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的时间是充足的。这一天,我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图书馆,寻找书看。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让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时,针看到一本《巴金自传》,脚步也随之停下来。我拿着书走向书桌,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我先看了《文学生活五十年》这一段,使我受益匪浅。它主要讲了巴金五十年来的文学生涯。渐渐地,我看完了这本书,也加深了对巴金的了解。
巴金不是一位文学家,但他写作了五十多年。他开始写小说,只是为了找寻出路。他生在一个官僚地主的大家庭,在许多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中间度过了他的童年,在富裕的环境里他接触了下等人的悲惨生活,在伪善和自私的长辈们的压力下,他听到年轻的痛苦呻吟。他觉得社会出了毛病,却说不清病在何处,又该怎样医治。他把自己的家庭看作专制的王国,他坐在旧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亲近的人在那里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终于惨痛地死亡。他们都是被腐朽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一时的任性杀死的。巴金离开了旧家庭就像摔掉一个可怕的黑影。他想找寻一条救人,救世,救自己的路。他选择写作,是因为他有感情无法倾吐,有爱与恨无法宣泄,好像落在无边的苦海中找不到岸,一颗心无处安放,所以,他要找寻一个心的归宿——写作。
他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从他身上我明白:不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爱祖国,爱人民,爱真理,爱正义,为多数人牺牲自己;人不单是靠吃米饭活着,人活着也不是为了个人的享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巴金那样的燃烧的心和永不衰竭的热情。
这一本书让我学习到许多做人的道理,我要把巴金竖立成我的榜样,向他学习。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嘲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最好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在茶馆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老舍其作为一个语言大师的风范。茶馆中,十几个人物依次登台,却个个形象立体,性格鲜明,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写作语言的性格化,时代化,应人切景;老舍以笑写悲,寓庄于谐,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于三个时代中光怪陆离的丑类;北京化的口语也是本剧一大特色,给穿梭于茶馆中的人物注入生命。
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我第一次读《瓦尔登湖》时,对它并不是很感兴趣,那些晦涩难懂的言语,让我只粗粗浏览了几页。然而当我第二次静心地阅读后,这本书让我有了一种亲近自然、回归自然的感觉。
《瓦尔登湖》是美国作家亨利梭罗描写他在瓦尔登湖畔的独居生活,记述了梭罗两年多里的见闻和思索。
梭罗崇尚质朴的生活,崇尚自然,热爱自然,与动植物们谈天说地,似乎动植物才是他的挚友;冬天,站在冰冻的湖面上四处观望,看着麝鼠在湖面上搭的窝穴,这样的风景也别有一番风味;每天清晨,森鸮在远处的树林里与梭罗打着亲切的招呼:“你好。”梭罗从不斥责来偷吃玉米穗的红松鼠,从不介意它每次临走前抢走一个大玉米穗,也不抱怨它每天清晨来家里上蹿下跳、大闹一番而把自己吵醒,也从不驱赶来啃食土豆皮的野兔。梭罗就是这样一个与自然和平相处的人,在他的世界里,自然界里的一切事物都是他最亲密的朋友。
梭罗写的这本书的主旨是:回归自然,追求精神生活、精神上的享受,而不是现在大多数人不辞劳苦换来的物质生活。在瓦尔登湖畔独处的那段时光里,梭罗在小木屋旁开垦荒地,春种秋收。自己种的粮食能供自己吃饱就行,衣服穿暖就行,不追求奢侈和舒适。正如书中所提到的那样:“大部分的奢侈品以及很多所谓的舒适品,它们非但不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反而对人类的进步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所以那些最明智的人从不追求奢侈和舒适,他们生活得比穷人还要简单清贫。”比如我们生活中穿的衣服,梭罗是这样说的:“衣服,首先要起到维持我们身体热量的作用,其次,在我们这个文明社会里,它是用来盖裸遮羞的。所以,你们不需要无休止地往衣橱里添置新衣,很多重要的事情依然可以顺利完成。”反观我们的现实生活,很多人只是盲目地为自己披上华丽的新衣,以此赢得他人的尊重。还有些人,在寒冷的冬日仍不穿保暖的大衣,为了让自己不显得臃肿难看,穿着单薄的衣衫在外出行。可见这些人已忘记了衣服最本质的作用。
大多数人追求物质生活,不乏被家庭责任,工作压力,物质需求等枷锁所禁锢,限制甚至扼杀了人们的精神追求,使人们只能看见自己眼前的那些蝇头小利,却忘记、忽略了自身利益之外的事情,而人们为追求物欲,就整日整夜地、不辞劳苦地工作,所以他们就根本没有了休息和享受生活的时间,也没有闲暇时光陪伴亲友,联络感情。这样的生活毫无意义,如梭罗所说:“这不是真正的生活。”
亲近自然,回归自然,追求精神生活,活出自己的人生。
“每个人都是自己王国的国王,与这个王国相比,沙皇帝国也不过是一个卑微小国,犹如冰天雪地中的小雪团。”
老舍先生的《茶馆》,我读了有几遍,每读一遍都有不一样的感觉,语言并不是那么的华丽,但是很通俗易懂,基本上都是小人物该说的话,老舍先生说“没有生活,既没有活的语言”,《茶馆》的语言都是来自生活,都是那些人物自己说过的话,都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最真实的写照。
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可以多容纳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这出戏虽只有三幕,可是写了五十来年的变迁。在这些变迁里,没法子躲开政治问题。老舍先生把一些小人物集合到了一个茶馆里,用他们生活上的变迁反映社会的变迁,以此用这种侧面的方式透露出当时的政治消息。老舍先生以一个小小的茶馆反映每一个纷乱时代的社会环境,借助小人物的生活反映了当时社会各界人物的生活状况。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就好像在我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春意盎然,充满诗情画意的开头就深深吸引了我。仔细看下去,作者原来不是为描写明媚的春光,而是用去而复返的燕子、杨柳、桃花来反衬时光“一去不复返”,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要奋发向上,有所作为,字字句句都发人沉思。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是古人留给后人的名言警句。能用钱买来时间吗?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或让时间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如何做时间的主人。
有许多伟人就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他们都是惜时如金的人!我们敬爱的周,日理万机,一夜就审阅一尺多高的文件。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废寝忘食在屋里写作……
在学习中,我体会到只有驾驭时间珍惜分分秒秒,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学校,我们上课要认真听讲,充公利用每节课40多分钟的时间。放学后,认真完成作业,然后挤出点时间来多读书,参加有益的活动。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想做一个合格的毕业生,要想有所作为,让我们同时间赛跑!去努力,去奋发向上!
人民艺术家老舍笔下的《茶馆》真不愧为“东方舞台上的奇迹!”
全剧的人物复杂多样,却简单到从陈设的古朴变为新式,最后沦为简陋,昭示出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文化特征、时代特征。
清末整个社会的黑暗腐朽、不可救药是全剧的中心思想,也是作者要反映的现实社会的特点。为此,老舍先生精心刻画了各色人物。从旧社会小资产物、小商人的典型任务王利发的经营方式的改变,充满爱国热情、最后沦落为卖菜的常四爷……无不时刻在步步深入文章的主旨。我们可以从这家老茶馆中的精彩演出,看出就制度的必然灭亡。
老舍行云流水的笔法在语言特色上表现得淋漓尽致。浓烈的“京味”语言笼罩了整个剧本,代表了中国的艺术剧本。精练而又个性的语言,三言两语就勾勒出一个人物形象的轮廊来更能突显老舍的戏剧特点。当然少不了像“将,你完啦”这样一语双关的潜台词,让人读了很有味道。语言中蕴藏了老舍先生高超的写作手法。
茶馆代表的不仅是一个人,一个茶馆的兴衰,更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浓缩的典范。
巴金的童年是比较幸福的,身为富贵人家的少爷,打小就有丫鬟香儿的陪伴,一起拾桑葚,一起拾鸡蛋,还顽皮地给各只鸡取上个性的名字。和大花鸡结下深厚感情,出于孩童的天真不忍心吃鸡肉。 “为什么生来是鸡,就该被人杀死作菜吃?”这个问题让人寒心,也体现出巴金善良的性格。在巴金童年生活中另一个重要的人便是杨嫂,杨嫂一生爱清洁,死的时候却极度邋遢,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让人感动。命运就是这样,已经被安排好了就难以改变。而更让人寒心的是,杨嫂的死竟然被当作了好消息。全家人都在等着这个“好消息”,希望一个人死去,而这个人却恰恰是自己最爱的人。
对巴金童年生活影响很大的是巴金的父亲和母亲,从回忆中可以看出来,巴金的母亲爱护下人,爱护孩子,是个温柔善良的好母亲。巴金的父亲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刑罚犯人却于心不忍。良好的家教培养了巴金的善良品德,这种品德让他能对祖国对人民产生无限的爱,进而用各种作品来表达这种无限的感情,为国家留下了一笔财富。巴金留给后人印象最深的是三个字“说真话”,诚然,做人要做好人,说话要讲真话。
巴金童年生活的印象与他其后的生活相比是平和的,没有太多泪水,没有太多愤怒,日子里充满了平静的喜悦。而在文-革期间,巴金遭受了各种各样的折磨,有人评价说,巴老是当代活得最痛苦的老人。巴老在晚年重病之时仍然笔耕不辍,写下长篇小说长夜。在84年在东京召开的第47届国际笔会上,81岁的他无限深情地谈起了自己的创作经历。拿他自己的话讲:“我是从读者成为作家的。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文学作品用具体的形象打动了我的新,把我的思想引到较高的境界。艺术的魅力使我精神振奋,作者们的爱憎使我受到感染……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传给别人……我们有一个多么丰富的文学宝库,那就是多少代作家留下来的杰作,它们支持我们,教育我们,鼓励我们,要我们勤奋写作,使自己变得更善良,更纯洁,对别人更有用,而且更勇敢。”这种“我要把火传下去”的欲望支撑着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创作出一部又一部伟大的作品。
巴老的死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文坛的参天大树倒下了,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与伦比的重要精神财富。
“我家乡的泥土,我祖国的土地,我永远同你们在一起接受阳光雨露,与花树、禾苗一同生长。我唯一的心愿是化作泥土,留在人们温暖的脚印里。”
而现在,巴老的愿望也算实现了,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每一片都在呼唤。巴老将永远与祖国同行,留在人们温暖的心房里。
清晨,住在派蒂姨妈家的薇拉和她的小妹爬上了屋顶。两个女孩心情沉闷。
薇拉和她的小妹生活在一座城市里,妈妈是一位画家,今年给她们生了一个小宝宝。悲剧发生了,宝宝因为喝了地摊小商贩的水而肚子剧烈地痛,最后,不满一周岁的宝宝离开了人世,从此,全家陷入深深的悲痛,小妹因为经历了宝宝的死亡过程后,从此不再开口说话了,家中陷入混乱。好心派蒂姨妈把薇拉和小妹接走。但派蒂姨妈很快发现,两个女孩竟和她格格不入,姨妈和两个小孩之间气氛紧张。好在有宽厚的霍伯姨父在中间周旋。后来,薇拉向姨妈说出了自己的心声,终于派蒂姨妈读懂了孩子们的心声,两个孩子不再怨恨姨妈了,小妹也开口说话了。
看了这本书,我很同情薇拉两姐妹,她们爬到屋顶,只是天天去看看宝宝,她们认为,屋顶离宝宝很近,在日出的一瞬间,她们能看见天堂,就能看见宝宝。这本书既有趣,又伤感,但最重要的是,它很真实。这本书告诉我们:痛苦的时候,我们要“适时地学会坦然无惧地流泪”,否刚就“永远无法真正了解那些发自深入的祈祷和欢笑”,无法坦诚地表达自己的痛苦和爱。
让我们一起欣赏本书的精彩结尾:
“是的,我们离头顶上天空更近的时候,仿佛离死者也更近。这样一种微妙的纪念也让我们离自己该有的样子更近。温柔与宽容使得人们更能直面自己的内心和周遭的人事了。“宝宝有天使,而我们有彼此。”地上的生活回复如初了。从此,坐在屋顶上的薇拉会很健全地长大。
真的,当我们爬上屋顶上时,既可以抬头看天上的浮云,也可以低头看地上的人行走;可以流泪,更可以看清自己身上正在生长着的节节疤疤,哪怕太阳会灼伤我们的皮肤。”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了生活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读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现在已有60多年的时间跨度,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现在怎么样?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现在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应该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现在,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现在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情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减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应该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同,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密切的,所以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村民的接受能力。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文明,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团体格局,而中国一直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形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他们要办事也就成。这真是谁的关系网大,谁才可以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系,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间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理解,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运动,从于主流文化的应该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间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运动真实存在,并创造一切,时间和空间只是为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运动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所以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可以计算出它落在哪里。同理,如果知道所有物质的运动状态,未来就可预知。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然而也的确很有趣。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可以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可以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考虑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最后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保持,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后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形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要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因为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所以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现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要味觉,需要规范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保持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在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
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隔阂了文明与原始的距离,横亘了喧嚣与平静的对话。亨利.梭罗以沉思者的身份,独自隐居在他双手搭建的木屋里,在康桥德城的瓦尔登湖上,过着与世隔绝的清贫生活。建房、开阡陌、种豆,“一蓑烟雨任平生”。
他说:“来到这片树林是因为想过一种经过省察的生活,去面对人生最本质的问题。”瓦尔登湖很美,梭罗乐此不疲重复着单一的事情,钓鱼、烘焙蛋糕、接受访客;一天虔诚劳动休憩、阅读。瓦尔登湖很美,晨昏下变幻的树林,四季迥异的湖面,沼泽上低飞的鹰隼。那是青春女神赫柏经过的伊甸园,即使经历凛冽、炎热,仍不变春天漫溯的蹁跹。“若至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在纤尘不染的美中,我们开始“省察”文明人需要铅色冰冷的物质世界。
“文明人走过的足迹,只留下一片荒凉。”原始与文明,隔了时间,隔了人本质的迁途。在那个茹毛饮血的年代,人们敬畏它,爱护它;但在这个日日笙歌的年代,人类挑衅它、剥削它!这是一张在私欲中暴露的人类狰狞的面孔!“你侮辱着大地,居然还敢议论天堂。”梭罗愤懑地说,但尽管如此,瓦尔登湖仍在生长着,如同大自然宽恕了我们无节制的打击,以强者的姿态,漠视了我们可笑的癫狂。
大自然的美是一种本返璞归真后的自由。李太白懂这个道理,仕途失意流连祖国山河,一壶酒饮尽蜀道庐山白帝城;陶潜懂这个道理,傲骨不为三斗米折腰,隐居“中无杂树,芳草鲜美”的桃花源;周庄懂这个道理,论鱼梦蝶逍遥游,不争世俗与天共生与物为一。
孟子曰:“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家中的长者说“靠山吃山,吃山养山。”自然的馈赠,是古人珍惜的,乃我们践踏的,我们视如草芥的,将来人们视如珍宝。
大自然是贫匮而风雅的智者,安之若素走过颠沛流离的岁月,被战火、硝烟泯灭了模样,却依旧笑傲人间。而我们,要做仁者,仁慈宽厚对待环境,才能永存。
每个人心里都有着这么一家杂货店,或许你找不到它,但它并未离开你。
——题记
一个闲适的午后,一杯茶,一个人,我捧起了一本书——《解忧杂货店》。这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一部名作长篇小说。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感觉所发生的一切离我很遥远,想伸出手去触摸,什么也没有。但又似近在咫尺,因为它是那么的真实感人。它所阐述的人世间的这种美好、善良与希望,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一如空气,无处不在。
《解忧杂货店》是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之作。故事讲的是一位神奇的杂货店老板,通过回信给各类人生迷惘者解忧答疑。小说写得扑朔迷离,精彩纷呈。开头通过三个“小偷”——翔太、幸平、敦也误进杂货店,却无意中解答了来自另一个时空的信件,来展现了杂货店里的预言与穿越时空为来信者排忧解难。鱼店音乐人、被身世困扰的经纪人、逃离家庭的木匠、富有的女社长……因为同一家杂货店,他们的命运被巧妙地联系在了一起。
最令我惊喜的是,一部如此畅销的新经典,对人生的宽度有着和善的胸怀,充满了正能量,书中所展示的人性美让我惊喜与欣赏。它主张的是善,善的付出,善的坚守,善的传递。从一开始,浪矢爷爷以真诚的态度去回答每一个需要得到帮助的人的信件,到后来,是现在的人给过去的人回信。指引对方走出困境,解决烦恼,使得迷惘的人得到启迪,迷途少女获得人生成功。而且得到过帮助的人又自发地去帮助别人,让爱与真诚一直在传递。它让我们相信了善举终有善报,成了照亮我们人生信念的一盏明灯,鼓励我们不畏命运的艰难险阻,善待每一天,开拓新未来。
我一直相信,爱是可以传递的。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善举,耳濡目染,往往会有爱的接力,善的传承。比如,和父亲外出或在小区里散步,偶尔会发现路上扔有一些砖块、树枝和大块垃圾什么的。每次父亲都会停下,把路上的大块垃圾清走。他说:避免路人撞上了会摔跤。于是我和妹妹只要看见路上有大块垃圾也会挪一下,更别说是乱扔垃圾了。直到一天,我欣喜地发现,在我们的身后,多了一个小身影,一个小妹妹也学着我们搬路中间的一块石头。还有一次,清晨我出门去上学,在过道里,我发现邻居姐姐正轻手蹑脚地关铁门,推出她的自行车。她看见我,抿嘴一笑,轻声说:时间还早,咱得小声着点儿,别吵了邻居们睡觉。从那天起,我出门也会小心翼翼地关门与走过楼道了。
其实,这些都是小事,但是,真诚地做每一件事,对待每一个人,心怀善良,用一颗心温暖另一颗心,像我们老祖宗说的“勿因善小而不为”,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温暖,让世界充满爱!
这就是“解忧杂货店”老板浪矢爷爷通过自己的微言行小举止告诉我们的大道理。有趣的是,书中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因为无法预知而充满了更多的可能性,我们无法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所有的事情都按了它的轨迹在运行。但是,万物之间是有所牵连的,我们所做的一件小事,也许会影响到他人的命运,而身边人的所作所为,也有可能会改变我们的未来。我们能做到与有所把握的,就是心怀善良,敬畏生命,真诚地对待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次经历,每一个挫折。予人玫瑰,手有余香,让爱传递下去。
《安妮日记》的封面上有一行字吸引了我的注意:这是一位女孩写的。这让我更好奇了,便继续看了下去。
这本日记记叙了在种族迫害下的八个犹太人躲进了“秘密小屋”。开始了他们28个月的藏匿生活。这28可月有数不清的意外事故,食物和生活用品的稀缺……但即使是在最痛苦恐惧的时候,安妮也仍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一切。她在日记中写道“人性本善,混战和苦难终将结束。”就是这种乐观的心态支撑着安妮面对一切困难,让她从孤独、恐惧中慢慢走出。安妮还热爱写作,梦想成为一名科学家。她总是认真地检讨每件事情,找出原因。这些品质都值得我去学习。
有一次,我正在做一道比较难的思考题。刚看完一遍题目,我完全蒙了!这是什么意思啊?我又看了一遍,还是没有任何头绪。我有些没耐心了:下一次再不会,我就不想了!我有马马虎虎地扫了几眼题目。哼!又不会!我不写了!可刚要放下笔的我转念一想:安妮生活在艰辛困难的环境中,她还仍然不忘写作,不玩学习,不忘读书。我怎么能不好好上学呢?我拿起笔,仔仔细细地看了即便题,认认真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哦!我知道了!原来只有像安妮那样专心致志地思考,才能成功!
看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认真思考。也让我明白了学会善于思考的重要性。
几乎是一口气把《三体》第二部《黑暗森林》读完,坐在书桌前,我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这种感觉不是单单“震撼”二字所能囊括的。尤其是当我再次仰望星空之时,头顶的星空早已不是儿时那个有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浪漫银河”了。此时,心中最大的一个疑问就是——“这宇宙,真的有外星人吗?”
看似一个最简单最幼稚的感性疑问,实际上却已经不自觉地与“费米悖论”[1]联系到了一起。费米悖论阐述的主要是对地外文明存在性的过高估计和缺少相关证据之间的矛盾。按照费米的观点,理论上讲,人类能用100万年的时间飞往银河系各个星球,那么,外星人只要比人类早进化100万年,现在就应该来到地球了。换言之,“费米悖论”表明了这样的悖论:A.外星人是存在的——科学推论可以证明,外星人的进化要远早于人类,他们应该已经来到地球并存在于某处了;B.外星人是不存在的——迄今为止,人类并未发现任何有关外星人存在的蛛丝马迹。“费米悖论”在天文学界广有市场,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对此持赞成的态度。
然而,费米所提出的这种矛盾真的是无懈可击、无法解答吗?实则不然,刘慈欣就在《黑暗森林》中为这个看似无法解答的问题提出了一种可能性的答案,即宇宙的“黑暗森林法则”——“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猎人,不管是天使还是魔鬼,不管是娇嫩的婴儿还是步履蹒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还是天神般的男孩,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在“黑暗森林法则”下,技术等级较高的文明倾向于隐藏自己,使其他文明难以探查;而暴露自己的文明在黑暗森林打击中被消灭。生存选择的结果是所有的文明都变得难以发现。这也就是小说中歌者的职责——“隐藏自己,做好清理”。
刘慈欣的“黑暗森林法则”极大地震撼了我的神经系统和认知体系,难道这宇宙中没有爱吗?难道这宇宙,他们真的等于地狱吗?难道在苍茫寥廓的宇宙丛林中不存在着更高等的秩序吗?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我情不自禁地想要近距离地窥探这个黑暗、残酷法则的里里外外,看看它究竟是怎么回事。
从科幻的维度来看,当然,这也是作者在小说中的推理过程,“黑暗森林法则”起源于宇宙社会学的两条不证自明的基本公理:其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其二,文明不断增长与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基本保持不变。从这两条基本公理出发,必然得出有限的宇宙资源与无限发展的宇宙文明之间的基本矛盾。此时,作者又别出心裁地引入了两个重要概念:猜疑链和技术爆炸。前者是指两个文明在没交流前对对方猜疑,而且在不同文明交流难度非常大的宇宙中,这样的猜疑在没有进行交流前会一直循环下去,形成一条链,即猜疑链。具体的链条如下:“一个文明不能判断另一个文明是善文明还是恶文明,一个文明不能判断另一个文明认为本文明是善文明还是恶文明,一个文明不能判断另一个文明是否会对本文明发起攻击,一个文明无法判断另一个文明判断自己对她是善意或恶意的……”[2];后者是指文明进步的速度和加速度不见得是一致的,弱小的文明很可能在短时间内超越强大的文明,进而威胁到后者的生存。这种超越可能由内因或者外因(例如宇宙文明的交流)引发。总而言之,在这种宇宙背景下,无论是让你知道我的存在,还是让你存在下去,对我的生存来说都是危险的,都是违反第一条公理的。因此,在有限的宇宙资源与无限发展的宇宙文明的基本矛盾之下,不同文明基于猜疑链的存在和对技术爆炸的恐惧,为了自身文明的生存,必须会选择“先下手为强”,即在对方发现自己或者可能威胁到自己之前,先行消灭之!显然,作者的论证逻辑是严丝合缝的、站得住脚的,甚至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当罗辑带大史推导出宇宙的黑暗森林图景时,大史在领悟的那一刻脱口而出了一句话——“黑,真他妈的黑啊”。那么,这个“黑”字是否同样适用于当今的人类社会呢?当今人类社会与小说中处于黑暗森林状态的宇宙社会到底有何不同呢?
首先,刘慈欣设定的两条公理在当今人类社会仍然是适用的,所以,当今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与宇宙社会的基本矛盾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各个文明发展的无限性与可利用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当今各国对诸如石油、天然气等战略性资源的争夺即体现了这一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国之间是“你死我活”式的零和关系。现今世界虽然局部冲突不断,但是总体上仍然是以和平与发展为主流即证明了这一点。宇宙的黑暗森林状态要想在当今人类社会完全复制,还需要猜疑链的建立和技术爆炸的存在。
其次,在当今人类社会,不同文明之间的竞争虽然激烈,但是处于竞争关系的不同地球文明之间并不存在猜疑链,或者猜疑链不会像宇宙社会中不同文明之间的那般牢不可破。谈及于此,很多人会质疑宇宙社会中不同文明之间的猜疑链——认为两个文明之间完全可以通过交流来消除隔阂、避免生存死局的出现。其实,这是由于质疑者忽视了不同星系文明之间的生物差异、交流成本以及可能带来的生存威胁。在宇宙社会中,两个文明之间动辄以光年为单位的距离间隔、不可想象的文化隔阂以及可能达到门甚至界一级别的物种差异,都使得交流的成本极大地增加,而且交流可能引发的毁灭,对于强调生存第一的宇宙文明来说,是永远无法承受的巨大成本。因此,宇宙文明之间的猜疑链一经形成就坚不可摧;反观当今人类社会的不同文明则不然,人类共同的物种、相近的文化、同处一个相互依存的生态圈、近在咫尺的距离,在这样的环境下,猜疑链只能延伸一至两层就会被交流所消解。
再次,在当今人类社会,各种文明产生技术爆炸的可能性与危害性相对于宇宙社会中的不同文明而言,都要小的许多。虽然目前人类所取得的技术成就在宇宙社会中可能是低级的,但是已经足以使得地球变成一个小小的“地球村”。这也就意味着,即使地球各个文明进步的速度和加速度是不同的,由于地球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和联系日益密切,强大文明很难保持其文明的绝对先进性,弱小文明可能逐渐向强大文明靠拢却也很难做到短期内迅速超越,进而威胁到其生存。整体而言,地球上不同文明的发展具有相对一致性,这从两次工业革命在不同文明之间迅速传播与蔓延即可看出。此外,对当今地球社会而言,由于全球范围内现代文明与社会秩序的建立,技术爆炸导致的某一文明的领先也并不会对其他文明的生死存亡产生实质性的直接威胁。
最后,在当今人类社会,各种文明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套基本上可以适用整个人类世界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准则,并且存在特定的政治组织机构来保证其实施。而这种规则及其实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地球上不同文明在生存、发展过程所产生的矛盾和摩擦,从而避免其陷入宇宙间那般只能通过“你死我活”的斗争来解决纠纷的不可控状态。例如,国家主权和基本人权观念在世界范围内的建立,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强大文明不会随意入侵或者毁灭弱小文明;二战之后联合国的建立,和平与发展的趋势使得具有毁灭性的世界大战基本上处于一个可控状态。个人认为,或许这是目前人类社会与小说中的宇宙社会最大的不同。显然,后者是一个缺乏统一道德规范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矛盾发展成冲突甚至战争不可避免。于是,整个宇宙成为一个充满隐藏着的猎手的黑暗森林。
然而,人类却没有真正去珍惜这种规范和秩序所带来的光明。小至缺乏规则意识的行人随意闯红灯,大至有的国家无视联合会国宪章肆意发动战争,极至人类盲目破坏生态环境、践踏人与自然之间脆弱的生态秩序导致自然灾难频发和大量物种灭绝,这一切的一切都揭露人性自大与贪婪的丑恶本质。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三体》中的一句警世名言——“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既然如此,在地球世界无视规则与秩序的傲慢人类,有何资格奢求在宇宙社会中继续享受规则和程序所带来的生存乐趣呢?那么小说中歌者“要一张二向箔,清理用”,并以之随手毁灭人类文明便没有什么值得惋惜与遗憾的。言及于此,我不得不也“跟风似”地承认——以科幻的故事来批判、警醒现实的人类,刘慈欣确实是个高手、高手、高高手!
总之,谢谢你,大刘!是你在我埋头现实的路上,拍了拍我的肩膀,让我仰望星空!
今天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第二十章最后的名将——蓝玉。主要写了朱元璋不放心北元,明洪武十三年和十四年向北元发起两次远征,都取得了胜利,但并未对北元形成致命的打击,不断骚扰明朝的边境。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又一次下令远征,蓝玉在历次正沙漠的行动中只是担任了几次配角。蓝玉是安徽远定人,是常遇春的内弟。蓝玉是一个要强的人,他从不会承认比任何人差。这次远征无疑给蓝玉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机会,朱元璋同意了蓝玉的请求,给了他右副将军的位置,主帅自然是冯胜。蓝玉来辽东击破了庆州的重兵把守,纳哈出率二十万队伍投降明军。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带兵远征北元,脱古思帖木儿丢下队伍逃走,元军投降,北元灭亡。
好词:明目张胆、朝思暮想、百般无奈、无处不在、瓦解、震慑、洋洋得意、狰狞、凶神恶煞、不共戴天。
我欣赏的句子有:“其实他采取这一政策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本来在大都当皇帝的父亲被逼得搬了家,亲戚都被拉去吃牢饭,此仇实在不共戴天。”“这些明军士兵用恶狼般的眼神看着他,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还大声呼喊,很快,更多的明军士兵围拢了来他们一看珍稀动物似的眼神注视着他。他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俘虏。”
《三体》也就是《地球往事》三部曲,前段日子总算看完了,震撼之余一直想写点什么,总是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三体1的主角自然是叶文洁,这个--时期目睹父亲惨遭批斗致死的天文学家,因缘巧合下进入红岸基地后,明知三体星人对地球不怀好意,仍然坚持发送地球坐标,从而导致地球暴露,三体人入侵开始,整个故事由此展开。
第一部更多的是各种叙述故事的前因后果,对--虽是略提一笔,但不难看出作者的态度。叶文洁的思想行为难道不是被时世影响改变的吗?所以你也就明白了人性是如何扭曲的。我还是很欣慰地看到她其实只是想借助外星文明改造地球改造人类,而不是仇恨地要毁灭地球。一个人要做到以牙还牙总是十分容易,要以德报怨就相当困难,所以孔子说的以直报怨,其实也只是裹着棉布的匕首而已。
三体2让我印象更深的人是章北海,这个面对三体人入侵,人类科学研究被阻断,战争基本无胜算的可能,却仍然要履行战斗职责的军人,竟然从一开始就抱着必胜的信心,你不得不对他投以尊敬。直到最后你发现其实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人类必败,从一开始就已经定好目标做好计划,那就是劫持飞船逃离地球,为人类文明保存希望的火种。
是的,最终他成功了,这时候,你再回头去看他为自己的计划而实施的谋杀,你又会如何评价呢?如果谋杀是错,为人类保存希望是对,那他这么做到底是对是错?对错可以相抵吗?我们评判对错都是基于自己对价值观立场的选择,如果你更看重法律,那他肯定是错,如果你更看重意义结果,那他也许是对的。我觉得评判他还得注意最后的一个细节,章北海劫持飞船逃离地球,有两艘飞船追击,在这个过程中,地球舰队全部被三体人的一颗水滴毁灭,他成了英雄,但是面对逃离地球,三艘飞船无法满足所有人的生存,最后时刻他不得不再次作出决定攻击其他两艘飞船,因为他明白,只有这样人类文明才有延续的可能。
但他晚了一步,另一艘飞船率先发动了攻击,死之前他说了一句,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他觉得没什么比延续人类文明更重要的了,总是要有人牺牲的,那谁牺牲其实都一样,包括他自己。从这一点看,我最终尊敬他理解他。
三体2的另一个主角罗辑,这个被命运安排不得不接受面壁人计划的面壁者,从一开始的拒绝接受到滥用权利享乐到最后担起责任,虽然是老套的救赎剧情,但依然让人感动。他最后时刻提出的黑暗森林理论十分震撼。简单叙述就是:宇宙是一个黑暗森林,各种文明在宇宙中既是猎人又是猎物,谁先暴露谁先玩完。也正是由于他认识到这一点,用暴露三体人星球位置作为威慑,保住了地球,当然只是一小段时间,但这足够了。
三体3是一个爱情悲剧,云天明患病临死前送了程心一颗星星,程心却把他的大脑送给了三体人。虽然也希望三体人的技术能复活他,但更多的是希望他能打入三体人内部刺探情报,即使不是她的本意,我还是觉得太残忍了。云天明果然被复活了,通过三个故事传递信息,最终帮助了程心在太阳系毁灭之前逃离了出来,他们相约在他们的那个星星上想聚,最终阴错阳差,天人永隔,也许这就是所有俗套爱情的结局吧,你永远没办法和自己喜欢的或者喜欢你的在一起,最后和你在一起的往往是那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三部曲中让我感到最搞笑的是每次面对危机面对末日,人类的丑恶行径,比方世人对逃亡主义的批判又认可,对面壁者的盲从到抛弃,对罗辑的失望到希望、迷信到唾弃,对程心的选择到咒骂等等,无一不让人感到人类实在是太可笑了。面对末日面对死亡面对利益,几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这难道就是人类的局限吗?
看完三体之后,我老是会仰望蓝天白云,仰望日月星辰,然后从心底生出一股渺小之感,我之于人类,地球之于宇宙,都不过是浮尘而已,我之于世,人类历史之于宇宙历史,又不过是白驹过隙一般,这种感觉大概就是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吧。宇宙的奥秘是什么?人类的将来是什么?我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
我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幻迷,只是奔着网友的好评慕名而去,高中时的物理也学得一塌糊涂,所以根本无法从科学和技术层面对此书作出评价,但一路读下来,整个故事还是十分吸引我的,不得不佩服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尤其是对宇宙的畅想,对外星文明的思考,至于对人类自身的解读,我同样认为非常有意思。总的来说,名副其实,值得一读。
因为绝大多的小孩都有外婆和奶奶,而安迪没有,他因此十分难过。突然,有一天外婆来到了安迪身边,虽然她是那么的另类,那么的与众不同,但他很喜欢。因为外婆给他带来了许多新奇与无穷的乐趣。
后来,邻居家的小孩的奶奶来了。她和外婆一起带他玩,教他好多知识。于是,安迪成了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读了这本后,我有如下感想:
1、没有的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2、我感到作者从小缺少爱,尤其是外婆和奶奶的爱,所以作者的渴望。
3、我们要善他人,关爱他人,尤其是我们弱小的人。
假期是一个教师最能入静的时候,所以也是教师最有收获的时候。假期是教师阅读的最佳时期,也是教学反思的最好时机。因为我们不再琐事缠身,不再疲于应对。有的是时间可供我们静心读书,深入思考
教师的成长之旅是一部漫长的心灵之旅。这个旅程是从阅读开始的。读最好的书应当是为人师者身体力行的职责。不在于读很多,而在于读最好的。即使有一些书很难轻易地读进去,但也要设法读进去。
《爱怕什么》是毕淑敏的散文名篇,被现代人称为“心理散文”。在读的过程中,我对文章产生了特有的激动,或许是毕淑敏在字里行间对我的打动,
我在毕淑敏散文中,体味到“爱”的真谛——“爱是神奇的化学试剂能让苦难变得香甜,能让一分钟永驻成永远,能让平凡的容颜貌若天仙,能让喃喃细雨压过雷鸣电闪。”
“爱”是教育者的情怀,“爱”是教师的职业特性,“爱”是灵魂工程师们的之情,“爱”是学生成长的土壤,“爱”是学生快乐的源泉。“爱”是孕育万物的草原。在这里,能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所有人间的美德和属于大自然的美丽天分,爱都会赠与你。”
让我们尽情的赋予学生们更多的“爱”,面对鲜活充满童贞的孩子们,让我们释怀人本的真“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见“爱”的种子成长的姹紫嫣红。
其实对孩子的爱也分为很多种,特别是对不同的学生,我们要理智地去爱。什么样的学生适合什么样的爱,你需要去量身定做。对于成绩优异又傲气的孩子,你尽可以严爱;对于成绩较差又自卑的孩子,你尽可以慈爱;对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孩子,你要引导他去爱。。。。。。
这是我对毕淑敏阿姨《爱怕什么》最认真的理解与诠释了,是内心颤动的结果。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书是无言的诚实者,书籍是智慧的海洋船: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精益求精。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没错,田要细耕,书要精读,只要这样,你就可以读懂好书里的“救济粮”。啊!对,在此,我想到了名人的一句伟话:“书是精神的粮食。”是的,书可以以粮食的名义替代,生活中的难题可以在书中寻找解决的方法。书就像无声的导师,引导我们走向美好的未来,使我们学识渊博,使我们心胸开阔。
我是一个即将升入五年级的女孩,上学期语文第四单元中曾特写过战争,而我暑假读完的第二本书——《安妮日记》也是有关战争的。
它是由一名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写的。这本书记载着1942年6月12日至1944年7月21日之间的66件事,从安妮13岁生日后不久便收到了盖世太保给玛戈特(安妮姐姐)的传票,这使安妮一家不得不开始密室生活……安妮曾多次在日记中提到她渴望的蓝图:“很久都没看到这么明媚的阳光了,湛蓝色的天空是那么宁静,迎面吹来的微风是多么凉爽宜人,就连窗台前的小树也努力地伸展着枝丫……”和“我渴望放学后迎着风,在草地上飞快地骑车;我渴望舞池里有灵活优雅的舞步,每个人都陶醉的表情;我渴望有自由自在的生活”。
安妮一家为了生存在密室里生活,躲避战争。现在地球上许多地区仍弥漫着硝烟的战争,子弹这不速之客仍催毁着人类的家园。我渴望世界能和平,希望战争一去不复返,盼望战火中的孩子能像和谐地区的孩子一样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感受和平与爱,也希望在这个文明社会中不存着对某一种族特有的限制。与此同时,我希望无论是山区还是城市的孩子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教育,快乐的生活,培养孩子的优良品行使祖国的花朵欣然怒放,使孩子们拥有一个快乐、难忘、美好、充实的童年!国家应该重视起山村教育,例如让山村儿童有信息课上,让大山里的孩子了解电脑,了解科技,了解现代社会。让他们通过电脑,通过网络走出大山,认识外面雄伟的大楼、豪华的公寓、好玩的游乐设施以及他们梦中全新的世界。让山村的儿童有一间间雪白的,坚固的教室,给他们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使他们专心学习。再如要让孩子们上音乐课,使他们在闷闷不乐时能用音乐来陶冶情操,让孩子们沉浸在美妙音乐的旋律中细细咀嚼音乐之美,用音乐去滋润一个个稚嫩的心扉,使他们能像花儿喝露似的吮吸着音乐甘甜的蜜露。又如让他们拥有一个宽大的操场,好让他们飞似地奔跑,踢动着欢乐的足球,用手挥动着球拍,拍出第一个飞向太阳的羽毛球,也许它飞得并不远……
这都是我的一个个梦,一个个中国梦,一个个值得大家关心的中国梦!
自从学了14课《小英雄雨来》后,我一直都觉得雨来很勇敢。本文记述了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儿童雨来掩护革命干部和日冠斗争的故事,歌颂了雨来热爱祖国,不畏强敌、机智勇敢的好品质。
有一次日本鬼子来了,于是就逃到雨来家,日本鬼子也跟来了,这时雨来正要开门,突然扑在李大叔身上。然后,他把雨来家的缸搬开。雨来两眼愣住了,“咦!这是什么时候挖的洞呢?”李大叔跳进洞里,说:“把缸搬回原地方。你快到别的院里去,对谁也不许说。”于是,鬼子冲进来,抓住雨来对他说:“有没有看见刚刚进来的人?”“没有。”雨来回答。于是,鬼子又问了许多遍,可雨来说没看见。鬼子不耐烦了,就把雨来枪毙。雨来看他们不注意时,就跳到水里,游走了,但日本鬼子找来找去也找不到,然后,就走了。人们以为鬼子把雨来打死了,就去找雨来,可他们来到河边,就连尸首也没看见。突然,听到铁头叫道:“雨来!雨来!”
从此雨来就被称为芦花村的小英雄,我也要多向他学习。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荷塘月色》是一篇很优雅的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
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零星地点缀些白花……”
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每次,我读完以后,觉得好像学到了什么人也不知道的知识。每读一遍,都是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家》
(1)描写人物外貌的词语
虎头虎脑 眉清目秀 面红耳赤 白净柔嫩 满面红光
满头银发 目光炯炯 双目如潭 火眼金睛 浓眉大眼
慈眉善目 气宇轩昂 高大魁梧 英姿飒爽 衣着得体
(2)描写人物表情的词语
眉开眼笑 破涕为笑 捧腹大笑 笑逐颜开 满面春风
洋洋得意 和颜悦色 悠然自得 容光焕发 神采飞扬
气势汹汹 神情沮丧 愁眉苦脸 没精打采 泪流满面
(3)描写人物心情的词语
心花怒放 满心欢喜 归心似箭 心旷神怡 心潮起伏
心悦诚服 心事重重 忧心忡忡 心如刀绞 悲痛欲绝
怒火中烧 心惊胆战 心慌意乱 心急如焚 心灰意冷
(4)描写人物的句子
她的脸上有一双带着稚气的、被长长的睫毛装饰起来的美丽的眼睛,就像两颗水晶葡萄。
这孩子黑虎头似的脸上,生着一对铜铃一般的大眼睛,十分精神。
他的眉毛时而紧紧地皱起,眉宇间形成一个问号;时而愉快地舒展,像个感叹号。
他那红嘟嘟地脸蛋闪着光亮,像九月里熟透地苹果一样。
他地耳朵白里透红,耳轮分明,外圈和里圈很匀称,像是一件雕刻出来地艺术品。
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李老师有一头漂亮得头发,乌黑油亮,又浓又密,她站在阳光下,轻轻地一摇头,那头发就会闪出五颜六色地光环。
我地同学萧红,梳着一条大辫子,黑亮黑亮的,浓浓的眉毛下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看起来蛮漂亮的。
(1)描写学习态度的词语
勤奋 刻苦 认真 专注 钻研 踏实 勤恳 虚心好学
发奋苦读 脚踏实地 不耻下问 精益求精 刨根问底 废寝忘食 手不释卷 如饥似渴 持之以恒 一丝不苟
(2)专心学习的词语
聚精会神 全神贯注 屏息凝视 目不转睛 专心致志
津津有味 掩卷沉思 神情专注
(3)描写学习的佳句
小飞坐在座位上,埋头只顾写呀写呀,笔底下好像有源源不断的泉水涌流出来,用不到一节课的时间,一篇作文竟全写好了。
晓鸿恰好面对窗户坐着,午后的阳光射到她的圆脸上,使她的两颊更加红润;她拿笔的手托着腮,张大的眼眶里,晶亮的眸子缓慢游动着,丰满的下巴微微上翘——这是每当她想出更巧妙的方法来解决一道数学题时,为数学老师所熟悉、喜爱的神态。
每当我做作业时,笔尖沙沙响,好像小鸟在对我唱歌,又好像在鼓励我:“你要不怕困难,勇攀高峰。”
她站了起来,回答得那么准确,那么自然,那么流畅,似乎早有准备似的。
她抑扬顿挫地朗诵着,声调优美,娓娓动听,举座动容。
他这个调皮鬼,书念得太快了,劈劈啪啪,像是炒花生米一样。
娟娟用普通话朗读课文,声音脆生生,很是好听,连阳光也听得入了迷,偷偷地从窗口钻进了教室,落在她的书上,久久不愿离开。
我贪婪地读着书,如同一只饥饿的小羊闯进芳草嫩绿的草地。
她钻进浩如烟海的书籍里,如鱼儿进入了大海,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他勉强打起精神,翻开书,开始就觉得一行行的字在上面活动起来,像要飞;后来觉得只是模模糊糊的一片,像一窝蚂蚁在纸上乱爬。
他又埋头写起作业来,屋里静悄悄的,只听到钢笔在纸上沙沙写字的声音。
同学们坐在教室里,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像几十株花儿在静悄悄地承受着辛勤园丁的浇灌。
琅琅的读书声从各个教室飞出来,像动人的童声大合唱,音符满天。
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这两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它是《青鸟》。这本书讲了两个孩子与其他伙伴寻找青鸟的故事。
这两个孩子是伐木人的小孩,男孩叫棣棣,今年十岁,女孩叫咪棣,今年六岁。再一次圣诞节前夜,他们家里来了一位仙女,仙女命令他们去为她生病的女儿找青鸟,青鸟是幸福的象征,但谁也不知道青鸟在哪里。仙女让棣棣和咪棣自己去寻找。她给了他们一人一顶帽子,在猫、狗、面包、糖……的陪同下,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去找青鸟。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经过了重重困难,都没有找到青鸟。最后回到家中,发现青鸟就在自己家中。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夜之宫”这一章。他们去夜之宫寻找青鸟,无论夜神怎么吓唬他们,告诉他们这些门里都有什么鬼怪、疾病,但他们仍然坚定不移,坚持的大开了最后一扇门,虽然他们没有找到真正的青鸟,但他们绝不会放弃找青鸟的“旅行”。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追求幸福,但总是感觉幸福离自己很遥远,而且总是得不到,不能尽如人意。如果将视野放宽阔,就会发现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经常怀着美好的愿望,那么,幸福就离你不远了,伸手可及。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幸福要靠努力,靠劳动,然后去创造。就像棣棣他们一样,虽然他们最后没有找到青鸟,但是他们都尽了自己的努力,再苦也是甜的。在你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感到非常的幸福、快乐。就是“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我们要学习棣棣和棣咪那种乐于助人,却不求回报的品质。
没有主题,没有中心,没有刻意安排与布局,就这样写了。
只是因为读完《活着》太过感动,便觉得一定要写些什么让这个世界知道,让这样珍贵的感动留在我的生命中。
此时此刻,我是带着泪写的,不自禁啊,请原谅我的年轻。
再想想,不知道鼻根酸了多少次,纸巾已经堆积成雪原,不知道热乎乎的眼泪什么时候停了,什么时候又涌了出来,只觉得凉在枕头上,被单上。夜晚读书真的承受不住这样的感情。夜早就深了,可是现实全变了,找不到自己,找不到睡意,忘了明天的一切计划,忘了夏夜窗外的蝉鸣。
有庆离开人世的那一段,心里一抽一抽,止不住的又酸又疼,我真不该怎么表达。福贵抱着儿子走回去的那一路,我好像也走了一遍。那风呀,那路呀,那黑暗的夜呀,那个抱着儿子的父亲,都像是我自己一样。
感情丰富,我一向认为这是福分。那时候,我觉得流着眼泪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它让我感受到自己血肉的存在,感受到勃勃跳动的心脏,感受到生命的真实与厚重,眼泪的宽广和伟大。好像自己也付出所有,爱了一场,能帮他承担一次生离死别的痛苦。
我几乎是立刻想到了《天蓝色的彼岸》,想到了哈里。我记得当初读到死去的他回家看望父母与姐姐的场景,那种可望而不可及,那种欲言又止,那种隔离,那种思念,也是这般感慨万分,心酸难释。也许死亡是一个平常而真实的东西,它自然而然就来了。活在一个甜蜜的保护伞里,我将永远感受不懂何谓生命。而这两本书,却让我感受到更多的痛苦与离别。我恍然发现:我命里的幸福,简直是几百辈子修来的福分。是因为我年轻,才让我如此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会拥有他们一辈子,好像只要凭借善良和努力就可以。可是它也许不是这样的,我从一开始就错了。
命运本就是我自己,我离不开它,它离不开我。我们来的时候因为不得不来;走的时候因为不得不走。所谓的幸福和不幸,都是相对的,是内心给自己的安慰或者打击,是我们选择“活着”这一选项的底气和毅力。说实话哦,有点诚惶诚恐,不知该如何去守住我所谓的福气。
看着福贵,我还明白了生活不易,不仅如此,拥有了生命也很不易。个人,家庭,社会,世界,你有你自己的一切追求和美好的小天地,也会有逃不掉的责任与还不完的债,错综复杂的命运大网里,每个人都是一个点,不知谁是谁的开始,谁是谁的结局,谁和谁走散了,谁和谁走下去。
甚至是你自己,都无法预料明天你是否会如自己期望的那样站在同样的阳光下,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足下是生你养你的土地。当这一天又如你所期望的那样过去了时,大声笑吧,好好感谢生命给予你这样的幸福,能让你如愿地爱着与被爱着,如愿地活着。
我珍视生活,从前是,现在是,将来只增不减。每一束温润的阳光,每一滴轻轻的雨,每一场热烈的日出,每一朵盛放的云,都令我感到那么幸福。春秋冬夏,花草树木,亲临挚友,衣食起居——组成我生活的每一部分,我都热爱它,发自肺腑地热爱它,拼尽全力地热爱它,因为它们是我创造的,是随我而产生的,是我每分每秒存在的证明,是我的每一滴血,每一根骨头,每一次呼吸。
福贵的生活,就是一下一下有力的心跳。咱中国人是这样过来的,从贫穷与落后中咬牙爬出来的,走过的弯路,含冤而去的事物,农村生活的苦,都爬出来了。就算这样的苦中,也能有令人潸然的幸福,福贵和家人的陪伴是又酸又甜的,那些农田上度过的清晨与傍晚是又苦又香的,就连福贵一次次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光,也是五味杂陈的。
“想让一个死去的人回来,就要让他的精神在另一个人身上得到传承,那么他就会在这个人身上得到复活。”福贵懂,他仔细收藏好好家珍,凤霞,有庆,二喜和苦根的精神和爱,继续活下去。
所以,我读到的那些苦,却是福贵认为的幸福。
然而,这条路是必经的,早晚谁送谁都是永别。
所以,生活就是个含泪的微笑啊。
我不知道我是否从他身上,已经汲取到一点点面对苦难的坚强。
无论多久,我虔诚地希望,得到这份力量。
《活着》,活着,活着。
从我不受控制、如岩浆热流般滚烫的泪水中,有什么东西大声呼喊着这两个字,重复着,响亮的,仿佛在宣誓一样,仿佛在证明一样。
那是我迫不及待地想告诉一切:我认真且知足地活着!
我要加油,为了很幸福,要一直这样守候着。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本《苹果树上的外婆》的书,书中的主人翁安迪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外婆和奶奶,当他听说自己的朋友格哈德和罗伯特今天会有奶奶外婆来看他们,安迪很伤心。
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去了游乐园,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去抓老虎……外婆的打扮也很奇怪,头上总是戴着一顶帽子,上面插着几只黄色的羽毛,裙子下面总是露出好笑的花边裤子。她总是有着一些大胆又新鲜的好主意,她认为小孩子可以开车,可以当大人等等……嘿安迪的祖父在外婆嘴里是个很趣的人物,他是个马戏团团长,又是个船长,还是个发明家,听了这些话,安迪真的困惑起来,因为祖父在安迪眼里是那样的普普通通。
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老奶奶,她有严重的风湿病,所以安迪总是帮着她干这干那,慢慢的安迪知道了老奶奶平时很节俭,是为了到加拿大看望她出生没多久的孙女,安迪决心帮助老奶奶,更加卖力的为老奶奶干活。
安迪终于有了自己的外婆和奶奶,在两位老人的陪伴下,他懂得了许多道理,也知道了如何在海上打败海盗,怎么能把野马驯服,怎么可以快快乐乐的帮助别人。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终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在跟女儿谈过日记一定要有“我”,也就是要有自己的感受以后,她倒是记住了,每篇日记里都有这样的话出现“我好开心哦”,或者是“我很难过”“今天真有趣”“当时我真是急死了”。她得意地告诉我,每篇日记里她都谈了自己的感受。一开始我觉得这么写也可以,但是看得多了,就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了,有必要跟她再探讨一下。这天,英语培训班组织了一场考试,考试后她写了一篇日记,是这样写的:
我们一个一个都把考卷交上去,然后走出了教室。
站在外面,我一直在祈祷,希望自己这一次能考好,心情非常紧张,比考试时还紧张……
我看了文章,对女儿说:“嗯,不错不错,事情说得很明白。不过,有一个地方写得可不够具体啊。当你站在外面等成绩的时候,你的感受写得可不是很清楚啊。”
她说:“我当时就是很紧张啊,我已经写了‘非常紧张’啊。”
我摇了摇头,说:“可是,我读了你的日记就看不出你是怎么紧张的。”
她笑了:“老爸,紧张在我脑子里,你当然看出来了?”
相信很多小朋友和她一样,认为感受是自己脑子里的事,反正写出来“我特别高兴”“非常感动”“好开心”“十分焦急”等,自然就表达准确了嘛!有的小朋友大约觉得这样不够,还要强调一下,这就成了“我特别特别高兴”“非常非常感动”或者“好开心好开心”,还有的嫌“十分焦急”不够,就说“万分焦急”。其实,这些修饰成分再多,“十分”改成“万分”也好,都说明不了问题,别人读了还是不能感受到你当时的感受。
当我把这些告诉女儿后,她就问:“那怎样写才能让人读了感受到我的感受呢?”
“用这些形容词来写自己的感受不是不可以,有时也是必要的。但是,只有这些形容词是远远不够的。”
我从电脑里找出一篇学生日记,指着对她说:“我们来看这篇作文,作者写自己的作文被老师当成范文在课堂上读了,他很开心很激动,作文里却没有‘我好激动好激动啊’,而是这么写的,‘下课后,我高兴得手舞足蹈,甚至连走路都是一蹦三跳的’,这样,读着文字,我们不是同样能看出他很激动吗?”
我停了停,看她在认真地听着,就接着说:“认真地回忆一下,交了考卷在外面等成绩的那段时间里,当时你都做什么了?”
她歪着头想了想说:“我在外面等啊。一开始,我找了个地方坐下,可是根本坐不住,就站起来来来回回地走,我觉得手心里都出汗了。”
我笑着说:“你看你看,你说‘非常紧张’也好,‘非常非常紧张’也好,都不如‘来来回回地走’‘手心里都出汗了’更能表现你的紧张啊。所以,写自己的感受不要老是用形容词,也可以用当时的行为来表现,这是一种更好的、更有表现力的写作方法。”
我接着问:“你来回走动时,脑子里都想什么了?”
她说:“也没想别的,就在那儿想考卷上的题目,想想自己答题时有没有哪个地方出错了。”
“你再把这个写出来,别人读了你的作文,不就能感受到你当时的紧张了吗?这比‘十分紧张’‘万分紧张’都好!”
女儿一下子明白了,她高兴地说:“老爸,我明白了。”抓起笔来,把日记改成了下面的样子:
我们一个一个都把考卷交上去了。
在外面等老师看试卷的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祈祷,希望自己能考好。一开始,我找了个台阶坐下来等,脑子里回想着考卷上的题目,这个没什么问题,那个我也应该是对了,还有……想着想着,我坐不住了,站起来在院子里来来回回地走,手心都出汗了。我觉得自己比考试时还紧张……
读了女儿改后的日记,我高兴地笑了。小朋友,你们看,这样写是不是比单说我好紧张好多了?在日记里,表达自己的感受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日记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缺少了自己的感受,日记就好像菜里缺少了盐,读起来没滋没味儿的。不过,写自己的感受可不能只用现成的形容词。如果你想让人读了能感受到你的感受,就要加上一点细节,比如用当时的行动,比如用自己脑子里的念头,来表现自己的感受,会让人感同身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