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活着》读书心得收获(通用31篇)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阿拉伯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可是不管它如何努力,却怎么也无法在结冰的圆石子上站稳,它的蹄子里结满了冰块,可他仍然在坡道的最低下拼命地往上爬,却又一再地滑开,在车夫的鞭笞与咒骂中,闪发出低低一声呻吟,随即弯膝卧倒在地,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眼里满是惊慌与恐惧,嘴巴流着血……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平时的刻苦练习,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水浒传》,知道里面的主人公是宋江,水浒传上写了宋江和一百零八名好汉一次次打败霸主和恶霸,有鲁智深打败的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杨志卖刀杀了牛儿,这些坏蛋和恶霸最终还是被杀死了,有的霸主仗着自己家有钱或是当官,到处胡作非为。
在水浒传里,宋江是个出了名的人,他开始是独自一人,在一个地方认识了武松,武松后来到了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没有热烈招待他,可晁盖等人逃到梁山泊,梁山泊的原寨主却热烈招待他们,武松很气愤,便杀了原寨主,以后,梁山泊寨主便是晁盖,晁盖便坐了第一把交椅。
之后宋江来到梁山泊,再三推辞,做了第二把交椅,再打曾头市的.时候,晁盖因气愤曾头市的人教小孩儿骂他们,亲自带兵打曾头市,不想被曾头市的人用毒箭射中脑袋,回梁山泊中毒而死,晁盖死后宋江派吴用上山请卢俊义,请卢俊义下山后,在宋江和卢俊义的领导下,打了几场胜仗,打败了曾头市。
从此,梁山泊的人由宋江和卢俊义带领,卢俊义坐了第一把交椅,宋江做了第二把交椅,吴用做了第三把交椅,再往后的一百零五位人按年龄大小来排列,大的排在前,小的排在后。《水浒传》就结束了。
其实,我最喜欢《水浒传》中的李逵,他拿着两个大板斧,挺威风,他比武松还厉害,武松打死的是一只老虎,李逵一下打死四只老虎。
她是一位女性,出生十九个月时,不幸患病,两耳失聪,双目失明。但是,她坚强地活着,勤奋学习,最后在家庭老师莎莉文的帮助下,被哈佛大学录取。她就是海伦 · 凯勒,我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认识了这位伟大的女性。
海伦 ·凯勒的出生非常平凡,从小家里就贫困。在一年时间里,她先后被诊断为急性肺冲血和脑冲血,不久之后,就连视觉和听觉也丧失了。但是她没有自卑,重新站了起来,在黑暗中寻找光明。
海伦 ·凯勒曾经说过一句话:“我不敢说从来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事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已的脑力不要去钻牛角尖。”在一次数学测试中,我的成绩不是想象的那么好,就连成绩差的同学也考得了高分,我就是想不过去,整天一副沮丧的样子。回到家时,我看见了放在桌上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想起主人公从不沮丧,从不自卑的精神,重新振作起来,努力学习,之后的几次检测,我都得了不错的成绩。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要向她学习,学习她那自强不息的精神,不管遇到什么事,只要努力去做,就一定会取得成功。你们看,一个两耳失聪、双目失明的人都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就,我们也一定能行。
这个故事永远也不会完结。因为人类的清神之美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 海伦 ·凯勒给我们这些没有经受过那么多困难的人们,上了永远不能遗忘的一课。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读的,真是相见恨晚,在我上学的时候这本书实在是太流行了,我有怀疑流行的毛病,所以只是听说,竟然到了不惑之年才在为孩子买书的间隙加进了这本,最主要的原因竟然因为这本书在当当网打特价,出奇的便宜。想卡耐基知道有我这样目的的读者是否会气死,哈哈。
这本书值得所有15岁以上年纪的人读,或许早读这本书,对我的行为和人生有更加重要的指点意义。他老人家太聪明了,写的深刻而精辟,是现在那些所谓心理学方面的一些普及读物所不能望其项背的,悔我过度偏执,才看到这本书,他所阐述的哲理让我深深叹服,人的天性其实大多如此,无论中国与外国,但是他的行为准则一定是以善良为基础的,这是我最赞同的,当然,不善良的人懂得人性的弱点善加利用,也会有很大作为呀。
读这本书最主要的感悟是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要关注他人,我以前为了教育孩子一口气买了数本教育书,可是现在看来卡耐基是这些人的鼻祖,人家早在数年就已经精辟阐述了,现在人还在重复,甚至说的更为模糊,以后有时间我将我买的那些教育孩子的书,一一评论一番,让大家省的浪费银子和时间。
这是我目前读的认为最最有价值的书,很好,我作为枕边书了,人年纪一大就记不住什么了,我就将这本书反复看吧。推荐给大家读!
《茶馆》是以北京一座茶馆为舞台,事实上,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展开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和国民政府在大陆的统治崩溃前夕三个不同时代的生活场景和历史动向。《茶馆》是老舍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自杀。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里有些语言我特别喜欢。大傻杨的话是一个非常巧妙的开幕办法。我从来没听过数来宝。我发觉了中国人跟美国人说话的法子很不一样,差别相当大!中国人是比较含蓄;他们常用客气话和婉转的话,这是中文最难学的地方!在《茶馆》看到了地道的中国人的说法,笑的是在第二幕,两个拜把子兄弟想娶一个太太,但是不好意思告诉刘麻子他们的奇怪要求,他们当然不直说出来,反而他们说,“这两个人穿一条裤子的交情……没人笑话俺们的交情。”刘麻子同意,“没人耻笑。”他们又说,“那你说这三个人的交情也没人耻笑吧?”我也很喜欢刘麻子的反应。“平常都说这小两口儿,小两口儿,谁听说过小三口儿的呢?”中文里真有微妙的意义!
屋外飘洒着小雨,牛毛般细嫩,银丝般晶莹。雨滴落在书上,我轻轻用手擦去,留下斑斑水迹。
再一次翻开《朝花夕拾》,品味着鲁迅的童年,品味不一样的味道。
鲁迅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对石油的真挚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在《五猖会》中,鲁迅为了能看到迎神赛会被父亲强迫背书。鲁迅小时候对迎神赛会非常感兴趣,而正因为好奇,却在父亲突如其来安排一个任务后,有晴转阴。这些心理描写,表现了鲁迅的感情变化,还反映了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和摧残。那时的儿童无可奈何。相比之下,我们多么的幸福,我们天天被父母宠着,呵护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摔着。几乎被当成菩萨一样被供着。这样惬意的生活和童年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父母带我们去世界各地开阔视野,让我们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而从背书的另一方面看,则写出了鲁迅的孝顺和听话。我们却在这方面是调皮大王,能躲得过的就躲,躲不过的就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推脱掉。背书其实不难,难的是我们没有那份骨子里的孝顺和听话。《朝花夕拾》之《狗猫鼠》读后感(3篇)。而细读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行中透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感情也写出了鲁迅小时候对乐土的热爱,写出了自己的童年生活。长大后的我们可不可以也用这种浪漫而深刻的方式写下自己独一无二的童年。
抬头向窗外望去,窗外依然飘洒着小雨,而我也在细细回想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一个给自己肩膀的爸爸,一个无限温柔的妈妈,还有几个一辈子都想在一起的伙伴。亲爱的朋友啊,路永有平缓曲折,但,幸福一直都在。
今天,我阅读了《凡卡》一文,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断闪现出一个个画面。
九岁的凡卡,他只有九岁呀!这么小的年纪,就被老板折磨。在寒冷的冬天,他蜷缩成一团,决定给自己的爷爷写信,他希望爷爷能来接他回乡下。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信根本就寄不出去了,爷爷是不可能收到的。凡卡带着对现实的绝望和对乡下美好生活的向往,偷偷给爷爷写信,只能以梦幻为结尾,引人深思。
凡卡在寒冷的冬天,只能在墙角蜷缩着身体。与他相比,我们实在是太过幸福了。我们住在温暖的房间里,身上穿着暖和的新衣,“寒冷”这个词离我太遥远了。凡卡不仅过着寒冷的日子,每天还要忍受饥饿。然而,我们感受到饥饿吗?每天吃饭时,我们都可以吃到丰盛的菜肴,父母已预备好了我们爱吃的菜;夜晚,母亲又为我们准备好了夜宵,对我们的关怀无微不至。因此,“饥饿”对我们实在太陌生了。
面对亲人的关怀,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这对凡卡来说,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他后来进入了甜蜜的梦乡,他梦见了,他梦见爷爷正在炕上读着他的信,梦见了自己离开了这个鬼地方。可是,这只是美妙的梦幻,对凡卡而言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童年,然而,凡卡的童年却充满了伤痛、无奈与绝望。读着《凡卡》,看着他写给爷爷的信,不禁心里绞痛,我仿佛听到了他深深的叹息声。幸福与凡卡是多么的遥不可及啊!与凡卡相比,我们实在太幸福、太幸运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的生活如此幸福,亲人对我们更是关心有加,让我们加倍努力,用实际行动回报那些关心、爱护我们的亲人,回报祖国,回报社会!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这一长篇巨著的作者是罗贯中,他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
1、[过五关,斩六将]关羽打听到刘备的消息后,决定去河北寻找刘备,他带上嫂嫂,杀死了东岭关的孔秀、洛阳的韩福、泥水关的卞喜、荥阳的王植以及曹操的大将蔡阳。
上面这一则故事写出了关羽重情重义,不论曹操对他有多好可以,也不忘记刘备的恩情,决心找刘备。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毕竟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2、[黄盖巧使苦肉计]曹操打到江东后,连吃败仗,便想出让蔡氏兄弟当间谍,结果,黄盖使用苦肉计,让曹操83万大军,全军覆没。
上面这一则故事,主要写了黄盖不顾个人的安危,为了击退曹操,舍弃自己的身体,来打退曹操,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课本《天鹅的故事》,其中天鹅也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破冰让自己与其他天鹅吃上食物-鱼儿,让自己的身体受伤了,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事一定要为他人着想,不能只想自己,否则你的路会越走越窄的。
上面这两则故事是我在三国里最喜欢的,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相信只要经过我们后天的努力,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最后通过不断的努力与追求,你的人生永远会被一片烂灿的阳光所照亮。
今天,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神话小说——《西游记》,深有感触。
《西游记》是吴承恩先生写的,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行程一万五千里,去西天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路上,师徒四人不畏艰难,坚持不懈,虽历经长途跋涉,面对种种困难,却永不放弃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
整部《西游记》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一段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他三次打死化成人形的白骨精,被善良的师傅误会,认为他杀生,冤枉他,悟空的解释师傅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但悟空仍至死不渝地跟着唐僧,一直帮助他,可是唐僧还是写了休书,悟空被迫无奈,只得含着泪拜别师傅回到了花果山。到最后,唐僧发现冤枉了孙悟空,真是追悔莫及。当忠实的孙悟空知道后,义无反顾地回到了唐僧身边,救出了唐僧。看这段时,我流泪了,被他们的师徒情深深深地感动。同时也想到了我们同学之间也应该这样,应互相帮助,彼此信任。
读完整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不畏艰险,勇往直前,才能取得成功。
《活着》这部小说讲得很悲惨,当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以乐观的心态讲述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地离去,我们同情他。当然,这个世界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年轻的时候做过多少蠢事,也许将来有多少厄运发生在你身上!我们也许会同情他,但并不会可怜他,因为人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所以富贵的故事告诉我们:但行前路,也要考虑后果!
人生本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亦或是为人丈夫,都应该先学着做人!有些东西可以去尝试,但需要一个合适的“度”,正如《活着》中的富贵,不能因为父亲是地主,家里有钱,就不顾父母,妻子的阻挠,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去追求自己所谓的“人间极乐”!
人生在世,何来亏欠,都是本色出演!人生都是一场骗局,谁的骗局高明,谁就活得更好!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同样也是世界上最傻的动物!有些东西拥有的时候,不懂得去珍惜,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我们望着富贵和老牛的背影渐行渐远,从他们的背影中,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辛,看到了活着的不易。故事的最后老人和老牛成为彼此的依赖,也许剩下的时光可能会很累,但我希望他们是快乐度过的,也愿他们只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容易的,但活得潇洒,每天都快乐却又是非常困难的。《老人与海》中说:“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能把他消灭掉,但就是打不败他”,我想既然活着,就去和所谓的命运抗争。正如电影哪咤中所言“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你问我人是否能改变命运,我不晓得,但我晓得的是,不认命也许就是富贵的命吧!
每一个人在生活中几乎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是啊!但是,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与众不同的人生,这是为什么呢?
今天,我在做阅读理解题时,偶然读到与我问题相符的答案,也终于揭开了迷团。
是啊!岁月是无情的,但是每一个人都有每个人属于自己的与众不同的人生,这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抱有不同的理想和,文中的小不点儿就是这么一个孩子,他抱有远大的理想,同时也抱着一份虞城,坚定的信念。他虽然是个生活坎坷的孩子,但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和磨难并没有让他弯腰折服。因为在他心中有一艘不沉的船,所以,的阳光充满他的内心,所有寂寞难耐的日子都灿烂开花,所有苦涩的打拼都化作唇边的一缕微笑!终于,他离开了亲人与友人,独自一人,去完成了自己心中的一直拥有的那个梦。
是啊!人生中,真的有许多档次不同,身份不同的人,这是因为信念,也是因为每个人不同的理想。我想,在生活中,如果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艘不沉的船,都有一种坚定,虞城的信念,只要内心中有为理想而的精神,守着一颗执着且拼搏不放弃的心,那还有什么办不成的呢!
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印你走向黎明。理想是前进的方向,更是前进的动力!
人生是美好的,我要从现在做起,树立理想,坚定信念,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21世纪的新主人!
《红楼梦》实际上一部青春之歌。尽写一群十多岁的孩子们打打闹闹,吃吃喝喝,饮酒作诗,吵吵架,使使小性子,很多人不喜欢就因为此,可它的精彩之处,也恰在于此,它非常逼真非常细致地描写了当时的贵族生活。当曹雪芹晚年穷困潦倒之际,回想自己的一生,一事无成,而自己十四之前不曾珍惜的琐琐碎碎,到头来,才发现,那才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与《红楼梦》的儿女情长相比,《金瓶梅》更现实,它写尽了世态炎凉,人性的贪婪无度尽显于书中。
所以我读《红楼梦》,比较关注书中人物的年龄,虽然作者写得较模糊,但还是有迹可循。林妹妹死时,也不过十五岁,所有故事中的人也不过这个年纪上下。
十三四岁的孩子有自己独特的言语和行为,是很正常的。很少有书这样写青春。所谓,谁的青春不迷茫。贾宝玉喜欢吃胭脂,喜欢漂亮的男女朋友,不喜欢读经济仕途的书,对浓词艳诗却过目不忘,拒绝长大等等,都情有可原。这就是青春期。
林妹妹整日哭哭啼啼,爱使小性子,说话尖酸刻薄,这也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常有的表现。她要的绝对与唯一,是多么难能可贵。
小小年纪的薛宝钗,能藏愚守拙,深藏不露,压抑自己迎合别人,还真有些违背人的天性,青春过早地夭折了,可怜,直沦为封建社会的殉葬品。
我们所怀念的青春,正在于它的那份真,那份纯,那份痴,那丛中深深浅浅的哀愁和忧伤,令我们一生都念念不忘,耿耿于怀,纵其所有去找寻,它早已消失在似水流年中。
合上书籍,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的幸福和快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他的子女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叫福贵的老黄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福贵的一生经历的苦难,是那个时代的不幸。人们生活唯一的目标就是活着。也许现在的人,永远无法理解!书中人物貌似离我们很远,但一个个人物又是那么的真实。因为现实远比小说残酷!那段残酷的岁月,大家只为了活着。
福贵是地主家少爷,曾是个不学无术纨绔子弟。输光了家产,他爹也被他气死了。又被征兵,亲眼所见上千人一夜冻死。士兵临死前的哀鸣犹如蚂蚁不断的啃食着福贵的心。他命大,活了下来。辗转返家,发现大女儿得了急病成了聋哑人。生活是残酷的,贫穷的生活更是炼狱。接二连三,福贵的儿子为了献血救县长的夫人。医生把他的血给抽光了,女儿生孩子时也死了,女婿施工时被砸成的面糊,外孙吃豆子撑死了。福贵后来想,也行吧!大家都走了,我最后一个走就不用再担心你们了···
读这本《活着》犹如经历了一遍那个年代,走了一遍福贵的人生。与我而言是震撼的!福贵一生苦难无数,却从未放弃生之希望。美好生活之希望!我们是幸运的,生存在这个和平年代。但更不应虚度光阴!
活着,就要有意义。好好活!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在书的中间部分,我为每一个淳朴、善良生命不应该地离去伤心抽噎。有庆热情地献血,却被无情地抽死;苦命的凤霞,刚在为她终得嫁一真心之人欣慰、舒心之时,却又不情愿地看着她为新生儿的降临而逝去;最善良的家珍,永远都怀着那最柔软的心,为家人无私地付出,最后,实是被累得死去;中途成为徐家女婿的二喜,一个偏头男人,同是苦命的人,同样也逃不出命运的安排;还有最让人怜爱的苦根,他的死,最是让人痛心的难以接受……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读书笔记摘抄
1、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错误,但我们很快会死去。我们的罪过将会随我们的身体一起消失,只留下精神的火花。这就是我从来不想报复,从来不认为生活不公平的原因。我平静的生活,等待末日的降临。
2、我本来怒火中烧,嫉妒的难以忍受。但当我看到那个优雅的恶少(我认识他,本来就鄙视他),听到他们冷酷无情,轻浮浅薄的对话后,我的怒火被熄灭了。嫉妒的情绪也烟消云散了。因为这样的女人不值得我爱,这样的情敌也不值得我憎恨。
3、我无法控制自己的眼睛,忍不住要去看他,就像口干舌燥的人明知水里有毒却还要喝一样。我本来无意去爱他,我也曾努力的掐掉爱的萌芽,但当我又见到他时,心底的爱又复活了。
4、我曾那么爱罗切斯特先生,还几乎把他当成了上帝。虽然现在我也不认为他是邪恶的。但我还能再信任他吗?还能回到他身边吗?我知道我必须离开他。对我来说他已不是过去的他。也不是我想象中的他了。我的爱情已失去。我的希望已破灭、我昏昏沉沉的躺在床上,只想死去。黑暗慢慢把我包围起来。
5、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6、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有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7、那些无论我做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都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平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她不久就要超脱于尘世风雨之外了,精神已挣扎着要脱离它物质的居所,而当它终于解脱出来之后,将会飞到哪里去呢?
8、被命运所抛弃的人,总是被他的朋友们遗忘。
9、你冷,是因为你孤独;没有什么人际的接触能撞击出你心中的火。你有病,是因为人被赋予的最好的,最高贵的和最甜美的情感离你很遥远。你傻,是因为不管怎么痛苦,你都不去召唤那种情感来接近你,你也不上前一步到它等待你的地方去迎接它。
10、如果别人不爱我,我宁愿死去而不愿活着——我受不了孤独和被人憎恶。
11、那只创造了你的形体并放进去生命的至高无上的手,除了创造你微弱的自我,或者像你一样微弱的生物而外,还给你提供了其他的救援。除了这个世界,除了人类,还有一个不可见的世界和一个神灵的王国:那个世界围绕着我们,因为它无处不在,那些神灵注视着我们,因为他们受命来护卫我们;假如我们正在痛苦和耻辱中死去,轻蔑和嘲讽从四面八方侵袭着我们,憎恶压碎了我们,那么天使会看见我们身受折磨,承认我们的清白无辜(只要我们是清白无辜的),上帝只等到我们的灵与肉分离,便给予我们完全的报偿。那么当生命这么快就结束,死亡作为幸福和光荣的入口又是如此确定的时候,为什么我们还要被苦恼压倒而消沉下去呢?
简爱感悟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小说,它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有一个光明结尾--罗切斯特的庄园虽然毁掉了,而且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
假期的一个晴午,我把《女儿高考》这篇感人肺腑的美文反复地咀嚼。书扉早于被泪水打湿,我却仍沉浸在对父爱的感动与遐想中——一位父亲在女儿高考时的心理活动,让我们看到了所有在爱的考试中取得满分的父母对孩子那深深的爱!
我想,本文最令人叹为观止的还是那贯穿全文的自语式独白。它生动细腻地描写出了这位父亲在高考进行时想象女儿答题的情景与自己对女儿说的话。字里行间,无处不体现着父亲对女儿那深沉、细致的爱。
当我读到:“怎么,看不懂?你鼻尖上冒出细细的汗星子。别急,女儿,看看题,再想想,实在不行就跳过去……”的时候;当我读到:“早点吃的很少,我尝了尝,盐巴似乎放多了,你口干吗?”的时候;当我读到:“唉,女儿我没有心肠做饭。这段时间我还是来陪着你吧。如果真有所谓特异功能该多好,我能传达给你力量,信心,以至于智慧……”的时候,心好像被一种平凡却伟大的力量撞了一下——难道不是吗?在这看似随意的三言两语间,都能发现父爱闪亮的影子:想拥有特异功能,这是个如此天真的想法!但它寄托了父亲此时紧张与焦虑的心情呀,瞧!父亲多么深沉!
其实,我最欣赏的是这位父亲除了“深沉”,也给这份爱赋予了一个诗一般的代名词。在“这是,你只注意考卷,只忙着答题。你不知道父母也和你一样在考试,在为你加油,在祝福你!”这个句子中,父亲把关爱子女比作成了一场考试!呵,真是妙喻!
难道不是吗?你得了重病,需要住院。父母将怎样做?这就是考试嘛,在考父母对儿女的爱!那么,在做作业时、吃饭时、玩耍时,这场考试也会开始,它是随时随地的。但令人惊奇的是,父母们甚至不用上一天的课,总能在这些“爱的考试”中取得满分!
我读过许多赞美父母的文章,可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动。或许,我们已把父母的“考卷”刻在心上,勉励自己在真正的考试中——还有生活中、细节处,用切身行动来回报父母、孝敬父母!
多么精彩的一篇文章!多么伟大的一位父亲!感受它,透过它,我受益匪浅;我看到了所有在爱的考试中取得满分的父母对孩子那深深的爱,我懂得了感恩……
《故乡》年,鲁迅不仅注意到了家乡的变化,而且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证明了一个字——的变化。无论是故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说话很有正义感的感觉,尤其是最后一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走得多了,就会有。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则,怀疑,胆怯,因为贫富不同。障碍太多,差距太大。差距太多,让人拒绝。人们说懂事,我觉得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因为他们的童真和天真是被现实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在这个荒凉的社会里成长起来的。例如,润土在沧桑中成长。他不仅身体有了变化,内心也有了无奈。他恭敬地叫鲁迅:“先生。”而前面的笑就叫鲁迅:“荀哥!”飞跃的土壤已经在社会的寒冷中消亡了。真是莫名其妙。所以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只有这样,鲁迅才想拿起笔来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路,让后人走过这条路,开创新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更多的人会变成路。人们常说要懂事,其实未必如此。还不如天真一笑。
当我看到我的家乡时,我感到一种悲伤的感觉,我不禁颤抖起来。友谊会在时间的过滤后褪色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地叫道:“润土兄弟!”而闰土沉默的回复。之后他又喊了一声:“先生!”我知道他们的友谊没有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就像一条小溪。我开始害怕。我怕我最好的朋友会贬值。时隔多年,也许我才想起来原来有这么一个人。我不要这个,就像鲁迅不要水生和宏子一样。走自己的路。哎,世界上不是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没有路,但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句话我以前听过,但一直没听懂。看了以后明白了,规则只有一条,没有它的人多了,就成了规则。凡事总有个开始,当所有人都认同他的时候,就成了合理的事情。我恍然大悟,哦,我爸妈的所作所为,在我们看来不可理喻,却有其意义。感情会褪色变质,但只有回忆不会变。时隔多年,改变对他的感情不是你的错,不了解他才是你的错。
我看了一本世界上最愉快活泼的动物书,有炫耀修长脖子的长颈鹿,有野外猎手之王的豹子,有为了寻求爱情歌唱的青蛙,还有螳螂、蜜蜂、海狗,袋鼠,用喷墨抵御敌人进攻的鱿鱼以及以尖尖的刺针武装的刺猬、适合地下生活的鼹鼠何被四分五裂也不会死的海星。原来动物们有这么神奇的本领。他们生活这么快乐,这么神奇,真有意思!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世界上最愉快活泼的动物书》,这本书是我们的班主任管老师奖励我的。这本书主要写了关于动物的一些本领和生活特点。我感觉特别有趣!北极燕鸥飞行时成V字形对列能够节省能量;鱼儿睡觉时候眼睛是睁着的;兔子的长耳朵能起到雷达网的作用,还能为身体调节体温;鱿鱼喷墨是为了转移敌人的注意力。还有很多很多……
读了这本书,我从中了解了很多动物的知识。我要和这些动物交朋友,保护大自然。
从书店阿姨那里听说,必读书目里面有一本地理书,我不禁叫苦连天。因为我读过地理书,不但枯燥,而且乏味的令人难以读下去,一打开书就有些后悔为什么要读。
我慢腾腾的打开了《地球的故事》,可是还没有等到我像往常一样读地理的时候做准备工作,我就早被这本书诙谐、幽默的文字给吸引住了。这还哪里是我印象中那种罗列一大堆的数据、文字个个都看不明白的地理书呀?这里面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趣味性,比如:两级就是你用一根筷子穿透一个球的两端。”比喻的很生动。再看看我往常地理书中的吧:宇宙爆炸时生成的元素为:77%氢、23%氦、0.0000001%锂……“两本地理书比较,简直相差甚远。
地球,是一个大家园。这个家园里面,人倒是一个热点话题,在美国作家房龙先生的这本书中,包含了全世界各国的语言、文化、历史,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地球——这个往常我并不了解的大千世界好像与我亲近了许多,各国侨胞的文化历史我也已经历历在目。
在这本书中,地理变成了一个个童话,一个个充满趣味的真实童话,被房龙先生信手拈来,讲给我们听。
在《地球的故事》这本书的最后,房龙先生根据目前的状况,呼吁人们开始行动。保护好自然环境,尽力平息已经要燃起的战火,保护好宝贵的森林资源和海洋资源。
地球——这个大千世界中的每一个生命都应该相亲相爱,将别人的忧伤和幸福当做自己的忧伤和幸福去感受,去体会。
用我们自己的话来结尾吧,也就是说:“一个地方的繁荣与富强,需要那个地方的宗教、经济、商业、农业……等等人民为全人类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这个假期里,我看了三本的书,分别是《爱的教育》、《励志勤学》、《汪汪先生》。
读了《爱的教育》,我从中获得了许多启发,书中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和那真诚、友爱、坚强、善良、高尚的真情,也深深的感动了我。
看了《励志勤学》,我明白了长大要做一个有用的人,就必需从小做到勤奋好学、勤学苦练,还要具备“悬梁刺股”的精神和“愚公移山”的决心。
《汪汪先生》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小说,这本书非常有趣,作者把一只流浪狗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先生,常常引得我捧腹大笑,想象力真够丰富的。
书真像是我们的老师,她总是在教我懂得更多的知识;书更是我的朋友,当我没有小伙伴时,他会带我去一个个神奇又美丽的地方,当我心里委屈不高兴时,他会给我讲一个个诙谐有趣的故事,逗我哈哈直乐。
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题记
小小的一本书,蕴含着巨大的哲理。简单质朴的语言,却演绎着最悲伤的故事。书中的每一个字符,都带给我心灵的震颤。
这本书告诉我最重要的道理就是:拥有时要好好珍惜,不要等到失去了再追悔莫及。生命在最美好的年华要活出最好的价值!
小说讲述了福贵的人生经历,他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后来又娶了一个城里的有钱人家的女儿。生活本应是幸福美满的,但他却不懂得珍惜,三天两头跑进城里去赌钱,终于有一天他赌光了所有的家产,一贫如洗,家破人亡。而他自己也历经磨难,但他在一次次的苦难中坚强地活下来了。他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用乐观与积极去努力活得更好。富贵,他的一生是悲苦的,命运对他是残酷的,而他的不幸有一半又是他早年玩物丧志造成的,他之所以因为活着而活着,是对生活的一种妥协,是历经磨难后的无可奈何,更是他所处时代的悲哀。
但我们不一样,我们幸运的出生在一个和平盛世,所以我们有条件去升华一下活着的意义。我们要去追求更高层次地活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这个盛世将由我们来延续,我们肩负强国盛世之梦,我们怎能让生命虚度?我们要让生命起舞,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将是对生命的一种辜负。我们要活成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中国为什么会有如今的盛世?是因为中国拥有一群有梦想,有抱负,有爱国之心的人才,是他们用血与汗缔造了中国如今的高度。而我们青少年就是中国的下一代,代表着下一个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是一颗拥有无限潜力的种子,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所以我们要活得精彩,活出价值,去延续中国的盛世,去创造世界的辉煌。
如今,现代科技十分发达,网络是把双刃剑,它带给我们快捷方便的同时也让许多人走向了深渊。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越来越多的种子萎缩,越来越多的花苞凋谢,越来越多的人正在走上富贵的老路。我想大声呼吁沉迷网络的少年们,抬起我们的头吧,风华正茂,年华正好,我们一定要珍惜青春时光。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行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前路多么崎岖不平,我们都将会走出阳光大道。相信自己吧。夸父逐日不语,鹏飞万里无言,一切皆有可能。纵使前方荆棘密布,纵使寒风刺骨,忘掉所有借口,哪怕遭遇困难,也要让行动书写奇迹,收获生命中的无限可能。
加油吧,祖国的花朵们,绽放笑容,让我们与盛世同行。
看了鲁迅的《故乡》文章,最想说的就是闰土。
鲁迅在文章中回忆说,闰土是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海边的沙滩上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戴着银戒指,手里拿着钢叉,想尽办法捅驴,但驴扭着身子,从胯下跑开了。”是典型的南方帅哥形象。在一次家庭大祭祀中,润土和鲁迅相识,并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当时,虽然润土家境不好,但他见多识广,知道很多事情。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我整天被困在天上。润土还告诉他许多奇怪的事情:獾猪、刺猬、角鸡、悍妇……这些鲁迅永远不会忘记。
看完《故乡》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写的:“我在昏暗的灯光下,眼前铺开了一片海边的绿沙,上面深蓝色的天空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我想: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有独特的解读。这本书。主要是想告诉人们,有希望不奋斗就没有希望,有奋斗才有希望就没有希望。虽然“希望”很难实现,但只要你去探索去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之路是祖先用自己的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实践的路,是祖先探索的路。
刚开始看《故乡》的时候觉得太无聊了,经常浪费时间,没有认真做作业。匆匆忙忙的写,潦草低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意识到阅读是多么有趣,如何珍惜时间。记得那句谚语:“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买不到一寸时间”?相信大家都会很熟悉,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故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为了钱杀人。看,这是鲁迅的名言。让我们以此为座右铭。
《小王子》
一、读书笔记摘抄
1、狐狸说。“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万个小男孩一样没有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只是一只狐狸,和其他成千上万的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就是我的世界里独一无二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你的世界里的唯一了。”
2、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准备好迎接你的心情了。
3、“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啰,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4、星星发亮是为了让每一个人有一天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
5、我太年轻了,甚至不懂怎么去爱她。
6、如果你爱上了某个星球的一朵花。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漫天的繁星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花。
7、狐狸说:“我的生活很单调。我追逐鸡,人追逐我。所有的鸡都一个模样。所有的人也是。所以,我感到有点无聊。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的生活将充满阳光。我将辨别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别的脚步声会让我钻入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穴里召唤出来。另外你瞧,看到那边的麦田了么?我不吃面包,小麦对我来说毫无用处。麦田也不会让我联想到任何事。这是很可悲的!但是你长着金黄色头发。当你驯养我以后,这将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麦子的颜色也是金黄色的,它会让我想起你。而且我也将喜欢聆听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
8、一旦你驯服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9、我们整天忙忙碌碌,像一群群没有灵魂的苍蝇,喧闹着,躁动着,听不到灵魂深处的声音。时光流逝,童年远去,我们渐渐长大,岁月带走了许许多多的回忆,也消蚀了心底曾今拥有的那份童稚的纯真,我们不顾心灵桎梏,沉溺于人世浮华,专注于利益法则,我们把自己弄丢了。
10、如果有人钟爱着一朵独一无二的、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那么,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心满意足。他会告诉自己:“我心爱的花在那里,在那颗遥远的星星上。”可是,如果羊把花吃掉了。那么,对他来说,所有的星光便会在刹那间暗淡无光!而你却认为这并不重要!
11、语言是误解的源头。
12、如果不去遍历世界,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我们精神和情感的寄托,但我们一旦遍历了世界,却发现我们再也无法回到那美好的地方去了。当我们开始寻求,我们就已经失去,而我们不开始寻求,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自己身边的一切是如此可贵。
13、使沙漠显得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藏着一口水井。
14、时间会缓和所有的悲伤,当你的悲伤被安抚以后,你就会因为认识过我而感到满足。
15、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二、感悟
这本书最先是一个好朋友介绍给我看的,而后又偶然看到了歌剧版,认真的读完,被作品中浓重而又隐忍的悲伤所深深吸引,为小王子纯洁而执着的爱而感动,为小王子那摄人心魄的忧伤而心悸,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
正想作者在前言中所说的,他把这本书献给一个大人,献给小时候的好朋友——里昂·韦德,“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子,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它是成人的童话。但它似乎又不能够被称之为童话,童话里的主人公就像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一样,最后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懂得了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也可以认为他回到了等待着他的玫瑰身边,但是那只已经被他驯养的狐狸只能忍着泪道别,一人独自伤心。
情节很简单,作者从“我”的角度讲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行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书中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同时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等爱的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善良的狐狸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试问还有多少人能够一直保持童年的那份纯真与真诚?
当我懂得“驯服”这个词后,我认为我以后都不会再去计较生命遗忘和将来的得失——无论是爱情还是友谊,可能总是在失去,可是谁不曾经已经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美丽的发卡到最终了时我们的生命。 “驯服”,真不知道这只狐狸从哪里学来的。
现在又教会我。
于是,在我的生命中,从此多了一种靠着“驯服”建立起来的关系——可能是友谊,也可能是爱情。但无论如何,我在去追求的时候,会有这样的心态,我相信到最后,至少,我还能有麦子的颜色。
这颜色可能是我们共同读过的一本书,走过的一段路,同一时刻抬起头来看月亮心灵所感受到的激荡,不约而同地说出的一句话······
生命会被这样的时刻鼓荡着····
我们要学会勇敢,要勇敢地去面对,从刚开始害怕,到后来变得不害怕,我们要向《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小男孩汤姆一样勇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讲《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精彩片断。
一天晚上,汤姆和哈克来到附近的坟地,他俩正好目睹了凶残的凶杀案,墨菲。波特、印第安。乔和一名大夫闹矛盾,大夫一下把墨菲。波特打晕,然后印第安。乔一刀捅死了那名大夫。他俩害怕的不敢出声。接到报案,法庭立即调查,在法庭上,印第安。乔非说是墨菲。波特干的,墨菲。波特当时迷迷糊糊的,也只好承认。这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当他把事情的经过一点一点说出来的时候,这使站在旁边的印第安。乔不寒而栗。当汤姆说出真相时,乔像闪电一样冲出了法庭,路人想拦也拦不住。就这样,乔逃跑了。
在贝琪的生日会上,汤姆和贝琪进入了一个漆黑而又恐怖深洞。在最难熬的时候,汤姆把身上仅有的面包全都给了贝琪,自己却饿着肚子,到了第二天早上,他们终于走出了深洞。
汤姆用自己的勇敢和机智,战胜了困难!
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原著是明代的吴承恩。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战胜千难万险最后取得真经修炼成佛的故事。
孙悟空令我印象最深刻,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机灵活泼、永不服输的性格主要从《三打白骨精》中体现。孙悟空辨认出给他们师徒四人送饭的妖精,于是二话不说把她打死了,唐僧认为他草菅人命就念紧箍咒惩罚他。第二次妖精变成老婆婆想继续害唐僧,再次被孙悟空认出,又一棒把她打死了,唐僧把紧箍咒念了二十遍,告诉悟空万万不能行凶了。第三次妖精又变成老公公,孙悟空知道唐僧不相信他,但为了保护师傅他三思后仍然把老公公打死了,最后孙悟空被唐僧逐出师门。让我感动的是孙悟空这种认定真相,绝不妥协,永不服输的精神。
书中有很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要不畏艰难,永远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
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文化_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星期五,这一天我做完作业后读了《水浒传》的“宋江酒后吟”一节。
这个故事讲了,宋江酒后在墙上写反诗,结果被知府抓住了,神行太保戴宗知道后马上告诉了梁山好汉。梁山好汉想了一个计划准备救宋江。不料在进行过程中,神行太保戴宗也被捉住了,并且准备在法场上处决他和宋江。出现这样的情况,梁山好汉什麼也顾不了了,一起带兵去劫了法场,救出了宋江和神行太保戴宗。宋江感动的跪下来,感谢大家。托塔天王晁盖和众弟兄们赶紧扶起宋江,并说大家都是弟兄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要客气。
这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小时候。那时,在我住的院子里有几个铁兄弟。有一天我们在院子里踢足球,突然我一脚把球踢进了别人的家里,我就过去道歉。我走过去的时候,我的那几个好兄弟也跟着我一起去道歉,我说:你们为什麼要跟来?有个小朋友说:我们是兄弟。当时,我非常感动。今天我读了《水浒传》,更加深深的感到宋江和那些梁山好汉的友情是无坚不摧的!他们的友情就好比大海那样深,又好比泰山那麼高、那麼重。他们比任何人的友情都要大上千倍、万倍,总之他们兄弟之间的友情情义是谁也无法分开的。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每次听到这熟悉的歌声,我就会想起爸爸零零碎碎地跟我讲梁山好汉的故事,每次我都听得津津有味。
妈妈告诉我,《水浒传》是一本很有名的书,还是四大名著之一呢!这个寒假,我终于阅读了这本书。
《水浒传》这本书可精彩了!主要讲的是北宋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起义的故事,有九纹龙大闹史家庄、鲁提辖拳打郑关西、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汴京城杨志卖宝刀、武二郎景阳冈打虎等等,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让我情不自禁得读下去。这些故事生动曲折,人物具体形象,他们很讲义气,锄强扶弱,一人有难,大家帮忙,团结友爱,互相扶持。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武二郎景阳冈打虎,故事情节很跌宕起伏,武二郎有勇有谋,老虎虽然勇猛,但是武二郎更加武艺高强,最终打死了老虎,也老百姓除了一害。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觉得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继承他们讲义气的精神,好好学习,努力掌握更多的本领,帮助弱小,为祖国的和谐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尽管每个人读完之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但是都会认为这部巨著是十分具有价值的,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的形象都被作者吴承恩刻划得淋漓尽致。
《西游记》是一部极具代表性的名著,故事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形象人人皆知。
在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到火焰山的阻挡,孙悟空战胜了牛魔王、铁扇公主,取得了芭蕉扇,才煽灭了火焰山的熊熊烈火,继续踏上征途。
在故事中,白骨精使用阴谋诡计,要吃唐僧肉。为了保护唐僧,徒儿们出生入死,浴血奋战。流血负伤倒也无妨,只要伤得其所。这些描写都是令人犹如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孙悟空身上有猴子得灵活好动和性情急躁的特点,又有神仙般的七十二变和腾云驾雾的本领。猪八戒贪吃贪睡,但是有十分淳朴。作者把人身上的特点运用在了这些动物身上,有时还有一些戏剧色彩,让人神游其中。因此使这部巨著的内容变得不再枯燥无味。
通过阅读这部文学巨著,我发现这其中也蕴涵着很多的人生道理。其实人生就是如此,在不断进行中遭遇挫折,有挫折时,就得搬掉绊脚石;一帆风顺时,当然就要积极地面对它。
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被绊倒,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子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挫折不是魔鬼,顺利并不是天使,它们都是我们的朋友,要陪伴我们走完一生。
挫折其实就是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愿望去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遇到的绊脚石,致使愿望不能实现而出现的不快的情绪。挫折能够改变人的情绪,也能锻炼人的心理承受的能力,还能激发人的潜力。所以挫折不仅仅只是魔鬼,它也具有一定的价值。
通过阅读《西游记》这部文学巨著,我受益匪浅,精彩生动的故事情节使我开阔视野,增长了知识,充实了生活;而它其中蕴涵着的人生道理使我深有感触,懂得了许多,也使我对人生了解了更多。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
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是完整,美是全能,美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