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故事讲述的是186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仆人和一名捕鲸手去追捕海上的一只大独角鲸,在此过程中,意外发现那是一只构造奇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邀请众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碰到许多深不可测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印度洋、红海、地中海……整整有两万里。
最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凡尔纳的各部作品均由此特点。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故事情节非常出色,不仅使我们开了眼界,对世界有所了解,而且也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正当他们高兴奋兴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旁采珠。忽然间,一只目光贪婪、张牙舞爪的巨鲨出现在印度人的上方,猛地向他直扑过去,他往旁边一闪,鲨鱼的尾巴向他一扫,他摔到了地上。正当鲨鱼想吃掉他时,尼摩船长主动出击,展开了一场人鲨大战,尼摩船长不断攻击,却一直没有刺中要害部位,而鲨鱼张开它那如同工厂里的大剪刀一样的大口,将船长掀倒在地上。此时,尼摩船长自称跟人类断绝了关系,但在要害时刻,却为一位普通的采珠人和鲨鱼搏斗,不仅说明他神秘莫测,而且有很强烈的正义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人物并不是尼摩船长,而是仆人康塞尔,他有个特点,每当他们捉到鱼时,他总是主动分类,习惯虽小,但充分说明他有强烈的求知欲,对学习很感爱好。我不禁想到了现实生活中我的情况,别看我现在学习成绩不错,但是我仅仅是依靠自己的优势——记忆力好坚持到现在,平常根本不怎么用功,我想:假如我和他一样该多好,我不就可以名列前茅吗。所以我应当拿他为榜样,向他学习。
突发奇想,想挑战自己。我竟然从长长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时间简史》。一扇通向宇宙奥秘的窗户随之向我打开。
史蒂夫·霍金,那个在轮椅上以一种奇怪姿势坐着,身体只有极少部分可以动的男人,却在思考着我们的宇宙。
在他之前,还有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伽利略、亚里士多德……
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认识这个宇宙,尽管我们对于这个宇宙来说甚至连大海里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这本书给我的感慨不仅仅是惊讶于宇宙的神奇,还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平时对物理数学不屑一顾的我从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碰了钉子。
我臣服于他们天马行空但却又切合实际的猜想。
举个例子,你也许从没思考过速度这个问题,至少是深入地思考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在一列飞驰火车上打乒乓球,假设击球者为观察者A,他向另一个球手击出球的速度假设是10km/h。这便是观察者A看见的速度。假若这是铁轨旁站着一个人,假设为观察者B,而且这时火车的速度为80km/h,那么观察者B看到的速度又是多少呢?显而易见是90km/h。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不同的观察者对物体的速度的感知是不同的!而且对那个物体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我们甚至可以看远些!地球也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公转,那么那个颗球的速度对于一个在月亮上的观察者C来说又是多少呢?也许会比音速还快得多呢!速度到底究竟取决于什么呢?
不得不说,世界很神奇,而这些科学家却更为厉害,从这些平常的事件中发现神奇。
也许你会觉得有些糊涂了现在。
不过还有更玄的呢!
在众多科幻电影、图片中,黑洞都被幻想成了一个洞,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觉得黑洞依然是一个球状的,是质量无比大,密度无比大的球状,那是恒星的最终结局,并且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物体的引力由它的质量和密度决定。对于恒星坍缩而成的黑洞那么它的引力自然是无比的大!
更恐怖的是,光是被人们看作粒子或者波,所以光同样也会受到引力的吸引,所以在黑洞连光也无法逃逸,会被强大的引力吸想黑洞。
这篇我觉得根本算不上是读后干,我只是想把我说的一点点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是错的。
现在每当我翻开《时间简史》我都会-一次我的观点,感觉在接受一次洗礼,人类智慧的洗礼!
为了看《雷雨》的话剧,我这两天做足了功课,重新翻看了《雷雨》原著,这个全长4个多小时的剧目,无疑是中国话剧艺术的经典。但是为了观众和演员着想,一般会删去剧中的一些不太重要的情节,尽量压缩时间,本次整个剧目时间为3小时。看完的时候,我们刚好赶上最后一班会学校的公车。
《雷雨》的故事我再多说无用,评论更是谈不上了,只是想说说我看完之后的些许遗憾。
首先,删掉了序幕和尾声。如果加上这两幕的话,估计观众们就该在剧场里面打地铺了,所以也无可厚非。不过,正如曹禺先生在《雷雨》的序中说的那样,这两幕,即使让观众入戏,也是送观众回家。有了他们,观众可以更好的欣赏整个四幕戏,也可以更好的回家。确实,在全局的最后一幕,当曹先生把全部的矛盾和波澜向观众展示之后,我们的心是不能平静的,如果没有尾声感觉就是如鲠在喉,不上不下。不过,在戏院中,冗长的观众须知,代替了序幕,演员的谢幕代替了尾声,一部经典就这样去头去尾,让人不能尽兴,实在可惜得很。
如果说删掉序幕和尾声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对于作品主要内容的删减就让我十分失望。
《边城》是沈先生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故事。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这样一个奇特的家庭:靠摆渡为生的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二人。
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傩送,从此心中埋下朦胧的少女情怀。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翠翠,托人向老船夫求亲。兄弟俩人都爱上翠翠,他们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沈先生的行文如潺潺流水,给人一种诗意。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沈先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深处,以简练而又细腻,散淡而又自然的笔法刻画出人物的心理,使你情不自禁地融进人物的心灵世界。
《边城》隽永的文字弥漫着边地山村的浓郁气息,沈先生给我们展示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正如他谈及《边城》时所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边城的人民是“一群未被近代文明污染”的善良人,他们保持着昔日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与纯朴勤俭的古老民风。透过字里行间,我们能感受到沈先生努力建构了一个充满自然人性的世外桃源,创造的人物闪烁着人性中率真、美丽、虔诚的一面,边城的人民就是人性美的代表。
沈先生所描绘的人性美首先体现在老船夫和孙女翠翠身上。老船夫自甘贫苦而生性达观、洞悉世情而信守天命。他有重重的心事,他牵挂翠翠的将来。他的后半生是为翠翠而活,他的惟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代替了天,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和翠翠相依为命,对翠翠的挚爱展示了淳朴、善良的人性。而翠翠呢,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是全书的灵魂人物,她从小和青山绿水为伴,“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湘西的清风、丽日给了她一个壮健的躯体;茶峒的青山、绿水给了她一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撑渡船的简单生活赋予了她一颗毫不世俗的心。她和老船夫不贪财、不嫌贫、不偷懒,乐于助人,在这两人身上我们看到了勤劳、善良、淡泊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随着年龄的增长,翠翠也多了一份心思,多了一份忧愁,对爱情的羞涩和不解增添了她的烦恼。从小时候的学羊叫、学牛叫,到在头上戴小花再到后来有了少女的心事……她和傩送之间的爱情没有山盟海誓,没有骇人之举,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超乎自然的朴素纯情,洋溢着含蓄之美。沈先生正是通过他们的爱情表达了人性美。
书中这种处处洋溢的自然、纯洁、真挚的人性美,同样体现在天保和傩送两兄弟身上。沈先生既写出了他俩对爱情的忠诚、坚贞,又表现了他俩自我牺牲的美德。他们爱翠翠,都是以感情为重的。在他们心目中,爱之所在,与世俗的钱财、地位毫不相干。傩送不选择碾房而宁愿撑渡船;天保先是选择车路(指托人提亲),后选择马路(指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歌以夺得心上人的芳心)。
同样爱上翠翠,但“兄弟两人在这方面是不至于动刀的,但也不作兴有,情人奉让,如大都市懦怯男子爱与仇对面时作出的可笑行为”。爱情本身有“排他性”,但他们却都以互助互爱的德性,以一种优美健康而自然的“人生形式”,演绎出一曲平凡而崇高的爱情之歌,不能不让人为之动情。
《边城》的人性美还表现在边城人民的邻里之爱上。这里的人民质朴,不存在尔虞我诈的奸险用心,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患难与共。
他们朴实无华:像老船夫拒收过渡人塞来的钱;到集市买肉时卖肉的老板给他多称一些;还有船总顺顺也总是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在老船夫过世时,面对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翠翠,顺顺尽释前嫌,忙前忙后……这
就是湘西的风土人情,这就是质朴的边城人民之间浓浓的一份真情。良好的民风世代相传,造就了边城的山水情。
翠翠的母亲,因为终究无法和相爱的人走到一起而选择了死亡,选择了逃避,选择了结束一切,真的很可惜。其实,我觉得爱情并不一定非要轰轰烈烈,爱一个人也并不是非要和他生活在一起,只要他过得快乐,我想这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
爱情是脆弱的,有些时候,相爱不如相知,任何爱情,一旦表白,一旦拥有,其结果往往是将爱情活生生地淡化,甚至扼杀。或许是因为受到母亲的影响吧,对于自己的幸福,翠翠也同样选择了等待,选择了让命运来决定一切,翠翠爱上了傩送,但这种爱并不外化为强烈的行为,而表现为朦胧的、隐秘的内心波动。她听着爷爷吹芦管,梦见了象征爱情的虎耳草,充满了对爱情的憧憬,不禁心都被软了。
等待永远都是漫长的,我们无法预知未来,等待的结果也并一定会是你想要的,时间会把一切带走,却还是会留下一些痕迹,一些回忆,或许时间会改变些什么,但是我想真正的爱情是永恒的。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或许这就是需要我们去咀嚼的地方。沈先生的写作涤荡着清灵之感,书中的结尾也给予了我们一个遐想的空间……
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觉得这一套书很好,这套书有数学分册、物理分册、化学分册、动物分册、人体科学分册、地球科学分册、宇宙科学分册、环境科学分册、信息科学分册、工程科学分册和索引资料分册。
肯定会有什么问题,应该多翻翻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书现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迅猛,人们为了认识已知世界所需要掌握的科学知识将越来越多。如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愚昧落后,缺少起码的知识,就可能被一些假科学、伪科学所愚弄,陷入盲目和迷信。
为此,我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用正确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来揭穿形形色色的伪科学的真面目。一辈子用得着,几代人忘不了!
朋友们,你们一定有自已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一样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吧!首先我给大家猜一猜我喜欢的这一本书的名字叫什么。这一本书是为我们小学生编写的,当我翻开这一本书,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我感觉扑朔迷离;这套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它还让我明白,我们身边还有许多神秘未知的事物等待我们去观察、思考、探究,也只有有心人才会发现身边奇异的现象。我们的生活中少不了小小的科普知识,也少不了许许多多的生活常识,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这套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人,他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大家猜出来了吗?对了这一本书就是《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它是一本对我们多么有用的书啊!难道你不想读读吗?记住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当中经常给我们介绍一些有趣的自然现象,比如说一年中的“四季”是怎样形成的。海底下是什么颜色?海水为什么发蓝?等等。其中有一篇文章叫《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原来萤火虫发光与它尾部的发光器有关,在发光器内含有荧光素和荧光素酶发光物质。当空气进入发光器时,荧光素在荧光素酶的催化作用下,与空气中的氧气化合,产生的能量转化为荧光,进入发光器的空气越多,发出的荧光越亮。由此可知,萤火虫并不是在黑夜发光,只不过这种光亮度不如阳光亮,便以为白天不发光了。这使我对萤火虫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之,《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当你翻开书卷,趣味盎然的知识故事让你扑朔迷离;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丛书集趣味性、知识性、启发性于一体,深深地吸引住我。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让我深受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主人公王葆在荷塘钓鱼时,意外获得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能变出任何王葆想要的东西也因此,宝葫芦给王葆闯了许多祸。后来,王宝得知真相,宝葫芦变出的东西都是偷来的。从此,王葆毁掉了宝葫芦,和别人说清真相后又开始幸福、踏实的生活。王葆突然醒来。原来这是一场噩梦。
在书中“‘啪!’我对准宝葫芦就是一刀,当时一点也没有考虑,就是那么一刀。我一刀下去,把这个宝葫芦劈成了两半,才觉得有些可怕。”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文中“我一点也没有考虑”说明王葆当时是下定决心要把宝葫芦毁掉。“一刀下去”说明王葆能知错就改了,并且不想让宝葫芦再去伤害别人了,还表现出了王葆很愤怒的心情。
通过这个故事,我联想到了自己身边也有类似的一件事:有一天晚上在做数学作业时,有一道题难住了我,在这时,我多么想有一张答案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啊!当我的书包又变乱的时候,我多么想用魔法把书包变整齐啊!当我每次想出门时,我多么想让携带自动系好啊!但是,当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彻底地改变了我的想法,因为我知道了:在自己的生活中,不要总让别人帮你干这干那,因为只有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生活才会更美妙。因此,我比平时变得更乐观了,更勤劳了,顿感觉生活一切皆美妙。
不劳而获只能带来烦恼和痛苦,投机取巧而不付出自己的努力是不会成功的,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到劳动的果实。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深深入迷。因为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例如:跳蚤跳高的世界纪录是多少厘米,跳远是多少厘米,爬行直立的玻璃达多少厘米高等等。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跳蚤。它是昆虫世界跳跃冠军,跳蚤一跳就是自己身长的上百倍,就这一点来说,任何善跳的高等动物是无法与它相比。读书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爱读书。
这是一本龙应台与儿子安德烈,通过三年的时间,所写的36封家书。在这其中母亲带着八分的认真与二分的知性怀疑,儿子存着二分黑色幽默,三分玩世不恭和五分真诚。时间总会让人改变,现在的安德烈已是一个成年人,不再是那个可爱的“安安”了,龙应台面对这件事有些不知所措。最终她选择了与儿子敞开心扉,试着去了解儿子,这个有些“陌生”的爱人。
读了《亲爱的安德烈》,我意识到我这样的做法是强行让我的意志凌驾于孩子意志之上。尽管,我的做法是对的,孩子因为没有切身的体会。她仍然不会主动有意识地去改正自己的错误。并且她的错误习惯导致的结果并不是差到无法接受。所以她一直都保持着她的老习惯。《亲爱的安德烈》让我意识到其实教育并不是单纯的我说,你接受的过程,而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灵魂的对接。而这对接最直观的方式就是让他体验和参与。而不仅仅是告知。就像我的父母,当初为我选择的路,因为我们让我体验,参与,而是让我直接按着他们的路线行进,使得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很痛苦。而今,虽然和父母违背我的梦想不同,但我一遍一遍地告诉学生怎么做怎么做其实犯的错误和我父母为我指路本质是一样的。所以,我要改变。
《亲爱的安德烈》正如书名,贯穿书本的始终是为人父母对孩子的爱。这本书,渐渐溶开了两代人,两国的代沟。也让我认识到了,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教育,会给我们不同的震撼力。合上书,我轻轻闭上了眼睛。这便是两代人的差距,两代人的代沟。这本书让我学到的不仅是孩子的教育问题,而且是一次对不同文化和背景学习和体验。从中也学到了很多人生的哲学,对生活和人生的态度。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十一假期,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古代人是怎样计时的?”。古时候,聪明的人类发明了多种利用测量影子来计时的方法,这就是各种各样的“日晷”。就是把一根木棍直立在地面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再摆放些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中什么位置,直立的木棍都会在石头上留下影子,看了影子的位置,就知道当时的时间了。可是,这种方法在夜晚和阴雨天气就不管用了。所以后来人们又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滴漏”的方法。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带摆的时钟。到今天,这种钟颇受人们的欢迎。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变化会不断的发生,这是很自然的事,不管你是否希望如此。只有当你不希望变化,也不想追寻变化的时候,变化才会让你感到吃惊。
――引子
“当你发现你会找到新的奶酪,并且能够享用它时,你会改变你的路线。尽早注意细小的变化,这将有助于你适应即将来临的更大的变化,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并享受变化……”
你或许会惊讶一本看似平凡且短短只有4万多字的寓言故事却着实无法忽视的巨大能耐,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给人们带来的前所未有的视角震撼。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这则寓言都简单而贴切的为你的生活阐述了这样一个挥之不去的真谛。
我喜欢这本融合了不同口味又轻松愉快地澄明了混沌生活的寓言书,因为它有着看似不起眼却耐人寻味的独特气质。
书中叙述了以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为主人公的哲理故事。
他们生活在一个神秘的迷宫里,竭尽所能地寻找能滋养他们身心、使他们快乐的“奶酪”。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奶酪莫名消失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这样一片共同的蓝天下,在终有一天会安静的世界里,你可曾听见那些微弱的呼唤,象是独自穿越了冗长黑白线条的五线谱,为来不及回首的过去温柔地画上休止符。
“如果你不改变,你就会被淘汰,如果你无所畏惧,你会怎样做呢?”
我们所亲眼目睹到的每一块“奶酪”都将是在人生道路上的无形障碍抑或是所谓的虚拟幸福,世间万物往往稍纵即逝,世界从某个不明的开端就开始变化无常,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穿上跑鞋蓄势待发。
那么,现在的你是否仍经历着奶酪带来的那些不得不的漫长等待呢。是否对未知的人生而手足无措呢?
如果你说是。
《谁动了我的奶酪》会给你一份完美的答卷。
如果阳光开始在脚下庞大的城市里融化出金色的街景,如果傍晚开始有大朵大朵红色的云朵毫无畏惧地汹涌而来,如果无数成灰的蜡距开始亮过密密麻麻的闪烁灯,如果指针开始悄无声息地逆向行走……无数的如果,在千变万化的世界纵横交错成茂密的绿荫。这一切一切的未知的预言是否就证明了‘世间唯一不变的就是变’这个真理呢。
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年。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快乐吗?当然不是。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金银岛》是我三、四年前读到的一本特有意思,而且扣人心弦的小说。它是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作品主人公是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他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藏宝图,此事被当地乡绅劳尼先生的知晓。为了找到传说中的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藏宝地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瘸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
在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我们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大家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神奇世界。读后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始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希望这本充满丰富情节的好书带领大家进入不一样的世界,感受另一个世界梦幻、新奇、激动人心的气氛,在工作之余带给我们些许放松。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如此多的“为什么”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但不曾解开。现在当我可以用《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来把“为什么”换成“知道了”时,才会发现,原来生活是那么的多彩,大自然是那么的奇妙,星空是那么的深邃……自己的世界却是那么的渺小。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唯一一本从小读到大的书,它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中的细小琐事。每一个“为什么”就好似星星一般璀璨,有了它们的天空是多么的深邃。
从生活说起,当你上学的时候,莫非最喜欢的就是下课铃声了,因为它可以为我们带来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可是你知道为什么每上一节课都要休息十分钟吗?《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为你解答:在我们学习的时候,大脑某一区域的细胞工作着;在我们活动的时候,大脑另一部分细胞在兴奋中,其实和我们是一样的。要使大脑的功能一直保持在旺盛的状态,就要让大脑兴奋起来,要让大脑的兴奋区和抑制区经常轮换。因此在上课40分钟后安排10分钟的休息,让反映在大脑皮质的某部分细胞又兴奋转为抑制,以更有充沛的精力迎接下一节课。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问题一直缠着我好几年,始终没有解开谜团。所以我带着一个巨大的问号来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寻找,它给出了一个简洁易懂的答案:自然界必先有“母亲”而后才会产生“儿子”,绝不可能先有儿子然后才生出母亲来。所以说,先有鸡的看法是符合自然演化的,是切合实际的。这个缠了我这么久的“难题”竟然就被书中的一句话给解决了,原来想问题也不一定要钻牛角尖,说不定答案就在我们身边。
到了盛夏,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吃西瓜的,西瓜味道香甜,汁水又丰富,的确是止渴消暑的佳品。但一般人虽然很喜欢吃西瓜,却很少会去想:西瓜里为什么有大量甜汁水?在人类发现西瓜含有甜汁水后,便开始把它的种子种在肥沃的田里,细心地培育。人类在种西瓜时,当然是挑选那些个儿大、味甜而汁水多的西瓜取子来种,所以种出来的西瓜也比较大,甜汁水也越来越多了。如果要论起功劳来,西瓜之所以有这么多的甜汁水,它自己应该有一半功劳,而人类也应该有一半功劳呢!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位无声而伟大的老师,它无时无刻都在那儿等待我去翻阅它,用它的知识来化解我的疑问,来打消我的问号;《十万个为什么》又好似我第二个无私奉献的母亲,怀揣着无数道理,用文字描述来使我深刻地明白;《十万个为什么》更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和我共同去探索世界的奥妙……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与白瑞德之间爱情的纠葛,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民的责任。”书的最后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余华用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来娓娓叙说一个家庭的平凡却不正常的故事。
读完此书,不禁深思,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是短暂的,生命是脆弱的,为什么活着是每个人都应当面对的问题,并且是亲历的现实问题。不少人认为活着为了享受幸福、快乐、安康、甜蜜......,为了爱情、升官、发财,当达不到时就怨天尤人,甚至丧心病狂走损人害己之路......。其实《活着》引发我们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这是一个如此宽广而深邃的话题,有时要用人一生的经历才能交上完整的答卷。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做最好的家长!相信是每个家长的理想,也是我的理想。可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家长呢?我带着虔诚的向学之心跟随李镇西老师走进他“最好的家长”世界。
《做最好的家长》通读下来,可以看出李镇西老师在教育孩子方面一直遵循这样三个简单的原则:一是培养女儿良好的品质,这是教育孩子的第一要务;二是使女儿健康快乐的成长;三是因材施教。说它简单,是因为我们每个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肯定都有过这样的想法和意识。但是说起来简单,往往做起来难!起码,我在孩子学习没有达到自己要求的时候,盛怒之下,这些念头就全飞了。这就是与“最好的家长”的差距吧!
一个拥有良好品质的人,才真正能为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做贡献!在李镇西对女儿的教育中,品质教育无疑是占了最大比重的,而且,这也是教育孩子首当其冲的目标,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但现实是,在孩子的教育中,品质教育反倒显得越来越不重要了;并不是家长没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而是在这样一个快节奏的、充满竞争的、以金钱地位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商业气息浓厚的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与来愈冷漠,人们越来越自我。对于自我的关注、自我价值的体现愈来愈重视。快节奏的生活,使人们无暇关注事情的过程,只关心结果。但一个人良好的品质往往体现在举手投足间,体现在做事的过程中。如同升大学,人们关注的只是最后的结果:高考多少分,考上了什么大学,有谁会去关心你上高中时做了些什么呢?这也许就是晴燕那些同学“自私”的原因吧!
在讲求实效、追求经济利益的当今时代,无疑知识能力的“变现”速度是最快的,而思想品质的“变现”是最为缓慢的,甚至是不凸显的。正因为这种不凸显,致使我们广大家长漠视了“品质”教育。但它恰恰影响着决定着你会成就一个什么样的人,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
当我在新华书店第一次拿到《边城》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在这些众多地图书中挑选出了我心爱的一本书。它能吸引我的原因不是书包装的样子,不是作者是否著名,也不是它的内容是否精彩。它吸引我的就是“边城”这个题目,它给我了如宇宙的遐想。“边城是什么?”“边城是一个城吗?”“为什么取名叫边城?”一切的问题迫使我选中了它。
回到家我马上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湘西凤凰县城。他正规教育仅是小学。但凭着自己对文学工作的直执,他成为了一名有名的文学工作者。《边城》就是他创作的。
看完了作者介绍,我更是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书主要是写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
书里的安然世界是如此令人神往,所以当我写到这儿时,忽然有些惶恐地停下来:我有这个资格去评说甚至只是描述这样一个恬静幽雅的意境吗?
可是,我还是不得不说我喜欢《边城》那种字里行间隐约可见的热情中的忧虑,因为那种平静中的凄凉是何等的熟悉,又是何等的不着痕迹,让人微笑地流着眼泪。翠翠母亲和屯戍军人的爱情故事,是如此的自然,也是如此的凄凉;似乎冥冥中已经注定了翠翠的爱情不会顺利。翠翠渐渐地长大了,两年前端午与傩送的一次邂逅,这件"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事情,使翠翠沉默了一个晚上。于是第二年的端午,是翠翠首先发现了集市上的某个人就是傩送派来送自己的--比祖父发现的还要早;于是翠翠在祖父说要把自己嫁给傩送的哥哥时,着恼地把火炬向路边乱晃;于是翠翠爱让祖父吹"娘嫁女"给自己听,自己却同黄狗躺到门前的大岸石上看天上的云;于是翠翠变得爱关心关于傩送的所有新闻;可是那个在月下用歌声把翠翠的灵魂轻轻托起的傩送,却因为同样爱着翠翠的哥哥的死而离开了茶峒;于是翠翠在祖父过世之后,依旧守着渡船,等着自己心爱的人有一天会回来。一切都很简单,一切都很平常,可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情让我觉得回味悠长,也许生活本来就比一切挖空心思的臆造更让人感动,含着眼泪的微笑比单纯的悲剧或喜剧更给人以深刻印象。牧歌式的诗意和弥散其间的凄然美感,是《边城》文字独有的风格。有语言的场景是点睛之笔,没有语言的画面是流动的情绪。沈从文看着这眼见就要消逝的世界,用他细致的笔触和博爱的心灵挽住了时间的脚步,留下了美丽的真谛。金介甫说:"沈从文的乡愁就像辰河一样静静地流在中国的大地,流动在他和他的民族记忆中的是一条染红的河流,是一腔斩不断的乡愁,是一种古老情绪的振颤,"是民族使命感与责任感的体现。"而在我看来,那种悲切就像是大海,不是谁都明白,表面的风平浪静掩着内心的浪涛汹涌。真个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所以,我不再惶惑,再一次拿起笔,写下了我对《边城》的理解:既然生活比任何臆造都精彩,那么我不必担心对《边城》的真实理解是否深刻,真实就已经足够。面对着《边城》这样一本余韵悠长的小说,若能真正读懂,或者宣称自己已经读懂,是很无聊的。我所能做的,只有以自己的方式去
释读《边城》时的心情。若把《边城》比作是一口黄钟大吕,我的修为深厚,那么自然与它的共鸣便多;自己不断地提高,那自然就会对《边城》理解更深。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曾记得,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提到封建社会的政权、族权、夫权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大极大的绳索。而祥林嫂就是被四条绳索活活勒死的一个屈死的冤魂!她悲剧的一生是对罪恶的封建社会制度和封建礼教的血泪控诉!
祥林嫂悲苦的一生,就如鲁迅在《灯下漫笔》一文中,概括的中国人民历史命运的两种表现形式:一“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二“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祥林嫂第一次到鲁家当女工,可以说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她在鲁四老爷家出的是牛马力,吃的是残汤剩饭,工资十分低微,但她却十分满足。不仅卖力干活,而且“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她并不认为鲁四老爷家压迫她,剥削她,反而对鲁家还有一种忠实得感激之情。这就是中国农民忠厚善良却缺乏阶级觉悟的悲哀。然而,连这样的时代也并不能维持太久,随之而来的是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由于封建的“夫权”,她被婆婆绑架回去,而且卖给了深山里得贺老刘。好不容易和贺老刘在一起度过了两年对她来说已经非常幸福得时光。但很快,贺老刘病死,心爱得儿子阿毛也被狼叼去,大伯趁火打劫,前来收屋,她被封建得“族权”赶出深山,不得不再度到鲁家当佣人。而因为她的过去经历,在鲁四老爷心目中,她以成了“不干净”,“败坏风俗”的人,被无情剥夺了参与“祭祀’的权利。正当她困惑不解得时候,又受到封建”神权“的进一步打击。做了封建迷信牺牲品得柳妈得一番话,又向祥林嫂心灵深处狠狠得剜了一刀。当她支取历来积存的全部钱,指了门槛,她内心舒畅,坦然地回来,本以为一切都会好转,得到的却仍是“放着吧,祥林嫂”这样的拒绝。
祥林嫂已然已经受不住这个以外得沉重打击,她当时就说“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一个善良的灵魂被彻底摧毁,欲做奴隶而不得的祥林嫂,终于一步一步地被推上了死亡的深渊。
而然,最大的不幸并不在于祥林嫂这一连串悲惨的遭遇,而在于她一再地把自己的不幸当成幸福。这才是祥林嫂不幸中得最大不幸,悲剧中的最大悲剧。
鲁迅用这一支饱蘸了满腔悲愤的笔,入目三分地描写了祥林嫂悲剧的一生,也深刻揭露了国民的愚昧和当时如铁屋子般的社会黑暗。
鲁迅炉火纯青的艺术技巧让我震撼,而他笔下所流淌的那些深沉而激愤的思想,他所流露救国救民的情绪,深深眷恋祖国,却又憎恨病态社会现实的情感,更是让我掩卷沉思,感慨万千。是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读冰心,你可以在昏黄的灯下,捧一杯香茗,细细品读;读周作人,你可以靠在床头,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饶有兴味地翻开;而读鲁迅,你一定要正襟危坐,让灵魂经受那最睿智最深沉的思想的洗礼!
富兰克林生于1720-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过,也早已明白!”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那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礼貌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好处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但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礼貌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最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但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最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但是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最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以前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以前见过,也早就明白”。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明白。
《百年孤独》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今天,我读了加拿大作家蒙哥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那是发生在加拿大一个偏僻的农村阿丰利的一所叫绿山墙的农家,农家的主人是一对孤身兄妹,哥哥叫马修,妹妹叫玛丽拉,由于年纪渐渐大起来了,他们想从孤儿院领养一个男孩来当哥哥的帮手从而减轻他的负担。可不料,人家给他们带来的是一个满头红发的小姑娘——安妮。安妮很爱幻想,一个普普通通的湖,在她眼中,成了“闪光的湖”;一条普通的小道,被她称为“情人小径”;一条林阴道,被她叫作“欢乐的雪白之路”……她闯了不少的祸,她对雷切尔太太(在村子中很有威信的一个人)发脾气;在蛋糕里放镇痛剂;把头发染成绿色……她很喜欢交朋友,戴安娜是她最亲密的知心朋友。她学习很勤奋,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顺利地考取了女王学院,一年后就得到了一级教师证书,并获得了奖学金。但她不忍心离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绿山墙,更为了照顾形单影只为她付出很多心血的玛丽拉(那时马修已不在人世),她放弃了去大学深造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安妮是一个乐观、不怕困难、善良、懂得感恩的姑娘,我深深地被她所感动。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学碰到一点困难或一点不顺心的事就哭哭啼啼的,有的甚至灰心丧气、半途而废了。我们应该学习安妮不怕困难的乐观精神,虽然她先前的命运很凄惨,从三个月失去父母,到被人家收留长大一点就帮人领小孩,最后到孤儿院,但她对生活仍然充满了希望,追求一切美好的东西。有些同学受到了父母、老师、同学及他人的照顾、帮助,但觉得不以为然,觉得是应该得到的照顾、帮助,这种心态是错误的。我们应该学习安妮善良、懂得感恩的精神。她喜欢交朋友,没有忘记别人给她的帮助,特别是当玛丽拉需要她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留了下来,没有考虑自己的前途。
《绿山墙的安妮》,我被它深深地感动了。
我看到了一本书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问题很有趣,其中有一个问题叫花为什么有的香有的不香呢?这个问题是这样解答的。
一般来说,大多数植物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里都含有香气。为什么有些花朵里含有香气,有些就没有呢?首先让我们来看一看香气的来龙去脉。
花之所以有香气,那是因为花朵有着制造香味的工厂————油细胞。这个工厂里的产品就是具有香气的芳香油,它可以通过油管不断地分泌出来,并且在通常温度下能够随水分而挥发,从而变成气体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所以又叫它挥发油。因为各种花卉所含的挥发油不同,所以散发出的香气也就不同。我们之所以能闻到花香,是从挥发油逃跑出来的气体分子钻入我们鼻孔的缘故。另外在有些花朵里虽然没有油细胞,但是它的细胞在新陈代谢的过程中,会不断地产生一些芳香油。还有一些花朵的细胞里不能制造芳香油,而含有一种配糖体,配糖体本身虽然没有什么香气,但是,当它受到酵素分解时,同样能发出香气来。
我的感想:这本书很有趣,希望有很多人看这本书,增长见识。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的童话故事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她又一双真的大眼睛,一头美丽的长发,在那个奇境里,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以至于有一次竟掉进了由自己的眼泪汇成的池塘里。她还遇到了爱说教的公爵夫人,神秘莫测会隐身的柴郡猫,会跳舞的素甲鱼和鹰头狮,总是叫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王后和一群扑克士兵。直到最后与王后发生冲突时,艾丽丝才醒来,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河边,姐姐正温柔地拂去落在她脸上的几片树叶—在梦里她把那几片树叶当成了扑克牌。
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把一场梦境描绘得那样有趣。如果,我也能写出这样的故事该有多好啊!我也想让全世界的小朋友来分享我的梦境。
从今天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练笔。也许将来有一天,我也会用笔编织出一个精彩奇妙的梦幻世界呢!
自古以来描写母爱的诗篇屡见不鲜,如《游子吟》中千古流芳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然而描写父爱的诗句却少之又少。也许是因为父爱的含蓄让人用言语无法勾画出来吧。朱自清的《背影》用朴素而细腻的文字呈现出了这样一个平凡父亲的形象和这样一份含蓄却深刻的父爱。
文章构思巧妙,以父亲一个常见却易被忽略的小细节承载父爱这样一个大的主题。从小的出口喷薄出的滚烫情感总是能让人心神激荡。朱自清先生将情感通过买橘子这一小事而展现出来。父亲对儿子关心怜爱,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只是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在路上解渴。儿子对父亲的爱惜与心疼体现在看着父亲臃肿的身体穿越月台时的艰难而掩面抹泪。有时爱会让语言变得苍白无力,变得无力承载爱的重量。文中的背影,几乎每个人都曾目送过,可那样的情感,只有经过无数岁月的洗礼懂得人世艰辛的人才更能体会。
文章中,我仿佛看到了父亲眼角的皱,额头的额纹和鬓发的白发。让我时常感受到父亲逐渐弯曲的背腰,眼睛的老花,记忆的衰退,岁月不饶人,他变老了。拟心自问,父亲的苍老有没有我们的原因呢。答案不言而喻。从小到大,父亲扮演的是我们生活中的引导者和守护者,这让我们有了这样一个思维定式:作为父亲应该呵护我们。于是当父亲为我们做事时,我们总是心安理得地认为他在尽自己的责任,却忘了他的奉献。当父亲的唠叨让我们听得不耐烦时,我们总是说:“你烦不烦,又没让你管!”却忘了他对我们的不离不弃。父亲不会说花言巧语,他只是在默默地用自己的血一点一滴浇灌我们的心田。
我们一直在向父亲索取,而父亲对我们的要求却全是为了帮助我们走好自己的路。也许你会发现随着我们慢慢长大,对父母的依赖也越来越少,每天放学回到家中再也不主动与父母说话交谈,永远都是他们关切的问你在学校过得好不好,你却从不关心他们每天上班顺利与否,心情如何。也许认真观察后我们就会发现,父母没有表面上那么坚强,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有烦恼。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学会体谅,学会懂得父母的爱,学会感恩与回报。也许我们还不能给予他们物质上的回报,但我们可以在他们下班后为他们倒杯茶,不与他们顶嘴,这就够了。
文章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留下永远拭不去的云天爱语。浓浓的父爱,让人深深眷恋。父爱,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父爱是人生命深处的根,而这根上的花、果乃至心情无疑是最美丽的,它不但滴露着奋进者青春年华的光与影,更流溢着人世间纯净美丽的人伦情感美。有谁能忘却这人世间的真爱呢?
而我们与父母的缘分不过就这一世,我们既不能留住匆匆的时间,也不能让父母永远年轻,那我们能做什么呢?我想,就是在这静好的时光里,好好感受家庭的温馨,感受每一次爱的馈赠,并不遗余力的回报爱,感恩爱。不要错过每天的第一句早安,归家的第一杯茶,还有那盏夜晚中为你而亮的灯,甚至连背影都不要错过。外出在外的游子也要常回家看看,那依靠家门等你归来的背影你可知饱含多少的思念与担忧?百善孝为先,老祖宗告诉我们的不仅是要迎难而上成就事业,还是知恩图报孝敬父母。国是千万家,每个人都守护好自己的小家,便能筑起国这个大家。千万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要讲许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
最近呀,我看了《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书可比电影好看多了,里面有主人公王葆的心理描写,还有很多景物描写,看得我身临其境,不亦乐乎!
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给他听,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王葆觉得这样真好。正巧有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了,开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却发现宝葫芦知道了自己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自己没有什么事可做了。到了后来还发现宝葫芦的东西是偷来的,一气之下,他就把宝葫芦给扔了,自己也就彻底轻松的过上原来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事都不能依赖别人,要开动自己的脑筋,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宝贵的。有了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才知道劳动的辛苦,就不会把别人的劳动不当回事了。
以前我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依赖爸爸妈妈,从来不自己先考虑考虑,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要自己先开动脑筋想想,因为我觉得,用自己的劳动换来成功是最幸福,最甜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