燃烧,我忽然感觉我的思维升华了,我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没错,就是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忽然想起了初中时接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对中国,对中国社会,对中国人的要求,也是我们年轻一代的,更是我们需要硌守的信条!这是我们新一代、老一辈的全部。
只是我们还是没能做好,但我坚信,我们的坚持会换来更好的明天,我们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我们的信仰在未来,会洒遍祖国的每一寸土地!
从此,不,是一直以来,我都在努力学习,想要为祖国做出贡献,想要为社会提供一份力。虽然革命的道路还有很长,但我知道,这是正确的路。也许它没有终点,也许它艰辛坎坷,也许它暗藏杀机,但它是正确的,是可以坚持的!
貌似跑题了,只是忽然很澎湃,心情激动。我知道,未来的路还有很长,我更知道,路在脚下!
其实呢,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是为了控诉当时的地主阶级。他们搜刮民脂民膏,令百姓民不聊生,而主人公身为当中的一员,感觉到自身的罪恶,领悟了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他对此感到厌恶,同时也引起了他的深思。地主阶级靠剥削劳动人民为生,他们“吃”劳动人民的价值,吃他们的血肉,吃他们的精神,以此,养肥自己!
哎,当时的动荡摧毁了政府,很多地方民不聊生,日军侵华战争打了整整八年啊,八年啊!这期间有多少血与泪,有多少骨与肉!秩序混乱,生灵涂炭!
也需要感叹:这样难以忍受的时光过去了!这样黑暗动荡的年代过去了!
而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富强,社会越来越小康,科技越来越进步!人民富裕了,社会安定了,国家发展了!这是千千万万中国人民付出了鲜血的代价换来的啊!
我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们已经很幸福了,是不是!当今社会,我们唯有发展己身,争取做有用的人,才有机会在滚滚洪流中脱颖而出!
只是靠一个人努力还不够,要有千千万万个人,所有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成功!
我们生而知之!每个人都是有天赋的,并不是说你好我不好,你厉害我不厉害,只要我们认真起来,做好我
们可以做到的事情,那么在困难的事情也能完成,不是么?
其实我还是更关注“救救孩子”的这句话,它让我深思:是不是孩子是最重要的!我想到了很多,终究还是没有明确的答案,可是我知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未来的路很广阔,对不对?
《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疤豺母。
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
后来,强巴和“我”布置了周密的计划,准备将豺群一网打尽,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固执的要这样办,“我”也没办法。当豺群没路可逃的时候,“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毕竟他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伤害这群豺。
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
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
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
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
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
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