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围城深刻阅读心得感想(精选29篇)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上世纪40年代的著名作家萧红写的书,书的名字是《呼兰河传》。这本书还被著名作家矛盾评为: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作者萧红用灰色、简单和真实的笔调描绘出了她小时候在祖父家呼兰河所经历的种.种事情,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萧红和她那和蔼的祖父度过的完美时光,看到了中国最败落的时期的人们,过着清贫安康的日子却又摆脱不开迷信的影子。
在这本书中,充满了人们对妖魔鬼怪的惧怕,对大自然的顺从,其中有最显著的一个事例:呼兰河这个镇子里,只有几条主要的大路,通往集市或是其他乡镇,其他几条都是一些小路,其中有1条小路,路两旁只有几家零零碎碎的店铺,什么开磨坊的,做豆腐的,生意也十分;冷清,正因这条路的中间有一个大坑,这个大坑在那里已经有多久了,没人说得清楚,只是这个大坑隔断了1条路,却也没有人去管它,人们宁愿多走一些路,也不远去管这个坑,因此许多年下来,这个坑一向也没有人来填平,正因大家都觉得,突然有个坑出来,肯定是天意,如果填平了这个大坑,不是违背了老天爷了吗,因此,也就对它熟视无睹了。
这本书里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什么那户人家有人病倒了,或者倒闭了,就请镇里的巫师来跳大神,跳完了大神,最后还是照样病着,照样倒闭,或许人们只是找个安慰罢了。小时候的萧红在家里并不是重点,有时还会是母亲唠叨的对象,看完了人家的跳大神,回到家里在阁楼里翻东西,跟祖父在院子里割菜,成了萧红的童年生活。
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_,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_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灵感源自哪里
大部分人都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就是灵感源自潜意识,而潜意识来源于人经历的积累,所以这也是一种经验主义的说法,每个人都且只从现实取材。艺术家将零零碎碎的概念重新排列组合,用特定的形式表达情感。那么形式又来源于哪里呢?也许它是现实中就有的,也许它是根据一定的顺序一个一个实验、对比出来的。
艺术是什么
最有概括性的说法是,艺术是带有观念的形式,按照这个说法,纯粹写实的绘画、随意的照片似乎都算不上艺术,而文字到可以算是艺术了。
理想从哪里来
这个似乎更难回答,可以看看克里斯特兰德,他的理想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他在四十多岁,上了半年夜校之后就突然迷上了绘画,并且对其它任何事物都极其冷漠,后来去了塔西提岛,再次结婚生子,十分享受那里的生活,并且创作出了很多不朽的名作。所以理想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但是仔细回味小说,我发现另一个可能性,克里斯特兰德的理想来源于他的特质,他不怎么喜欢说话,不怎么喜欢证券公司的工作,他本身也显得特别无趣,然而突然有一天,他打破了现在的生活......可以发现,他以前的生活并不如意,并不符合自己,在到了岛上之后,他感到十分满意,所以他适合塔西提岛,适合绘画。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之后,在很多人的评论中,很鄙视追名逐利的人,向往平静的生活和崇高的理想,然而在我看来,这是曲解了小说的本意,正如前面所说,理想来源于一个人的特质,追求理想的前提是认识自己,正如高更的画作《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去何地》,在去何地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我是谁,而克里斯特兰德在这个问题上花了四十年。所以不是要你去追逐月亮,而是让你去认识自己,然后再选择是月亮还是六便士,如果选择月亮,又是什么样的月亮。
一边是气息奄奄的祖母,一边是愤怒严厉的帝王。李密困窘两难,只得用两行辛酸泪写下一张《陈情表》。
常卧病榻的祖母老泪纵横,被疾病折磨得痛苦呻吟。李密只能在一旁忍泪,端药送水,恨不能为祖母分担一些病痛。他还记得自己年幼丧父,生母改嫁,是瘦弱的的祖母为他撑起一方天空;他还记得自己年幼多病,九岁不会行走时,祖母的关切与辛劳;他还记得自己茕茕独立,形影相吊时,祖母的呵护与陪伴。
他是无论如何也割舍不下他那年迈祖母的。可是,朝廷特下诏书,一次一次授予李密显赫的官职。古代读书人一心只想踏上仕途,谁会能担任太子洗马却丝毫不动心?但朝廷三授官职,李密却三次推辞。郡县长官似乎比他还着急,三番两次登门催促。他哪里不怕惹怒了皇上,只是他一心想尽乌鸟私情,让祖母安度晚年。耳边似乎回想着帝王严厉愤怒的敦促,而眼前又躺着日薄西山的祖母,他内心的矛盾让忧愁紧紧锁住了他的眉头,帝王的呵斥又让踌躇徘徊的他不禁颤抖。他在《陈情表》中吐露心声:“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是当孝子,还是忠臣?这恐怕是个极难抉择的问题。他在表中说蜀国以孝治天下,又一再表明了自己的忠心。只是他可怜的老祖母没了他就无法安度残年,他的心更是不愿废止奉养而远离祖母。他无可奈何,又不得不做决定。于是他提出先孝后仕来换取心灵的一片宁静。他的孝,恐怕会让那位阴险多疑的君主也流下感动热泪、让许多人汗颜吧!他在功名利禄和亲情之间选择了后者,这是现代人也难达到的境界啊。
李密未留下多少文章,但仅这一篇《陈情表》就足以让他在历史的河流中闪闪发光。倒不是他文采斐然,辞藻华丽,只是他朴实而难得的真情打动了所有人。
他的这份真情,或许正是我们正在丢失的、宝贵的财富……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我一直想看。首先,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在科技并不发达的那个时代,竟能只用八十天就游遍全球!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位绅士福克,与牌友们打赌,要在80天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仆人路路通从伦敦起程开始了环游地球的旅程。一路上,主仆俩历经磨难,勇往直前,终于打赢了这个几乎无法实现的赌局。
八十天环游地球对于我们21世纪的人来说,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100多年前福克先生的那个年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先进的交通工具,只能靠船等一些低级的交通工具,想八十天就环游地球简直是天方夜谈的事!但福克先生却成功了!从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让福克先生成功打赢这场赌局的,不是别的,正是福克先生坚强不懈的意志,和珍惜每分每秒,准确把握时间的能力。如果没有如此坚定的意志,当他面临着困难的时候,便会退缩、会躲避、会放弃;如果不珍惜时间,只需短暂的一秒,就可以让福克先生输掉他那赌上了全部家产的打赌的东西,使他一夜之间就倾家荡产。他实在令人敬佩,竟完成了那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任务;他的精神更令人敬佩,他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他的正义、善良、智慧、勇敢,还让我们感受到他坚定的意志。
我想,作者一定是希望我们读后有所感悟: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学习中,也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些优点,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面对困难不服输,知难而进,好好把握时间,这样,成功才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五千年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而悠悠文明长河中,璀璨至今的依然是那颗“星”——儒家的《论语》。它代代相传、历久弥新、永垂不朽,它就是一部经典,我的成长因它而精彩!
说起《论语》,那可是家喻户晓的一部经典作品,不仅在我国广为人知,更是举世闻名。它是儒家的核心著作,是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对孔子言行的记录。古人曾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而且,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多也体现出了《论语》中的礼教思想。由此可观,《论语》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华夏子孙。
因此,这更加深了我想去阅读它的渴望。于是,我漫步到《论语》的世界里,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陶冶自己的心灵。读后,其中的很多句语录都深入我心,影响我至今。
小学的时候,我并不是很注重学习。虽然我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老师的问答互动,会动脑思考,可是却很少做笔记,课本十分地崭新,里边除了印刷文字就如同豆腐一般白花花的。结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也得到了我的“报应”,那就是复习时总是无法回忆起老师上课所讲的知识点,于是成绩总是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仿佛一株枯苗不见长势。到了大学后,由于学业竞争的激烈,我终于明白了成绩的重要性。于是我上课就一直埋头做笔记,不肯放过一毫秒,就好像头顶千斤重,抬个头都不舍得。可是成绩却还是不怎么理想,而且虽然做过笔记,但都好像是走个形式化,满足自己的视觉需求,却从未自己动过脑筋自己思考。这时,“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警示了我。它告诉我只学却不思考就会感到迷茫,只思考却不学就会陷于困境之中。这清楚地反映出我当时的状况,让我明白了要把学与思结合在一起,两者缺一不可,这样的话,即使是事半也会功倍的。对啊!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马上调整了自己的学习方式:当老师讲解例题、重点时,我就应该放下笔抬起头仔细听讲、认真思考;当老师停下让我做笔记时,我再拿起笔书写。果然,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整,我的成绩逐渐有了起色,直到至今也受益匪浅,在年级里名列前茅!
这时,虽然我的成绩有了较大的起色,但是在人际交往方面却又出现了问题。
我和一个相处得不错的朋友闹起了矛盾,彼此之间相互指责,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后来,因为不想再争执下去,我主动向她提出了道歉,可心中却还是愤愤不平,不能释怀。也许她也是如此,于是我们之间又进行了不约而同的“冷战”。但是,她的家长一直在调整她逃避的心理,希望她能放下往事与我重归于好,她也明白了,也想要重拾我们之间的友谊,便趁着学习之余主动来找我互动。时间一长,我的心竟有些被触动了,就要被她坚持不懈的关怀所感化,却又碍于自己的面子,无法释怀往事。这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犹如雪中送炭,帮助我去解决这块心结。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愉快吗?是呀,她如此大度地选择忘记我们之间的不悦,不管自己是否能成功,努力地想重建我们之间友谊的桥梁,态度非常的诚恳,若我还计较这件事、避之门外,不就显得我是个小肚鸡肠、心胸狭隘的小人吗?于是,我慢慢地主动与她多起了互动,并且在学习上互帮互助,有说有笑,呈现出一派和谐的景象。我的心结也慢慢解开,踱步时如踩在云朵上轻松。
《边城》的开头:“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边城读后感1500字。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的城市里,这种现象几乎绝迹,所以不难看出,作者沈从文对这种安静祥和的农村生活有着很深的感情以及对此的怀念。
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或是植物,好像周围一切的一切都是美丽而又宁静的,但“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别人看”,
这又好像是为了衬托后来翠翠的不幸遭遇。所以说不同的人不同时间读同一部作品会有不同的感受。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无从实现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无疑是对翠翠惨痛的打击。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吗?作者最后留给我们的看似矛盾的问题,恐怕只有作者一个人才能回答了。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前段时间,女儿阅读了《安妮日记》。我问她,读后有什么感想,她告诉我故事的大概情节。为了帮助她进一步理解日记内容,了解人物的精神品格,近期,我和她共同阅读了这本书。
通过我俩共同阅读,我们了解到,《安妮日记》以日记体的形式真实记载了小作者13岁到15岁两年多来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所思,事情真实,情感真切,语言朴实,充分展现了小作者的写作才华和与众不同的观察视角。这本书,还有一个重要的价值就是通过小作者的日记记载,真实记录了二战时期战争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灾难和痛苦,所以它不仅是当代青少年阅读的经典之作,也是学者研究历史的重要文献。这也成就了这本书在读者心中的地位和它独有的历史价值。
读完后,我问了女儿几个问题:“你说,安妮会想到以后她的日记会变成书出版吗?为什么出生在20世纪40年代的13岁的小女孩有如此的天赋和才华,能够写出这么感人、这么动人、这么有影响力的传世作品?你从安妮身上学到了哪些精神品格?”带着这样的问题,我和女儿进行了探讨。
作为当时13岁花季少女的安妮,本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过着自由、美好的少年生活,享受着读书、交友、摄影、运动的乐趣,而且当时她的家庭还是比较富裕的,父亲是一名商人,尽管为了躲避战争,他们举家从德国法兰克福搬迁到荷兰阿姆斯特丹他父亲的公司住地,但是仍然没能逃脱战争对他们的迫害。小安妮只能每天躲在“密室”里生活,偶尔从朋友的叙述、收音机、窗外的情景中了解到了许多外面世界的消息,了解到战争给犹太人带来的悲惨命运。在这样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很多时候会给我们造成失望、恐惧、甚至会想到死亡,但是安妮却没有,她不但克服了战争给她和家庭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且用读书和写日记的方法来战胜恐惧,表达自己对自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日记中这样写到:“只要我还活着,能从布满灰尘的旧窗帘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很难想向,这样的语言出自一个13岁的小女孩的笔下。就是在那样的环境里,小作者坚持写了158篇日记,可以想象,那个年代被战争迫害的少年肯定不止安妮一个,但是为什么只有安妮会想到用读书来鼓起信念?用日记来表达向往?
我们常说,“作家不是课堂里教出来的”,“为赋新词强说愁”也写不出感人的作品。这是小作者被当时的生存环境“逼”出来的。可贵的是,小作者不但没有被当时暗无天日的环境吓倒,对未来失去信心,而是以乐观向上、坚定美好的心态,以少年的朝气和勇气树立起对未来的信心和向往,这是安妮不怕困难、以苦为乐的坚强性格和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良好素质所决定的。她把吉蒂当作自己心灵对话的对象,用笔真实地记录下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和对战争的愤怒、对犹太人命运的担忧、对躲藏生活的观察和体悟,这是小作者的过人和伟大之处。与其说,这本书的成功,是来自于小作者精心的叙述和描写;不如说,是来自于小作者两年多来的坚持不懈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坚定信念。这就是《安妮日记》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是今天的小学们应该从安妮身上学到的美好精神品格。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这是诗人顾城的诗。《安妮日记》同样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尽管身在黑夜,你的眼中看不到光明,但是在你的内心要充满对光明的渴望,这是你在黑暗中前行的支柱。这本书不是对黑暗的绝望,而是对光明的向往,是那个年代的安妮、更是一代安妮人向世界发出的宣言。让我们共同向安妮学习!
茅盾说,萧红是以含泪的微笑回忆呼兰河这座寂寞的小城。他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对于茅盾的这一评价,“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这一点,读过以后深有体会。但我并不认为萧红的《呼兰河传》是叙事诗风土画或者歌谣,或者说,这些并不够。
随季节消长的大泥坑及因此而有的便宜猪肉,夜一来就有的蛤蟆叫和虫叫,八月的女人浆衣服、拆被子、锤帮锤,早晚街巷叮叮当当的乱响……日子不温不火,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在这样的小城里,生活理应如此,卑琐而平凡。
呼兰河城里的人信大神二神,拜娘娘庙,有为缠绵病榻的亲人请来的大神,就有呼朋引伴头看跳大神的邻里。鼓声敲得有腔有调,赶上雨夜就格外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请神为了治病,却使街坊感慨兴叹,终夜不能已的也常有。不知是天上的神太忙,来不及庇佑这卑微的生命,还是这大神功力尚浅,不能通灵?“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第一次看到此处,觉得这样的感慨实在突兀莫名。萧红一生与贫困苦难为伴,悲剧紧贴她的肉身,对一个女人,她经历的实在太多,用她自己的话说,一生走的都是败路。萧红最后沦落于香港,病魔缠身,写回忆录,写呼兰河传。“老,老了也没有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整吞;走不动了,就瘫着。这有什么办法,谁老谁活该。”经历了这一世的风雨,生于她,也未免沉重。迟子建的北极村是纯澈的明丽油画,大朵的葵花和梦里的家;萧红的呼兰河城是轻描淡写的水墨,生命走到如此,她已调不出许多色彩,只得用简单的灰白墨色涂出一片黯淡与寂寞。
《呼兰河传》是一部很单纯的作品,没有太多复杂的人物性格与情节,像是在讲故事,而不是演剧本。生者如萧红,想必很难再用控诉与疾呼来一发胸中苦闷,所以呼兰河传尽管“好看”的很,却同样“难言”的很。就像一个虚弱的病人,回忆着有过生活,尽管想要努力微笑,却难掩哀伤。因为过去越是单纯,就衬得现实越发伤痕累累。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如何,为什么那么悲凉?”
这又何尝不是她的人生一叹?
我读了——《秋天的怀念》一文 ,文章写的是作者史铁生自从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喜怒无常,时常发脾气,容易悲伤,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精神几乎垮掉。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努力用她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细心地照看着她的孩子,却从不在意自己的痛楚和悲伤——其实她自己的病已经很重了。为了让儿子高兴,母亲曾答应带他看北海的菊花去,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却去世了。
文中的母亲的爱实在太浓郁、太深沉了!每当我读到他“想不开时、摔东西时”,我就会想起,“母亲只是悄悄地出去,留给他发泄的空间,但又不走远,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听着动静”。我体会到母亲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爱。爱有时是诉说,是妈妈对我们饮食冷暖的殷殷呵护,是对我们生活、学习、心情的询问交流。爱有时又是“不说”。在我心情不好或遭受挫折的时候,母亲不说话,但时时刻刻观察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就像我们小时候学走路,摔倒了,母亲并没有因此而扶我起来,而是看着我,让我坚强的爬起来。你能说这不是母亲的爱吗?
每当我读到,母亲要推着“我”去看菊花,脸上露出央求般的神色,“我”同意后,她又一会坐下、一会站着,还絮絮叨叨的说看完了去吃“仿膳”。我总会体会到,母亲的喜乐是以儿子的喜乐为喜乐。在生活中,我只要是考了好成绩,妈妈比我还快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而我只要是生了病,受到什么样的挫折、委屈,妈妈比我还难受,心里比喝了药还苦。
文章最后一段虽然是写秋天菊花的美丽,这也更突出了史铁生对母亲深深的怀念,对秋天的怀念。是母亲鼓励了他,让他现在有了很大的勇气来面对人生。就这样,他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磕磕绊绊读完了《四世同堂》,如果我说自己被激起了什么爱国主义热情那是假的。我看了太多东西,我没办法恨,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只觉得悲伤。最让我难过的是书以外的东西——老舍本人。他有多么爱他的北平,仿佛那里每一条河都是他的血脉,每一掊土都是他的身体,每一阵风吹都是他的呼吸。我知道他是真恨,他写道日本人怎样糟蹋北平,汉奸怎样无耻,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一时温柔地回忆起北平的种.种传统和小买卖,一时痛心地描述北平的萧条,一时冷笑讽刺着日本人的恶劣,一时又陷在瑞宣式的矛盾里无法自拔。老舍就是所有人物的集合。是祁老人的圆熟温和,是天佑的老实沉默,是瑞宣的儒雅挣扎,是钱诗人的铮铮铁骨。一种文化到了熟烂的地步,人们就会陷入一种无法言说的分裂。北平太熟了。老舍骂的是外敌,恨的是外敌。即便对于汉奸,他不过说他们“无聊”。他费尽苦心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尚为和美的结局——他仍是爱,爱北平,爱北平的老百姓。
他也相信自己这份爱,他想如果没有日本,北平人就会和和美美地过下去,祁家就会一代一代,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谁曾想,他就是被他所深爱的北平推向了绝路。那天老舍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已经站不起来,有人怕他当场被打死,就把他拖到附近一个派出所。几个红卫兵听说他是,马上又进屋你踢一脚,他踹几下。我知道消息已经是晚上了,到派出所把他扶回了家。第二天,听说我离家不久,老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拿上一本《毛主席诗词》就出去了。走到院里,他见4岁的小孙女在那里玩,还把小孙女叫到面前,拉着孩子的小手说:“跟爷爷说再见。”老舍出门后,就一直往北走,走到太平湖(此湖今已不存,改建成地铁停车场)边,坐在那里读起了《毛主席诗词》。整整读了一天,天黑以后,他头朝下、脚朝上投进了那一汪平静的湖水。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很久之前就知道《包法利夫人》的内容梗概。今天夏天终于有机会读它。
夏尔其实并没有真才实学,他莫名其妙地通过了医学考试,成了一名医生。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中年寡妇,妻子死后,他又娶了邻村的一个农民的女儿爱玛。他开始行医就名声大振,在治好了爱玛的父亲的病后,爱玛稀里煳涂地嫁给了他,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爱玛生活孤寂,她开始思考爱情和男人。她认为自己的丈夫应该有异于其他一切男人,他应该是漂亮的、有灵性的、出类拔萃的、迷人的。然而,她的丈夫却粗俗不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应邀参加一个舞会,她见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她和男人跳舞,玩得很开心。回到家后,她还想念着她的舞会。包法利见他整天郁郁不乐,便决定搬家。
他们从道特到了永镇。她怀孕了。到了永镇,她遇到了青年男子雷宏,他是个文书。她和他谈恋爱。女儿出生后,交由木匠的妻子喂养。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宏谈情说爱。不久雷宏离开了永镇,她要跳楼,被夏尔发现并阻止了。很快她又遇到了罗道夫,罗道夫叁十出头,有和女人交往的丰富经验。他们相爱了,偷偷交往了叁年。最后爱玛要和他私奔,他逃跑了。爱玛失恋了,她病得要死。夏尔细心照顾她,她慢慢恢复健康。在鲁昂看戏时,她又遇到雷宏。雷宏这次一定要得到她,他们在一起了。她爱得太疯狂,不停地给情人送礼物。以至最后负债累累,法院要扣押她的不动产。她的情人帮不了她,她服毒自杀了。在她死后不久,夏尔发现了她两个情人写给她的情书。他说这是命。再后来他也死了。他们的女儿被送给一位姨妈抚养,姨妈生活穷苦,把她送去做工。
整个小说写得就是一个女子企盼更绚丽的人生,在幻想与现实之间挣扎。我理解她。她的悲惨结局,不能怪她喜欢幻想。她一开始就错了。她年轻还读过书,不应该按着父亲的意思嫁给没有才学而又粗俗的夏尔。她并不了解他,只知道他有名气。婚后才感觉和他生活并不幸福。她内心孤独,渴望有激情的生活。当她遇到比夏尔好得多的男人,她就开始外遇。夏尔粗心大意,什幺都发现不了。为了向情人表达爱意,她大肆挥霍钱财,欠了很多账。于是就有了最后的悲惨结局。
归根结底,她失败的塬因有两点。第一,她不该嫁给夏尔。第二,她不应该给情人送礼物。约会中应该男人付账,女人不应该为钱烦恼。外遇没有什幺,她那幺漂亮、又聪明,怎幺甘心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只不过什幺都得有个度。
今天,我阅读了由清代小说家褚人获所著的清代长篇历史演义小说《隋唐演义》。
这本书以杨广伐陈为序幕,杨广是一个两面派,在他的父皇面是个前俭朴节俭、遵法爱民的好晋王,在背地里却是个骄奢淫逸的晋王。后来杨广陷害杨勇当上了太子,最后他弑父登上了皇位,成为历史上的隋炀帝。隋炀帝登基后,他的本性逐渐显现,后来百姓越来越不满隋炀帝的暴政,天下英雄纷纷揭竿而起,一共有三十八路英雄反抗。秦琼、单雄信、徐茂公等三十九名好汉在一家酒店结义,后招兵买马攻下了瓦岗寨作为基地,成为了反隋的主力军。后来瓦岗寨的首领李密昏庸无道,瓦岗寨众好汉都散了。之后唐高祖李渊建立了唐朝,宣告着隋朝仅统治了三
十八年就灭亡了。秦王李世民是一个明主,所以原瓦岗寨很多好汉都去了秦王李世民的帐下,跟随着秦王打下了大唐天下。最终李世民登基成为了皇帝,也就是历史上的唐太宗,开始了历史上的贞观之治。 读了这部历史演义小说,里面人物的精神让我感动。王伯当是一个神箭手,他在瓦岗寨任丞相,明明知道李密昏庸,但他忠心耿耿地跟着李密,最后和李密一起遭乱箭射死。他虽然跟了一个庸主,但是他的忠心值得我们学习。雄阔海在《隋唐演义》并不是个主要人物,但是他在扬州比武大会中为了阻止隋朝加害十八路反王,他托住千斤闸争取时间让十
八路英雄逃出去。最后各路的英雄好汉都逃了出去,但是他自己则被千斤闸压至七窍流血而死。他的身上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果我们都学会了《隋唐演义》中好的精神,那么我们的国家乃至我们这个世界都会变得更和谐、更美好,人与人之间会变得更信任、更团结。 这本书蕴含了很多道理,正等待着人们来探索、学习。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其实《边城》这本书早在大学时候就拜读过,一直比较喜欢沈从文小说的风格,自然的风土,淳朴的人情。现在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想寻求内心的净土,所以最近又拿出了这本书。
其实这本篇幅不大的书并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
说这本书不容易读并不是说这本书有多么复杂的情节,众多的人物,相反,这本书讲的故事很简单,就是渡口的.老船夫临死前希望能给自己外孙女翠翠找个靠得住的孙女婿,在所谓的船总顺顺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中选择,结果大老在一次载船运货途中溺水身亡,二远走他乡,老船夫也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渡口上只剩下孤零零的翠翠。
那么为什么说这不是一本容易读的书呢?这个故事发生在川湘边境,称为“茶峒”的小镇,特有的风物让没从未到过此地的人没法想象作者到底说的是什么。不信?你说说什么是桐油,青盐,还有什么是樯子?
而作者特有的叙事方式也给读者带来困难,当然可以称为一种语言特色。例如“在这小城生存的,各人也一定皆各在分定一份日子里,怀了对于人事爱憎必然的期待”这样只能意会的句子到处都是,无疑会给“农人”和“士兵”带来阅读的困难。
上面还只是说了一下小说的语言特色,从内容上来说,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原本很简单的事情,作者故意搞得很复杂。对于大老托媒人提亲和二摊山崖唱歌,老船夫都没有给出正确的回应,仿佛在借着外孙女不断地调兄弟俩的胃口,我没法理解一个乡下的船夫怎么会有如此细腻的情致和技巧。直到最后兄弟俩先后离开家乡,顺顺也失去了对这个婚事的兴趣,而老船夫也无奈地死在风雨交加的夜晚,这是谁酿成的呢?
我只能说是作者杜撰了一个美丽而纠结的故事。
安娜·卡列尼娜是个敢于追求爱情的女人,是个丰富多彩的女人,是个真实可感的女人。
首先,安娜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她惊艳,使几乎所有人过目难忘,并喜欢了她。上帝给她的这个恩赐,使她在获得爱情的道路上成功地迈开了第一步。而第二步呢,就是她因善良和勇敢而造就的不可阻挡的人格魅力;她喜欢读书,写出让专业作家赞叹的小说,她丰富的内心世界深深吸引了男人;她真诚,真实,诚实,忠于自己的内心,敢于蔑视当时社会的传统习俗,她的纯粹使男人可以为她献出一生。但是人无完人,安娜的失败不仅在于她所处的社会和所爱的人,还在于她对如何拥有爱情的偏执。
安娜生活在没有爱情的家庭里,和丈夫卡列宁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她把全部的爱倾注到孩子身上,过着得过且过的贤妻良母的生活。安娜不爱虚荣,丈夫显赫的政治地位并没有给她带来多么大荣耀感。安娜丰富的情感和细腻的内心世界犹如大海冰山,犹如一座摇摇欲试的火山口——尽管她自己也许是无意识或者潜意识的。
安娜父母早逝,寄居在姑母家里,寄人篱下的生活,给安娜埋下了不安全感,以致,导致了日后在爱情中的不安全感。后来由姑母包办,嫁给了比她大二十岁的大官僚卡列宁,自主意识的长期压抑助长了安娜日后的反叛精神。
说说安娜的丈夫卡列宁,他一心扑在权势上,野心勃勃,虚伪,自私。当安娜告诉他自己爱上了伏伦斯基,卡列宁首先担心的是自己名誉的受损,继而因为妻子的不忠而疏远亲生儿子。他是一个连自己妻子出轨都引不起他对妻子行为愤怒的人,一个连亲生儿子都不怜悯的人,这个家庭的情感生活就是一滩死水了。最后,卡列宁不同意安娜离婚,就是想置安娜长期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也是把安娜逼向绝路的原因之一,他也是杀害安娜的刽子手之一。当然,杀害安娜最大的刽子手是道貌岸然的当时社会。
说说伏伦斯基。他原本是个花花公子,他不想结婚,不刻意追求爱情,但是他喜欢漂亮女人。他潇洒倜傥,仪表堂堂,是众多女人的梦中情人。是安娜改变了他,是他不由自主和安娜产生的爱情改变了他。他为安娜舍弃了一切,前途,名誉,地位,他陪安娜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爱情可以是阶段性的,永恒的爱情很少,很少。
只要经历过一段美好的爱情,就是最幸运的人。像爱情天梯里的爱情,也是只有他们长期生活在与世隔绝的高山顶才得以到善终。那里远离社会,远离人群,为爱情开辟了一个真空的世界。而伏伦斯基在激情渐渐冷却了以后,尽管爱情依旧,但是思想和生存的需求,使他不得不面对事实。他需要自由,不愿意只被爱情关起来。在爱情之外,作为男人,还有许多天地需要翱翔。然而不幸的是,安娜把爱情看作自己的唯一,把爱人看作自己的唯一,在决定离婚就会得不到儿子后,更是如此。她不知,作为女人,也要有自己的自由,也有爱情之外的旷阔天空。她不知,爱了一个男人,也不能把自己全部交出去,也要有自己的心的角落,供自己累了歇歇,伤了默默舔舐伤口。她不知,爱了一个男人,就要给他自由,也包括结交异性朋友的自由。她不知,毫无根据的妒忌,会毁了爱情。安娜失败的原因之一,也源于此。
而造成伏伦斯基的悲剧,也有他自己的因素。他曾经给予安娜的无与伦比的爱,让我敬佩。但是,他后期与安娜的相处缺乏耐心和等待,而是采取了冷漠。这种冷暴力把安娜推向了死亡,也把自己推向了活着的死亡。至始至终,我相信伏伦斯基是爱安娜的。安娜的死,把他的魂也带走了,这不单单是内疚,更多的是对安娜的爱。两个如此爱着的人,竟然落得如此悲惨的结局,这不得不让人感叹爱情在现实面前的脆弱。爱情很浪漫,很美好,但是现实很残酷,且多变。这是一对矛盾,如何处理好,是需要爱情中人的智慧和慧根的。怪不得,现下许多人谈爱情而色变。怪不得,爱情大多数只停留在歌曲里,诗歌里、小说里、散文里,爱情在那里泛滥成灾。怪不得只停留在人们美好的想象里、镜子里、梦里。列夫·托尔斯泰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很深刻地揭示了这一点。成功地描写了爱情,爱情的脆弱也是列夫·托尔斯泰这本巨作的成功之一。
那么关于爱情和道德呢,它们也是一对矛盾。婚外情向来被看作是不道德的,只因为它会伤害孩子,伤害许多人。适可而止的婚外爱情,如《廊桥遗梦》,男女主人公把现实中的爱情留在廊桥旁边的四天里,把心中的爱情留在廊桥边遗留下来的梦里,一直到两人生命的终结。《廊桥遗梦》之所以感动了许多人,也在于对爱情的诠释。真正的爱情是超出道德之外的,是至上的。道德,如必须一夫一妻制,仅仅是某一个阶段社会的规定,而尊重人性是永恒的。比如列文。记得书本开始不久,列文对人说过,“我对于堕落的女子抱着一种厌恶感,厌恶感。”但是当被列文曾经认为过的堕落女人安娜站在他跟前并跟他亲切交谈时,列文内心里一下子就难以抗拒地对安娜坠入了情网,而自己羞得满脸通红。那时,列文已经追到了他心爱的女人,结了婚,婚姻美满,他非常爱她的妻子,妻子也非常爱他。尽管事后,列文遏制住了自己的这个苗头。可见,世俗的认定在一切美的事物面前,是毫无阻挡之力的。这是人性使然,不受自己的意志支配。对爱情的爱,对异性的爱是美好的原始的人性。既然如此,我们就没有必要去责备和苛求受人性指使的客体了。假设一下,如果安娜像《廊桥遗梦》主人公一样,把一切埋在心里,或者也可以私下里与伏伦斯基幽会,做一对至始至终的情人,也未尝不可。但是安娜太天真了,她太追求完美了,以致在现实面前走到了绝路。我假设一下,如果卡列宁同意离婚,如果安娜给伏伦斯基一些自由,如果伏伦斯基对安娜忍让一些,耐心一些,等待一些,他们是完全可以把他们的生命完善在爱情里的。
安娜有没有负罪感呢,有的,她是个善良的女性,她对于丈夫卡列宁和儿子有负罪感。毕竟她没有生活在真空里。社会一些虚伪的人对她的轻蔑,深深刺痛了她的心,尽管这些人在暗地里也是男盗女娼的。安娜勇敢地把自己的爱情公布于天下,与那些私下里做着风流事而表面上冠冕堂皇的人相比,安娜显得多么高尚与高贵。安娜是个弱女子,但是做出了让整个社会都震惊的举动,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仍是卡列宁妻子身份的角色与伏伦斯基到国外度假,生活在了一起。列夫·托尔斯泰成功地用他塑造的安娜,抨击了社会的虚伪,人性的虚伪。她强大的精神力量与她的纤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喜欢安娜,为她的真性情,为她为爱情献身的勇敢精神。当安娜得到爱情时的巨大幸福感包围她时,她会尽情享受这上天的恩赐。而当她独处时,尤其在死之将至时,负罪感就会压倒一切。产后病危,安娜把身边痛苦万状的伏伦斯基放一边,把他们的爱情放一边,只让丈夫完完全全地饶恕她。而当安娜痊愈了,逃过了鬼门关,又完全投入了伏伦斯基的怀抱,决定要为爱情抛弃一切包括在自己心目中与伏伦斯基并列的爱的儿子。列夫·托尔斯泰把人性的复杂性,多面性,反复性描写到了极致。安娜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作家用来抖包袱,用来吸引眼球,用来为政治服务的符号式人物,或者好到离奇,或者坏到透顶,或者不合情理的人物。这些,也是《安娜·卡列尼娜》获得巨大成功的原因之一。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着。
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偷影子的人》,这本书没有惊险刺激的情节,也没有激情四溢的华丽语言,却用艺术的真实引人入胜。书中讲的是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拥有一项特殊能力——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别人的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说出口的秘密。于是,他开始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做他们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了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我羡慕这个孩子,同时也觉得可悲。羡慕他有可以拥有和影子对话的能力,可以看见别人的心事,听见人们不愿说出口的秘密。他可以知道校工伊凡没有说出口的小时候被爸爸打的事,可以通过影子的求救而将伊凡从杂物房里救出来,可以用他的柔情鼓励患有自闭症的克蕾儿,可以帮助因为自己的朋友兔子被妈妈煮了而自己误食的孩子摆脱罪恶感从而重新进食……通过和影子的对话,可以帮助这么多人。而最重要的是,在这人人隐藏心的世纪,在这谎话真过假话的社会,这项特异功能比测谎仪更加有用。如果,我的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可以不用我开口,就知道我的喜怒哀乐,知道我的心事,知道我那些无法用语言甚至不能用文字描述的心情,也许,可能会是一件好事。这样,就不再有孤独了。
可是,男孩儿幸福吗?我不知道……他总是用他的特异功能去倾听别人的心事,去帮助他们,他应该是快乐的吧。可是,男孩也是人啊,他总是在倾听别人的心声,那么,他的心声,有谁来倾听呢?当他一次次用他的特异功能的时候,他会不会也期盼,在这世上,也有这么一个人,可以倾听他的心声,可以帮助他呢?“子非鱼,安知鱼之不乐?”所以,我回答不了。我只能说,如果我是这个男孩儿,我不会幸福,至少,我会觉得很孤独。男孩儿不能将他的特异功能公诸于世,他只能为他所知道他人秘密的事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撒下一个个谎。心灵上的疲惫甚于身体的,当然作者不会写男孩儿厌倦、讨厌自己的特异功能,可是,如果是我,大概会因为这个无人可倾诉的秘密而觉得孤寂。
与其说男孩儿是在“偷”影子,不如说男孩儿给了众多影子鼓励与帮助。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书就像一把钥匙,帮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像一艘小船,载着我在书的世界中遨游;书就像一位老师,告诉我人生的道理。
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我看过的书就像天上的星星,多得数不清。我看过《白雪公主》、《西游记》、《丑小鸭》……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从此,我迷上了读书。
我每个星期天都去书店看书。今天又到了星期天,我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到书店看书了,心里就乐开了花。一路上,我感觉花儿对我点头,鸟儿为我歌唱,路上的行人似乎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一眨眼的工夫,我已经到了书店。我好不容易才挤到书店二楼。在一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我急切地寻找着上一次未看完的那本童话,啊,我终于找到了那本书。我找到座位后急忙坐下,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书。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正当我全神贯注地看精彩部分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大家别再看了,下班了。”这一句喊声把我从书中拉了出来。这时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一下午书了,然后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走出了新华书店。
回到家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去了“童话世界”。我遇到了海的女儿,她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爱不仅仅是得到,更是成全和牺牲。当她变成泡沫的时候,我的心灵也浮出了美丽的泡沫,那是善良和崇高的品质。我还看见了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事情,它使我明白了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他们踩在脚下。
书不断的改变着我,让我摆脱了无知和粗俗,让我的眼界越来越宽,让我的感情越来越丰富、细腻。书使我的童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正是这种对比令我唏嘘。同为悲剧,却给读者以截然不同的感受。我有时甚至在想,《红楼》就这样截然而止,也是种很好的结局了。连“二木头”都还活着,虽然很苦。钗黛还在等着宝哥哥,湘云还在梦着嫁入卫家。所有的美梦还没醒,尽管有些敏感的人已经写着诔词。如果真要把一切结局都赤裸裸地摊开,等到钗在奁内待时飞,等到质本洁来还洁去,等到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等到红颜枯骨,等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时,那一份悲凉又是怎样让人难过。还不如就这样吧,把最后的悲剧留白,给人心一点温慰的遐想空间。
就像有的时候我希望《哈利波特》到第五本就结束,这样哈利和赫敏还能有着一点点小小的暧昧。此时相望不相闻。而不是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家人一样,总是远远关心远远分享。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我发觉自己已经记不起《混血王子》和《死亡圣器》的大半剧情,也不想再去看。
好吧,回归正题,《浮士德》也是悲剧啊。个人的生活碰壁了,格蕾琴崩坏了。大世界更是悲剧得一塌糊涂,入仕反成弄臣,追求海伦终也是海伦已随那清风去,化成了一片白云,最后填海也终如精卫,被忧愁吹瞎了双眼,在错觉中死去。可为何读着却是能让嘴角挂上微笑呢?特别是那句“逗留一下吧,你是那样美!”有一种令人情不自禁读出来的力量。仿佛“给我更多的灯吧!”,全不似《红楼梦》中那种眼睁睁看着韶华远逝的无力与虚无。
圈子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刚刚咆哮过的屁话上。十八世纪末的清朝,是所谓“康乾盛世”的回光返照。老迈的贾家已经负担不起过往的荣耀,庚吃卯粮,糊裱匠勉强修饰。十九世纪初的欧洲,是拿破仑的时代,是神圣同盟最后的回光返照。用雨果在伏尔泰墓前的讲话:“既然黑夜出自王座,就让光明从坟墓里出来!”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
社会如此,文坛亦如此。
读到了,去翻看历史,那个时代真得令人振奋。歌德,席勒,拜伦,雪莱,贝多芬,康德,黑格尔,高斯,拉普拉斯,拿破仑……一片星空闪耀,不由神往啊。有点理解“青藤门下牛马走”的感觉了。
于是也真得难怪魏玛古典时代会走向希腊,难怪浮士德要溯柏涅俄斯河而上去寻找海伦而梅菲斯特却随河而下,难怪浮士德想征服海波。确实有一团火烧在那个时代欧洲人的心中啊!从少年的维特,到成年的浮士德,那是一个冬天的童话!是衷心信仰着“凡人不断努力,我们才能济度”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过往的一切易于盖棺定论,如今呢?狂飙过了头,怀疑否定一切之后,当下的时代是什么?物理学的大发现过去了,互联网的普及过去了。下一个科技的突破点在哪里?生物学,还是心理学,社会学?民族国家组成了,世界大战打过了,全球化和恐怖主义出现了,下一个世界趋势是什么?是进一步地更完整地融合,还是在各种壁垒阻碍下分开?欧洲的哲学与诗歌,美国垮掉的一代,《哈利波特》的全球化流行,下一种文化是什么?需要在速食文化中保持深刻吗?还是这本身其实是个伪命题。
再看《浮士德》时,大三的我,这个时代的我,并不很激动。感受着热情的同时,我在怀疑着热情的破坏力。可若当下怀疑太多的我去学习去拾取这样一份激情呢?也许会是件好事吧。
此外,所谓“浮士德难题”,在阅读中反而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善恶本就共生嘛。是说因为看过《庄子》的原因?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浩瀚的书海中,轻轻翻开一本油墨晕香的文化典籍,仿佛就能与先贤进行深刻的交流,而与此同时他们的智慧光芒也会让我们深受启发。因此,传承文化经典,铸造文化新辉煌刻不容缓!
近日,我读了《论语》一书,书中充满哲理的句子让我无时不感受到古人的智慧,感受到那跨越几千年仍充满生命力的文字,它们于古时被创作,却仍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现实生活。
正如书中《论语·述尔》有言,“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不安”。这句话是要求我们要行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即要求我们处理事情要保持一种中正平和的态度,要把握好分寸,拿捏好力度,使事情处在一种相对和谐的状态。这句话深刻地体现了古人的处事哲学,他们懂得度的把握,懂得在一定限度内调节分寸。而这种思想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更是一种补益。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变得浮躁起来,人们难以保持一种中正平和的状态去处事,更有甚者,个别人会采取极端手段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传承这种处事风格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处事之道,使人们能够用和谐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而像《论语》这样的文化经典,更是可以在我们现代生活的文化建设中起到强基固本的作用。
文化经典,浸润着古人的思想光芒,以其特有的文化内涵涵养着我们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慰藉着我们的灵魂。一个国家若是漠视对文化经典的批判继承,就会失去对文化创新的根基,而无继承创新又何来新辉煌?又怎样坚强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加强对文化经典的继承,有助于充分挖掘古人的丰富思想内涵,用其蕴含深刻价值的思想指导我们的生活,而同时在对文化经典的继承中,我们能够筑牢现有文化体系,丰富现有文化内涵,铸造我们中华文化新辉煌!
文化经典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应当珍惜的宝贵精神财富。以党的十九大思想为指导,传承文化经典,铸造文化新辉煌,让我们的民族在新时代焕发新的辉煌!
前几天,我们学校发了一本书,名叫做——《论语》。
第一篇叫做“学而”,学了“学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孔子说的那句话:“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了以后经常复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和的人从远方来,不是很令人开心吗?别人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别人,不也是一个君子吗?这句话给我记忆深刻,是啊,学习过了的知识再复习非常愉快,和你有一样志向从远方来的朋友是很令人开心的。从中我学到了学习过的知识再复习,是非常愉快的,要多温习学习过的知识,不憎恨,不怨恨别人,也算是一个君子。
让我印象深刻的第二篇,是有子说的“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一个为人是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好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没有了。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这就是仁的根本了。我的感受是要孝顺父母,顺从兄长,做一个品学兼优的人。
《四世同堂》是我读的最过瘾的一部中国近代文学书籍,没日没夜的看了几天,给我的冲击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八年的厚重写在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那个年代的风雨飘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给中国留下了无尽的伤痕。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_形象。“汉_”,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_”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_”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感谢老舍先生给后世留下了这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不同的书籍给你带来不同的收获。其实,书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就好像粮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你精神百倍,好像给自己补充一次营养。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说的多好呀!从书中,我知道了天文地理,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和假丑恶,我学会了思考,我还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
不知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妈妈在图书馆为我办了一张借书卡,这样放假的我可以在图书馆里看书,也可以借书回家来阅读。当我看到图书馆里好多好多书时,我的心情十分激动。每次我会借回五本书,认认真真读完后,我去还书的时候再借回几本书来读。但最近因为疫情的原因,我不能去图书馆借书了。我书架上的书已经看了好多遍,我想起书中的话:“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于是,写完作业的我情不自禁地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读起来。
因为我爱读书,所以我的书有很多。比如有:《名人传》、《呼兰河传》、《三国演义》、《城南旧事》、《西游记》、《济公传》……有的书内容十分有趣,有的书读后又让我十分悲伤。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文中的那段描写非常激烈,我看得入了迷。妈妈在厨房做饭,不一会儿,她过来叫我吃饭,我看的正是关键的时候,就说:“马上,马上。”直到我读完那部分内容了,才去厨房吃饭。当我坐下来吃饭时,饭菜已经凉透了。于是,妈妈又热了一次饭菜,我俩这才吃上饭。
书是黑夜里的长明灯,书是沙漠里的绿洲,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森林里的指南针,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我们要多读书,爱上读书就是抓住了快乐。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噩梦?《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人为什么我们自私、狡黠、冷酷?因为惧怕我们的无能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