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监督承诺书(精选3篇)
我司承诺在20xx年厦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办公辅助设备协议供货及相关服务的协议供货期间,严格按照下述承诺履行:
1、我司保证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原产、未使用过的、正宗品牌产品,承诺不用假冒及伪劣产品替代;如出现上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买方可要求我司给予赔偿。我司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包括所有的零部件)均为各原厂制造的经检验合格证的全新品,否则由我司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作保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在收到用户通知后3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的,同意按相关规定赔偿及负违约责任;
3、我司承诺不拆换、不调换、不截留产品零部件;不以少充多、不以旧充新,不以劣充优,不以假充真;不提供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存在缺陷的产品。
4、我司承诺免费提供投标产品的安装、调试及简单培训服务。同时按《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行严格的“三包”服务,并做出提供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服务承诺。
5、我司保证厂家随机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及相关软件为正版软件。并按采购人要求免费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如果客户有要求对产品进行加装配件的如升级内存等,将在这些配件上贴上我司的专用标签,以保证产品品质。
6、我司保证提供的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综合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提供的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环保、安全、节能、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商检标准和电工标准。
7、我司承诺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原产地证书。
8、本承诺书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有效。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本企业(人)在进入介休市政府采购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介休市政府采购市场管理规定,维护介休市政府采购市场纪律、并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方面发生下列不良行为的,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或退出介休市政府采购市场。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2、拒绝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故不参与招标的;
3、提供弄虚作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8、擅自变更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擅自变更中标货物、设备、材料、服务,不按承诺履行售后服务,及其他不履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约定的;
9、向采购主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技术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0、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介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
承诺供应商(公章):
20xx年x月x日
1.采购员必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采购计划保质保量的到指定合法采购点去采购公司所需物品。采购时需要求供货商提供正规真实的税务发票和生产日期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凭据资料。
2.熟悉市场行情及进货渠道,坚持“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比售后,择优选购”的采购原则,努力降低进货成本,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
3.购买时严格把守质量关。由于购买不合格产品造成的事故或随意采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采购员负责,重大事故责任由有关部门负责。
4.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并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购进的一切物资要及时通知收货员及用货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办理验收入库及移交手续。并要求及时出具入库清单,以便审核。
5.遇大宗货物采购需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如期的履行,并催讨所欠、退货或索赔款项。
6.在保证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库存。与供应商沟通,积极协助生产使用部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6.采购人员不经手、代付任何款项,所有采购费用全部由财务完成。
7.建立长期采购合作商名单,尽可能在名单内合作,并与需要长期合作的供货商需与其签订产品质量与账目往来安全及防止报价失误的责任承诺书。
8.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做损害双方利益的事情,规范行为、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