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安全的承诺书范文(通用5篇)

食品生产安全的承诺书范文(通用5篇)

食品生产安全的承诺书范文 篇1

本企业(企业名称) 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住所设在 ,生产地址为 。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获得生产许可证后,依照本承诺书的企业名称及住所办理营业执照,依法生产经营,不涂改、转让、出借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延续申请。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3、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

4、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有关要求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验收、处理、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设施。

6、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保证产品按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出厂,建立从原料采购、中间产品监控、成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

7、保证建立原料(产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不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产品。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8、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

9、保证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检验手段,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安全,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10、保证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生产经营的产品。

11、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2、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生产安全的承诺书范文 篇2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生产安全的承诺书范文 篇3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三、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五、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七、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生产安全的承诺书范文 篇4

为了保障公司内部员工健康地工作、生活,切实做到服务员工,进一步落实公司关于加强《公司食堂管理暨员工就餐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特制定本承诺书,作为食堂工作人员对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所做出的郑重承诺。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二、凡进入食堂的粮油、蔬菜、肉食品等食材以及各种调味品(非外购的除外),全部实行定点采购,不得购入以次充优的非正常品质的原材料进入餐桌,确保品质合格。

三、所有食材在烹制前必须清洗整理干净,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类分开清洗,以防寄生虫或病菌借机滋生繁殖。

四、菜刀、砧板、锅铲、汤勺、碗筷、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相关器具必须做到分开使用与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用于储藏、存放物品的橱柜、台架、冰箱、冰柜、蒸煮器具等应保持清洁卫生。

六、做到蝇、鼠的`防范工作,确保食用物品不受有害污染;做好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的卫生,确保清洁整洁。

七、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在作业时间内进入厨房工作间。

八、菜刀、砧板、锅铲、汤勺、桶、盆、筐、抹布以及橱柜、台架、冰箱、冰柜、蒸煮器具等其他相关器件,均须予以登记造册。

九、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对所有出品物的品质安全负责。

十、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承诺人留存。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生产安全的承诺书范文 篇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加强对本单位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食品经营人员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保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主管人员五年内没有担任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要销货凭证,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如实记录进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八、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对于自检发现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区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加盖销售并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符合保存食品所需的温度等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从事批发业务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

十五、销售食品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六、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其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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