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细雨中呼喊》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9篇)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读了《蓝鲸的眼睛》,我为年轻人那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所震撼,同时,也被小女孩那纯洁的心灵所折服。
小女孩有一双美丽的水灵灵的大眼睛。但是,那却是一双患了病的眼睛。由于视力在一天天地明显下降,她对恢复光明的希望也在一天一天地减弱。不久之后,她就投入了永远的黑暗。
也许是因为她对光明的强烈渴望,也许是因为她太爱自己的眼睛了,连上苍也被感动了,她在偶然间得到了蓝鲸的眼睛。在用双手触摸到蓝鲸那小晶球似的蓝眼珠时,她的眼睛瞬间清晰、明亮起来。她的心情喜悦得无法形容,她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光明!当她得知这是蓝鲸的眼睛时,她不愿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她毅然决定把眼睛还给蓝鲸,虽然她是那么地期盼光明……
小女孩的做法感动了蓝鲸,也感动了上帝,蓝鲸将眼睛留给了小女孩,自己的灵魂则升上天堂。
呀!多么了不起的蓝鲸,它的眼睛里充满善良;多么了不起的小女孩,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年轻人敢于承受错误敢作敢为的表现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的确,如果人人都能像小女孩那样,像年轻人那样,心中想着别人,心中想着集体,人人献出一份爱,这个社会还有不和谐吗?
中间有点枯燥,没心思理清人物关系,过一阵会重新读。
对开头的一句话,盖茨比父亲对他说的,每逢你想要批评别人的时候,你要记住,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所拥有的那些优越的条件。这句话,让我对最近几天的事有点感触。
最近有点累,心态不好,遇见个什么人什么事都咋咋唬唬的。一起上课的小伙伴是个不怎么精致的姑娘,特别贪吃有点爱占小便宜还爱算,一块钱一块钱的算计。我心里对她有点不屑。尤其她还说要攒钱去旅个游考个什么证,我说旅游考证这种正事不应该父母给掏钱么,毕竟还没有毕业没有收入,(我也很可耻自己二十多岁了还得吃喝爹妈的,读研的话还得再吃喝几年)我从小父母就非常非常支持我学兴趣班,还根据时间季节什么的学的不一样,在兴趣班这方面从来花钱从来不手软。我没什么天分,不过好在算听话,练扬琴的时候手腕子练到肿,手背被我妈用琴槌抽紫,跳舞的时候天天撕腿撕腰哭,学游泳的时候因为害怕不敢下水,直接被老师扔水里,练跆拳道的时候肌肉拉伤直接躺地下了,教练给按摩一会,好了第二天接着练,滑旱冰小腿被鞋卡到破皮冒油,我爸给我缠上纱布接着玩。我自己意志挺不坚定的,要是靠我自己我什么都学不成,优点就是还算听话,也没有过什么叛逆,除了他们这方面对我严厉点,平时好吃好喝好穿还是挺惯着我的。坚持下来之后,现在无比感激他们,所以我坚持对待孩子父母要恩威并施该揍就揍,有点扯远了。想说的就是到现在这些乱七八糟的爱好父母也很支持,有的父母让孩子假期去打工兼职,我爸很明确的`不让我去,暑假会主动给我钱让我去办卡游泳,寒假就给钱让我去健身馆,要是去不太远的地方有他们信的过的我的同学作伴,也支持我去旅游。
以前一直觉得天下父母都一样,支持孩子学习他们喜欢的东西。上大学之后通过身边越来越多的同学,我才意识到很多人的父母都觉得那是浪费钱的没用的东西我不否认那些没用,因为我不是艺术生,也不是体育生,以后的工作也没想过要靠那些。不过有这些爱好,生活精彩多了,哪怕是自己一个人。不必和所有人讲,也不指望谁懂。
只是想借着这个我爸我妈看不见的平台感谢他们,我很爱你们,也非常佩服你们,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把女儿看的比钱重,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有眼光的让孩子学本事。我也应该记住不要随随便便就对别人下定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没有高贵粗鄙之分,因为我不知道别人的经历,别人的生活,所以更没有资格评价。要学会感恩,要坚定自己。
最后要感谢一下愿意在我迷茫的时候给我指点迷津的人,温柔的说也好,批评我也好,感谢是真的。
今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雪豹悲歌》,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
此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雪妖的雌雪豹。书中的许多情节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富有真情实感。雪妖是一只不幸的雪豹,半岁时不小心掉入猎人设下的陷阱,从而被人类抱养,从小丧失了母亲的关爱与培养。等到它一岁半时,作者把它放归山林,却意外地碰到了雪妖的生身母亲北斗母豹。母亲虽然还有另外三只嗷嗷待哺的弟妹需要抚养,但还是尽量抽出时间与雪妖在一起,每天准时来到它的洞穴,精心照料它的生活,悉心教给它捕猎的技巧,以补偿过去一年对女儿的损失。
雪妖对妈妈的依恋日渐加深,它渴望每时每刻跟妈妈在一起,可是妈妈却只能给予它一半的爱了。弟妹尚还年幼,需要母亲的照料。在母亲陪伴它几个小时后匆匆返回自己的栖身之所时,它感到了不解。终有一天,得知真相的雪妖妒火中烧,趁母亲不在时将弟妹残忍杀害,以为能让母亲的内心没有牵挂,把所有的心思投在自己身上,坐享其成。然而它错了,妈妈发现了之后,悲痛欲绝,心碎地永远离开了自己的女儿。
再一次被母亲抛弃,也失去了人类的保护,凭着它三流的狩猎技巧,在野外根本生存不下去。在迫不得已之下,雪妖像以前那样,放下高贵的身段——以半强盗半乞丐的方式向豺群索要食物。直至一天,它的行为引起了豺群的公愤,最终惨死在它们肮脏的爪下,成为它们的食物。
书上说,雪妖与其是被豺群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自私和贪婪害死的。虽然我认同雪妖杀害弟妹而想要独享全部的母爱是错误的,但是导致这一后果的罪魁祸首还是人类。假设当初人类不下陷阱的话,雪妖就不会掉下去,从此不见母亲一年,而是跟随母亲和兄弟姐妹一起健康地成长。自从人类收留了它,它的天性就遭到了抹灭。不是人类不喜爱它,而是人兽不同,人类永远不可能采用母豹的方式去养育它。因此它的身心两方面受到了扭曲。直至被放归山林意外遇见母亲,也不去珍视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从而去杀害弟妹,导致众叛亲离,最终酿造了惨死豺群爪下的苦果。
人类是万物之灵,有责任去维护自然。其实应该不要太多地去干涉野生动物的生活,而是要以正确眼光去看待自然及自然生物。弱肉强食、以大欺小通常是动物界的生存守则,虽然不叫人类去这样做,但看见动物这样也不要去干涉。竞争是世界上不可缺少的,没有竞争就不会有和平。顺其自然,自然界的生物就会得到良好的发展。
看了《雪柿子》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感动。其中有八个小故事,最激发我兴趣的是第一个小故事雪柿子。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枯荒的小村庄,由于非常干旱,庄稼颗粒无收。冬天到了,寒冷无比,各家各户粮食都所剩无几,树上的果实也全部采完了,河里的小鱼和天上的小鸟都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还有些粮食的人家也只能每天喝一碗稀粥,说是稀粥,其实只是汤里面放几粒米而已。有一位少年树鱼为了上山寻找食物,一不小心摔进了一个山洞,无意间发现了一颗长满果实的柿子树。树鱼数了数树上的果实一共有三十六个,他就告诉了小伙伴们。他们饿了就经常看看这些柿子,就觉得饱了。一天,树鱼想去摘一个柿子吃,却发现桐子早已在树下了,他对桐子说:“你摘一只吃吧!”桐子说:“不用了,我不饿,只要看着就行了。”然后,他们俩人就抱在一起在树下哭了。我想:他们俩个人明明都很饿,心里很想吃,但为了村庄里的人忍受着饥饿、抵抗着诱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他们俩个是我学习的榜样。丘石儿一家人为了生存下去,他父母带着丘石儿去西方乞讨粮食。这时候,树鱼和他的小伙伴们却摘了一个柿子送给了丘石儿。这体现了树鱼小伙伴们的纯真善良,也反映出柿子树给他们带来了生存的希望,让他们更有信心战胜饥饿。
看了这本书之后,我们更应该珍惜粮食,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有一天,清晨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硕大的甲虫,腹部是褐色的突起,背部是坚硬的外壳,最为难堪的是有无数的细腿不听使唤的伸缩……那么,你的生活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你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呢?是喜或是悲?卡夫卡的《变形记》用象征、夸张、荒诞的手法为我们展示了他的陌生、怪诞、难以理解的世界。
弗兰兹·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1924)奥地利小说家。出生犹太商人家庭,18岁入布拉格大学学习文学和法律,开始写作,主要作品为4部短篇小说集和3部长篇小说。可惜生前大多未发表,3部长篇也均未写完。卡夫卡是欧洲著名的表现主义作家。他生活在奥匈帝国即将崩溃的时代,又深受尼采,柏格森哲学影响,对政治事件也一直抱旁观态度,故其作品大都用变形荒诞的形象和象征直觉的手法,表现被充满敌意的社会环境所包围的孤立、绝望的个人。
卡夫卡被认为是现代派文学的鼻祖,是表现主义文学的先驱,表现主义文学特点:
1) 凭借主观精神进行内心体验,并将这种体验的结果化为一种激情;
2)舍弃细节描写,追求事物的深层"幻象"构成的内部世界;
3)作品中的人物常以某种类型的代表或某种抽象本质的体现代替有个性的人;
4)情节不连贯,发展线索不明晰;
5)均以怪诞的方式表现丑恶和私欲的"疯人院"式的人世罪孽和无穷痛苦。
美国诗人奥登认为:"他与我们时代的关系最近似但丁,莎士比亚,歌德与他们时代的关系。"卡夫卡的小说揭示了一种荒诞的充满非理性色彩的景象,个人式的、忧郁的、孤独的情绪,运用的是象征式的手法。三四十年代的超现实主义余党视之为同仁,四五十年代的荒诞派以之为先驱,六十年代的美国"黑色幽默"奉之为典范。
情节: 在《变形记》中卡夫卡描述了小职员格里戈尔·萨姆沙突然变成一只使家人都厌恶的大甲虫的荒诞情节,借以揭示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生动而深刻地再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小说虽短,但以向我们深刻揭示其生活的本质,值得我们深思,值得我们阅读。
在现代艺术创作中,变形是一种怪诞的表现手段,是一种创造"距离"或"陌生化"的技巧。按照美国美学家桑塔那那的说法,怪诞也是一种创造;它违背客观事物的表面真实,却并不违背客观事物的内在逻辑,因此它已进入现代美学的范畴,成为表现主义文学艺术偏爱的一种手法。(《<变形记>作品欣赏》——叶延芳)变为甲虫只是卡夫卡将格雷戈尔的生命缩短在可预见长度内进行演绎,甲虫只是脱离现实社会的一种代表,只是用另一种方式来揭示生活的本质问题,是一种艺术的真实,并不违背客观事物的内在逻辑。卡夫卡塑造的怪诞的世界其实就是真真实实存在的我们人性之邦,卡夫卡只不过用另一种叙事手法与技巧为我们揭示人性的黑暗王国。这种变形的手法避免对生活中丑陋现象的直白浅陋的揭露,无情的鞭挞,而是一种内蕴的艺术真实,是读者自己通过阅读阐释才能获得其主题思想,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能给读者带来一种阅读的深层追求,激发读者的阅读渴求,意犹未尽。避免袒露直白所带来的使作品价值贬低的命运。如果说现实主义的"法国社会的书记员"巴尔扎克及其《人间喜剧》,"俄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战争与和平》及托尔斯泰为我们展示艺术的伟大 ,那么卡夫卡的《变形记》则是表现主义中变形手法运用的伟大艺术作品。
"维系家庭的纽带并不是家庭的爱,而是隐藏在财产共有关系之后的私人利益。"(《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恩格斯)这正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为我们揭示的生活本质。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变形记>作品欣赏》——叶延芳)格雷戈尔为了竭尽全力让家人忘记那场不幸的使全家人都陷于绝望境地的失败生意,他热情的投入工作,家人也毫无顾忌的接受他的供养。"他的工作成绩马上就以回扣的形式变为现款,让他可以在家中当着惊讶而欣喜的家人放到桌上去。""大家反正都习惯了,家人和格雷戈尔都习惯这事了。家人感激地收下钱,他乐意地交出钱,但是那种特殊的温暖之感却再也出不来了。"(《卡夫卡小说全集》P267,人民文学出版社)什么事情时间长了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理所当然,一种无形中播下的种子。我们对他人的付出,我们的价值对他人而言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成为一种理所当然,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我们只能作为给他人带来利益的工具、机器,我们被别人束之高阁,我们不能融入他们当中,因此被异化。当格雷戈尔变为甲虫后却面对的是父亲的愤怒驱逐,母亲的惊呼昏聩,妹妹的惊恐哭泣,他们为摆脱格雷戈尔所做的无情决定,他们力图将他唾弃,将他从人的世界踢出变为"非人"。是的当我们存在价值时是受欢迎的,一旦失去价值(变为残疾,失去劳动力、失去政治地位、经济破产)将会被无情抛弃。这种抛弃不只是生活的抛弃更重要的是精神的疏远,那将是最为可怕的。即使不会被抛弃那也再也不会回到原来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重塑"高大"的形象,这将是一次彻底的失败。卡夫卡生活和创作的主要时期是在一战前后,当时,经济萧条,社会腐败,人民穷困,这一切使得卡夫卡终生生活在痛苦与孤独之中。"你知道的很清楚,旅行推销员一年到头不在公司里,很容易成为流言蜚语和偶然事件的牺牲品,很容易受到无中生有的责怪,而他根本不可能辩解自卫的,因为他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等到他精疲力竭结束旅行到家里,这才亲身领会到那些可怕的后果,而原因是再也看不清摸不透了。"(《卡夫卡小书全集》P260,人民文学出版社)在那种生活背景中,由于沉重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压迫,使人失去了自己的本质,异化为非人。人与人之间是陌生的,无法深入交流的,个人是孤独的,恐惧的,猜疑的忧郁性格。
其作品主题曲折晦涩,情节支离破碎,思路不连贯,跳跃性很大,语言的象征意义很强,这给阅读和理解他的作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卡夫卡的作品难读,连母语是德语的读者也觉得读懂这些作品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那独到的认识,深刻的批判卡夫卡一生的作品并不多,但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在《变形记》中,其主题明确,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其实内心是孤独陌生的,而其亲热只是利益在起作用,实际人与人之间是冷漠的。情节是比较连贯,从格里戈尔变为甲虫后分三小节为我们展示其生活,以家人对格雷戈尔态度的变化为线,从惊恐哭泣内心不安小心关注到将其唾弃无视愤怒驱逐直至最后死去后家人的轻松愉快,并从侧面全权代理,年轻女佣,三个房客,老女佣的角度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冷漠。而其跳跃性是比较大的,格雷戈尔变为甲虫后当天描写的最为细致,再就写接下来几天他的生活,而之后直接跳跃到格雷戈尔变形后一个月,之间具体情况作者并无交代。之后在描写格雷戈尔将其母亲吓晕受重伤后又直接跳跃到一个月后,中间格雷戈尔的情况我们又是无从知晓的。然而,在我看来,这种跳跃并没有给小说带来什么损失,而正是作者安排的详略得当,截取有代表性的事件为自己的主题服务,第一事件也就是变为甲虫将全权代表吓跑,而格雷戈尔也失去工作其家人也失去生活来源陷入生活困境,第二事件就是将其母亲吓晕,而又被其父亲认为是故意对其家人的恶意攻击,第三事件就是将其房客吓到,也直接使其家庭损失生活来源,被家人是为负担累赘,这三次事件是层层递进,层层加深,一步步加深主题。而令我不解的有一问题,格雷戈尔在变为甲虫后表现的为何如此冷静,如果说起初是因为格雷戈尔认为这是梦是因为工作太累而导致,只要得到足够歇息后就可恢复正常,那么在日子过去那么长时间后为何格雷戈尔还是如此的冷静呢?不知这是不是作者的有意为之,以来讽刺社会将人变得麻木了,还是作者没注意到这点。希望有更多的读者来共同注意这一点,来探讨这一点。
卡夫卡的《变形记》无论从其手法,还是从其揭示的主题来看都值得我们去阅读,去深思,去借鉴,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这本书,并从中有新的阅读体验并与大家一起分享。
暑假里为了完成论文看了许多专业书,同时在闲暇之余又两本薄薄的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玫瑰的名字注》是翁贝托埃科关于《玫瑰的名字》的创作谈。读者经常借各种机会向埃科提问。比如,为什么叫玫瑰的名字?为何选择在中世纪展开故事?迷宫是否有其原型?埃科饱受折磨,只好撰文解惑。
Umberto Eco翁贝托埃科(1932-)出生于意大利亚历山德里亚,博洛尼亚大学教授。
翁贝托埃科是享誉世界的意大利小说家、文学批评家、符号学家。他博学多才,游走于充满奇思妙想的小说世界与严肃的文学理论之间,创造了当今文学界的神话。迄今为止,他每创作一部小说,就立即成为欧美图书市场的超级畅销书。
埃科还是位积极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为多家报纸撰写专栏,透过日常小事进行社会批评。他在欧洲已成为知识和教养的象征,许多家庭都会收藏他的作品。
书很薄包括了:书名与含意,谈创作过程,中世纪,当然面具,作为宇宙学行为的小说,谁说,暗示忽略法,气韵,构建读者,侦探形而上,后现代,反讽,消遣,历史小说,结束语埃柯在《注》中承认,他那长达一百页看似枯燥无味的文字,其实是他用来以精心挑选读者的手段。多有趣的作者,为了他自己一本所谓谋杀一个修士的奇异念头而产生的小说,居然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去用这样复杂的背景构图,来为该书挑选合适的读者,怪不得,很多人在这里放弃了,而我也曾在这里放弃了。
《注》的作用,往往是注释一些平素绝大多数人不知道的秘密,而埃柯这本所谓回答读者提问的注,在我看来,颇有王顾左右而言他之嫌。因为,他在描述自己构思该书的时候,常常提到的是,他阅读中世纪书籍特别是编年史之后,引用在《玫瑰的名字》中的句子,反而被指为现代化的语句。正如我们现在欣赏绝大多数古典音乐的时候,是感觉古典的,但某些人的作品,却会让我们特别感觉到某些人的作品可以算着是现代作品。
掩卷之前,是埃柯的最后的一句话凶手正是我们自己,不觉莞尔,凶手是谁?其实在我看《玫瑰的名字》的时候,我就没觉得凶手多么重要,对我来说,重要的是埃柯构筑的那个虚拟的中世纪镜像和他在《注》里提到的宇宙学。
《阿根廷婆婆》讲的是涌泉光子是一个幸福的女孩,她有一个擅长石雕的爸爸和喜欢海豚的妈妈,
可是妈妈因病去世,爸爸当天随之消失了。坚强的光子执著地寻找爸爸的消息。半年后,光子来到了一幢充满异国风味的奇怪建筑物前,三层的小楼孤零零地矗立在大草原中央。敲开大门,迎接光子的是一个满头灰色乱发的怪婆婆,无厘头的热情拥抱让光子吓了一跳。阿根廷婆婆把光子请进小楼,好奇的光子被楼上叮叮当当的声音吸引,竟然在顶楼找到了正在为妈妈雕刻墓碑的爸爸。这个怪婆婆用她热情的拥抱、让人赞叹的舞蹈和无厘头的道理挽救了这对父女的感情,帮助他们找回了家和亲情的真谛。在探戈舞中,光子渐渐明白为什么爸爸会逃到这里,并对阿根廷婆婆如此着迷。隐居在阿根廷小楼,父亲开始在楼顶用彩色鹅卵石打造一幅曼陀罗的图形。他借此向美津子解释宇宙的奥秘。这个情节是小说的核心,背景知识基于宗教领域的曼陀罗的说法以及卡尔荣格基于曼陀罗而发展出来的现代心理治疗。作者在短短的小说中并没有交代清楚,以致父亲的行为有些突兀,想说明的问题对读者来说也就变得不是那么可被感知。吉本芭娜娜说,相较于宗教,她更多想写的是人留下的痕迹和人们对此的思考。父亲用石头做曼陀罗图形就类似于打造遗迹的活动,行为本身是劳作中的修行,也是自我疗愈的一个过程。
曼陀罗又叫坛城,是梵文Mandala的音译,Manda在梵语中是本质,精髓,la有具足的意思。曼陀罗图形在宗教行为中逐渐演绎成为一种复杂的图示,代表的是宗教上的宇宙观,很多唐卡绘制的就是这种图式。一个圆圈套一个圆圈,分别代表不同的界(书中父亲比作植物界,动物界,人界为其中一种),中心是主神。揭示宇宙万物有如圆一样无始无终,而中心则是宇宙能量聚集的区域。进入现代,荣格研究过曼陀罗后,认为曼陀罗图形隐藏着人类集体潜意识,是我们生活的现象世界和代表圆满境界的天人合一。荣格自己会在心绪纷乱的时候,去绘制曼陀罗。他认为观赏和绘制曼陀罗的行为,都可以给人们的身心带来积极的能量,抚平芫杂的情绪,让混乱失序的心灵归于平缓和稳定。人不可能永远和挚爱的人相聚在一起,无论多么美妙的事情都会成为过去,一如青春的流逝。相对而言,吉本芭娜娜的小说主人公经常是年纪轻轻就在经历这些事情,或者面临代替早逝的父母养育我长大祖母的去世,或者女孩因为恋人的死而失眠继而开始的晨跑,或者受放荡的父亲影响生活不稳定的女儿,吉本芭娜娜的编辑石原正康形容为低烧般的不幸,而吉本芭娜娜总是给他们的生活照进一束温暖的光,它不是来自某起幸运事件,而是让主人公积极地调整心态,因此小说带给读者带来一种安定的力量。
昨晚看完了张嘉佳的这本书,《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这是一本让人哭笑不得的书。
很多小故事,关于初恋、执着,每次翻开一个故事的开始,都会笑的合不拢嘴,然后慢慢就笑不出来,慢慢就哭了,刚哭得酣畅淋漓,翻开第二个故事,又破涕为笑……周而复始,直到结尾。
这种能轻易操控读者感官的书,总是让我很无奈,自己买来的,总要承受得住它的无理取闹,就像每一次恋爱,总有幸福和泪水,无法抗拒。
我记得以前上过一堂课,是一个大学教授讲的关于文学在现在这个社会还存不存在的论题,那时候我很纳闷,文学怎么会不存在呢?那么多人写书,再不济还有几百K的言情小说也算啊。后来我开始从言情小说界莫名被一个姑娘带进了廖一梅的话剧本,才觉得自己以前看的书,不算书。你以为我会说我终于知道啥是文学了?我其实还是不知道,它现在在我心里就像一个轮廓,摸不到看不清,但是我知道它存在,它跟别的不同,可要说不同在哪里,我也说不上来。
早前看过余华的《兄弟》,至今让我印象深刻,看过言情小说没有几百也有几十了,没一本想得起来给了我什么感触,最多哪个主角长得帅罢了。我想这就是不同吧。好的故事发人深省,痛苦之中还能看见希望,遭遇的波折越多,越让人坚强。
我喜欢这样的故事,逆境中求生。让痛苦中的人看见希望,让幸福中的人珍惜眼前。
里面有一则小故事,是关于一个七十岁的老母亲在酒吧里的宣言,真真是戳中要害,我们这一辈人没有经历过知青下乡,没有经历过饥荒,却总是怨天尤人,总是轻言放弃,总是哀叹时运不济,没有耐心没有信心没有勇气……她说得真好。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b^卫的珍宝。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对生命的珍视和渴望,也许王立强和祖父自愿求死,但王立强自杀前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他受伤的手,祖父则仰天长啸,等死却无法忍受饥饿。我想他们心底他们的潜意识里,能活一定不求死。那些孩子们,寡妇,冯玉青,孙广才,母亲,国庆家楼下阴森的婆婆,祖父的母亲……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爱情是文学作品亘古不变的主题。从古至今,无数文人墨客用炙热的情感谱写出一曲曲爱的赞歌。尽管我们都是发自内心的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然而,文学史上还是留下了许多魂销肠断的爱情故事。如果说有哪一个故事能让我反复品读咂摸,我想应该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早期的作品,叙述了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宣扬了年轻一代追求爱情,追求幸福自由生活的精神。这本书已成为世界范围内脍炙人口的文学著作。同一本书,不同的人读会有不同的感受。同样,在不同的年龄段阅读也会有不同的感悟。
回想起我第一次读《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时候还是个中学生,正所谓"少年不知愁滋味",那时被其中波荡起伏而又不失天真浪漫的爱情打动,他们对爱情坚贞不屈,不惜一切,同封建思想的传统礼教和压迫封建的家长做着勇敢机智的斗争。同时,也为书中最后的悲剧结局感到惋惜。如果莎翁笔下送信的神父能早一点通知罗密欧或者朱丽叶能早一点醒来,那将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结局。
后来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我对于他俩的爱情有了与往日不一样的看法。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是一见钟情式的。当他们在舞会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就互相被吸引。俩个天性浪漫的人一见钟情,互相倾述,纵然说些甜蜜的话,但没有经过时间的沉淀,经历柴米油盐的生活,何谈厮守终身。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如果情感大于理智,选错了对象,家庭也就无幸福可言,这才是更大的悲剧吧。
当再次捧起这本书时,从罗密欧追求自由的爱情生活,为了爱情宁愿被流放,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朋友被杀时,奋不顾身的为了朋友报仇,到朱丽叶惊鸿一瞥便决定生死相许。莎翁用他的超现实主义戏剧手法,让我们看到了爱是一种信仰,从情不知所起到一往而深,再到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这是一种至真、至善、至美的爱情。在王权统一和家族仇恨延续的背景下,他们的爱情在两个家族不可调和的矛盾和重重阻力下,仿佛注定以悲剧收场,但两人的自我牺牲,促成了两家世仇释嫌修好,也暗示着美好的爱情冲破了封建思想牢笼,想必这也是莎翁最想带给我们的'一种价值导向。
对于生活,我们都有追求爱情、理想、自由的权利和执着,那份简单的纯粹和渴望,正是这份力量让我们能勇敢的走下去,支撑我们走的更远。爱情友情都一样,久处不厌才是真情。
一个闲适的午后,一杯茶,一个人,我捧起了一本书——《解忧杂货店》。这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一部名作长篇小说。它把我带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感觉所发生的一切离我很遥远,想伸出手去触摸,什么也没有。但又似近在咫尺,因为它是那么的真实感人。它所阐述的人世间的这种美好、善良与希望,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一如空气,无处不在。
《解忧杂货店》是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之作。故事讲的是一位神奇的杂货店老板,通过回信给各类人生迷惘者解忧答疑。小说写得扑朔迷离,精彩纷呈。开头通过三个“小偷”——翔太、幸平、敦也误进杂货店,却无意中解答了来自另一个时空的信件,来展现了杂货店里的预言与穿越时空为来信者排忧解难。鱼店音乐人、被身世困扰的经纪人、逃离家庭的木匠、富有的女社长……因为同一家杂货店,他们的命运被巧妙地联系在了一起。
最令我惊喜的是,一部如此畅销的新经典,对人生的宽度有着和善的'胸怀,充满了正能量,书中所展示的人性美让我惊喜与欣赏。它主张的是善,善的付出,善的坚守,善的传递。从一开始,浪矢爷爷以真诚的态度去回答每一个需要得到帮助的人的信件,到后来,是现在的人给过去的人回信。指引对方走出困境,解决烦恼,使得迷惘的人得到启迪,迷途少女获得人生成功。而且得到过帮助的人又自发地去帮助别人,让爱与真诚一直在传递。它让我们相信了善举终有善报,成了照亮我们人生信念的一盏明灯,鼓励我们不畏命运的艰难险阻,善待每一天,开拓新未来。
我一直相信,爱是可以传递的。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善举,耳濡目染,往往会有爱的接力,善的传承。比如,和父亲外出或在小区里散步,偶尔会发现路上扔有一些砖块、树枝和大块垃圾什么的。每次父亲都会停下,把路上的大块垃圾清走。他说:避免路人撞上了会摔跤。于是我和妹妹只要看见路上有大块垃圾也会挪一下,更别说是乱扔垃圾了。直到一天,我欣喜地发现,在我们的身后,多了一个小身影,一个小妹妹也学着我们搬路中间的一块石头。还有一次,清晨我出门去上学,在过道里,我发现邻居姐姐正轻手蹑脚地关铁门,推出她的自行车。她看见我,抿嘴一笑,轻声说:时间还早,咱得小声着点儿,别吵了邻居们睡觉。从那天起,我出门也会小心翼翼地关门与走过楼道了。
其实,这些都是小事,但是,真诚地做每一件事,对待每一个人,心怀善良,用一颗心温暖另一颗心,像我们老祖宗说的“勿因善小而不为”,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温暖,让世界充满爱!
这就是“解忧杂货店”老板浪矢爷爷通过自己的微言行小举止告诉我们的大道理。有趣的是,书中几个主要人物的生活因为无法预知而充满了更多的可能性,我们无法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所有的事情都按了它的轨迹在运行。但是,万物之间是有所牵连的,我们所做的一件小事,也许会影响到他人的命运,而身边人的所作所为,也有可能会改变我们的未来。我们能做到与有所把握的,就是心怀善良,敬畏生命,真诚地对待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每一次经历,每一个挫折。予人玫瑰,手有余香,让爱传递下去。
在最近几天翻阅了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塞万提斯写的代表作《堂吉诃德》,感受深刻。下面是《堂吉诃德》的大概内容和我读后的一些感想。
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书中写着,这个瘦削的、面带愁容的穷乡绅,由于爱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他雇了附近的农民桑丘潘沙做侍从,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堂吉诃德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于是他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他把乡村客店当做城堡,把老板当做寨主,硬要老板封他为骑士。店老板乐得捉弄他一番,拿记马料账的本子当《圣经》,用堂吉诃德的刀背在他肩膀上着实打了两下,然后叫一个补鞋匠的女儿替他挂刀。受了封的骑士堂吉诃德走出客店把旋转的风车当做巨人,冲上去和它大战一场,弄得遍体鳞伤。他把羊群当做军队,冲上去厮杀,被牧童用石子打肿了脸面,打落了牙齿。桑丘潘沙一再纠正他,他总不信。他又把一个理发匠当做武士,给予迎头痛击,把胜利取得的铜盆当做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他把一群罪犯当做受迫害的绅士,杀散了押役救了他们,要他们到村子里找女恩主去道谢,结果反被他们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他的一位朋友参孙卡拉斯科假装成武士把他打翻了,罚他停止游侠一年。堂吉诃德到死前才悔悟。
作者以犀利的讽刺笔锋对西班牙的上层统治阶级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和嘲讽,对人民的苦难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小说揭露了西班牙统治阶级外强中干的本质和彬彬有礼的外表下掩盖着的阴险、凶残的本性。小说中写到官僚们贪污纳贿,买卖黑权,卖官鬻爵的社会现象,好大喜功的国王疯狂的军事侵略,几千名无辜士兵,尽成炮灰。在面临重重危机的情况下,统治阶级以挑起宗教冲突或民族矛盾来摆脱困境,劳动人民被逼迫生活不下去了,只好铤而走险起来反抗。作者真实的反映了官逼民反的真情。 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人物的性格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是神智不清的,疯狂而可笑的,但又正是他代表着高度的道德原则、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以及对爱情的忠贞等等。他越疯疯癫癫,造成的灾难也越大,几乎谁碰上他都会遭到一场灾难,但他的优秀品德也越鲜明。桑丘潘沙本来为当“总督”而追随堂吉诃德,后看无望,仍不舍离去也正为此。堂吉诃德是可笑的.,但又始终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化身。他对于被压迫者和弱小者寄予无限的同情。从许多章节中,我们都可以找到他以热情的语言歌颂自由,反对人压迫人、人奴役人。也正是通过这一典型,塞万提斯怀着悲哀的心情宣告了信仰主义的终结。这一点恰恰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旧的信仰解体、新的信仰尚未提出的信仰断裂时期的社会心态。
在当时黑暗腐朽、贫富悬殊的社会里,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不畏强暴,不恤丧身”、立志扫尽人间不平的堂吉诃德。小说中的主人翁生活在资本主义兴起时期,充满着崇高的理想主义精神,总幻想扫除一切社会不平,这就与客观现实造成了冲突,这一冲突既具有喜剧性又具有悲剧性。
最近,我看了《范爱农》这篇文章,非常的有感悟,这是我看过最让我有感触的文章。
《范爱农》是鲁迅作品之一,如今阅读此文,蛇反映的辛亥革命前后的社会状况与一个普通的进步的知识分子悲剧,鲁迅范爱农读后感。命运所具有的历史认识价值,倒有可能退居次要,因为散文的容量毕竟比不过他的小说;然而,那蕴寓于平实冷静的叙述笔调之中的真诚深挚的感情,却跃居首位,深深的感染着我们。
有勇气直面自我,才有勇气直面世界。鲁迅正是带着自我批判的歉疚心情描述对范爱农的最初印象的:“白眼看鸡虫”的傲态,“钝滞”而“冷”的《论语》,“离奇”而“可悲”的表现使“我非常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这样写,一下子就勾勒出人物的独特形象,同时也毫无掩饰地暴露出自己的偏狭。
有了真诚,才能知己、识人、论世;而能够客观地本质地对待世界和人,也才有可能真诚。真诚是贯穿全文,并推动叙事发展的感情的动力线。这条线,由两条线索交织而成。一条叙述和范爱农的交往过程,一条抒写对范爱农的逐步理解。前者在社会变动的大背景下记叙一个小人物的命运。或用精炼传神的白描,刻画其外貌、言谈、行为,表现人物性格。或以衬托对比手法,突出人们的内在思想和凄凉境遇。
一位朴实、平凡、正直、耿介、孤独而又软弱无力,渴望革命,追求革命,不愿与旧势力同流合污而最终被吞噬的知识分子形象,跃然纸上。后者在刻画的同时写出对不物的理解过程。误会的消除,友情的来往,共事的经过,死因的疑惑,无不贯注着真挚的情感。这情感既包含着范爱农对鲁迅的深情,也带着鲁迅的沉郁的自谴之情。它始而激动,继而舒缓,终而回荡,内里起伏着一股暖流,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社会历史感慨。情感的深化,导致思想的深化。真诚的情感使创作主体与客体融合为一,达到真实、质朴、自然的高度美学境界。
看完《范爱农》,我有太多太多的感触了,一篇短短的《范爱农》,能写得如此精彩,是在是难得。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书——《笑猫日记》之《寻找黑骑士》。
《寻找黑骑士》主要讲的是:三只小猫去树林里分别交朋友,胖头交的是酒肉朋友,二丫交的是虚假的朋友,三宝则交的是一个没有孝心的朋友,可是三只小猫很快就跟自己的朋友绝交了,这次经历,让三宝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它要去找曾经做过搜救犬的拉布多寻回犬——三宝和它的爸爸笑猫,走遍了东、南、北郊也没有找到黑骑士,最后终于在西郊的一座别墅找到了黑骑士。
读了这本书,我闭上了眼睛在脑海里想了一会儿,原来我身边也有这样的好朋友。当我遇到困难时她会陪和我一起分担,当我有好消息的时候,我想跟她分享。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懂得了友谊是金钱换不到的,而且还要珍惜友谊。
在我们的语文课本里,我最喜欢一篇文章,它就是林清玄的作品——《心田上的百合花开》。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拿起语文课本,再次读读《心田上的百合花开》,这篇课文会给我一次又一次的鼓励。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断崖边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它有一个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棵野草,我一定要开出美丽的花朵,让人们知道我是百合”。它有着坚定的信念,当百合长出了第一个花苞,野草和蝴蝶都在鄙夷和嘲笑它,它没有放弃,而更是不懈努力,十年如一日,不管大风、暴雨的打击,可它都禁得住风雨,在默默无闻、努力释放自己的花朵。是的,“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记得那是一节美术课,当时我画了一只很丑的小鸟,我的同桌小丽大笑说:“她画的丑死了”,另外一位同学说“对,这么丑还学画画”。同学们嘲笑我,说我画的画特别难看,我听后就跑到一个角落悄悄地哭起来了,老师走过来,她笑着夸奖我,鼓励我,对我小声说:“不要哭,不哭啊,你画的很好看呀,告诉你画画的秘密,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会成功”。
我坚信老师那句话“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会成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一直照着老师的做法去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更多的赞扬。“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我一定要开出美丽的花朵,让人们知道我是百合”。
“天生我材必有用”,只要认准目标,坚持不懈地向目标走去,不管风霜雪雨,只要有梦想,只要努力就有可能成功。
心田上的百合花开,它会开得越来越美丽。
借用书背的一段话来说明这本书,本书是中国美学的经典之作,凝聚了作者李泽厚先生多年研究。他把中国人古往今来对美的感觉玲珑剔透地展现在大家眼前,如斯感性,如斯亲切。
记得中央电视台《读书》栏目,有一期介绍的就是此书,当时请到的嘉宾有两位,其中一位就是李泽厚先生的弟子,看样子也已是年过半百了,在说到此书的时候,主持人、另一位嘉宾不管说到书里的哪段内容,此人都能大段背出,真是令人惊叹,从此处可看出此书对此人的影响有多大。
此书名为《美的历程》讲的是从美学的角度对中国,从远古至清末的各个时期,各种艺术门类的分析。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关于美学的书籍,算是帮我扫了关于美学的盲了,好像打开了一扇从未打开过的窗,看见了一个以前从未看见过的五彩缤纷、美丽丰富的一个花园,历史中的每一件艺术品,都是这个花园里面的一朵花、一树木。作者就像守园人,当我们打开书籍,走进花园之时,这个守园人,会为我们做一个认真的向导,一一给我们介绍花园里的花鸟虫兽,如数家珍。只是里面的东西太多、太丰富了,而且我这次走的也太快、太匆忙了,没有细细品味里面的美丽,但是当我走过这个花园之后,身旁却依然留着我从花园里面带出来的一点点花香,沁人心脾,久久不能忘怀。接下来我就采出几朵以诸君一起分享。
1、作者分析,为什么作为中国民族象征的“龙”的形象是以蛇身为主体,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毛,?的尾,鹿的脚,狗的爪,鱼的鳞和须,这可能意味着以蛇图腾为主的远古华夏氏族、部落不断战胜、融合其他氏族部落,即蛇图腾不断合并其他图腾逐渐演变而为“龙”。
2、关于美,作者这样说,人的审美感受之所以不同于动物的感官愉悦,正在于其中包含有观念、想象的成分在内。美之所以不是一般的形式,而是所谓“有意味的形式”,正在于它是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所以,美在形式而不即是形式,离开形式(自然形体)固然没有美,只有形式(自然形体)也不成其为美。
3、关于历史,历史从来不是在温情脉脉的人道牧歌声中进展,相反,它经常要无情地践踏着千万具尸体而前进。
4、关于青铜饕餮,在那看来狞厉可畏的威吓神秘中积淀着一股深沉的历史力量,它的神秘恐怖正只是与这种无可阻挡的巨大历史力量相结合,才成为美———崇高的人在这里确乎毫无地位和力量,有地位的是这种神秘化的动物变形,它威吓,吞食,压制,践踏着人的身心,但当时社会必须通过这种.种血与火的凶残野蛮、恐怖、威力来开辟自己的`道路而向前跨进。用感伤态度便无法理解青铜时代的艺术。超人的历史力量与原始宗教神秘观念的结合,也使青铜艺术散发着一种严重的命运气氛,加重了它的神秘狞厉风格。
5、关于汉字,如同中的结绳记事一样,从一开始象形字就已包括有超越被模拟对象的符号意义。一个字表现的不只是一个或一种对象,而且也经常是一类事实或过程,也包括主观的意味、要求和期望。这即是说,“象形”中也已蕴涵“指事”、“会意”的内容,正是这个方面使汉字的象形在本质上有别于绘画,具有符号所特有的抽象意义,价值和功能。
6、关于汉代艺术,也正是因为是靠行动,动作、情节而不是靠细微的精神面容,声音笑容来表现对世界的征服,于是粗轮阔的写实,缺乏,也不需要任何细部的忠实描绘,便构成汉代艺术的“古拙”外貌。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
女神是唤醒我们爱国的希望,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需要激起这个爱国的决心,激起全民的真正的赤子真心。
《女神》是郭沫若的第一本诗集,更是中国新诗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它凝聚着独特的主题和风格,彰显了五四时期的“爱国激情”,而郭沫若更是新民主主义文化运动的主将。
在诗集中,作者将想象与现实结合,通过神话故事,或是现实生活中普通的事物来表现破旧立新,用于革命的大胆叛逆精神。诗人作为旧时代的叛逆子,他站在新时代的顶峰,将无比强烈的情怀和恢弘的气概注入了这本诗集,注入了这个时代。他将无限的豪情播撒,将处于迷茫的青年拉入了正途。在“炉中煤”中,作者将自己自喻为炉中焦黑的煤块,而更表现自己胸中的一腔热火。他将祖国喻为年轻的女郎,充满了激情和活力,而表达在新的时代中,我们将埋葬过去,开拓未来。而在“凤凰涅槃”中,作者将神话再现,用凤凰的再生来预示旧中国将在烈火中重生,将会抵御社会的黑暗,将会把所有邪恶和腐败的势力歼灭。而更表现了诗人对光明,新鲜,美丽,芬芳,生动,自由,悠久,净朗的名族新生的向往,而渲染出大和谐,大欢乐的喜庆景观。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郭沫若没有随波逐流,而是将自己的满腔爱国情怀化为遒劲有力的文字,来唤醒沉睡的名族。他的文字集中地体现了“五四”时期激昂奋进,毁旧促新的时代气息,而他更是被誉为“给新诗安上翅膀的第一人”。
他运用了诸多的比喻和象征的手法,将绝对自由安插在文字中,凸显了新时代所需要的真正的气息,引领了一代传奇。
《大教学论》是17世纪20xx年代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创作完成的一部影响深远的教育名著。这部著作被认为是近代教育学的奠基之作,它构建了教育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同时提出了许多超越时代的先进教育思想,对教育的组织形式和教育方法也进行了创新,从而使教学变得更容易、彻底和迅速。夸美纽斯的教育主张是教育史上的里程碑,夸美纽斯"近代教育之父"之名可谓实至名归。《大教学论》的全名是"《大教学论》——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的艺术"。夸美纽斯给《大教学论》加注这个副标题并不是毫无道理的。副标题突出了两个方面,一个是"一切事物",它体现了夸美纽斯的泛智主义教育主张,另一个便是"一切人",夸美纽斯把"一切人"作为教育对象的思想,体现的恰恰是教育公平的思想。尽管原著没有明确的提出教育公平的概念,但我们从原著的章章节节、字里行间都可以体会到夸美纽斯对于教育必须实现教育公平的思想和主张。
1、夸美纽斯把"一切人"作为教育对象的理论基础
夸美纽斯之所以把"一切人"作为教育的对象,是基于他对人性的假设和认识。夸美纽斯认为"人是造物中最崇高、最完善、最美好的"。他在《大教学论》第一章中详细地阐明了并多处强调了自己对人的认识,人是"理性的动物",是"一切造物的主宰","造物主以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人是"造物主的爱物",人与生俱来三种品质"博学、德行和虔诚"的"种子",人有着天生的求知欲望的天赋和认识能力。因此,一切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是崇高和美好的有着天然的德行和虔诚的种子,人们生而平等","凡是生而为人的人都有受教育的必要"。"世界上找不出一个人的智性孱弱到不能用教化去改造的地步。"概而言之,夸美纽斯认为人的生而平等性和天赋的求知欲及能力是进行教育平等的基础和条件。
夸美纽斯关于"一切人"的教育对象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它是建立在当时基督教的发展和资产阶级文艺复兴的情况之下的。在这个时代背景之前的教育家、思想家或者政治对于"谁应该接受教育"这个问题的答案绝对是人群中的少部分人,而不是"一切人"。他们往往以人的生而不平等来论述教育也应该是不平等的。例如,《理想国》认为不同的人身上注入了不同的元素——金、银、铜和铁。只有注入了金子的人才能接受教育,成为"哲学王"。而其他的人就应该接受命运的不同安排,他们不能接受教育,这是命运的安排,命中注定的事。这种以人性的不同、人生而不平等的观点来论述教育不平等的思想无论是在古代中国还是国外的著作中都是为数不少的。这是因为在阶级社会中,教育带有明显的统治阶级的政治主张,教育为政治而服务的目的非常明显。
2、夸美纽斯的教育公平思想的内容及评价
夸美纽斯主张"人人应当受到一种教育,进学校的人应不限于有钱有势的少数的子女,而是一切人的子女,不分男女、不论贫富,也不管住在城市或乡村,都应该送入学校。"通过这段话,夸美纽斯的教育平等指的是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对象不因性别、贫富、城乡的差异都应该接受教育。虽然夸美纽斯的教育平等只是涉及到了教育的最朴素、最基本的公平——教育机会的平等。
3、对当前教育公平问题的一些启发
教育公平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教育给社会创造价值,教育直接的收益者是受教育者本人,最大的收益者是国家。国家有义务让每个人接受公平的教育。然而实现教育公平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实现教育机会的平等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负担巨大的教育成本。这对经任何国家和社会而言都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是个巨大的挑战。众观当前社会中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它仍然呈现一种复杂化的趋势。特别是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其表现更为突出:一是地缘性的教育不公平,例如以户籍作限制,外地学生入学必须交纳赞助费(实为择校费),外地学生与本地学生在录取分数上不平等,外地学生必须取得较本地学生高出许多的分数才能被学校录取;二是性别歧视,这主要是指男女学生的入学率不平等,男童的入学率明显得高于女童,这主要是由人们的旧观念造成的;三是城乡歧视,城市的教育物质资源配置比乡村好,教师的数量和质量都比乡村的要强,城市适龄儿童的入学率比乡村的高出一大截等。以上的各种现象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更加复杂化的问题。由此可见,教育要实现公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狐狸”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最狡猾的动物,但是当我在寒假期间读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个动人的故事之后,我却改变了自己对“狐狸”的看法。因为书中的狐狸是个机智勇敢、坚持不懈、友好可爱、值得尊敬的好爸爸。
这本书讲述的就是在一个山谷里居住着博吉斯、邦斯和比恩这三个卑鄙、小气的饲养场场主,他们一个比一个贪婪,简直坏到了家。同时在山谷里居住的还有狐狸爸爸一家,因为怕狐狸爸爸一家偷吃他们的食物,他们三个都非常憎恨狐狸爸爸,并且决定想尽一切办法把它全家除掉。狐狸爸爸为了全家不挨饿受苦只好东躲西藏、吃尽了苦头。每次当三个坏蛋想出馊主意要逮住狐狸爸爸时,狐狸爸爸总有逃脱的方法与对付他们的妙计。最终机智的狐狸爸爸不仅没有被困死、饿死,反而通过自己的努力,带领着全家打通了三个通往饲养场场主家的地下通道,获得了意外的食物与收获,并且补偿了给别人带来的困难与麻烦,与大家一起举办了庆功宴。可笑的是故事的结尾:三个贪婪的饲养场场主一点也不知情,最终还在洞口傻傻地等着狐狸爸爸一家。
看过了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不管以后碰到什么困难与挑战,都要坚持不懈,并且还要学习狐狸爸爸遇到问题不退缩、勇往直前、乐于助人的精神和善用动脑的好习惯,直到把握最后一线生机,获得最终的胜利。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进入高中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迷茫空乏,甚至对未来对以后都没有一丁点想法。从前就算单薄就算无厘头就算不切实际的理想——或者姑且称之为梦,好像也缺少了什么一样,那些奇怪却生动的梦变得“无所谓”“随它去吧”“就这样好了”,但是呢?学业很忙,生活节奏很快,压力很大。我却无所适从,不知道要干什么。眼前的似乎不是我想要的,但也不知道为了我想要的,应该去做些什么。惴惴然地活着,两点一线地活着走着。
小说的一开头看起来十分简单:"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作者没有交待任何原因,格里高尔清早一起来就变成一只甲虫,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虚幻的怪事了,在现实生活中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奇怪的是,并没学什么法术的格里高尔,对自己的变形似乎早有准备,几乎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异和惶恐。就象他只是患了头痛脑热一样。整个过程中,他只说了一句"我出了什么事啦?"尔后,他又象正常人似的想他的差事,想着他五点钟要去赶火车。当家里人因叫不开门在外面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当他的声音里"有另一种可怕的叽叽喳喳的尖叫声同时发出来"的时候,他似乎没事儿似的,认为"仅仅是重感冒的征兆,是"旅行推销员的职业病"。看到这里,我很好奇,究竟为什么格里高尔会变形?变形以后的他会有怎样的遭遇?这些都吸引着我迫不及待的看下去……
看完后,我不禁掩卷沉思,格里高尔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惜委屈并彻底牺牲了自己,推销员的工作对格里高尔而言是一种毫无乐趣的负担。"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不仅忍辱负重地工作着,而且在变成了大甲虫的时候,所着急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上班不要迟到。当父母亲及妹妹自己都把妹妹上音乐学院学习当成一种"不着边际的话",当成"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梦时","格里高尔却念念不忘这件事",并"打算在圣诞前夜隆重宣布这件事"。直到格里高尔变为大甲虫成为亲人的负担后,格里高尔还要自觉地以自己的死来使亲人获得解脱。但就是这样一种对亲人的彻底的自我牺牲,其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格里高尔身体健康,每月能拿回工资供养全家的时候,他是这个家庭里一名堂堂正正的'而且受人尊敬的长子,但当他一旦患了不治之症,失去了公司里的职务,因而无法与家庭保持这种经济联系的时候,他在家庭里的一切尊严很快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维持生命的正常饮食都无人过问。至于那些邻人,比如那三家房客,更象躲瘟疫一样避开了他。这就等于,他从人的世界里被踢了出来,变成"非人",他的处境无异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何至于冷漠如斯!当格里高尔在孤独中悄然死去,他的家里人却如释重负,因为这样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作者在此并没有发表议论,他只是用平稳的语调,象新闻报道一样冷静客观,不动声色地说明情况和记叙过程,并且用大量的篇幅来描写周围环境,如:格里高尔变形后,环境却毫无变化,还是那个"安静地躺在四堵熟悉的墙壁当中"的房间;衣料样品照旧摊放在桌子上;他最近从画报上剪下来的那幅画象仍然挂在墙上。本来, 人异化成甲虫是很荒诞的一件事,但卡夫卡笔下的不变的环境,又使人觉得异化是必然的、普遍的、不足为奇的。作者几乎一直是用这样的笔调,用这样的态度来叙述格里高尔变形后发生的一切,使小说中梦幻的梦境,难以置信的幻象跟日常生活场面,街头即景等具有了相同的意义,也使我有了更深切的感受。
通过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的遭遇,人与人之间赤裸裸地利害关系也就暴露无遗,而作者正是想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在现代的经济社会,实际上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作为小人物,面对神秘的外在世界,不可否认,我们永远是渺小的、无助的、孤独的、无能为力的。想想,每一天,你不是在扭曲着自己以适应外在世界的现实规则吗?你不是常常讲着言不由衷的话以应付那必要的人际应酬吗?你不是常常在做着你并不愿意做的事以支撑那必要的生存吗?其实,你在无形之中已经一点一点地远离你本身,而这又是在不知不觉、在点点滴滴中所不可抗拒的。于是,一觉醒来,你发现你已不是你自己了,或许会变成一只大甲虫或者别的什么。虽然本书反映的时代离现在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在今天看来,仍是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些也是作为现代都市人的深深的悲哀。
自从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后,我就一直在想如果我就是马小跳,和他一样无忧无虑该多好。
马小跳是一个调皮、率直、敢说敢做的男子汉。他呀!总有闹不完的笑话。因此,这套书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我真的太想变成他了。听我这么说,你一定会笑话我:呵呵!女生想当男生,羞!羞!羞!其实,当男生有什么不好?更何况是当马小跳这样的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男生呢?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受任何的束缚,不用学那没完没了的功课。我就不一样了,平常就不用说了,英语、语文、数学……将我的时间塞得满满的,好不容易放了个寒假,还要被爸爸、妈妈逼着学完奥数学英语,学完英语学书法……那日子比上学还要苦,如果我是马小跳就不一样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可是一个天下第一的好爸爸!这个爸爸不仅自己本身是个玩具大师,理解孩子的心理,而且还经常开着自制的小车去兜风。他最大的好处就是决不会逼马小跳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我当他儿子(女儿也行呀),那还不是冲出牢笼的鸟,要多快活就有多快活。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派头。作为一个小孩子,像他这样拥有一张能完全由自己操纵的银行卡,真的是太让人羡慕了。你瞧,他拿着那卡往银行的取款机里一插,别管钱多钱少了,那派头就够让我嫉妒的了。哎!这马小跳真幸福,去公园、肯德鸡……全能自己做主,可我呢?虽说也凭着自己的不懈努力也享有了拥有属于自己的零花钱的“特权”。可每当我要实行自己的特权的时候,不是妈妈睁大了眼,就是爸爸皱起了眉。总之,有钱不能花,跟没钱一样。你说可怜不可怜。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敢爱敢恨,从不说违心话。上次记者到马小跳学校里去做调查,全校只有马小跳说了真心话。不仅如此,秦老师让他们每天挂心情牌,也只有马小跳是实事求是,对待他喜欢的林老师,他不仅敢爱,还做出了介绍她给舅舅当女朋友的壮举,真是令我佩服不已。我也是一个率直的人,平常在班上就总是想到什么说什么,为此妈妈老批评我,说这样不好,我真不明白,这有什么不好,为什么马小跳可以这样,我就不能。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有太多的令我羡慕的地方,也因为他有太多让我想当他的理由。我想那杨红樱阿姨一定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不然怎么刻画出了马小跳这样的男孩。
我想当马小跳。
寒假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名字是《小飞侠彼得潘》。
这本书里有一个叫彼得潘的小男孩。他是个不想长大的孩子。彼得是个淘气的男孩。他住在梦幻岛上,那是孩子们的天堂。
《小飞侠彼得潘》是童话,不仅限于儿童童话。
这个世界上,谁不想保持年轻!谁不想有飞上天的能力?但是只有小飞侠有这个能力!
彼得潘居住的梦幻岛是一个神秘的岛屿,岛上有印第安战士、海盗、美人鱼、梦幻岛和地下洞穴。
我也希望有小飞侠那种永远不长大的能量,这样我就可以像大人一样每天和同学在一起而不去上班;不会有各种麻烦。
我也想飞去梦幻岛,像小飞侠一样对抗海盗虎克。我想每个像我这样的孩子都会有不长大的欲望。
如果小飞侠来找我,我会和他一起学习飞翔,一起去梦幻岛,开始我在岛上的冒险。但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的爸爸妈妈,我永远不会忘记回家的路。因为亲情是我永远的牵挂!
近期,我捧读了美国著名童话作家埃莉诺・霍奇曼・波特的巨作《波莉安娜》。
故事的大致内容是:小女孩波莉安娜丧失父母、身无分文,只能同脾气怪戾而冷傲的姨妈一起生活,但她偏偏能在每一个困难与打击面前 欢天喜地地去发现快乐,并诚心诚意地去享受这快乐。她的热情与欢乐不仅没有使自己被严酷的现实所压制,同时还深深地感染了她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让整个小镇度都重新获得了生机,让么每个人都真心诚意地喜欢上了她。
作品以单纯的童心和乐观、健康的精神向我们传递了一种来自生命本质的、元气十足的“快乐”,给现实世界中的我们―尤其是那些正身处艰难时期的人们带来了莫大的鼓励与慰籍。
读了这篇小说,我千头万绪涌上心头。我觉得波莉安娜对人生非常乐观,无论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变成快乐。而我呢?遇到困难就退却,向困难低头,总是把困难抛到后面。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于是就把它留下来,先做别的作业,结果做完了别的作业,却把“困难”忘做了,最后总免不了老师的一顿数落……有时我实在被“困难”逼得迫不得已,才绞尽脑汁,终于克服了“罪魁祸首”―困难。
同时,我情不自禁地想起张海迪大姐姐的故事。她五岁时患脊椎病,胸以下部分全部瘫痪,可是她却以顽强的毅力和乐观的精神与病魔。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说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时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
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时时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时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时,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时,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时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时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说着:“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说:“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
故事就在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起初的我无法理解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时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时代将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就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这个时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时代!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逃家小兔》是一部想要表达母爱无边的书。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只小兔子,他很想离家出走。有一天,他对妈妈说:“我要跑走了!”“如果你跑走了,”妈妈说:“我就去追你,因为你是我的小宝贝呀!”所以,母子俩就展开了一场爱的追逐比赛。
于是,小兔子上天入地变成了许多许多东西,可不管他变成了小河里的一条鱼,花园里的一朵花,一块高山上的石头,还是一只小鸟,身后那个紧追不舍的妈妈总是能够抓住他。最后,小兔子逃累了,依偎在妈妈的身边说我不再逃了,于是妈妈便给了他一根爱的胡萝卜。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世界上最美好最无私最温暖的就是母爱了,母爱无疆,母爱像大海一样宽广,像天空一样蔚蓝。我以前从来不知道母亲给予我们的爱是那么多,那么纯。母亲给我们的爱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对我们说的每一句关心的话,为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我们的爱。没有父母辛勤的劳动,哪来我们今天的幸福呢?
合上这本兔子故事的书,思绪万千。想着至亲至爱的妈妈,我拿什么来回报你呢?躺在妈妈无边无际的爱的怀抱里,心里一个甜甜的声音呼喊着:“妈妈,想你,爱你!”
不知道你们读了书有没有什么启发,或是明白了什么道理,反正我多多少少有一些。有些人看了一本书和没看一本书都差不多,只是花了一点点时间把里面的内容全看完。说实在吧,我读书的心情至少会和内容有所变动,我经常看着看着,满脸是泪。甚至有时过于气恼,差点把书撕了。
可看了《古人谈读书》这篇课文后,突然感觉我之前做得并不好,还需要改进。
首先,要读出来,这样才能更好的记住这本书的内容。其次,读的时候要大声。比如说我的班级,早自习读书时,大多都读得有气无力。只有一部分在认真读,而这一部分中,可能只有两三位同学在大声朗读。而另一小部分呢?虽然有认真读,但害羞,认为大声读会被听到,几个人声音合起来也没有一个大声朗读的声音大。
单单只是朗读声音大不行,还要一心读书,而不是读着书想着玩,这样的朗读,丝毫没有好处。所以有些人读课文读了十几遍了也背不下来,有些人读了几遍就背得滚瓜烂熟。原因在哪?在心上啊!不要像某些同学一样死气沉沉的读,就算会背了也记不了多久!
我从今天开始,要做到大声朗读,用心朗读!
这是一本非常凄美的小说,故事情节在作者平静而漂亮的文字里跌宕起伏,一种无法言说的巨大的悲伤安静地笼罩下来,令人无法挣脱。故事讲述了淳朴而美丽的农村姑娘苔丝,因为被浪荡公子诱奸而生下了一个婴儿,尽管婴儿早夭,但失贞的痛苦却压迫着这个姑娘,抑制着她爱的能力。然而,安琪尔的出现却不可避免地使这个纯洁的姑娘步入爱的织网,为了在心爱的人面前保证爱的纯洁和诚实,苔丝在新婚之夜将自己的悲惨过往告知了安琪尔。然而拥有天使之名的丈夫并不能接纳她,他抛弃她去了远方,而淳朴顺从的苔丝只能怀抱着爱和期望苦苦等待丈夫回来。命运一次次地捉弄着这个可怜的女子,父亲病死,家里大大小小几口人被赶出住所,到哪儿都寻找不到帮助的苔丝只好委身于当初侵犯了她的那个浪荡儿,而就在这个时候,安琪尔回来了。苔丝怀抱着对忠诚的爱的强烈信念,杀死了那个浪荡子。她和丈夫在逃亡中度过了幸福的时光,最后她平静地走向前来逮捕她的那些警官,用天使般纯净的神色走向了死亡。
作者哈代在这本书的副标题上描写苔丝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这实在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了,苔丝的纯洁不在于她的身体,而在于她的思想,她的那种无私的伟大的爱和真挚美好的性格使得她纯洁得好似不可侵犯的女神。
首先来谈一谈这本书的结构与叙事吧,这本书围绕着女主人公苔丝展开,故事内充斥着重复与暗示,比如说苔丝的骑士血统和关于她的先祖的那桩惨案就预示了鲜血的始末,再比如说,当浪荡子前来骚扰苔丝时,她曾用手套打的他满嘴是血,这一果断而干脆的行动也为她最后杀死他埋下了重要的伏笔。故事里还有许多玩笑般的错过,比如说,当安琪尔来到这个小乡村时,他竟然没能在那些乡村姑娘里发现苔丝,书里是这样描写的“那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了舞场,独自一人站在树篱旁边。他从她站的地点上可以看出来,她就是那个他没有同她跳舞的漂亮姑娘。虽然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他本能地感觉到,她已经因为被他忽视而遭到了伤害。他真希望他邀请过她;他也真希望曾经问过她的名字。她是那样的羞怯,那样的富有情感,她穿着那件薄薄的白色袍子,看上去是那样的温柔,他感到他刚才没有挑选她是太愚蠢了。”这一次的错过也为两人之后的重重误会和悲剧埋下了伏笔,也难为在苔丝和安琪尔交往之后她要喊出“为什么你没有在那个乡村的舞会上就邀请我?”再比如说,承载着苔丝忏悔和希望的那封信直到新婚才被发现并没能传达出去,又比如说苔丝和安琪尔感情的错过,当安琪尔在陌生而痛苦的大地上重新记起苔丝的美和善良时,她已经无奈地委身他人,因此当苔丝对安琪尔说出“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的这句台词时,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一种心痛啊。命运就这样反反复复地折磨着这个纯洁的灵魂。因此我们说,小说充斥着一种宿命般的重复和暗示。
再来谈一谈这本书的氛围吧,作者托马斯•哈代极其擅长写乡村生活,这一点在《德伯家的苔丝》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作家借助色彩、光线、线条等绘画艺术手段,着力探索天空和地面的色彩关系,其间有种看不见的对比效果,体现了他对于宽度和力度的感受力。
哈代将如画的乡村生活环境、栩栩如生的人物、精彩动人的细节一起呈现于读者的眼前,给人以美感和享受, 同时透过具体生活的画面, 不遗余力地刻画人物的复杂性, 并揭示了作品的道德主题和悲剧主题。可以这么说,这本书当中的任意的场景刻画都是与苔丝的心灵与情绪密不可分的,因此这本书所呈现的氛围具有非常强的感染力。
再来说一说这本书的主题思想,哈代在书中描绘了新兴的工业化和都市文明给古老、乡土的威塞克斯地区带来了冲击,揭露了禁锢众思想、强调贞洁、压抑妇女社会地位的虚伪道德。苔丝的悲剧命运反映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其一,经济贫困;其二,不公正的法律制度;其三,伪善的宗教;其四,资产阶级的虚伪道德。苔丝的悲剧是当时社会的产物,因此苔丝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苔丝的悲剧和她的至上的纯洁性是对当时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讽刺。
最后来谈一谈这本书中的人物形象吧,在我的心中,如果说苔丝是纯洁无垢的女神的话,那么雷亚就是企图让女神堕落的恶魔,然而因为女神的真挚和勇敢,恶魔并不能使她完全堕落,在这本书中,最后给了苔丝绝望的一击的,是拥有天使之名的安琪尔,他给了苔丝爱的希望,却又残忍地伤害了那一颗赤诚之心,他才是将苔丝推入深渊的真正凶手。我喜欢苔丝,她既有着突破传统禁锢勇敢投身爱情的过人之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被时代所禁锢,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在她身上所体现的那种纯洁与美好却是那样的打动人心,比如说当她的早夭儿逝去,她为了保证这个受尽苦楚的孩子死后可以获得幸福,便在自家为他举办了洗礼,书里是这样描写施洗的苔丝的,“从她的内心深处念开了感谢上帝的祷文,她用风琴和声一样的音调念祷文,念得大胆,带着胜利的口吻,那声音是认识她的人永远也忘不了的。她对信念的狂喜使她变得神圣起来;脸上容光焕发,两边脸颊的中间现出来一块红晕;在她眼睛的瞳仁里,投射进去的烛光的影子闪闪发亮,就好像是两颗钻石。孩子们抬起头望着她,越来越敬畏,再也没有心思提问了。在孩子们面前,她现在不再是他们的姐姐了,而是一位伟大、威严和令人崇敬的人物——一位同他们毫无相同之处的女神。”这段描写实在是非常精妙地将苔丝的庄重与不可轻言的美表现出来了,她的美好使得她当之无愧为一个纯洁的女人。
总而言之,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给了我极大的震撼,苔丝这个形象将在我的心里熠熠闪光,她正是纯洁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