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养结合的调研报告(通用3篇)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县医养产业发展问题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组先后到浙江杭州、湖北十堰和本县西营、茅坪、中厂等镇,就医养产业发展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和了解。还就此课题召开部分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医养产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一)老龄情况及医养产业现状
白河县辖11个镇,104个行政村,13个城镇社区,总人口21.33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33229人,约占全县总人口比例15.6%。
目前我县共有19所农村敬老院,共有床位16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有1500人,占总五保对象4109人的36.5%。
投资3000余万元的县老年公寓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尚未投入使用。
建成投用3个城市日间照料中心,3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床位数200余张。其中正常运营的幸福院3所:茅坪镇桃园幸福院入住老人48名;双丰镇孔城幸福院入住21人;冷水镇花湾幸福院入住32人。这三所养老机构,均未取得办院证照。在医养结合方面,都是与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签订有医疗协议。一年组织一次常规体检,有病与家属协议送医院救治。3所幸福院,除孔城、花湾是自建房外,桃园是利用茅坪镇政府闲置资产。目前,桃园、孔城有微利,花湾幸福院因收费过低(每人每月600元、700元、800元不等),尚处于亏损阶段。由于条件所限,这些幸福院的办院水平与敬老院相比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发展前景预判
我县60岁以上高龄人群占比已达到15.6%,近几年更是呈逐年上升趋势,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当严重。实事求是地说,对政府兜底这部分人的养老问题解决的很好。无论是医还是养,不仅政府全包,而且还具有相当水平,“五保”老人们生活得很幸福。但社会养老尚处于起步阶段,医养产业可以说还是空白。因此,医养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从市场需求这方面看,我县每年有3.5万个家庭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大概在2.1万人左右。子女外出打工、无暇顾及父母,这些留守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显得困顿和凄凉。如果有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这些老人就有了放心托付的地方,就是花些钱,子女们感觉还是很值得。
更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还有失能半失能老人群体:我县现有失能半失能老人1481人,其中失能老人520人,半失能老人961人。常言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对那些失能老人,无论是从专业的角度还是精力的角度,都需要一个专业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二、外出考察调研情况
(一)杭州市金秋钱塘老年公寓(公办民营模式)
该老年公寓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科海路99号,占地面积近60亩,为“云栖小镇”旅游园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寓定位为高档养老社区,建设用地为政府无偿划拨,由杭州市西湖区城建集团(国有企业)投资近4个亿兴建,由浙江新久盛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租运营。公寓20xx年开始动工,20xx年1月正式运营,目前常住老人170人。公寓拥有10幢建筑物,构成休闲养护区(5幢)、集中养护区(4幢)和综合配套区(1幢)三大功能板块,拥有床位928张。休闲养护区:精装多层电梯房,卧室、客厅、餐厅、厨卫和阳台等和家里一样,分80平方米和110平方米2种户型,采光通风条件好,既温馨舒适又可享受养老服务机构的专家服务。集中护理区:具有疗养院功能,每个房间48平方米,内分休息区和生活区,有独立卫生间和阳台,由护士和护工提供24小时的照料服务。配套服务区:老人活动主要区域,老年大学、图书馆、书画室、棋牌室、多功能厅、台球房和乒乓球房等一应俱全;户外活动场地有标准门球房,还建有连廊、凉亭、农庄和鱼塘。园内绿树成荫、花团锦簇、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非常适宜老人颐养天年。医疗服务方面:园区内设立综合性老年病医院——杭州怡养医院,开设门诊和病房。该公寓入住老人月均消费一般都在3500元以上,老人们反响良好。
(二)十堰市西苑医院老年医护中心(企办公助模式)
十堰市西苑医院老年医护中心(原东风公司黄龙疗养院)坐落于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开创了十堰市“医养结合、以医带养”先河。该中心占地面积近120亩,累计投资7000余万元。老年医护中心以西苑医院扎实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为依托,坚持以“儿女情怀、孝子之心”为理念,让每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为入住老人造福,替入住老人的儿女尽孝。该中心是十堰市唯一一家按宾馆标准建造,实行服务亲情化、管理人性化、医疗正规化、康复系列化、膳食营养化的复合型养老托老机构。该中心设计床位500张,现已入住140人,主要为失能、失智老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1800元(不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不等。该中心是东风公司所属企业,目前政府补贴政策有两个方面:一是一次性按每个床位1500元给予建设补贴;二是按每床一年1200元给予运营补贴。20xx年总营业额900余万元,盈利130余万元。
(三)十堰市寿松苑老年公寓(民办公助模式)
十堰市寿松苑老年公寓是一家个人经营的非营利福利机构。该公寓集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占地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由健康区、半自理区、失能区三个相对独立的区域构成,可根据入住老人的不同健康状况进行分配,既为生活能自理老人提供休闲养老理想居所,又为生病老人提供医疗特别护理。该公寓床位费按每床每月760元—2460元不等,餐费每人每月600元,护理费580元—2980元不等。公寓设计床位200张,目前实际入住49人。年营业收入120万元,盈利20万元。目前政府方面的补贴政策与西苑医院老年医护中心相同。
三、相关建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医养产业发展问题。
人生最需要关爱的是两个时期:一是成长阶段;二是老年阶段。我国是目前世界上老龄化程度发展最快的国家。这缘于改革开放以来人口出生率的下降、经济条件的提高和健康状况的改善。据统计,建国60多年来,我国平均寿命比建国前增长了30岁。由于多种原因,在短时期内,“1+2+4”的家庭格局不会改变,家庭养老压力巨大。这在很大程度上讲不是孝心和经济问题,而是因为老年人存在多方面的需求。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思想观念的更新,心灵慰藉的渴望和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追求,也将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改变“养儿防老”的旧观念,适应社会化养老模式,这也是医养产业发展的市场潜力所在。
我县医养产业还处于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思想认识、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而扶持和引导医养产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动医养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工作。
要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统筹考虑建设各类养老机构,防止“一哄而上”。民政、卫计部门要科学规划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议先行试点,逐步在全县推广。一是对在建县老年公寓对外招租,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签订合作协议,给予一定政策扶持,满足城区及周边中上等收入消费人群。在选定招租对象上,优先考虑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注意的是,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转移。要体现经营者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二是在茅坪镇和西营镇两个中心区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医养结合养老公寓,满足冷水河和白石河的中低收入消费人群,鼓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投资新增老年病区;三是招商引资,盘活红石河星蓝湾旅游项目。进一步优化项目规划,增加医养结合产业内容,完善各类设施设备,打造集休闲、娱乐、旅游、健身、康复、疗养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品牌,满足各类人群的消费需求。
(三)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开创医养产业发展新局面。
认真落实上级对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建设方面的各类政策,参照医养产业发展较快地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制定我县医养结合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努力开创我县医养产业发展新局面。
1、落实《陕西省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五条规定:“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一次性补助20xx元。”
2、落实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xx〕33号)。《意见》中规定:“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
3、加大对兴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在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
4、对正式运营的养老机构,可以参照周边地区的做法,给予一定数量运行补贴。
5、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低保)老人,给予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
6、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要适当提高医疗报销标准。
7、对兴办医养产业的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审批、贷款融资、公益岗分配等方面予以优惠。
8、加大对老年护理人员的专业和技能培训,为医养产业提供人力支撑。
9、鼓励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如选派全科医生进入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门诊病房和医务室、药房等,政府可在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
10、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老年病区,政府可在设施设备建设方面予以补贴。
11、鼓励民间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助浴、健康、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政府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医养产业健康发展
医养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面对的问题复杂,单靠哪个部门都是无法完成的。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特别要强化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为医养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随着银发的浪潮的`到来,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中国21世纪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随着老人迈入高龄,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多发,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问题困扰着千家万户,成为社会问题。为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养老和医疗跨行业发展,我们从年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延安市养老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9月底,延安市60岁以上人口27.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2.1%。全市农村五保老人7457人,入住敬老院1821人,城市三无老人20xx人,集中供养456人。总体来看,延安市人口老龄化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增速快。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医疗水平的提高,60岁以上老年群体持续增长,从20xx年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年均递增3%,尤其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目前已达3.4万人。二是“空巢”家庭增多。多数老年人的子女成家后不与老人同住,尤其是城镇,独居老年人和家庭“空巢化”更为严重。三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多。由于步入老年,各项身体机能退化,患有心脑血管等各种老年病导致失能、半失能的老人逐渐增多。四是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退化。核心家庭的增加以及计划生育导致的少子化,使得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五是老年人的购买能力有限,我国属于“未富先老”,老人退休金普遍不高,加上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用于购买养老服务的能力有限。六是城乡老龄化程度区域性失衡,农村老年人口比例偏高。
目前,延安市失能失智老人接近3万,随着老龄化程度加剧,到20xx年,我市失能失智老人预计将增长40%。20xx年2月,我们对全市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做了一项调查,发现老人对康复保健的需求,远远高于生活照料。随着我国现阶段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因为步入老年导致的各项身体机能衰退,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和突发性,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看护问题困扰着每一个家庭。而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却仅限于一般的护养和简单的医护功能,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互相独立、自成系统,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既耽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负担。医疗和养老的分离,也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长期占据医院床位,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急症患者无法入住。
延安市委、市单位高度重视养老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扶持政策,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有力推进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市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0家,床位数8213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其中市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3家(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八一敬老院),农村五保供养机构43家,民办养老机构4家(宝塔区夕阳红老年公寓、延安爱心护理福利院、延川县博爱老年公寓、宝塔区爱心敬老院)。20xx年起我们重点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86个,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近10万名老年人得到生活照料。
二、医养结合养老工作开展情况
“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为老人持续提供服务。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而“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以“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20xx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通知明确规定,所有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都要全部具备医疗条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延安市目前的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内设医务室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医疗服务,以民办的市爱心护理福利院为代表,利用距离社区卫生室距离近的优势,为卫生室提供办公用房,由社区医护人员为院内老人提供医疗服务;二是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独立设置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建立至今已60余年,做为延安市唯一一所综合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三无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精神疾病治疗康复经验,计划新建延安市精神病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加挂“延安市康宁医院”牌子,由社会福利院负责管理运营,在满足本院收容对象医疗需求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主要对精神疾病、老年疾病进行康复治疗;三是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市八一敬老院新院20xx年1月正式运营,设置床位446张,为了满足院内老人主要是优抚老人的医疗,与市人民医院签署协议,由敬老院提供场所、设施设备,医院提供人才技术,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简单的医治就在敬老院内完成,老人病情较重的通过绿色通道入住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三、政策建议
“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将会成为未来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为更好推进这种模式养老机构建设,应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提升养老业整体服务水平。
(一)加快制定政策措施。养老政策方面,明确规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服务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床位补贴等;医保政策方面,协调卫计、人社部门完善医保有关政策措施,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土地政策方面,优先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新建项目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只能用于养老公益性事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健康发展。按照《陕西省单位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xx]36号)关于“着力推动医养融和发展”的要求,“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延安市新区,新建“延安市老年养护院”,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认证培训、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融合医疗护理与机构养老服务,在全市以及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xx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0张。同时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经营或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公益性医养机构。积极探索拓展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融资渠道,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设施,形成养老服务事业资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机制。要从制度上对“医养结合”模式加以规范,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制定建设标准和合理收费标准,对设备配置、医疗水平等方面要有明确要求。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医疗服务需求评估等制度。
(四)创新管理模式。努力打破行业界限,大力发展跨部门、跨行业的养老机构。管理模式上要积极创新,可以通过公共招标、委托管理等形式,引进有先进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和先进医疗、康复技术及设备的专业机构经营,以提高养老专业化护理水平。
(五)加强护理人员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养老、医疗等机构培训一线护理人员;鼓励高校、中职学校开设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培养老年护理和管理专业人才。此外,还要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培养养老服务人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缓解当前一线专业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短缺问题。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形成专业人员引领志愿者的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积极开创专业化、职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道路,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预计到20xx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从20xx~20xx年的20年时间里,我国高龄老人将保持年均100万人的增长。
而与此相对的是,中国整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同时,老年人存在发病率高、带病生存时间长、对卫生保健依赖性强、医疗花费高等特点。当前的养老机构存在整体资源不足、分布不均、缺少专业化、服务单一、无法满足老年人群医疗保健特殊需求等问题。现就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医院试点建立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一、现阶段医养结合产业化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机构规模及标准化程度低,与医院衔接程度不高
养老机构主要依靠设施建设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特别是能够针对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提供专业养护服务,重点实现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等功能。然而,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我国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二者相互独立,面对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的客观现象,医疗机构无法配合满足其需求。现有患病老人不得不奔波于医院与养老机构或家庭之间,不仅耽搁治疗时间,往往由于得不到有效的休息而形成小病变重的情况,增加了治疗费用,老年人需要长期护理的问题已经提到议事议程。
(二)养老机构独立盈利能力较弱,依靠国家补贴情况严重
目前,养老产业在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市场模糊、盈利困难、营销不畅和持续性差。养老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益性质,盈利能力较弱,社会资本关注度低。目前进入该行业的民营资本普遍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经营稳定性差,属于相对“弱势”资本。由于目前的养老产业没有清晰的产业发展规划前景,很多养老产业投资成本高居不下,同时又面临着老年人一方面经济承受能力相对有限,不可能承受高昂的养老服务费用,另一方面认知、行动能力下降等客观因素,属于伤病高发“弱势”人群。虽然一些资金实力较强的房产商频频试水养老地产,但未有明确的盈利模式,没有理清养老“地产”与养老“服务”之间的关系。
(三)养老机构高端企业管理和护理等专业人才缺乏,流动性强,可持续性发展程度低
养老人才短缺已为老年服务机构快速增长的瓶颈。国内还没有高端、专业完善的养老服务团队,无论在团队管理还是人员培训方面,养老机构缺乏足够的专业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调研中发现:(1)养老高端企业管理和护理专业人才严重缺乏、队伍结构不合理。 (2)养老机构人员流动性较强,不利于企业持续性发展。养老服务需要医养结合,医院属于资本和人才密集型企业,已经分享过了国家改革开放的红利,发展势头良好,目前的现状养老机构与之相比发展落差较大。养老机构作为一个单独的机构短时间内无法与医院形成有效的平等对接。
(四)多头管理现象不利于医养结合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国在养老服务方面“多头管理”的现象十分突出,各地养老相关问题的管理工作分散在老干部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卫生部门、老龄委、消防、公安、防疫、街道等多个部门和单位。此外,妇联、青联、工会、残联等等机构也或多或少地介入了养老的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由于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具有独立性,部门之间缺少足够的协作与沟通,管理过程中很难形成合力。
二、建议
(一)单位发挥主导作用
建议单位:首先明确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管责任主体,为医院试点建立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监管制度,出台和完善相关服务标准、设施标准和管理规范标准,建立等级评定制度和评估制度。同时,利用服务标准的提高加强市场竞争,减少人为控制因素,通过制定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市场行为,形成“宽建严管”健康的监督机制,促进养老产业健康持续性发展。
(二)建立健全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
建议:推动医院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利用医院现有的规模化、标准化制度和现有养老政策法规,整合成一套标准性、可实施的服务规范指南。同时,强化诚信优质服务,树立品牌效应。通过一系列制度和行业服务标准建设,形成一套组合拳。
(三)鼓励多方社会资源参与
建议:破除思想上的禁锢和政策上的壁垒,鼓励灵活运用公有制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不同所有制的资本对养老机构的发展有不同形式的促进。如:
(1)引入国企,如中国医药集团等公有制资本不仅可以有效利用资本,促进国有资本保值,而且能够利用其行业的专业特性针对性研究养老服务产品,同时利用老人对国企的信任提高了养老机构的品牌效应,抵御运营风险。
(2)引入民间资本等非公有制资本,利用非公有制资本的灵活性和高效性,通过董事会的决策,从一定程度上激发医院在养老机构领域的活力,提高决策质量,规范经营、加强精细化管理,使医院的公有制资产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产业效益。
(3)允许养老机构员工持股,不仅大大增强养老服务产业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员工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甚至可以引入“众筹”的概念,允许需要养护的老人和儿女入股养老机构,使需要养护的老年人既是消费者又是养老机构的股东,不仅能够在养老机构增长中获得红利,在养老的同时又有一种家的感觉。
(四)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建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的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评选出管理规范、服务专业,能够盈利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同时,政策应该给予这个市场充分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运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产业。这样,经营理念各异、运营模式不同的养老机构为生存、盈利各尽所能的寻找出口。通过养老服务产业机构的竞争和规模化发展,必定会在要求苛刻的养老服务产业中脱颖而出一批收费合理,服务到位,口碑良好的可持续性发展势头的企业。从而使我国在市场竞争的风浪中找到最适合我国发展的养老服务产业的道路。国家也可以从现有繁杂的补助提供中抽身出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履行国家责任,减少国家负担。
(五)调动医保、社保等配套政策支持
建议:给予一定的医保、社保、科技等配套政策支持,推动医院参与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的快速建设。结合医院多年的“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保经验,和大医院医保额度较高的特点,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管理链条的梳理,降本增效,努力消化参股养老机构所增加的医保额度,减少给国家增加医保管理成本上的负担。但需要考虑到,毕竟现阶段我国医养结合体系建设不够成熟,“包袱”性的甩给医院,容易大大降低了医院在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况且医院涉及养老产业总体上属于起步阶段,经验不足。
单位应在医养结合领域与医院建立定期对话机制,利用医院在人口与健康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单位可以完善并适度提供一系列医保、社保、科技等方面的鼓励性政策,适当提高积极参股养老机构医院在老年病方面的医保额度。同时,对现有医保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在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逐步建立老年人相关疾病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