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热门29篇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9篇)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

从远古时期到现在,我们中国已经有五千多年的历史了;从盘古开天辟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经历了许多的艰难险阻。今天我看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深受启发。

远古时期,“湘妃竹上的斑点”、“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等故事深深感动着我们;古代时期,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行为,朱元璋削刺的做法,一直都为人类所痛恨;岳飞精忠报国却惨死于奸臣之手的事情一直令人们所痛心······

吸引我关注的话题就是“忠臣、奸臣、明君、昏君”这四个词的话题了。一代天骄,莫属于从蒙古大草原崛起的马上皇帝——元太祖成吉思汗了。这成吉思汗就是一代明君,他懂得爱民,他懂得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非常宝贵的,所以他从不会随意错杀好人、平民。在这本书中,我最痛恨的就是奸臣秦桧了。就在岳飞即将抗金胜利、凯旋归来之际,是他,是秦桧在宋高宗面前花言巧语,致使岳飞在一天之内收到12块“金字牌“递发繁荣班师诏书。可怜岳飞,十年之功,毁于一旦啊!1142年1月27日,昏君赵构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将这位抗金名将杀死在狱中。

不过,最吸引我的眼球的是“名相狄仁杰”这个故事。在武则天手下有许多有才干的人,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宰相狄仁杰了。狄仁杰在少年时酷爱读书,长大后为许多人办过案,在他审理的案件中,没有一个叫冤枉,而且又一次在一年里处理了17000余件,可见实力超群。到最后皇上把他升到了宰相。

这就是我从这本书里学到的历史知识。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他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从第一代的布恩迪亚,直到第七代的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他们祖祖辈辈都在寻求自己的理想,无论是建立属于自己的村落、土地、工厂、铁路,还是爱情、亲情、友情,还是战争、权力、金钱,他们在从无到有,从盛至衰的过程中,极度渴望,却又无法沟通,这使他们浪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甚至挥霍了一生的青春,始终都没有找到正确的道路,最终他们都无力地、无奈地陷入到不可救药的孤独中,在无人理解中孤独地老去、死去

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它很沉重而又深刻,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3

《苦儿流浪记》中的雷米很勇敢、善良、聪明、可爱、懂事、听话。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雷米碰见过许多好人:巴伯兰妈妈、维泰利斯、花农爱丽丝一家人以及米利根夫人。这些好人救过他的命。他出生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叔就叫一户人家把他偷走了,这户人家把他从英国抱到了法国,扔在一棵大树下。他被巴伯兰捡回了家,巴伯兰妈妈把他养到8岁的时候,巴伯兰悄悄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维泰利斯带他走遍了法国,并且教会他许多知识与生存的本领。

雷米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他和好朋友马西亚走过千山万水,条条大江大河靠卖艺为生。雷米和马西亚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晚上睡觉就睡在草地上或者是冰冷的水泥地上。一次偶然间,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于是他苦苦寻找他的爸爸妈妈,经过许多苦难,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家。雷米的经历有时痛苦有时快乐。他是一个有爱心的人,最后他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雷米身上那些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为雷米有一个好的结局而高兴。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寒假里,我读了几本课外书,其中有一本名叫《神笔马良》的书我特别喜欢,读过之后,有以下几点感触:

第一,马良非常地热爱艺术。

他很喜欢画画,因为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生活贫困,以打柴、割草为生,连一支画画的笔都买不起,可是这丝毫不减他画画的兴趣和决心,没有笔就用树枝来代替,他照样画得画栩栩如生,象模象样,他在地上画一只兔子,天空就有老鹰在打转,他在山上画一只熊,吓得牛群再也不敢上山吃草。

第二,马良心地善良,乐以助人。

有一天,一个白胡须的老人得知马良喜欢画画,就送给了他一支笔,这笔可神啦!画出来的东西居然可以变活,马良就用这支神笔专门为穷人画画,穷人需要什么,就帮他们画什么,大大地改善了穷人的生活,他还给孩子们画文房四宝,好让他们可以读书写字。

第三,马良是非分明,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有人在野外抓来一只花豹,要马良帮他画一个大笼子,马良说应该让花豹自由地生活在大山里,不应该将它关起来,我坚决不画笼子,我只画那些穷人所需要的东西。

第四,马良充满智慧,很有正义感,不怕与恶势力做斗争。

有一个财迷心巧的皇帝把马良抓来,要他画聚宝盆,摇钱树,或者金山银山,好让自己有更多的财产,马良得知皇帝完全不管百姓急苦,又贪财,于是决定给皇帝一个深痛的教训,他拿起神笔在墙上画了一片海,在海上画了一座巨大的金山,然后又画了一条大船,皇帝看了高兴极了,带着侍从迫不及待地上了船要去搬运金子,马良开始画风了,他不停地画呀画,画呀画,风越来越大,越来越猛了,猛兽般的巨浪向船用力地冲击,最后把船掀翻了,船上所有的人都被卷入大海,全都被淹死了,海面上什么也看不到了。

后来,马良又回到了穷人的队伍中,继续为他们画画。

马良的故事真感人,他对艺术的追求,乐以助人的品德和充满正义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5

去年的圣诞节,圣诞老爷爷在那天悄悄的给我送来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书的第一个故事《买火柴的小女孩》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说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没想到,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穿马路时,被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鞋她送给了一个可怜的小男孩,就在雪花飘飘寒冷的夜里,女孩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天太冷了,没有人来卖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爸爸骂她,她不敢回家……要知道那天是圣诞节啊,富家人正在吃着丰盛的圣诞大餐,那香味真是诱人,可惜那小女孩只能闻而吃不到,又冷又饿的她蜷缩在墙角下,点燃了第一根火柴,让她感到了温暖,就好像自己坐在火炉旁,不一会儿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她点燃了第二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灭了,大餐没了,肚子还是扁扁的,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见到了一个装饰的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要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也没了,她点燃了第四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很快消失,她点燃了所有的火柴,透过火柴的光她见到了奶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不会被奶奶带走,看到了这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在印尼发生的海啸,让很多儿童和小姑娘一样的可怜,但那些在海啸中失去了亲人的孤儿和那小姑娘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几千几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饥饿会冻着,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亲人,要善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让世界充满爱。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6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伴着这感慨激昂的歌声,荆轲踏上了行刺秦王的不归之路。为了让太子丹放心,田光自杀了;为了取得亲王的信任,樊於期义无反顾地奉献出自己的头颅。

荆轲成功的让亲王相信了他,在他打开地图,图穷匕现之际,荆轲抓住亲王的袖子向他刺去。秦王大惊,两人在台上你追我赶,后来秦王趁机砍下了荆轲的左腿并杀了他。这就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荆轲虽然刺杀没有成功,田光.樊於期也都自杀而亡,但他们的精神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他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在自己的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他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难怪千百年来无数文人为他的英雄行为而感叹不已!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7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

而瑞宣和瑞全同样令我印象深刻。我觉得他们两人与巴金先生《家》中的觉新,觉慧极为相似。瑞宣是祁老太爷的长孙,虽然他同瑞全一样希望去参加革命,但终究放不下这个家,瑞全则不同,他敢想敢为,毅然帮助王排长离开北平,亲手杀了自己的初恋—做了特务的招弟。把一个新一代的有志青年刻画的淋漓尽致。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他们因RB人的到来而生,又因RB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冠所长,冠晓荷,无论何时何地,他对RB人永远是必恭必敬,直到临死,RB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RB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也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腐败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至人于死地!

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大国会被RB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8

这本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生动地描写1820__年1820年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以后、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当我读完这部巨著,我的心情却变得无比沉重,思绪万千。曾几何时,全世界人民团结一心,和平之花已悄然怒放。然而,在人类极度追求精神文明的今天,在战争与和平之间,有的国家却全然不顾地选择了战争。

20__年3月,战争的火焰又再一次被点燃。利比亚政府和_武装在境内发生多次火力对抗。_武装多次向卡扎菲住所发动袭击,造成许多平民丧身,血流成河,生灵涂炭。由于利比亚石油资源丰富,在境内的石油因战火而停产,导致利比亚沦为众矢之的。同时,北约为了控制珍贵的石油资源,频繁地派遣直升机轰炸利比亚。***就像马蜂一样倾巢而出,蛰得人们遍体鳞伤。可他们可曾想过利比亚的孩子们。他们一味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却把孩子们抛在脑后。他们永远也不知道那轰轰的***声响,会给家破人亡无家可归的孩子们,带来多大的伤害。这创伤也许他们一辈子也不能痊愈!也许他们一辈子也不能走出战争的阴霾!

一张张天真可爱的笑脸已经荡然无存。清晰地记得,枪林弹雨中的一个小男孩,它双手拖住下巴,痴痴地蹲坐在一个树桩上面,眼睛里早已失去了昔日理想的光芒,流露出无限的恐惧和痛苦。原本应该是快乐无忧的童年,而此时它仿佛只剩下了一架行尸走肉的躯壳,眼里的泪水早已流干。“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而他们的“王师”到底在哪里呢?

战争是一个能吞噬一切的巨大黑洞,唯有世界人民团结一心,以和平共处,才能让它永远消失,和平之花才能重新绽放。为了世界和平,为了世界上的孩子不再受伤害,我们在这里高声呼吁:要和平,不要战争!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9

寒假里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它是我感触很深。这是一部非常经典的著作,写这本书的人是法国的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我很感谢他用笔写下了这本经典。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菲利亚·福克的富豪,与朋友在闲聊时下的赌注,他赌上了他所有的财产,下注八十天就能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路路通的环球之旅就开始了。他们历尽千辛万苦,被误认为抢银行的罪犯、被警察拘留,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他们都埋头赶路。一路上,他们还救下了一个要被烧死的寡妇。最后,终于在八十天之内环游了世界。

其实我非常喜欢福克先生,因为福克先生不仅重情重义,而且做事还非常认真,即使他知道他环游地球用的钱比赢来的钱要多得多,但是他还是去做了,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精神,才使他在八十天之内环游了地球。

虽然,福克环游地球的很多内容都被省略了,但是我还是能想象到福克先生在环游地球时发生的趣事,可以给我们自由想象的空间,也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认识了什么是打抱不平,什么是重情重义,什么是坚强勇敢。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著名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的作品。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安妮的小女孩的成长故事。安妮长着一头自己讨厌的红发,有满脸的雀斑,她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是一个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女。在安妮11岁这年,她阴阳差错地被凯思伯特兄妹领养,从此来到了绿山墙农场。但是农场的女主人玛瑞拉起先并不喜欢她,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安妮。后来安妮乐观、好强、热情、敏感、直率的性格,满脑子的天真梦幻和时常的出格言行让玛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还博得了邻居的喜爱。虽然安妮的`快言快语和粗心大意让自己常常惹祸,吃了不少苦头。但最终她努力考上了女王学院。为了照顾玛瑞拉,她放弃了学业。

我被安妮天真活泼的性格吸引了,特别是她幻想的爱好。安妮刚来绿山墙农场,跟着马修坐马车时,路两旁正值花季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喋喋不休地幻想着它们的名字。当马修不幸去世时,安妮毅然退了学,放弃了学业与梦想,回家照顾玛瑞拉。这个瘦小的女孩,是那么坚强乐观,懂得感恩。

相比之下,现在的小孩在父母的娇宠下,显得那么自私脆弱。一旦碰到些小难题,就措手不及,一心依赖于父母。在感恩这个话题上,他们和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他们像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笑对生活,有乐观之心,坚强面对失败,感恩对待亲人……那这个世界就会充满温暖。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生活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会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时刻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那你就会发现,每一天的阳光都很灿烂!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分别展示了清末、民初、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结束前这三个年代的旧中国生活。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因这剧本构思纵横开阔,既是大气魄大手笔,又有细部的白描,是老舍先生的独创。《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五十年中出了多少多少大变动,可是剧中只通过一个茶馆的小人物来反映,并没有正面叙述那些大事。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他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语言: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台词到为了,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全剧也就成功了。被誉为“语言大师”的老舍的的确确将语言功力发挥到及至。《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设计的非常生动传神、赋予个性,同时有简洁凝练,意味深长。戏剧结构:全剧人物多,时间跨越大,没有中心故事,老舍采用了四种手法结构该剧:其一是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主要人物有了连贯与交代,故事虽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其二是次要人物父子相承;其三是每个人物都扮演他们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其四是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绝无赘笔。

从考察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的角度看,《茶馆》是一个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回望过去。半个多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思之作,他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行的趋势。

《茶馆》用的是一种典型的人像展览式的戏剧结构。他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茶馆》从题材到文化内涵又回到了老舍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故事,是一部有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风情大戏,这是老舍先生最擅长的。话剧《茶馆》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我国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的《雷雨》就是一个典型的遵守“三一律的作品,而老舍先生的《茶馆》却打破了这规范。但这两个剧作同样取得了成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不过现在我还不知其缘,待我细读。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他视金钱如粪土,视坎坷如礼物,视名利如浮云,他是谁?他,一个奇人、伟人,一个用心灵写作的巨人,他就是司马迁。

司马迁生平只写过一本书,一本书让他名垂千古的书,一本、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书,一本被列为二十四史开片之做的书,一本被列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书,这本书就是《史记》

翻开《史记》,宛若走进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每一页都如同一扇大门,一个历史的的大门。走进这些大门,仿佛置身古代,看那戏剧性的故事一个个上演。朝代的更替,民族的兴衰,仿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狰狞的面孔,藏刀的笑容,仿佛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战场的诀别,人民的哭喊,仿佛就萦绕在我们的耳边。阅读《史记》,我看见的是大禹在黄河流域治水的艰辛,是商汤替天行道大败夏桀的雄姿,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荒诞,是齐桓公不计一箭之仇重用管仲的豁达,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毅力,是宴子智用二桃杀三士的果断,是商鞅义无返顾变法图强的忠诚,是孙膑足智多谋围魏救赵的聪慧,是廉颇知错就改负荆请罪的坦率,是屈原壮志未酬跳江自尽的无奈,是秦始皇雄才大略吞并六国的勇猛,是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愤慨,是项羽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决心,是陈平智献美人图解重围的高明,也是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的威严。

多少英雄血洒战场,多少豪杰命丧君王,在那历史的相册里,永远保存着这样照片,这些印迹,朝代更替、民族兴衰更让我明白了”成由节俭败由奢“的古训,历代君主,每位帝王,也使我懂得了”守业更比创业难“的真谛。对于君主而言,一个念头就成了杀人的关键;一句戏言足以失掉万水千山。在那过去的社会里:迷信,封建,猜疑,妒忌成了权势之人的大敌。只为了自己的权利,便可杀人放火,在所不惜。勾心斗角,冷嘲热讽,成了朝廷的代名词;骄奢_逸,姑息养_,更使一个国家走上穷途。

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我今日认为一部《史记》足可成为国之栋梁。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今天,我读了《卧薪尝胆》这篇文章。里面的一些事情,一些人物,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卧薪尝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越国勾践被夫差俘虏。后来,吴王夫差释放了勾践,让他回到了越国国都。越王勾践回到越国国都后,时时刻刻都想着怎样复国,每天都在思索着,还把一个苦胆挂在座位上面,每天坐下休息、躺下睡觉之前,都要仰起头尝尝苦胆的滋味,吃饭喝水之前也要先尝尝苦胆。他常常对自己说:“你忘了自己在会稽山上所受的耻辱了吗?”他亲自到田间种地,他的夫人穿自己织的布做成的衣服。他吃的每顿饭里几乎没有肉菜,穿的衣服没有鲜艳的颜色,和百姓们一同劳苦工作。就这样勾践与民同甘共苦,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

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勾践在吴国当了三年的奴仆,受尽了屈辱,吃尽了苦头,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重振越国,灭掉吴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无论何时失败对于我们都是悲伤的、沉痛的。在沉痛之中,勾践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心怀大志,暗自充实自己锻炼自己,不断让自己更强大,要懂得,自卑是超越的原动力,要把一次次的失败与打击转化为动力,然后等待机会,等待重新破土的日子。

在人生中,“失败是成功之母”要想让自己比别人成功,就要懂得在挫败中反省自己。跌倒不可怕,重新振作,卧薪尝胆,给自己从头再来的机会。我们坚信,笑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胜者!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根据《世说新语·文学篇》的记载,古人自身所营造的浓厚的学习氛围却是真的让后人为之惭愧不已。文人为了探讨学术知识,竞相辩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这种胸襟和气度也是后人鞭长莫及的,然而,这种涵养却是我们现在做研究和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精神,只有在互相努力地前提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让各自的研究做到飞跃性提升,也为我国强国之路的发展,伏下强有力的一笔。

未及弱冠的王弼前往吏部尚书何晏所设宴请有名望的宾客宴会,何晏把客人谈论最精彩的部分告诉他,并问道:“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我认为这个道理讲的很对,还可以提出质疑吗?)面对前辈,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王弼依然提出质疑,然而在座宾客无人能对答,王弼自问自答,反复论辩多次。何晏并没有因为王弼的出色而大怒,王弼也博得了在座的钦佩和敬仰。可以说王弼的行为在现在看来就是出尽风头惹人嫉妒的情景,而何晏等老一辈的文人却并没有因此排斥王弼,而是忘记年龄,虚心学习,可以说这种思想将有利于更好的促进学术的进步,也更有利于培养新的文化传承者,这样的胸襟和气度,这样让人折服的学术气息,让人向往,更应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深思。

太尉王夷甫见阮宣子时问道:“老子、庄子与儒家的教化有什么异同?”回答说:“将无同?”太尉很满意,便任命他为掾官,世人称他为“三语援”。而卫玠嘲笑他说:“一个字就可以调用了,为何用三字!”宣子说:“只要是众望所归,也可以不说话而调用,一个字都是多余的。”于是两个人成为了朋友。宣子没有因为卫玠的嘲笑而恼怒,而是用巧妙地语言说服了卫玠,两人在这一问题上进行学术性探讨,并没有个人恩怨的纠纷,也更加体现了文人的学术氛围和宽容的学术胸怀,这一点是尤为可贵的。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最近几天,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记》这本书,这本书是被人们誉为“科幻小说之父”的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力作。

这本书讲了福克带着他刚刚雇佣的仆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他遭人跟踪,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贻误行程;遇风浪海上搏击,救仆人身赴险境海上燃料告急,疑为窃贼被囚……几乎所有的困难和意外都被福克不幸遇到了,然而他总能一次次地化险为夷,最终成功归来,并且还找到了终身伴侣。

其实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像福格那样,用信心和实力去做好每一件事,只要付出汗水和努力,就算失败了,也会有收获。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你不可以气馁,要镇定,保持冷静的头脑,去面对他,找到好方法来解决它。在学习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要努力,刻苦,知难而进,找到好办法。你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分秒必争,那是福格先生成功的关键,每个人也是如此。短暂的几秒钟,可以使福格输掉赌注,可以使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时间是多么宝贵,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

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许多难以完成的事,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只要以信心当船,以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在今年县局安排的读书活动中,我认真阅读了《做最好的执行者》这本书。作者从怎么思考、怎么做事、怎么做人、怎么说话等四个方面,用形象生动、诙谐幽默、深入浅出的案例讲解了执行力的重要性,让我深受启发和鼓舞;使我对执行力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下面我结合读书心得,谈点自己的感受和体会。

成为一名最好的执行者到底应该拥有什么样的品质?我想以十六字归纳起来,“对上以敬、对人以和、对事以真、服从命令”。做事之前先要学会做人,这是我体会最深的一句话,而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呢?

一、做胸怀宽广的人:

要做到胸怀宽广,首先,他要做到三个服从: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集体,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做到以集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把单位的问题转化为个人的思考,联系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再次,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的吸收新的营养,随时掌握好最新的行业动态,这样眼光才能放得更远。

二、做一个精干的人:

1、思想要精干。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要具备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问题清晰化的思维方式,学会抓住重点,分清主次。

2、言谈要精干。精干的思想表现为精干的言谈,要具备把精干的思想用精干的语言表达出来的能力。

3、行动要精干。行动的精干体现一个执行者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都应该把“说干就干,马上就办,立即行动,决不拖延”。执行任务要用手更要用脑,执行任务要到位,执行任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明确执行的目标,做事要细节到位。把细节做到完美的境界,只有百分之百才能算合格。做小事成就大事,要勇于负责为单位排忧解难脚踏实地用心做好每件事,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三、做一个勇于表现自己的人

要让你的同事、你的家人、你的朋友知道你的存在,要能为集体做点什么,要给你周围得人带来快乐。优秀的执行者不能默默无闻,要让你周围的人知道你,注意你,相信你,做到这一点,要靠自己的言行来吸引别人,要靠自己的个人魅力赢得大家的尊重和认可。

四、做一个具有专业能力的人:

优秀的执行者一定要有自己的专长,找准自己的定位。在工作中,有自己的追求,不断进取,不断创新、有的放矢、要事第一、服务命令、立即行动、不折不扣、注重细节永远不要说做得够好了,不但要最快还要最好。

五、做一个善于服务的人:

服务他人是快乐的,只有你心中装着他人,服务于他人,他人才能服务于你。光为自己考虑的人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人,是不让人尊敬的人。我们应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宗旨

为领导服务、为同事服务宽以待人严于律己。欣赏他人的优点,善于合作大局当前学会让路。

六、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人

敬业表现在许多方面。在劳动纪律上,每一位执行者应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在工作态度上,要时刻想着单位,想着集体。要把单位当成自己的家,要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只有时刻记挂着组织,组织才能时刻记挂着你。

毕业后在基层畜牧兽医站中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使我深刻地体会到,对待每一项工作,都需要认真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才可以做的好。三分苦干,七分巧干。多一点换位思考,才能把工作做到最好。

竞争出动力,激情铸伟业。我将继续发扬“勇于竞争,充满激情”的作风,迎接新的挑战,把握新的机遇,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职,无私奉献,用勇于竞争的工作激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踏实做事,为成为一名最好的执行者而努力。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苦儿流浪记》,我被主人公雷米勇敢、坚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深深地触动了。它讲的是小小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的穷困潦倒,后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

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习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今天,我买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的书。这本书内容十分精彩。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安妮。安妮是一个天真、活泼、善良的小女孩。她虽然长得不漂亮,但她顽皮又倔强还不拘小节,做了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我一下子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的故事。故事内容大概讲的是:在爱德华王子岛上,有一对老兄妹,一个叫马修,一个叫马利亚。他们俩一起生活在大森林里,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日子。马修和马利亚都已经很老了,干不动活了,便想收养一个小男孩帮自己干干活。可谁知,鬼使神差,他们却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名叫安妮。安妮活泼可爱,好动,不拘小节,还有一点点的任性与倔强。她有一头棕色的头发,两颊上布满了雀斑。只有一双大眼睛,给整个身体增添了一丝活泼。安妮有着夸张的言辞和丰富的想象,任何事物在安妮的眼里,都显得妙趣横生,她还为此干出了很多出人意料的事情。比如有一次,可爱的安妮竟然把药粉当成了调料洒在了为招待老师而做的蛋糕上,引得大家哭笑不得。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才让马修兄妹,深深地喜欢上了安妮。在马修兄妹的细心培养下,小安妮学业有成,竟然可以用奖学金去上她梦寐以求的大学。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正在这时马修去世了,马利亚又生了病,安妮为了照顾年老体弱的马利亚,竟然放弃了上大学机会,留在绿山墙当一名教师,陪她深爱的马利亚生活。

作者清新细腻的表现手法,使我深深着迷,更使我一开始读,就舍不得放下这本书。我同情安妮的遭遇,但也敬佩她能在逆境中顽强的生长,不放弃自己的梦想,以乐观的生活态度,一步步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安妮用她的真诚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使大家都像她一样乐观向上。

我与安妮的生活情况距之千里。我是一个在蜜罐里成长起来的女孩,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家庭条件也不错,而安妮只是一个孤儿,什么也没有,但她的恒心与乐观积极地生活态度,是我所不能及的。我一定要向安妮学习,成为一个乐观积极,人人喜欢的女孩!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由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创作的科学巨著《时间简史》,包括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宇宙膨胀、不确定性原理等资料,为了能让科普的效果最佳化,霍金以尽可能浅显易懂的语言地介绍了远星系、粒子、黑洞、反物质等相关知识,并阐述了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经典命题。

在读过这本书之后,发现虽然霍金虽然已经尽可能地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描述,让更多的人能够容易理解,可是也有很多地方读起来比较难于理解,并且会发现学过的大学物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理解他的一些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我们理解这本书有极大的益处。

读完《时间简史》后,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奇点理论。在这个理论中,认为在宇宙大爆炸之前,整个宇宙是浓缩成一个点的,而这个点,就称之为奇点。它被认为是这个宇宙的开端。而这个奇点正是霍金和另一位科学家罗杰·彭罗斯利用数学计算得出的,他们两人创立了现代宇宙论的数学结构理论。第二方面是无边界宇宙模型。结合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霍金提出了有限无边界宇宙。这个模型我们应当怎样理解?

以地球为例,它是有限的,可是当我们在地球上一向向一个方向前进,却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这就是无边界的的体现。第三个,黑洞是有辐射的。一个物体质量越大,引力也就越大。一般一个恒星在衰老之后,由于引力而收缩到一个体积很小,可是引力很大的状态时,就构成了黑洞。可是,有温度的物质就会发射粒子,可是黑洞引力十分大,粒子怎样逃脱呢?关于这个矛盾的问题,霍金认为,黑洞也是有辐射的,可是辐射不是从黑洞里面发射出来的,而是从黑洞的边缘,边缘空虚的空间。那里产生的负离子会被黑洞吸收,可是一些运气比较好的正离子能够逃出黑洞。处于外面的我们,就会发现黑洞有辐射。这个辐射也被称之为霍金辐射。

这些科学理论,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课外精神生活,也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相信在《时间简史》的感召下,有更多的人会变得热爱科学,热爱探索。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一个彷徨又无助的身影,一个单薄又模糊的身躯,无力地向前,最终又无力的倒下,永久的倒下。“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这句话时而盘旋耳边,真切刺骨,时而遥远渺茫,漂浮虚幻……

是谁在黑暗中叹息,是谁在彷徨中挣扎?一个身影的逝去,却带来了无尽的深思。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漂浮其间,无奈独流水……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平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祥林乙己,已为虚无,东流水去无从返,倚心惊回往,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这个寒假,在作业的要求下,看完了《活着》,使我感触很深。

许三观,这个宽容、善良,但也无知的,生活在生活底层的老实的小市民,他用他的血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无知,也因为这样,因为他卖血有了钱,他娶到了卖油条的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的是,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他用他的宽容救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想改变儿子命运;接下来的二个月甚至几天就卖几次血是为了救患病住在医院的一乐的命。

还好,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成家了,家里也不不再缺钱了,许三观也成了沧桑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bfanwen.com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碟炒猪肝,喝酒。当他还想去卖血,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崩溃的哭了,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自己的工作,当知道自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虽然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

当他的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爸爸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备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不为了谁,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

看到这,我哭了,为了一个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负责的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最终见到阳光,而这阳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浮现了出来。不知道为了什么。

或者还为中国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而难过吧。

我们该好好感谢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用心良苦。不要乱花父母的血汗钱。

是父母辛苦攒起的,我们长大后,要回报父母。

感谢父母,为我们所作的一切。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十分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异常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异常贵又异常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之后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仅破了产,并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可是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向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欢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学习了朱自清的《匆匆》,我才发现自己浪费了多少宝贵的时间,也懂得了时间的珍贵。

我已经度过了多少时光,而我却没有察觉,还以为我的时间还有很多,可事实上,时间却在不停流逝,一眨眼便找不到了。我们的生命如此短暂,可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去改变呢?当然,我们不能改变它们,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做更多的事!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毫不虚度。

珍惜生命,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无限的成就,来到这世界,活得无怨无悔,才不算白白走一遭。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平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政权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而《茶馆》也是堪称“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真的很”伤”,可哀伤之余,又不得不引人深思:为什么一个天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呢?

金溪的神童方仲永天生才华出众,他出生于农耕家庭,从未接触过任何文学的作品,竟然5岁就能指物作诗,并让人啧啧赞叹。可因其父母把他当作赚钱工具,不让他读书,使他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从全文来看,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与方仲永堕落成常人绝对也是最最分不开的原因之一,便是他父亲的所作所为。

仲永那时还小,虽然天资聪颖,但并不能辨别是非。父母们也正应该在孩子像仲永一般大的时候,多灌输正确的思想,让他们多读书,多增长知识,更何况仲永还是一个神童,若让他好好读书,长大必然会成为一个才子。可他的父亲却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竟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以至于变成后文的”不能称当时之闻”和”泯然众人矣”。

但是他堕落于常人,却也跟自己分不开关系。

作者王安石在本文中曾写过他在仲永12、3岁的时候见过他,虽依旧有些才华,却不如以前了。也就是说,仲永这时还算是一个天才,现在再好好读书,也为时不晚,还是能小有成就的。而且仲永也12、3岁了,已不再懵懂,可以不必当作父亲的赚钱工具了。可仲永却依旧听父亲的话,每天走遍全县,作诗,写对子,收报酬,丝毫没有一点觉悟,也没有发现自己的改变,也正是这一点,使他错过了最后一个机会,从此碌碌终生,泯然众人。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现在才发觉,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若不把握机会,勤奋、努力地学习、读书,结局也就会像本文的仲永一样吧。更何况我们”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仲永着实令人哀叹,但我们现在更为重要的,则是不要让后人或身旁的人在”伤”字后面加上我们的名字,那样就比仲永更加可悲了。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在外人看来,田春卡夫卡每天机械枯燥的生活,是难以理解的无趣的。但他自己却乐此不彼的重复着这种生活。我想也许是,这种需要高度自律的生活,能给他带来一种强自我掌控感,从而获得对充满许多未知生活的安全感。卡夫卡自称是世界上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通过刻意的高强度的训练,把自己的躯体变的强壮,看起来像个十七岁的年轻人。通过阅读,在这个年纪也比同龄人拥有更多对世界的了解与想象。强壮的外表,让他看起来年纪偏大。丰厚的知识积淀,让他谈吐显不凡见识。

这些在卡夫卡到甲村图书馆后,在图书馆前台与大岛的对话中,许多关于文学书籍的交流观点中都能提现,他对事物拥有自己独到犀利的见解。高度的自律,加上对世界丰富的认识,给他带来独自出走的勇气。每个人的人生都注定会有一段,孤独的出走都旅行,可能是为了诗和远方,可能是为了冒险,也可能是为了逃离现在都生活。不管怎样,我都佩服卡夫卡,佩服那些能够为了某个明确的目的,而去做大量简单枯燥重复的动作,直到成功的人。

卡夫卡的成功出走,除了靠他自己的智慧勇敢和能吃苦外,我觉得重要的还有他遇见了能够理解他,并愿意帮助他的人。第一个是,让他觉得像他姐姐的樱花。第二个是,帮助他躲避警察抓捕留在甲村图书馆的大岛。第三个是,支持鼓励他爱他,让他找到自我热爱生活的佐伯,同时也是他的母亲。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俗话说的好: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遇到的困难很多,一部分人都被困难吓倒了,有的垂头丧气,有的皱起了眉。可另一部分人却勇敢地面对困难,想方设法地克服困难,最终战胜了困难。当我读了《苦儿流浪记》后,我有了很深的感触。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马洛写的一部儿童小说。讲的是一个叫雷米的男孩,他被养父卖给了江湖卖艺人,他离开了巴布兰妈妈,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他认了江湖卖艺人做主人,在流浪途中,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但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的意志,战胜了困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身父母和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看到这里,我不禁被雷米敢于战胜困难的精神感动了,同他比起来,我在生活中、学习里碰到的困难简直无法同他相比,可我每一次遇到困难,都不像小雷米一样决心要克服困难,我却差点退缩了,想起来真是惭愧!

记得有一次,爸爸说好要跟我一起去爬山。第二天,我们很早就起来了,来到瓦屿山公园,因为那里也有山,爬上去就直接上了东辉阁。那里的山虽然不算斜,但只要一不留神就滑下去了,我跟着爸爸一起爬了上去,可是爬到中央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滑了下去,幸好,我抓住了一棵大树,才幸免于难。我一手抓着树,一手向爸爸招手,可刚要大声说:“我不爬了。”时,我又把这句话咽回肚子里了,心想:爬山有什么好怕的,怎么可以轻易退缩呢,何况这是一座小小的山。因为当时正直夏天,山上蚊子很多,我爬着爬着,看到眼前的一堆蚊子,怕了,本想不再爬了,但爸爸说,蹬上山顶就可以看到无限美丽的风光,更何况又可以锻炼身体,何乐而不为呢?我鼓起勇气,爬了上去。站在东辉阁上,我还看到了我的学校呢!

“困难”,每当人们听到这两个字眼,不是心烦就是头疼,觉得有困难很难解决掉,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会经历坎坷。即使你真的遇到困难也不用害怕,就当它是对你的一种考验。只有经得起考验的人,才是一个成功者。再说,“未经过风雨怎能见彩虹”不去尝试怎么就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解决困难呢,对待困难,我们一定要以乐观的心情来对待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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